廖震老師

廖震老師

我是你們的廖震老師,法律問題、生活議題、考試大小事,讓廖震慢慢來跟各位分享。

Пікірлер

  • @j6rup4
    @j6rup46 сағат бұрын

    高考完回來追一下老師的進度...... 挖靠底下這一片群魔亂舞+百鬼夜行是怎麼回事?老師只是在講585跟729欸,怎麼有一堆人以為其他原則都不用檢驗了? 要是哪天不小心講到368、521、636,老師是不是又要變成某些人口中的40%笨鳥綠共了?

  • @user-vg9en8pz2j
    @user-vg9en8pz2j10 сағат бұрын

    整片看完解釋的非常有邏輯,希望我們的大法官也是這麽專業

  • @460930mr
    @460930mr16 сағат бұрын

    何謂立法,起草法律,與司法何干,與調查又何干。調查調閱權,是為起草法律,就修法而來,不能越權自肥,變成皇帝院。立委們,聽到沒。

  • @user-cg8ex1bt8r
    @user-cg8ex1bt8r22 сағат бұрын

    總統打電話給大法官講一聲就好啦,拖戲這麼久?

  • @user-truthteller
    @user-truthtellerКүн бұрын

    先幫補血❤❤ 我上部影片有用到老師的片 感謝老師

  • @user-qk8gv3em5y
    @user-qk8gv3em5yКүн бұрын

    老師講的好!我今天從老師這裏學到了[暴民政治」這個術語! 太貼切了當今的政治!到底是誰在少數抗爭!?到底是誰在使用暴力!?到底是誰在發動群眾運動(包圍立法院)!?三歲小孩都知道!

  • @cdyeye
    @cdyeyeКүн бұрын

    老師不知道立院的內容怎麼知道立院的內容沒有侵犯到監察院的內容呢?不然怎麼需要憲法法庭辯論呢?

  • @user-xt6ui5lo4y
    @user-xt6ui5lo4yКүн бұрын

    小心,中國是禁止翻牆,如果查到翻牆,罰金是上萬元人民幣,加上中國共產黨網路警察因為中國是獨立網路非常好查翻牆者,甚至官方網軍也會派人到網路上檢舉翻牆中國人,所以大多中國不敢冒險違法翻牆,在網路看到批評台灣,反美反日,不管是簡體字或是繁體字有9成大多是中國共產黨官方有薪水網軍和網紅,網站,有特權任務製造仇恨抹黑才會不怕違法自由在中國天天翻牆

  • @user-zj9lb3ro6w
    @user-zj9lb3ro6wКүн бұрын

    癥結點在於,修法後的立法院不只行使<文件調閱權>而是外加定義不明,範圍不明,的行政裁罰權+移送法院的藐視國會刑法,雖然法院能公正判定,但卻會讓政府官員因為訴訟壓力而產生寒蟬效應 另外是否侵害監察院調查權,這很難一概而論,但理論上立院還是透過調閱權的手段,可以一定程度妨礙到監察院的調查工作

  • @user-xw2lw5ui9g
    @user-xw2lw5ui9gКүн бұрын

    苗族即將抵達現場

  • @user-mk8vw3yr8u
    @user-mk8vw3yr8u2 күн бұрын

    坐等大法官釋憲,其他的我都當笑話看🙂

  • @user-ue4fd7rr2w
    @user-ue4fd7rr2w2 күн бұрын

    老師 請看三讀通過的 質詢(25條) 調文件(47) 詢問(50-1)聽證(59-5) 還有是 刑法 藐視國會罪

  • @user-lq1ep6fj2d
    @user-lq1ep6fj2d2 күн бұрын

    現在補習班這麼難做嗎😂

  • @user-sd3sh6ok6j
    @user-sd3sh6ok6jКүн бұрын

    會嗎?

  • @marklin625
    @marklin6252 күн бұрын

    大法官罷凌台灣立法院

  • @Will-vv11
    @Will-vv112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已經更新5/28三讀通過的版本了,期待老師解說

  • @tjl8483
    @tjl84832 күн бұрын

    換成短影片的形式,留言區好像比較和平?😊

  • @yuchiaosu3227
    @yuchiaosu32272 күн бұрын

    老師應該看完他們濫權版本再說明吧

  • @user-fk2oj7cm1w
    @user-fk2oj7cm1w3 күн бұрын

    沒想到這氛圍下,老廖還很敢講,民主政治不是要給暴民政治拿來作理由的,不會像有人教刑法就是為了能作秀作進政治圈😂😂

  • @guest-gsP2H5jkv4fsG
    @guest-gsP2H5jkv4fsG3 күн бұрын

    看了才知道法律這麼脫離民意跟世間道德規則,以後大哥都可以用威脅、暴力,找人頂替,反正撞車先跑逃逸,真的被找到找個未成年賠錢了事,未成年也不用關也不會留下紀錄,等於是幫犯罪者找開脫之路。還有用人性使然來不予以罪罰,實在無法讓人信服。

  • @user-yao_da
    @user-yao_da3 күн бұрын

    廢掉文言文是最快的方法 🤣

  • @emiiochen
    @emiiochen3 күн бұрын

    大法官解釋為立院調查權為輔助權力 也就是說審到法律案or預算案有疑慮或窒礙難行時 才能啟動 反觀是現在立院想查弊案 但別忘記了公務員的違法失職本來就是司法權和監察權的範圍 立院覺得有問題是應該移交兩院審理 而非自己來審理 不然怎會有人想廢監察院 回歸到三權分立呢? 這是因為國父孫中山的設計本來就是不要跟外國一樣 所以立委想取法外國是在挑戰國父的智慧~~

  • @user-lq6yg2lu4t
    @user-lq6yg2lu4t3 күн бұрын

    老師怎麼身上濕濕😂😂

  • @lawyer100
    @lawyer1003 күн бұрын

    4000億美元要不要澄清一下,不然從論述變成造謠了

  • @user-qs4nt9gl1f
    @user-qs4nt9gl1f3 күн бұрын

    超好笑www

  • @user-nh6uk4gc3c
    @user-nh6uk4gc3c3 күн бұрын

    孫俺右? 推一下0:36這句話

  • @kkkk-zn3ww
    @kkkk-zn3ww3 күн бұрын

    火槍BOY改成怕撲鍊記BOY、扶連達BOY、上嗽boy、阿路蹦boy、灰ㄍㄟboy,就很接地氣

  • @Seven-vl9je
    @Seven-vl9je3 күн бұрын

    通常是測焦耳數啦😅

  • @Seven-vl9je
    @Seven-vl9je3 күн бұрын

    他會說噴出來的火焰就是火焰槍的子彈🤣

  • @Ruminooni
    @Ruminooni3 күн бұрын

    其實我還有一個小問題, 我們以如興案為例,套入現行法規來做幾個假設。 當時已經有立委提出證據和質疑,如興已被掏空的事證。 而如果當時如興老闆受邀備詢,當著立委和官員的詢問做出公司運作健全的證詞。 請問是否算是虛偽陳述? 如果當下立委當場質疑這是虛偽陳述,拿出事證證明,並且投票罰款,有否不當? 假設當時多數的立委因為立場問題而投下了反對罰款的決議,導致如興老闆逃過罰款,事後證實如興的老闆所講的是虛偽陳述和司法偵辦已經定案的情況下是否這些立委觸犯的圖利罪? 那又要如何舉發?

  • @user-rd6bk7ye3e
    @user-rd6bk7ye3e3 күн бұрын

    這次的國會改革修法,法條“三讀後”被討論的時間是“三讀前”被討論時間的數百萬倍甚至之後更多。 這可以說是雙方政治操作導致的結果。 但是,我實在是搞不懂上面那些在針對綠黨冷嘲熱諷的留言是幹嘛的? 法條的討論是藍白黨沒收的,就算說詞是“民進黨不想討論”,那一般人民來討論到底有什麼問題嗎? 提醒藍白支持者們,這樣真的是醜態呀~不需要這樣吧??

  • @purplewu7052
    @purplewu70523 күн бұрын

    使不知情人確信其有危險性

  • @tjl8483
    @tjl84833 күн бұрын

    這支影片內容這麼火爆、留言區這麼和平,還是昨天的729影片留言區比較精彩(血流成河)😊

  • @tjl8483
    @tjl84833 күн бұрын

    考試休息時間一看,發現留言區真的血流成河😅 好精彩啊🎉

  • @guylittle9019
    @guylittle90193 күн бұрын

    其他人看得到我留言嗎?怎麼每次跟青鳥解釋,我的留言都會消失??

  • @user-je9yi1oj6r
    @user-je9yi1oj6r2 күн бұрын

    被刪掉吧

  • @Ruminooni
    @Ruminooni3 күн бұрын

    問題是,提出釋憲難道等於法律沒有生效嗎? 那如果我搶劫、持有大麻、槍枝等等刑事犯罪,是否我提出釋憲那法律就不該生效?

  • @user-sd3sh6ok6j
    @user-sd3sh6ok6j3 күн бұрын

    🤣🤣🤣🤣🤣🤣

  • @jerrychang4905
    @jerrychang49053 күн бұрын

    調閱權本身跟監察院的調查權沒有衝突,這次爭議是將調閱權以往的合理理由得以拒絕刪除,是這點違憲。而監察院的調查權和立法院的調查權衝突在於,585中有解釋的輔助性,應該是用專案專法方式制定,現在是立院大開調查權大門,無所不調查,任何議題都可以說跟訂法和預算相關,是否將來立院和監院調查結果衝突時怎麼解決。監察院提出違憲的點是無限制範圍,如無迴避監察院調查案件。

  • @smalloxytb
    @smalloxytb3 күн бұрын

    我們執政黨沈大立委說法案很難寫八年寫不出來就是寫不出來,乖乖吞~😊

  • @kidstarkenny
    @kidstarkenny3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老師介紹729 沒想到留言好多人急著打預防針,彷彿立場不同的人就都暴民。我支持改革但我不無理取鬧阿 我覺得擴權一詞而不用濫權一詞蠻貼切的, 比如17:11 監察院當然可以擔心條文中調查專案小組的範圍「相關議案或與立法委員職權相關」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所指涉的「相關議案」既然不是「與立法委員職權相關」那會不會有違憲疑慮; 08:50 立法院不只是立法委員,我認為議事人員跟立委助理、黨團幹部等等都須要維護關係人的權益。本次修法的有兩場公聽會就有討論到但最終517版本都沒有做限縮,民進黨才用再修正動議加入46-2 (畢竟是被惡意卡住沒出委員會的版本45-1,早就準備好了),還有在50再修正加入了不得攜離「或傳輸」。 為了立法或審預算動用了調查權,不是更應該積極的去維護機密甚至訂定罰則嗎? 第729號維護關係人的權益我認為是包含了避免洩密疑慮「釋字第627號國家機密保護法 機密判定歸行政權」總統這種特別的憲法機關能夠裁定國安軍事外交的國家機密這麼重要的觀點,我怎麼就沒看到他們討論。行使憲法賦予的拒絕證言權時,是不是藐視國會也沒有界定阿

  • @cyberbleed
    @cyberbleed3 күн бұрын

    這只是針對法律條文再做各自主觀解讀。 但本次國會五法最大的爭議點,除了法條本身。 相關確立的程序才是最大的爭議處吧? 不討論事前的成因,只為事後的解釋賦予合理性。 是不是搞錯了重點???

  • @user-mu1mj6to8d
    @user-mu1mj6to8d4 күн бұрын

    青鳥聽不懂所以沒來了,以上報告。

  • @user-ox9hw9kc5p
    @user-ox9hw9kc5p4 күн бұрын

    文件調閱權要有限制跟發動機制,現在差在現在藍白球員兼裁判,沒有制衡限制才有違法的問題,這集沒把現在藍白法拿出來說,是都說以前中華民國憲法,會搞到粉紅跟親共人士很高興

  • @mimoo-bi8ur
    @mimoo-bi8ur4 күн бұрын

    好棒~我總算有點理解了~原來釋字585 729是這樣的。

  • @HuikoTu
    @HuikoTu4 күн бұрын

    然後國外有上議院/參議院監督立法院/眾議院的職權行使台灣有嗎?沒有還擴權,調查誰都用委員會表決成立這不是變成太上院?有這麼難懂嗎?要擴權就修憲。

  • @user-uo5vv2xl9c
    @user-uo5vv2xl9c4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老師講解,立法院的調查權是用在立法上吧?可以像某些立委喊要查弊案的方式行使嗎?這部分的調查權不是監察院的部分?我覺得這次的爭議部分應該是在這邊!不是不能查弊案,而是要權力分明啊!有問題可以收集證據提告,交給司法機關處理,而不是利用立法院調查權去干涉司法權喊查弊案。這樣只會擴大誤會跟對立。😅

  • @user-yp2ws8tc8v
    @user-yp2ws8tc8v4 күн бұрын

    綠營很腐敗的、道德人格有問題。

  • @hanklin4636
    @hanklin46364 күн бұрын

    監察院針對人事的部分進行調查彈劾糾察糾正,而立法院的調查權為有文件調閱權(做為行使立法職權的資料。既然立法院調查權是指調查終結案件的文件調閱權,為何能再擴大為可向行政機關,軍警機關,民間企業跟民眾叫來立法院,再進行審問調查,且不得拒絕,不得沉默 不得反質詢 帶律師需主席同意?監察院提的釋憲本來就不是針對立法院的文件調閱權而是針對人事調查權,而你卻不斷將其連結。嗯?

  • @Ken-ld8bz
    @Ken-ld8bz4 күн бұрын

    觸動塔綠班的敏感神經了

  • @user-qq5rd1qq6i
    @user-qq5rd1qq6i4 күн бұрын

    想問老師立法院三讀通過也頒布的法律行政機關可以找理由拒絕執行嗎?

  • @user-bo7iu6bs3q
    @user-bo7iu6bs3q4 күн бұрын

    那群傻鳥不懂啦

  • @user-ng5tn2wi2t
    @user-ng5tn2wi2t4 күн бұрын

    説那麽多,目前由ㄚ霸民黨說了算,那來的憲法釋憲,法官是民黨提名的會不聽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