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5/15講授於東吳法學院1403#考試複查成績 #權力分立 #馬王政爭 #監察院 #特偵組 #維持考試客觀與公平#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釋字729 1:35:53 預算跟法律都在立法院 1:36:51 教授說明申請原因 1:42:14 大法官不受理原因 1:43:10 偵查中不行調閱文件,補充325限制 1:47:38 作業上建議參考老師意見書
謝謝老師的用心教導!!我屬跨科系的人都能明顯受益良多,更不用說本科生了!非常感謝!
好好聽 學生從天真變現實的過程
這很棒 不是故意要刁難學生 但問題法律本就是一字一句斤斤計較 所有案子的全部細節都講得前後不通 會有很多地方出問題 同時也在跟學生說 要加強表達能力 這是為了學生好 學生很明顯大部分是照稿走 但對整個事情不是很通透 讀法律這樣以後會很危險
說實在的實務上就算到了法庭,不管他是誰,頻頻出錯的機率或失誤或根本沒注意到,或故意或間接故意,太多了。還有法官跟我說他又不是中文系的,然後那個檢察官分明就是故意在扭曲事實。可是,其實很多都是不小心的,基本上只要法官聽得懂就好了,根本沒人會說甚麼。學校的法學老師給我的建議也是不要鑽牛角尖。 再者,以台灣現狀,比起最嚴重的醫學常識普遍比全世界低落以外,我們的法律常識也是,然而,醫學上的問題,大家都很願意聽護士或醫生講。一扯到到法律,你只會看到滿臉的仇恨。生活中或社會上,或處理行政作業,沒有人想要精準,都是求快。法庭上要求精準外,還要精簡。不給你任何思考跟猶豫的時間,連陳述的時間都不夠。但生活中,他們寧願你白癡一點。
我是覺得這樣做人很難,但是你要面對現實。
沒錯,有要求總比出社會被民眾罵好,民眾是在背後傳開的,只是學生也要知道這位教授要求是算頂標的,加油
@@user-lo5tn5sx9h沒有喔,現在醫院我也不太相信了
@@user-cv7ls9xx4n 這些都是基本的= =去法庭逛逛可否?
因為某某某總召近期的主張 不是法律系的我 來了解729號~
謝謝教授苦心教導
釋字729 1:25:00 背景 1:26:20 人 1:26:35 檢察總長 立法委員 事 1:26:44 一個法官有沒有貪污被監聽
謝謝湯教授
49:18 釋字325
釋字729 終於來到為何申請釋憲 1:31:30 立法委員發動立法權要調閱文件(依據釋325) 1:32:30 為什麼是檢察總長申請 1:34:35 根據中華民國《法院組織法》第63-1條規定, 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職司下列案件: 一、涉及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或上將階級軍職人員之貪瀆案件。 二、選務機關、政黨或候選人於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時,涉嫌全國性舞弊事件或妨害選舉之案件。
釋字729 事 1:27:23 事情重新整理 1:28:45 聽到立法委員跟法官有來往 教授有趣的問題 1:30:10
最近的憲法法庭判決亂七八糟 聽到這句話我興趣就來了 好想知道是怎麼個亂法
有說阿,例如以前的解釋文會清楚傳達違憲的原因是甚麼,但是現在的解釋文只告訴你,哪一條違憲,哪一條合憲,但是沒有告訴聲請人到底違憲的點在哪裡。
@@user-uv2zo3fq2j 我是想知道具體實例= =
毁宪乱政,大法官乱解析?
@@Mstarck0 我沒記錯立法院有一場質詢是大法官候選人,結果連一些簡單的法學知識都回答不出來被立委幹在台上,所以我不覺得意外
@@user-id8gf7hy 幾年前的大法官審查我有看 被問到支支吾吾的應該不只一個 呂太郎當秘書長的時候更是常常跳針 不知所云
01:03:45 釋字325解釋文
申論題每位評分員的觀點不同應該用幾位評分員的平均分數
1:25:23這能讓無思搖看到這影片嗎?
❤
這太專業了,我怕她…
@@vickl999512智能不足看不懂
最後是不得調閱卷證資料(這是案外案) 所以要偵辦結束後才能調閱 這有什麼問題嗎?🤔
@@vickl999512你可能才是沒聽懂的那個…
釋字325 49:20 背景 第二次修憲 49:35
1:11:07 調查權為監察院專屬
請不要只聽一半! 湯前大法官有說監察院的調閱權是針對人,做出彈劾權、糾舉權、糾正案。 影片時間1:11:15 1. 憲法57條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且對行政院各部會首長有質詢權。 2. 憲法67條之一可以立法院設各種委員。 3.憲法67條之二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相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而且釋字325號之後,還有個釋字585號說明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得享有一定的調查權,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 釋字585號裡面也有針對釋字325做補充!有興趣可以Google一下釋字565號!
不要聽到調查權 就認為他是某一個東西。 憲法63 規定了立院之權能 : 法律案 預算案(其他略) 憲法90 規定了監察院之權能 :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再由釋字得出,為行使憲法固有權能,而延伸出調查權之輔助性權力,這樣解釋很明白了吧? 監察/立法之調查權都是為附帶的,有人故意把它當成一個完整或主要的東西
麻煩你再轉回去1:05:00 聽教授問得問題,就很清楚了
調查權為監察院專屬 笑死 那代表行政院法務部的高等檢察署底下的地方檢察署裡面的檢察官有調查權是違憲的 怎麼不敢去向大法官申請釋憲說檢察官查案是碰觸到監察院的職權 完美詮釋了什麼叫做斷章取義
賴清德選前都說要廢監察院了 還在監察院監察院... 蔡英文八年前也有說要廢 我真無言民進黨早點做還需要台灣人民內鬥內耗??? 一堆死忠的 台灣會垮
这是台湾的大学生吗?话都讲不流畅!失望!
東吳法學院,科系排名本來就比較後面
你是来搞笑的吗?说的好像你上课认真听讲似得。亦或是,你就不是大学生
@@hamster6093 呵呵呵,台大有林智堅,我也沒有要戰學校,崩壞的體系,一切回到個人的學術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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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729 1:35:53 預算跟法律都在立法院 1:36:51 教授說明申請原因 1:42:14 大法官不受理原因 1:43:10 偵查中不行調閱文件,補充325限制 1:47:38 作業上建議參考老師意見書
謝謝老師的用心教導!!我屬跨科系的人都能明顯受益良多,更不用說本科生了!非常感謝!
好好聽 學生從天真變現實的過程
這很棒 不是故意要刁難學生 但問題法律本就是一字一句斤斤計較 所有案子的全部細節都講得前後不通 會有很多地方出問題 同時也在跟學生說 要加強表達能力 這是為了學生好 學生很明顯大部分是照稿走 但對整個事情不是很通透 讀法律這樣以後會很危險
@user-lo5tn5sx9h
Ай бұрын
說實在的實務上就算到了法庭,不管他是誰,頻頻出錯的機率或失誤或根本沒注意到,或故意或間接故意,太多了。還有法官跟我說他又不是中文系的,然後那個檢察官分明就是故意在扭曲事實。可是,其實很多都是不小心的,基本上只要法官聽得懂就好了,根本沒人會說甚麼。學校的法學老師給我的建議也是不要鑽牛角尖。 再者,以台灣現狀,比起最嚴重的醫學常識普遍比全世界低落以外,我們的法律常識也是,然而,醫學上的問題,大家都很願意聽護士或醫生講。一扯到到法律,你只會看到滿臉的仇恨。生活中或社會上,或處理行政作業,沒有人想要精準,都是求快。法庭上要求精準外,還要精簡。不給你任何思考跟猶豫的時間,連陳述的時間都不夠。但生活中,他們寧願你白癡一點。
@user-lo5tn5sx9h
Ай бұрын
我是覺得這樣做人很難,但是你要面對現實。
@user-cv7ls9xx4n
15 күн бұрын
沒錯,有要求總比出社會被民眾罵好,民眾是在背後傳開的,只是學生也要知道這位教授要求是算頂標的,加油
@user-cv7ls9xx4n
15 күн бұрын
@@user-lo5tn5sx9h沒有喔,現在醫院我也不太相信了
@user-lo5tn5sx9h
15 күн бұрын
@@user-cv7ls9xx4n 這些都是基本的= =去法庭逛逛可否?
因為某某某總召近期的主張 不是法律系的我 來了解729號~
謝謝教授苦心教導
釋字729 1:25:00 背景 1:26:20 人 1:26:35 檢察總長 立法委員 事 1:26:44 一個法官有沒有貪污被監聽
謝謝湯教授
49:18 釋字325
釋字729 終於來到為何申請釋憲 1:31:30 立法委員發動立法權要調閱文件(依據釋325) 1:32:30 為什麼是檢察總長申請 1:34:35 根據中華民國《法院組織法》第63-1條規定, 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職司下列案件: 一、涉及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或上將階級軍職人員之貪瀆案件。 二、選務機關、政黨或候選人於總統、副總統或立法委員選舉時,涉嫌全國性舞弊事件或妨害選舉之案件。
釋字729 事 1:27:23 事情重新整理 1:28:45 聽到立法委員跟法官有來往 教授有趣的問題 1:30:10
最近的憲法法庭判決亂七八糟 聽到這句話我興趣就來了 好想知道是怎麼個亂法
@user-uv2zo3fq2j
Ай бұрын
有說阿,例如以前的解釋文會清楚傳達違憲的原因是甚麼,但是現在的解釋文只告訴你,哪一條違憲,哪一條合憲,但是沒有告訴聲請人到底違憲的點在哪裡。
@Mstarck0
Ай бұрын
@@user-uv2zo3fq2j 我是想知道具體實例= =
@user-ls8ur9qr5o
28 күн бұрын
毁宪乱政,大法官乱解析?
@user-id8gf7hy
28 күн бұрын
@@Mstarck0 我沒記錯立法院有一場質詢是大法官候選人,結果連一些簡單的法學知識都回答不出來被立委幹在台上,所以我不覺得意外
@Mstarck0
28 күн бұрын
@@user-id8gf7hy 幾年前的大法官審查我有看 被問到支支吾吾的應該不只一個 呂太郎當秘書長的時候更是常常跳針 不知所云
01:03:45 釋字325解釋文
申論題每位評分員的觀點不同應該用幾位評分員的平均分數
1:25:23這能讓無思搖看到這影片嗎?
@ztw4101
4 ай бұрын
❤
@vickl999512
Ай бұрын
這太專業了,我怕她…
@jinken1110
Ай бұрын
@@vickl999512智能不足看不懂
@qaz205
Ай бұрын
最後是不得調閱卷證資料(這是案外案) 所以要偵辦結束後才能調閱 這有什麼問題嗎?🤔
@izzie6424
Ай бұрын
@@vickl999512你可能才是沒聽懂的那個…
釋字325 49:20 背景 第二次修憲 49:35
1:11:07 調查權為監察院專屬
@user-rf7jx8bh8t
21 күн бұрын
請不要只聽一半! 湯前大法官有說監察院的調閱權是針對人,做出彈劾權、糾舉權、糾正案。 影片時間1:11:15 1. 憲法57條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且對行政院各部會首長有質詢權。 2. 憲法67條之一可以立法院設各種委員。 3.憲法67條之二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相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而且釋字325號之後,還有個釋字585號說明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得享有一定的調查權,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 釋字585號裡面也有針對釋字325做補充!有興趣可以Google一下釋字565號!
@tom10622
21 күн бұрын
不要聽到調查權 就認為他是某一個東西。 憲法63 規定了立院之權能 : 法律案 預算案(其他略) 憲法90 規定了監察院之權能 :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再由釋字得出,為行使憲法固有權能,而延伸出調查權之輔助性權力,這樣解釋很明白了吧? 監察/立法之調查權都是為附帶的,有人故意把它當成一個完整或主要的東西
@tom10622
21 күн бұрын
麻煩你再轉回去1:05:00 聽教授問得問題,就很清楚了
@music8928
21 күн бұрын
調查權為監察院專屬 笑死 那代表行政院法務部的高等檢察署底下的地方檢察署裡面的檢察官有調查權是違憲的 怎麼不敢去向大法官申請釋憲說檢察官查案是碰觸到監察院的職權 完美詮釋了什麼叫做斷章取義
@rogerlin7996
20 күн бұрын
賴清德選前都說要廢監察院了 還在監察院監察院... 蔡英文八年前也有說要廢 我真無言民進黨早點做還需要台灣人民內鬥內耗??? 一堆死忠的 台灣會垮
这是台湾的大学生吗?话都讲不流畅!失望!
@hamster6093
27 күн бұрын
東吳法學院,科系排名本來就比較後面
@user-yn8sz5en6z
24 күн бұрын
你是来搞笑的吗?说的好像你上课认真听讲似得。亦或是,你就不是大学生
@user-cv7ls9xx4n
15 күн бұрын
@@hamster6093 呵呵呵,台大有林智堅,我也沒有要戰學校,崩壞的體系,一切回到個人的學術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