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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725

  • @user-hl7xb6ko6s
    @user-hl7xb6ko6sАй бұрын

    這波我只挺puma因為我也覺得作業很難 所以不寫

  • @WAT739

    @WAT739

    Ай бұрын

    笑死😂😂😂😂😂

  • @shenshenchen5791

    @shenshenchen5791

    Ай бұрын

    太難了寫不出來

  • @Aliyenai

    @Aliyenai

    Ай бұрын

    太難寫可以抄別人的阿

  • @highmassa

    @highmassa

    Ай бұрын

    @@Aliyenai 別人寫的都違憲🤣

  • @user-pb4zk6vy2n

    @user-pb4zk6vy2n

    28 күн бұрын

    這個空城計猛

  • @user-do7mx7nk2e
    @user-do7mx7nk2eАй бұрын

    看完底下的留言跟看法我都尊重,但就想說打一篇文章來述說我的看法... 我的政治學老師曾說過:「政治不能只看"顏色",而是要判斷是非對錯再予支持,這才是"民主"」。當您推選一個民意代表,但是他不為政事反而製造對立,試問這就是您要的民主共和國? 下面的留言真的有長期的去關心這幾年的立法院?會不會也不知道立法院有個線上影片可觀看?各政黨提出的主張跟法條內容來做比較?作個聰明的民眾吧,不要被媒體、民嘴或網紅亂帶風向,況且我想這些都能輕易地利用Google找到答案,就看您願不願意去找而已。 另外,在法學老師底下吵政治,真心覺得您們倒底是來學習的?還是特地來製造紛爭的?

  • @love121323
    @love1213232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這兩天一直被強迫補課

  • @Scany_Zero
    @Scany_ZeroАй бұрын

    歐 謝謝老師~最近大家很常提585,特別來複習一下😅

  • @zhu791229
    @zhu7912294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整理

  • @gf1944
    @gf1944Ай бұрын

    支持國會改革,我不聽哪個政黨鼓動,只覺得過去兩黨都各自獨大過,立法院成為行政院立法局,監察院又是總統提名任命,早就名存實亡,國會不會只有單一政黨,任何政黨都能行使這些權力去制衡,而行政院或是總統也不會永遠是國民黨民進黨,行政權被調查監督沒有針對性,不要因為時空背景不同就搞不清楚狀況

  • @Mitsurugi2012

    @Mitsurugi2012

    Ай бұрын

    修正一下,立法院 不是在行政院底下,反之 行政院 須受 立法院 的監督。 台灣最高就是五權機構,行政、司法、立法、考試、監察,這五院相互制衡以及監督。 這個要搞清楚。 台灣現況就是只要一黨取得政權,立法院席次又超過半數(可控制表決)的情況下,完全沒有任何方法可以阻止執政黨要搞甚麼。 最近的國會改革,就算通過了,但凡 執政黨 在立法國會席次有過半,一樣毫無制衡之力,頂多就在國會非一黨獨大情況下,可以阻止執政黨亂搞罷了。 身為執政黨這樣的法案,影響亂搞權,當然要強力阻止。

  • @gf1944

    @gf1944

    Ай бұрын

    @@Mitsurugi2012 所以我才說一黨獨大下,立法院成為行政院的立法局

  • @Mitsurugi2012

    @Mitsurugi2012

    Ай бұрын

    @@gf1944 原來如此

  • @umbrella1121

    @umbrella1121

    Ай бұрын

    所以這真的就要看人民投票的智慧了~ 究竟是要一黨獨大 還是要制衡讓在野黨能有效監督執政黨

  • @user-uq3xi9tx4e

    @user-uq3xi9tx4e

    Ай бұрын

    ​@@gf1944 立法院成為行政院的立法局這說法是謬誤, 主要原因是在於立法院是"政黨"的立法局, (立法院是五院之中最有政黨色彩,最不中立的) 而政黨又能夠以甲級動員,強迫立法委員執行"黨意"。 才會造成你這個結果。

  • @liousful
    @liousful24 күн бұрын

    感謝老師精闢分析說明 如果大家身邊有傻鳥請他們來看看

  • @markhuang4827
    @markhuang4827Ай бұрын

    廖老師新的影片有提到,只是針對時事進行考試準備的補充,不帶任何老師個人立場的!但585的核心內容就是9:40大法官肯認憲法是賦予立委1. 文件調閱 2. 國會聽證調查權 3. 委任調查 這三項權利的,只是釋字585公佈2004年的時候,都是國民兩黨全面執政,自然不會去修不利於自己掌握行政權的法案,反觀在野黨就會提出要修這個法案,所以這次2024年第一次三黨不過半,才會有這個修法契機,也剛好可以順利推動完成,把立委原本應該有的調查權補齊!所以並不是擴權!只是還權!

  • @LukeLinAspirin

    @LukeLinAspirin

    Ай бұрын

    懷疑你真的有好好看影片內容?

  • @hamster6093

    @hamster6093

    Ай бұрын

    ​@@LukeLinAspirin 網軍別一直洗啦,看完這個 再配合湯德宗大法官的解釋1. 文件調閱 2. 國會聽證調查權 3. 委任調查 這三項權利的都是有的,只是要加以限制,目前通過的版本確實有限制,至於夠不夠就看大法官怎麼判,但是要完全為縣市比較難的。

  • @LukeLinAspirin

    @LukeLinAspirin

    Ай бұрын

    @@hamster6093 有嗎? 現在的版本有什麼限制? 沒關係,如果你答不出來,可以拒絕回答。 反正我不是立法院,你不回答不會被罰款。

  • @hamster6093

    @hamster6093

    Ай бұрын

    @@LukeLinAspirin 我怎麼會不知道,我研究這個法案不下100小時。 底下這些不就是針對質詢/聽證做限縮嗎? 至於夠不夠,我不知道,但是他們確實有把一些常見的排除,接著看大法官吧。 第25條: (質詢) ... 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 59-1 (聽證) ...聽證會應公開舉行,但有下列情形,應部分或全部不公開: 一、個人隱私遭受不當侵害之虞。 二、個人生命、身體或其他自由遭受威脅之虞。 三、營業秘密遭受不當侵害之虞。 以秘密會議或不公開方式行之者,所有與會者對於應秘密事項負有保密之義務。 違反前項有關保密義務之規定者,適用國家機密保護法、刑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處罰。 59-5 (聽證) 出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或表達意見: 一、涉及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 二、逾越聽證會調查之目的所提出之詰問或對質。 三、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得拒絕證言之事項。 四、涉及受法律明定保護之個人隱私或其他秘密事項。

  • @kunkun3287

    @kunkun3287

    Ай бұрын

    @@LukeLinAspirin 還不是在說限制的程度夠不夠 你連有沒有限制都不知道 你根本沒看過法條原文 人家有義務要幫你google查嗎?事實沒先查過 說你被民進黨立委或粉專的圖卡帶風向 剛好而已

  • @lonesurvivor2856
    @lonesurvivor2856Ай бұрын

    我個人覺得 這法案精神是好的 ! 但是我看到行政院長覆議理由 光滯礙難行這理由就很想笑 對民進黨有利 就會順利通過 民進黨不利就滯礙難行 2 釋585 跟 107版 立委職權行使法 15-2 (現行都是有效法案) 就有將立委調查調閱權明定 連罰則都有寫 立委職權行使法 就有規定總統可以接受立委質詢 3 法是人定的 法是人執行的 沒有說以前沒寫的 現在不能定 ! 沒有說他國沒有的 我們為何要強定 ? 國情不同 民情不同 這是民進黨一直拿這些問題 在那邊打轉 一直想撤案的理由 4 此法通過 不是為某些政黨服務的法案 以後不管哪黨執政都適用 ~

  • @markhuang4827
    @markhuang4827Ай бұрын

    謝謝廖老師的解釋,以前是您的民法學生,老師解釋完更清楚這次藍白推出的國會改革是符合585號解釋,將立委應該有的監督權力拿回來,沒有違憲跟擴權的問題!!

  • @herblist2004

    @herblist2004

    Ай бұрын

    哈哈哈,如果你是法律系學生,我真替你的學校及老師汗顏!

  • @Iamcranky

    @Iamcranky

    Ай бұрын

    ⁠@@herblist2004我去看大法官講堂,你覺得誰比較合理?

  • @mangochu81806

    @mangochu81806

    Ай бұрын

    釋字585沒有提到罰鍰是由立法院判決,現行修法權力集中在主席身上,立法院球員兼裁判,確定沒有問題嗎?

  • @user-vn9il3zq6b

    @user-vn9il3zq6b

    Ай бұрын

    @@mangochu81806最重要的他都沒看到XD 不知是笨還是壞

  • @user-id8gf7hy

    @user-id8gf7hy

    Ай бұрын

    @@mangochu81806 沒有提到就再釋憲啊!反正他違憲也不會是全部的修法違憲,反正現在死刑都有可能違憲了,法律讓不讓人民信服,才是重要的吧

  • @VicAdward
    @VicAdwardАй бұрын

    現在我知道就算自己不是政務官事務官 法學諸論還是跟大家有關係了

  • @lin19970128
    @lin199701284 ай бұрын

    我記得釋字325好像是跟另外一個釋字綁在一起考的,雖然是選擇題,印象中考題問的問題大概如下: 1.原本(含原本影本)與相關文件2個標的,程序上有何不同。 2.偵查中能否要求以上兩個標的? 3.偵查終結(含行政簽結)能否要求以上兩個標的?如果可以,程序上有何要求。 我的評價是,這算是少數沒讀精就不能用邏輯推的題目。

  • @rick51012
    @rick510122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的整理 回頭看真調會怎麼成立的 真的是太會玩了 當時是怎麼過這個法案的?

  • @twseekerry

    @twseekerry

    Ай бұрын

    當時是第一次我國歷史上發生總統候選人在選舉期間被槍擊,你說這問題嚴不嚴重呢?

  • @jamesliang1310

    @jamesliang1310

    Ай бұрын

    @@twseekerry 槍擊是一回事,但槍手被魚網纏繞浸豬籠,結果死無對證,成了懸案,這才是問題。

  • @wilsonlin57
    @wilsonlin57Ай бұрын

    釋字585除了確立「調查權」是立法院「⾏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之外,更重要的是在解釋文中提出非常多條「立法院調查權」的【限制】,這號解釋是因「真調會條例」而起,而該條例部分條文也因為違反本號釋字前述【限制】,被宣告違憲! 你如果真心想學習法律,就去把原文拿出來細讀落落長的【限制】解釋文,再把當初被宣告違憲的真調會條例拿來與這次修法對照,就知道這次修法究竟有沒有違反釋字585! 一堆人永遠只會選擇性解讀,只看前半段就斷章取義,一知半解就自以為挖到寶,難怪台灣永遠沒有理性辯證的空間!

  • @zxcvasdfqwer100

    @zxcvasdfqwer100

    Ай бұрын

    不是啊 看了那篇重點是(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 存在有違憲法規定意旨部分,均自(釋字第858號)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那為什麼民進黨要擋立法院行使國會調查權的部分?

  • @icgll943

    @icgll943

    Ай бұрын

    @@zxcvasdfqwer100 人家都很用心highlight調查權的「限制」了,還在扯「擋調查權」?你根本沒看過釋585,或者根本沒讀懂吧!

  • @zxcvasdfqwer100

    @zxcvasdfqwer100

    Ай бұрын

    @@icgll943 是你沒看懂吧 釋字585號是在講真調會調查違憲 主體是真調會 真調會調查違憲 跟此次修法是可以比較的嗎? 假定此次修法真違憲 也要等大法官解釋 還是現在法治社會只靠誰喊得大聲????

  • @icgll943

    @icgll943

    Ай бұрын

    @@zxcvasdfqwer100 你馬拜託!已經再次跟你提示釋585提及立法院調查權「限制」了,又再扯真調會?理解閱讀能力這麼差? 隨便就能舉出好幾條釋585為「立法院調查權」設下的紅線: 1.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關聯。 2.⾏政⾸⻑依其⾏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預⾏政部⾨有效運作之資訊,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乃屬⾏政權本質所具有之⾏政特權。 3.調查權之發動及⾏使調查權之組織、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各項調查⽅法所應遵守之程序與司法救濟程序等,應以法律為適當之規範。 ..... 僅略舉幾點,免得你消化不良! 針對1,你自己去做功課,看憲法本文和增修條文,立法院職權是那些項目?是可以像藍白黨聲稱的想查什麼就查什麼嗎! 針對2,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原條文,有關國防外交機密,是可以拒答的,新修法卻賦予主席一個人就能獨斷決定是否可以拒答的權力,已明顯違悖釋585! 針對3,新修法除了「調查權組織、調查範圍、調查程序」有涉及 (但不完整),關於「調查權發動、司法救濟程序」完全沒有規範,已明顯違悖釋585! 還需要提出更多條文打你臉嗎?從你回應就看得出來,你不僅沒讀過釋585全文,連這次修法的內容也一無所知!以為喊得大聲就贏,不就是指你們這些人嗎?鐵錚錚的事實都是免費資源,自己就是不願做功課、或是看不懂又硬凹,一直沉溺在意識形態不可自拔!

  • @zxcvasdfqwer100

    @zxcvasdfqwer100

    Ай бұрын

    @@icgll943 去看釋字585號 在解釋什麼 解釋爭點 (真調會條例違憲?)

  • @poboleeeeee
    @poboleeeeeeАй бұрын

    請問老師,當初林佳龍跟鄭麗君提國會聽證調查制度的法源依據?

  • @DA836

    @DA836

    Ай бұрын

    你有聽完嗎…老師12分鐘說完了

  • @hamster6093

    @hamster6093

    Ай бұрын

    就是585吧

  • @cvtangent4385
    @cvtangent4385Ай бұрын

    請問判定是否為機關獨立跟行政特權的法源依據這部分,目前有法源嗎? 謝謝。 我不是法學相關,所以請教大家,謝謝

  • @kaikai001_chen9

    @kaikai001_chen9

    Ай бұрын

    行政訴訟法

  • @71935NO9
    @71935NO9Ай бұрын

    如果認為國會改革法條有問題,反對方如民進黨應該是提如何改善那些法條而不是無腦的反吧? 這還是民進黨2012跟2016提過的,現在就變違憲了?

  • @KG-rm3sm

    @KG-rm3sm

    Ай бұрын

    民進黨也貪污啊,那你要貪嗎?搞不好民進黨還有人吃屎咧,「民進黨做過」不是合理化任何事的理由。更何況,民進黨並沒有「硬推」喔,發現爭議就停下,沒有通過,這要說清楚。

  • @71935NO9

    @71935NO9

    Ай бұрын

    ​@@KG-rm3sm 你整篇文重點就是民進黨不給過的法案憑什麼藍白可以給他過,所以以後過什麼法案都要民進黨同意才行喔?

  • @roundyuan

    @roundyuan

    Ай бұрын

    ⁠@@KG-rm3sm不想過的法案就研議、不是走私是超買、不是遊覽車是類火車、不是在行政院長休息室休息是怕行政院長室被佔領😂這黨多荒謬比鹿茸還誇張啊

  • @Eric-cp3we

    @Eric-cp3we

    Ай бұрын

    名字一樣的兩個人又不是同一個人。民進黨自己也有提案,內容跟國民黨民眾黨的就不一樣了。民進黨以前提的內容跟國民黨自己寫的內容根本不一樣。

  • @BASEWINGODGREATMAN

    @BASEWINGODGREATMAN

    Ай бұрын

    @@KG-rm3sm邏輯死亡 民進黨就不是因為爭議才不推這個法案 就跟黨政軍推出媒體一樣,上位後拋棄理想 今天國民黨過半執政,保證民進黨強力支持 也不用造謠洗腦推波青鳥

  • @lsn2kimo
    @lsn2kimo8 күн бұрын

    廖老師應該出來幫立院出來辯護,不然那些顛倒黑白的綠營一直阻擾,國會通過的法案,沒違憲之虞就應該要通過。

  • @user-nh6uk4gc3c
    @user-nh6uk4gc3cАй бұрын

    8:56 不能提供文書。那要求提供副本,不就中招了?

  • @LukeLinAspirin

    @LukeLinAspirin

    Ай бұрын

    副本也是文書

  • @shuwei9857
    @shuwei9857Ай бұрын

    既然監察院委員已非民選,不能算是國會,那是否還有國會調查權?

  • @josuke755

    @josuke755

    29 күн бұрын

    監察院有監察院的調查權,本就不適用國會調查權

  • @Quaker20100101

    @Quaker20100101

    23 күн бұрын

    @@josuke755 監察院不能稱為國會,但是依然有監察院的調查權,而立法院為民選視為國會,當然有國會調查權。

  • @user-zy6cy7to1c
    @user-zy6cy7to1c18 күн бұрын

    青冥鳥 苗博雅 沈伯洋快過來上課囉

  • @Iamcranky
    @IamcrankyАй бұрын

    10:56 老師你不會覺得有漏洞的法律嗎?

  • @evanlu8996

    @evanlu8996

    24 күн бұрын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法律永遠滯後、有法有破是事實存在。沒寫道的就是漏洞,靠的是對自己的基本道德準則。 而且法律是死的,執行得靠人,人就是法律最大的漏洞。

  • @chnlng1234
    @chnlng1234Ай бұрын

    我就想問、立院要調查权、可以!!那可以把監院裁掉吗??

  • @user-tl9oq2gs3v

    @user-tl9oq2gs3v

    Ай бұрын

    不行監察院是憲法說要設立的 但這個院現在除了養肥貓外作用不大

  • @user-vw4iz3xz5n

    @user-vw4iz3xz5n

    Ай бұрын

    正準備提出了

  • @TheQwertyuiop4883

    @TheQwertyuiop4883

    Ай бұрын

    @@Eee-n5p只要是人 都沒用

  • @user-nv4yw4no3p

    @user-nv4yw4no3p

    Ай бұрын

    廢監察要修憲不太容易

  • @openyourmind1186

    @openyourmind1186

    Ай бұрын

    1.廢考試院和監察院本來就是民進黨長期的主張. 2.監察院的職權是什麼?彈劾.糾舉.審計.糾正,這和立法院有沒有調查權有什麼關係?

  • @tinaou6352
    @tinaou6352Ай бұрын

    看完釋字585的講解條文後,支持黃國昌!

  • @yunhungtw

    @yunhungtw

    24 күн бұрын

    ???

  • @SunRyan2277

    @SunRyan2277

    10 күн бұрын

    笑死

  • @dulioukuo2042
    @dulioukuo204225 күн бұрын

    老實說一堆帶風向的 從根本上來說就是官員不給資料 不斷說謊 不然在野黨講立院調查權人民根本無感 從ivod 或KZreadr 上看 官員不斷問A答B 問B答C 裝白痴擺爛幾乎天天上演 而且這法律又不是專屬某政黨 誰都有可能執政 那為什麼要反對不是淺顯易懂的事情了?

  • @Eric-cp3we
    @Eric-cp3weАй бұрын

    這次立院修法後多數或過半席次若跟執政黨相同,這次的修法就完全沒作用,但跟執政黨不同時就會變成無端報復的濫權機關。

  • @dr.edwin1394

    @dr.edwin1394

    Ай бұрын

    說到重點了,這次修法很多涉及送辦與否的認定,都不是根據一個客觀標準,而是誰是國會多數黨就對誰有利,所以根本不是一個法制完善的立法,任何稍有政治智慧的人都看得出來一定淪為政治惡鬥的工具,絕不是什麼真正「國會改革」!

  • @user-td5rh4ts5x
    @user-td5rh4ts5x20 күн бұрын

    為什麼明明是邏輯超清晰的法學影片,看完還是有一堆法盲發言?在台灣讀書犯法嗎???

  • @however12345

    @however12345

    18 күн бұрын

    法盲也是有發表意見的權利,就算是來帶風向的也好,都尊重😂

  • @jeffreytsai2240
    @jeffreytsai2240Ай бұрын

    今年必考

  • @johnlin8161
    @johnlin8161Ай бұрын

    釣出一堆哥布林

  • @tomoki03
    @tomoki03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整理,民進黨們也應該來好好跟老師上課才是。

  • @hlc0604
    @hlc0604Ай бұрын

    法律小白的疑慮是,誰來判定你是相關人員或義務者,依據什麼判定,以及違反協助義務是如何定義,沒到或是虛偽陳述?那如何判斷虛偽陳述以及誰來判定,如果交由院會表決,那就是多數決,判定你有沒有罪?那判定資料如果侵犯到司法案件,那是否可以先院會表決然後司法審判在後?這次修法充滿矛盾

  • @loflutetown85

    @loflutetown85

    Ай бұрын

    参照美国国会的情况,这个应该是由司法判定。

  • @frank961725

    @frank961725

    Ай бұрын

    可是現在條款在罰款前都不會進司法院

  • @user-cj1gi5eo5z

    @user-cj1gi5eo5z

    Ай бұрын

    所以才會被說是"擴權",因為立法院只有聽證調閱及適度罰緩,並沒有司法的權力給人判有期徒刑,況且法條爭議性太多球員兼裁判,今天多數黨主席想搞你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 @chihuang7270

    @chihuang7270

    Ай бұрын

    有說經由立法院會送去司法處理,不是說立法院說有罪就成立,不要再亂說了​@@user-cj1gi5eo5z

  • @newrulin

    @newrulin

    Ай бұрын

    @@frank961725少在那邊胡說八道,被立法院「裁處罰鍰」,可以提行政訴訟好嗎

  • @user-bd3hn5cs2n
    @user-bd3hn5cs2nАй бұрын

    洩漏軍事機密是哪一黨這卻是真正危害台灣如果沒有中共我真的覺得我會支持,但對岸明暗侵略畢竟是真實的,所以我覺得有漏洞更可怕因為台灣支持同意的紅統就是存在的事實要留台不留人也是對岸說的,所以牽一法動全身

  • @BetaVein

    @BetaVein

    Ай бұрын

    你沒有證據指控哪一黨通匪,那就是謠言 國會改革是內政問題,跟對岸一點關係都沒有

  • @user-kt9tg7pk7s

    @user-kt9tg7pk7s

    Ай бұрын

    原來這個法會因為誰在誰不在而讓你立場有所改變喔,法律素養真的好

  • @curbeaw1242

    @curbeaw1242

    26 күн бұрын

    民進黨沒說的事 我國有間諜法 在刑法107條 若有具體事證 有罪就判刑 如此而已 而不是用造謠抹黑的方式來攻擊對手 第 107 條 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一、將軍隊交付敵國,或將要塞、軍港、軍營、軍用船艦、航空機及其他軍用處所建築物,與供中華民國軍用之軍械、彈藥、錢糧及其他軍需品,或橋樑、鐵路、車輛、電線、電機、電局及其他供轉運之器物,交付敵國或毀壞或致令不堪用者。 二、代敵國招募軍隊,或煽惑軍人使其降敵者。 三、煽惑軍人不執行職務,或不守紀律或逃叛者。 四、以關於要塞、軍港、軍營、軍用船艦、航空機及其他軍用處所建築物或軍略之秘密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洩漏或交付於敵國者。 五、為敵國之間諜,或幫助敵國之間諜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shao-honglai6553

    @shao-honglai6553

    23 күн бұрын

    這什麼法盲論調😂 人民的法學素養如斯 怪不得風向那麼好帶🙄

  • @SunRyan2277
    @SunRyan227710 күн бұрын

    小草再看吳宗憲亂講 肯定考不上

  • @Poorlittleredfan
    @PoorlittleredfanАй бұрын

    結論 國會改革沒違憲

  • @LukeLinAspirin

    @LukeLinAspirin

    Ай бұрын

    ???? 你只看標題,沒看內容?

  • @Music39533

    @Music39533

    Ай бұрын

    @@LukeLinAspirin 釋字585跟613 的解釋文 湯德宗教授的影片說得非常清楚。 國會改革到底是不是擴權留給大法官再去解釋。 其他都不是我們說長道短 除非你是法律系畢業從事檢察官法官或大法官一職。 不然老實講老是討論這一點意義也沒有 你有你的看法 我也有我的看法,為何不怪大法官把話說得更清楚,總是含糊模稜兩可 ?

  • @user-fr7ko3pm3h
    @user-fr7ko3pm3hАй бұрын

    監察院因該回歸人民直選,由行政院、立法院,社會人士,團體,提名,人民直選叫好

  • @kaikai001_chen9

    @kaikai001_chen9

    Ай бұрын

    監察院是互選制 以台灣現有來說就是縣市議會投出代表的概念(因為已經沒有省議會了

  • @henrychen6911

    @henrychen6911

    Ай бұрын

    監察院從民國以來就沒好好發揮其功能,只是執政者的橡皮擦,執政黨不會讓其自找麻煩。目前廢監察院不現實,立委這麼多爛咖,讓立院獨大,政治也不會更好。最好是讓監委民選,擺拖政黨控制,廉政署改監察院管,這樣監察院有自主權和武器,才能發揮其功能

  • @newrulin

    @newrulin

    Ай бұрын

    廢考監比較實在….

  • @user-si2jw7cm9d

    @user-si2jw7cm9d

    Ай бұрын

    ​@@kaikai001_chen9你還活在修憲前喔? 現在是總統提名,立院同意。

  • @sktno1
    @sktno1Ай бұрын

    反謊言、反暴力、反愚民、查弊案、查光電、查疫苗、查雞蛋。支持國會改革、還權於民!

  • @aaA-oy9pg

    @aaA-oy9pg

    28 күн бұрын

    先叫柯文哲.徐巧芯來試這法案.看國會改革好不好

  • @user-og7db3el1j

    @user-og7db3el1j

    16 күн бұрын

    @@aaA-oy9pg 那你要先投票讓他當選阿

  • @aaA-oy9pg

    @aaA-oy9pg

    15 күн бұрын

    @@user-og7db3el1j 柯文哲做市長.圖利就搞三件.徐巧芯被告10多案.這二人能做什麼?

  • @user-fc1cc9il7x

    @user-fc1cc9il7x

    8 күн бұрын

    @@aaA-oy9pg 好好笑,民進黨圖利一個縣市都不只30件,有聽你說話?鄭文燦在土地變更上,依照民進黨打柯的標準,超過50件以上,你有說話? 喔對了,還被壓案7年,早有監聽譯文、金錢往來500萬,七年前就掌握搜索票聲請不到,除了桃園還有多少綠腦縣市更離譜,可以想像台南高雄只會更離譜,畢竟那邊之前支持度都破7成的,那不是隨便壓?還要再說光電幣案都國民黨嗎?高雄台南一定被壓案吃死,桃園都能壓了,何況綠腦都,真的都不敢去了,難怪台南連續99槍,沒有幣案沒有利益糾葛,剛好那邊會開槍而已?

  • @levin2072
    @levin2072Ай бұрын

    但怎麼跟湯德宗教授講得不太一樣🤔

  • @user-sd3sh6ok6j

    @user-sd3sh6ok6j

    Ай бұрын

    那這個就 ...交給看的人自行判斷了

  • @candicefu3936

    @candicefu3936

    Ай бұрын

    湯德宗教授,是用憲法大法官視角以及他會提出其他國外法案來進行解釋,所以會不太一樣。兩位老師提供的目的不同, 湯教授是要留給學生自行思考空間,廖震老師是針對現在國會調查權目前現況進行解釋。

  • @markhuang4827

    @markhuang4827

    Ай бұрын

    @@candicefu3936 廖老師新的影片有提到,只是針對時事進行考試準備的補充,不帶任何老師個人立場的!但585的核心內容就是9:40大法官肯認憲法是賦予立委1. 文件調閱 2. 國會聽證調查權 3. 委任調查 這三項權利的,只是釋字585公佈2004年的時候,都是國民兩黨全面執政,自然不會去修不利於自己掌握行政權的法案,反觀在野黨就會提出要修這個法案,所以這次2024年第一次三黨不過半,才會有這個修法契機,也剛好可以順利推動完成,把立委原本應該有的調查權補齊!所以並不是擴權!只是還權!

  • @LukeLinAspirin

    @LukeLinAspirin

    Ай бұрын

    哪裡有不一樣? 沒有不一樣啊! ⑴ 肯定立法院有調查權 ⑵ 但其調查權需受到適當的限制 同時理解既「有權力」但又「受限制」,有那麼困難?

  • @appaul7095

    @appaul7095

    Ай бұрын

    ​@@markhuang4827居然有人說朝野兩黨合起來叫做全面執政😂 有權力不代表你可以無限擴張職權 現在的修法就是範圍限制太少 所以此次修法就是擴權而非改革

  • @danceduan
    @danceduanАй бұрын

    違憲部分不得為之

  • @jun4750
    @jun4750Ай бұрын

    廖震老師以後可以考慮 來講解國會質詢影片 一定會有很多人聽 剪輯一些精彩的內容

  • @jamyang83
    @jamyang83Ай бұрын

    一百多位法律專家學者都已經幫各位整理好結論了,自己看了幾個KZread的節目,就覺得這個法律沒問題的人該思考一下

  • @Thaliasala

    @Thaliasala

    Ай бұрын

    說大實話,其實法律無論怎麼修都會有人反對,1.權力、2.利益、3.政黨、4.個人情感、5.個人經歷等等每個人都是不同立場。 理想上所有從政者都應該跳脫上述幾點,為人民謀求福利,並且確保所有立法應當具備公正性與公平性,然而我覺得人民與政府兩者立場來說,政府會比較強勢,所以應該設法全面限制政府的權力行使,但以政府立場過度限制權力行使,將導致有利於人民的政策無法快速落實。 這裡你可以參考獨裁政權與合議政權在政策上執行的效率,當然在看獨裁政權與合議政權時,千萬不要帶入個人情緒,僅僅依照學術角度去看。 而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你再以抑制貪腐角度看獨裁政權與合議政權時,就會發現與效率完全相反的效果。 說真的法律這把刀,無論誰拿在手,與之對立面的,自然無法信任持刀之人,無論自己有沒有做錯,而姑且不說藍的立場,以白的立場來說,是希望能藉由法令對貪腐進行約束的加強,以確保人民的納稅錢能得到公正的對待。 個人僅在此建議您,不要覺得法律有問題,而是要依照不同立場去看待這些設立的法條,因為如果只是看那群所謂的法律專家,而自己不去思考其中的立場,那真正有問題的反而是你的思考方式,已經被所謂的專家帶偏了也說不定,就如同情人節為何一定要買巧克力? 我個人對於任何事物的思考方式比較異於常人,看待一件事物,會從不同面向去思考其中利弊,簡單的方式就是從好與壞兩方面,再從所謂的好裡面找出更多不同方案,也從壞的裡面找出許多不同的方案,然後互相比對,再從這些方案中找出當下適合的方案去執行,或許現在你看的國會改革法案是有問題的,但也許這已經是當下最優解,未來如果能更加精進修法,使三民主義中的五權分立得以落實,相信到時要廢止現在的國會改革法案也不無不可,中華民國的民主本來就是各方依照自身立場來進行改革,並且提出方案與不同立場的團體進行溝通,尋求中華民國續存的最優解。

  • @jamyang83

    @jamyang83

    Ай бұрын

    @@Thaliasala 百來位法律專家聯署可是第一次

  • @Thaliasala

    @Thaliasala

    Ай бұрын

    @@jamyang83 或許吧,但為何有新聞的報導與你說的“百來”出入甚大? 比如某報說39位?近70位?近80位?近百位?到現在傳成百來位? 姑且不論是否真的是百來,這些成員只能跟綠營畫成同一立場,不能代表全臺灣所有律師的立場,如果全國6成律師都贊成退回重審,那相信國民黨、民眾黨都會願意退回重審,況且所謂詐騙猖獗的,不就是頂著專家頭銜,誆騙那些只相信專家,不相信自家親朋好友的一般民眾嗎?

  • @Thaliasala

    @Thaliasala

    Ай бұрын

    @@jamyang83 這個只能說有近百位法律專家建議退回重審,我個人尊重他們的綠營立場,不過他們不能代表全臺灣所有司法人的立場,要是民進黨能拿到6成以上司法人的連署,那相信國民黨與民眾黨也不會違背民意退回重審。😏😏 其實這所謂百來位法律專家連署,就如同在正午時分公佈說太陽能發電量達千萬瓦,我們可以靠綠電過活不用核能。 為何我會說相同呢?因為你覺得太陽能在半夜發電量能到幾瓦?🤔🤔 相對的在中華民國考上律師的有超過2萬人,你卻只看這百來位連署? 那我找各2000律師學者連署支持法案通過,你是否就會改相信我了呢?😂😂😂

  • @Thaliasala

    @Thaliasala

    Ай бұрын

    @@jamyang83 再說了,各報報導的人數都不近相同,有的報39、近70、近80、近百等等,直到現在的百來位版本,就算我不知道從事司法工作大概人數,我也會去查詢這百來人佔據與他們從事同樣職業的總人口比重,又或是他們是那些學校的教授、助教、助理等等身份查證,為何我必須這樣查?因為很多人看新聞習慣看眼前的,就認為全臺灣都是這種立場,尤其是各種斷章取義的懶人包,只會給你他們想讓你知道的內容,進而讓你不知不覺間轉換立場。 你不覺得這很像中共的新聞與資訊留言管控手段?中共是直接禁止相關新聞報導,而民進黨是直接偷換概念直接告訴你誰對誰錯。 要是民眾持續被民進黨用媒體洗腦,那將會是萬劫不復,就如同一堆綠營說釋憲字585號再說違憲,但...那些人只知道“憲釋字五八五號”可以證明國會改革法案違憲,只記得那7個字,卻沒去看內容大法官第一段就說立法院擁有調查權的事實,這樣你還要繼續懶惰下去不想查證,讓其他人繼續操弄你的未來嗎!🤔🤔🤔

  • @user-dq3wn7ed3g
    @user-dq3wn7ed3g2 ай бұрын

    謝謝國民黨民眾黨讓我焦慮到睡不著覺,半夜來查什麼是國會調查權。

  • @user-sd3sh6ok6j

    @user-sd3sh6ok6j

    2 ай бұрын

    也.....太焦慮了🫠🫠

  • @allpass1983

    @allpass1983

    2 ай бұрын

    少看側翼資訊你會睡的比較好。 看完黃珊珊4/1的報告,也知道民眾黨版修改條文本是建立在大法官解釋之內。 ivod.ly.gov.tw/Play/Clip/1M/150813

  • @0921sheeps

    @0921sheeps

    2 ай бұрын

    事實上你焦慮是因為民進黨跟側翼一直散假消息製造分裂 ,而且它們很清楚那些都是假消息,這次修法改走的所有流程都有走,並不是像民進黨造謠的那樣黑箱,民進黨之所以造謠是因為國會改革之後,接下來四年牠們就不能像過去八年一樣,寄生整個台灣的國家政策,在所有的預算背後吸血,靠著官員說謊、反質詢在打掩護,如果你覺得我講的很荒謬,那代表你過去八年根本沒有關心過國會質詢,這些事情,立法院IVOD都有紀錄,不是像民進黨一樣造謠出來的。 而且我再提一件事,國會改革法案是沒有分黨派的,他不是只有國民黨跟民眾黨可以用耶,未來黨派的人選上總統,國會都可以利用改革後的權力更有效的監督執政黨,這樣你明白了嗎?

  • @BreezeDragon

    @BreezeDragon

    Ай бұрын

    @@0921sheeps 要造謠麻煩左轉爆社 這裡沒智障會信你的造謠

  • @mokesimon7890

    @mokesimon7890

    Ай бұрын

    @@0921sheeps違憲就是等同不能用,有意見就提出公投修憲,或找小叮噹借時光機去找過去的國民黨叫他們不要設監察院,就這麼簡單

  • @seanyang3668
    @seanyang3668Ай бұрын

    藍白把調查權當成是,可調查偵辦案件,這一點就已經錯誤了。

  • @hamster6093

    @hamster6093

    Ай бұрын

    沒有吧,只有傅崑萁亂喊啥再也特偵,但黃國昌很明白知道就是國會聽證調查全,聽證部分 59-1 到59-9也都是他設計的法案。

  • @user-do7rb3xo1h
    @user-do7rb3xo1h27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院的調查是指我要做一個提案,因爲我不懂所以要去調查來看如何提案。 監察院的調查是指我要去彈劾糾舉一個官員,所以我得去調查他是否犯罪。 所以同樣是調查但還是有限制。如果立法院想要有監察院的調查權,就必需要廢監察院。

  • @user-og7db3el1j

    @user-og7db3el1j

    16 күн бұрын

    那你根本講屁話,監察院就已經是總統直選了還調查個屁,以後只選總統就好了你選其他要幹嘛

  • @user-do7rb3xo1h

    @user-do7rb3xo1h

    16 күн бұрын

    @@user-og7db3el1j 說你擴權還不知道

  • @user-og7db3el1j

    @user-og7db3el1j

    15 күн бұрын

    @@user-do7rb3xo1h 你如果硬要扯擴權也不是不行 因為你始終不能逃避一個現實問題 監察院 毫無作為 要不就必須讓他擴權,才能達到最基本3權分立 要不監察院就必須修憲,看是改人民直選還是乾脆廢掉

  • @user-do7rb3xo1h

    @user-do7rb3xo1h

    15 күн бұрын

    @@user-og7db3el1j 國眾不倒台灣不會好,任何機關不是某人說無做爲就該廢掉,該被廢掉的是那些親共的政黨,這些人違反了台灣民意應該制止,而不是違反民意擴權,打著揭弊陽光照進國會騙支持者,然後再開後門讓中資入台,也不應該毫無理由沒收調高人民的罷免權,你可以無做爲,但不能扯後腿。

  • @little-ghost-rider

    @little-ghost-rider

    6 күн бұрын

    @@user-og7db3el1j所以現在憲法有廢監察院了嗎 沒有嘛

  • @nchubawin
    @nchubawinАй бұрын

    看完幾條相關釋字和把草案看過後,發現最大的問題是源自於人民對兩黨的不信任。 _ 反對的人是因為對國民黨的不信任,因為國民黨對中共的態度讓台派的人無法接受,像是花蓮王三不五時對中國示好,馬英九在中國不斷跪舔...等等,都讓反對者害怕這個法條過了會讓國民黨藉此洩漏機密給中共,也害怕曾經的白色恐怖政權又再度出現。 _ 支持的人是對民進黨的不信任,最主要是希望弊案能夠被攤在大眾視野下檢視,像之前的私菸、高端、雞蛋...等等,希望透過這個法查水落石出。 _ 這條法我覺得有存在的必要,但還有很多需要討論的空間。所以現階段我是支持不要莽撞過三讀,但長遠來看,期許在把有疑慮的地方用法條補足後能通過。

  • @Jimchaos

    @Jimchaos

    Ай бұрын

    已經十年了,台灣還是沒有國會調查權,現在這個法案對於一般人不會有任何刑罰,只有罰款,所有處罰也要透過院會決議,記名投票送給法院,也就是如果國會用這個逞罰政敵的話會被記錄下來,而且法院也不一定會判,已經是非常非常克制的版本了。再拖下去到下個會期甚至下一屆都不會過,到時候全部要重新開始。

  • @frank961725

    @frank961725

    Ай бұрын

    ​@@Jimchaos但你也不得不承認這個法條問題多到數不清啊

  • @h4509173

    @h4509173

    Ай бұрын

    我不覺得馬英九有跪舔 根本是添油加醋 他的年齡本來就比我們年輕一輩老 對對岸的祖國情本身就比較深 但是他是因為祖籍出生地而不是對岸政權的情感 他是一種原鄉的情感 就跟我們華人文化 24節氣那般自然 他在訪問的時候 在內地 他都說他是中華民國的總統 他敢在對方地盤這麼說 我不覺得他是跪舔 他只是對那片土地 有著情感 希望友好 這就被對立的黨派 誇張粉飾成跪舔 那賴清德說一起吃個飯 要不要算跪舔?

  • @breezeleaf4

    @breezeleaf4

    Ай бұрын

    @@frank961725 多到數不清,就用一樣的議事規則去提請修改。 國民黨民眾黨看到更好的版本不通過,他是不要我們現在這些認真追究條文的人的信用了嗎? 現在的情況就是執政黨的信用比所謂的"親共黨"信用還要低。 直接造謠,跟大眾解釋的時候還扭曲法學。 按照程序還要被扣成罪大惡極,自己沒有按照程序就一點聲音都沒有。 當大家都是瞎子呢~~ 什麼時候當證人可以請律師的,法庭都沒有這樣的規則。 經過主席同意可以請律師,實際比法庭規範還寬鬆。 法條也有明寫按照行政訴訟法,不是什麼投票想罰就罰。 用媒體洗真相,中共的做法。

  • @frank961725

    @frank961725

    Ай бұрын

    @@breezeleaf4 證人還是被調查者是由立法院長界定的 條文內調查權,聽證權不能混為一談 現在沒有人想跟你討論親共,就問你一個問題院長誰選的,多數選的,那他的立場會是在哪邊,有司法院公正嗎,有司法院的法律知識嗎? 問題最嚴重的還是政治凌駕於司法阿 我們在擔心的是這個,完全沒有制衡機制,完全是以多數為優先,隨便就可以叫人上來(已邀請的名義,但不能不到,還沒錢拿),上來後被罰還要跑法院,時間和金錢你出嗎

  • @dannylee9071
    @dannylee9071Ай бұрын

    涉案人員得以涉及國家機密、營業秘密、偵查保密、個人隱私或其他任何理由並經由「主席同意」拒絕調查,本身涉案人員得以涉及國家機密、營業秘密、偵查保密、個人隱私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絕調查,是合理的,但為何要「主席同意」,主席又沒辦法做到中立,這才是這法案的問題啊,修一修吧,法案大致合憲,但仍有不足之處。

  • @penguin_7228

    @penguin_7228

    Ай бұрын

    你是在偷換? 本來就可以拒絕證言 經主席同意那條 那是另外請律師或專業的人 你去法庭上當證人有請律師嗎?

  • @love_ping_00

    @love_ping_00

    Ай бұрын

    如果要以拒絕證言來懲處的話還是要經過院會同意,也就是113名立委投票才能決定。你不認同主席決定你還是可以拒絕證言,假使真的院會決議你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證言而開罰,你還能抗告,最終還是會由法院審判。

  • @fanosh12

    @fanosh12

    26 күн бұрын

    為什麼要主席同意?因為如果對方只說機密不回答,能怎麼辦?主席至少得知道為什麼吧!要不然大家都來個機密就好了

  • @penguin_7228

    @penguin_7228

    26 күн бұрын

    @@fanosh12 三讀條文公告了 可以去看一下謝謝🙏 經主席同意是 帶律師

  • @curbeaw1242

    @curbeaw1242

    26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院詢問主席的是證人可否請律師 在法院 證人是不能請律師的ㄟ

  • @tarngwon
    @tarngwon26 күн бұрын

    既然有爭議就靜待大法官解釋?! 看不過去的是,還嗆大法官是看門狗、刪除預算,這是要影響大法官的獨立行使職權?!

  • @MarkFangMF

    @MarkFangMF

    18 күн бұрын

    大法官由總統提名,這件事本身就已經影響大法官的獨立

  • @boykayang1628

    @boykayang1628

    17 күн бұрын

    @@MarkFangMF 美國的大法官也是總統提名的阿,而且還是終身職欸

  • @user-gz1tf6gu3d
    @user-gz1tf6gu3dАй бұрын

    我們就來看看到時候憲法法庭會怎麼提出修法違憲

  • @ctrl-c.ctrl-v_copy
    @ctrl-c.ctrl-v_copyАй бұрын

    現在很多人洗留言洗讚,都是在鋪路大法官釋憲,假設一樣,拼命罵,不一樣詆毀大法官的公信力 我還沒看到一個實際連署同意白藍提案的學者律師教授 但不同意已經破百位 立委為什麼不敢記名投票? 支持的學者律師教授為什麼不敢記名投票? 不是很明顯了

  • @biggame4446

    @biggame4446

    Ай бұрын

    立委記不記名投票重要嗎?投票過程360度無死角直播,也不會有人去隱瞞自己的投票意向。如此,到底有什麼區別,唯一的區別就是民進黨無法癱瘓議事了。

  • @ctrl-c.ctrl-v_copy

    @ctrl-c.ctrl-v_copy

    Ай бұрын

    網軍的智商就是民進黨和非民進黨!滿悲哀的!

  • @shouw2008

    @shouw2008

    Ай бұрын

    @@biggame4446 重要,因為會列入立法院公報載入史冊。

  • @biggame4446

    @biggame4446

    Ай бұрын

    @@shouw2008 不是只有立法院公報會載入史冊

  • @love_ping_00

    @love_ping_00

    Ай бұрын

    1.二讀當天民進黨開門第一句就說衝主席台,他們的目標是不讓院長主持議事癱瘓院會進行。所以藍白兩黨圍住主席台是要避免民進黨癱瘓議事進行。投票時他們只能一個一個輪流去投,這期間還有民進黨的人偷別人的表決卡,為了讓議事更順暢才改用舉手表決的方式。 2.舉手表決本來就是合乎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5條的投票方式。 3.YT也有律師跳出來挺國會改革,你不知道不代表沒有律師支持。

  • @user-vd5rl9mg2b
    @user-vd5rl9mg2b2 ай бұрын

    為什麼國民黨和民眾黨沒有來看這篇

  • @user-sd3sh6ok6j

    @user-sd3sh6ok6j

    2 ай бұрын

    哈 ..靠大家分享囉

  • @usernameforthisaccountt

    @usernameforthisaccountt

    2 ай бұрын

    釋字585罰鍰全面執政八年 也沒完成立法啊根本把大法官解釋 當笑話 五權分立在台灣就是笑話啊 行政 立法 司法 監察 考試 大法院 獨立機關都一個政黨的人 擁有直接民意的立法院 完全無法有效監督制衡 還敢說台灣主權在民嗎

  • @user-vd5rl9mg2b

    @user-vd5rl9mg2b

    2 ай бұрын

    @@usernameforthisaccountt看您的申論,我覺得您如果國考會過,台灣的司法大概也是風中殘燭

  • @usernameforthisaccountt

    @usernameforthisaccountt

    2 ай бұрын

    @@user-vd5rl9mg2b 我是法盲沒錯抱歉 你覺得五權有正常運作 那國家也是風中殘燭罷了

  • @chingfenglu8228

    @chingfenglu8228

    2 ай бұрын

    ​@@user-vd5rl9mg2b 台灣司法難道不是嗎 做到人民不信任司法 一堆台大挂學長學弟 綠友友大法官 對阿 要認同台灣價值 國考才會過 誰代表台灣 綠營 哈哈哈 台灣的司法 呸

  • @ericlin8770
    @ericlin8770Ай бұрын

    我民進黨不同意的 一定違憲

  • @Kamfms7
    @Kamfms7Ай бұрын

    立委素質差,是投票公民素質有問題, 應該沒收民主,停止選舉,解散立院

  • @user-vw4iz3xz5n

    @user-vw4iz3xz5n

    Ай бұрын

    你要不要聽聽看你在說什麼 走向獨裁嗎?

  • @leolai8994

    @leolai8994

    Ай бұрын

    @@user-vw4iz3xz5n 藐視國會就是獨裁統治的開端啊,現在有個不錯的開局

  • @user-vw4iz3xz5n

    @user-vw4iz3xz5n

    Ай бұрын

    @@leolai8994 你是說美國英國也都獨裁囉

  • @leolai8994

    @leolai8994

    Ай бұрын

    @@user-vw4iz3xz5n 美國英國都有藐視國會罪,哪來獨裁溫床? 你有看到美國英國一堆失智仔上街喊「我藐視國會」嗎?

  • @Kamfms7

    @Kamfms7

    Ай бұрын

    @@user-vw4iz3xz5n政府有權無責誰管的了,跟獨裁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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