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房集團|只要身分證影本,就能騙走你家|如何防範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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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房集團 #高雄賣屋 #高雄換屋
你知道嗎?只要一張你的身分證影本,就可以輕易的把你家變成我家!!輕輕鬆鬆,連辛苦存頭期款都不用!
分享這案例,主要是希望大家多多留意、降低風險,我們不要成為加害者,但一定要懂的保護自己的資產。
我們無力積極從根源杜絕起,那至少也要能做到消極的防範。
【房屋委售指名】
►區經理|蘇銘鋒 0975-562-192
►銷售講師|黃相瑛 0912 260 440
我們是專賣左營、鼓山區房產的房屋仲介 中古屋買賣相關問題諮詢: line.me/ti/p/SwnaSuLX9_
感謝留言者若葉min9321補充說明:
第一個案例有很多被省略的地方,補充一下:
首先,調解分成法院和區公所的調解,
法院調解的地點在法院,在這個案例基本上不會成立,因為調解過程跟結果都有嚴格的審核過程,很難造假。
所以只有可能發生在區公所的調解上,
根據鄉鎮市調解條例,調解要經法院『核定』才會具有效力。
所以影片中案例要成立的情形是,區公所的人沒有落實審核導致被騙,同意了調解,加上法院也沒有落實『審核』,導致調解有執行力。
在這個情況下,從區公所到法院的人都會有損害賠償的問題,其實不用太擔心。
那麼,如果是沒有經過法院『核定』的區公所調解有何效力?
答案是等同於和解契約,沒辦法強制執行,還是得走訴訟。
在提到和解契約,分成訴訟上和解與訴訟外和解。
前者就是訴訟時法官看你們雙方都有讓步意思,所以用和解代替後續訴訟程序,法庭上和解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後者就是還沒訴訟時,雙方不想走訴訟,所以『談條件』的方式,來決定怎麼解決,這類的和解只會有『契約』的效力,要想強制執行還是得走訴訟程序。
至於最後一個案例,假契約要取得強制執行的名義,只有兩個可能。
第一個是拿該契約去打訴訟,勝訴後取得判決,用以強制執行。
第二個是本身附有『強制執行條款』的契約,但這類契約需要公證。
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妥善收信,不要什麼事情都用不知道來裝作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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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頻道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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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開場
00:09 前言
00:30 影片轉場
01:12 詐騙手法
04:32 如何預防
06:50 另一種詐騙手法
08:05 別急著塗銷
08:40 結尾

Пікірлер: 1 600

  • @sharklong9206
    @sharklong92063 ай бұрын

    最重要的問題是調解委員會應該盡查證出席者及代理人身分義務,證件也必須用正本,法院調解都要求出示正本查明身分,這是各調解會的怠惰及便宜行事造成的漏洞。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3 ай бұрын

    你說到重點了!

  • @8btc

    @8btc

    3 ай бұрын

    買通 調解會 就完了- -

  • @user-xq8ve5ef3g

    @user-xq8ve5ef3g

    3 ай бұрын

    法律上的疏失 要人民買單 申請國賠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3 ай бұрын

    @@user-xq8ve5ef3g 國賠又是另一個漫長的等待....預防勝於治療,先學會自保是上策

  • @user-ex6vm7dy2b

    @user-ex6vm7dy2b

    3 ай бұрын

    受用👍👍👍

  • @cariachen8711
    @cariachen87113 ай бұрын

    最有問題的是調解委員會,不用本人到場, 雖然有代理人但沒委託人的身份證正本也沒印鑑證明,難道不用打給本人求證? 還有地政機關不用權狀只根據調解委員會糊塗的調解書就能轉移不動產,這種茲事體大的事情居然如此便宜行事,在在說明是法律的嚴重疏失,只強調民眾小心預防根本是本末倒置,百姓強烈要求修法與究責疏失的機關並申請國家賠償才對,不然所有人不就都時時處在半生努力成果被一夕騙光的焦慮中。

  • @user-eo1ot3zb5b

    @user-eo1ot3zb5b

    3 ай бұрын

    所以調解委員會 應該直接廢除 民眾直接上法院

  • @user-oc7pb9hy8n

    @user-oc7pb9hy8n

    3 ай бұрын

    真的...正本

  • @user-mv2ng2is7i

    @user-mv2ng2is7i

    3 ай бұрын

    詐騙集團跟政府是一路人

  • @chulamwang8559

    @chulamwang8559

    3 ай бұрын

    🎉​@@user-oc7pb9hy8n

  • @cheng5193

    @cheng5193

    3 ай бұрын

    政府機關:有這缺失嗎? 好!我們再研議.

  • @apha0728
    @apha07283 ай бұрын

    這就表示現有制度是不完善的。調解委員會是由不具備法律專業的地方民代擔任,這些不專業的人怎能委任其決定他人重大權益的事?! 既然立法要委任這些調解委員會委員決策權利,那法條就必許完備及防堵旁門左道的方法,請立委諸公好好思考人民權益,不要只想著政黨惡鬥!

  • @huang7919201

    @huang7919201

    3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會是首長的酬庸

  • @Anggieisgood

    @Anggieisgood

    3 ай бұрын

    這就是政府問題 很荒謬 很詭異

  • @chara9428

    @chara9428

    Ай бұрын

    +1,而且應該是要用id正本才對

  • @twgo2012

    @twgo2012

    Ай бұрын

    立委忙著打架,沒空~

  • @user-nk2gy2ud9x
    @user-nk2gy2ud9x2 ай бұрын

    這很明顯是政府的問題 卻還要小老百姓自救???

  • @user-hz6to1ex5h

    @user-hz6to1ex5h

    2 ай бұрын

    的确是,在美国怎么可能如此轻易过户,竟然没有验明正身,简直儿戏荒唐。

  • @mikelim1556

    @mikelim1556

    Ай бұрын

    可能牠們也有參與這個詐騙吧?畢竟太好賺了 割老百姓都來不及了還救

  • @user-td6qw6zr3x

    @user-td6qw6zr3x

    Ай бұрын

    誇大不實你舉出實例來聽聽未免把調解委員當白痴標準的生意嘴

  • @jackywho4796

    @jackywho4796

    Ай бұрын

    的確,美國有所謂的title company, 當作買賣雙方的中間人,公正的第三方。 要驗證所有的法律文件,而且雙方都簽下契約中的權利關係,才可以合法的去縣政府登記,完成房屋的買賣。基本上在美國,從來沒聽過房屋買賣的糾紛。

  • @JessieLee-mg6go

    @JessieLee-mg6go

    Ай бұрын

    說到重點了.難怪不修法嚴懲詐騙手法,永久杜絕詐騙,原來是合理官官相護,不合法利益合作.😡🤬請問政府何時自證清白,修法嚴懲永久杜絕台灣一再重複上演的詐騙手法?🙃

  • @cguwolfer
    @cguwolfer3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會根本就是問題源頭吧...

  • @user-zr5hp7jv4x

    @user-zr5hp7jv4x

    3 ай бұрын

    我懷疑可能有收錢

  • @bao5117

    @bao5117

    3 ай бұрын

    共犯結構

  • @user-jy4xs1qf5b

    @user-jy4xs1qf5b

    3 ай бұрын

    會不會有可能有些是共犯結構😮😮😮

  • @user-le9xl7op3o

    @user-le9xl7op3o

    3 ай бұрын

  • @LiLi-ts4pp

    @LiLi-ts4pp

    3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會跟詐騙都是合夥的。一個白道一個黑道

  • @shirleypeng5568
    @shirleypeng5568Ай бұрын

    平常辦一點小事就要雙證件+本人到場,為何房地產竟然這麽簡單就被騙走?政府無能辦事人員更糟糕。😢

  • @liaominhusan5181

    @liaominhusan5181

    Ай бұрын

    真的是無能

  • @user-ut6hz5jl2m

    @user-ut6hz5jl2m

    28 күн бұрын

    沒有政府部門查有無官商勾結?

  • @user-fj5ln1wf5j

    @user-fj5ln1wf5j

    18 күн бұрын

    等 藐視國會罪 通過,台灣馬上變香港,然後變中國。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幾個國民黨或民眾黨就可以審判老百姓,認為你說謊就可以用藐視國會罪罰錢,最高罰10萬,好好支持國民黨吧,等入共慘地獄!

  • @vickyzhuang7428

    @vickyzhuang7428

    16 күн бұрын

    政府真的是垃圾

  • @chriskao1011
    @chriskao10112 ай бұрын

    所以~~調解委員會這類會被詐騙利用的工具管道,要不要修法堵漏?? 政府還在幹什麼??

  • @stonefhi

    @stonefhi

    Ай бұрын

    立委在努力賣國啊!都要賣給中國了,都是中共國的修什麼法!藍白賣國ing

  • @User-Pro-OWO
    @User-Pro-OWO3 ай бұрын

    這麼嚴重的漏洞怎麼沒有人提出修改這方面的法條,要取得影本根本簡單到不行

  • @user-vz2rx1wy2m
    @user-vz2rx1wy2m2 ай бұрын

    政府一定要修法,今後所有有關錢方面的問題、如房產、土地、股票、債券……..,要進行過戶時,必需(絕)所有證件必需都要有正本(影本視同無效),且過戶時必需原所有人必需本人【親自】簽名、蓋章….方為有效,這些政府辦事人員,偷懶、方便行事….,不查證之下就相信別人,該當何罪啊…..,不是嗎?另外,法律要強制規定,政府單位寄出之重要文件,必需要使用【雙掛號】,如此才能證明收件者有收到此信件(因為他有簽收),不是嗎?很多方法可以做,但政府人員便宜行使、偷懶……造成的,不是嗎?

  • @user-wz1ky5hy4l
    @user-wz1ky5hy4l2 ай бұрын

    漏洞就是調解委員會權力太大.權限泛濫.就是管的太多.不見得萬事都是專家.政府要收回需專業的權力.以保障大眾的權利。

  • @user-bf7il3ss7p

    @user-bf7il3ss7p

    2 ай бұрын

    高雄依然是又老又窮

  • @liuty62110955
    @liuty621109553 ай бұрын

    認真看了這則影片,又回頭看台視的新聞,感覺這個案例當中應該是嫌犯跟被害人搞很熟了,才有可能連區公所的調解會都被騙,也可能調解委員也是共犯(都有可能),不過調解時不可能只拿影印的身分證就可瞞混過關,這絕對不可能,所以應該是連調解會的人都打點好了⋯⋯,其實新聞報導有時候避重就輕很多細節沒有報導清楚,但影片的提醒是很棒的,大家快去申請地籍地政即時通,預防自己的房產被詐騙才是上上策!

  • @yuanzhang7385

    @yuanzhang7385

    3 ай бұрын

    我記得之前有人是專門騙這個的 連續騙了7~8個人才被逮,搞不好還是被別人控制的人頭 所以感覺(詐騙)門檻好像也沒那麼高 主要還是當地的調解委員會可能很爛或很鬆散,還是有什麼內幕是我們不知道的

  • @xu31up3xup68

    @xu31up3xup68

    2 ай бұрын

    調委會確實可以提供當事人證件影本來作為受委託人依據

  • @user-zb2ch3ue1r

    @user-zb2ch3ue1r

    2 ай бұрын

    就是啊,影本能辦是有鬼😂

  • @okok310403

    @okok310403

    2 ай бұрын

    至少也要多加個印鑑證明吧 辦理房屋過戶相關流程時也是要的

  • @user-kt4vu6zg2u

    @user-kt4vu6zg2u

    Ай бұрын

    ⁠印鑑不是100元就可以做到了有意義嗎

  • @user-yv2wh7qu5b
    @user-yv2wh7qu5b3 ай бұрын

    該全民抗議,錯誤的法條讓人民受害而成詐騙的幫兇

  • @mikelim1556

    @mikelim1556

    Ай бұрын

    可能牠們也有參與這個詐騙吧?畢竟太好賺了 割老百姓都來不及了還救

  • @user-qx9yc4ip5h

    @user-qx9yc4ip5h

    18 күн бұрын

    台灣法律漏洞是一大堆他們都裝瞎~ 所以別想叫他們看見後去改 就像裝睡一樣 沒辦法叫醒的

  • @Markerwang
    @Markerwang3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會查核身份不實,提國賠

  • @user-fs6xu4ci5p

    @user-fs6xu4ci5p

    2 ай бұрын

    這是政府的疏失,提國賠只是剛好而已!

  • @puddplum9890
    @puddplum98903 ай бұрын

    地政事務所 如果不嚴厲把關,讓民眾生命或財產損失,受害的民眾有沒有權利 申請國賠?政府為老百姓聘請公務人員,怎麼可以不慎重負責呢?

  • @user-tp9fr3vz6e

    @user-tp9fr3vz6e

    2 ай бұрын

    我也是覺得這要給人申請國賠 到底為什麼不用把關 不用本人到現場 根本一夥

  • @swup1347
    @swup13473 ай бұрын

    我在銀行工作30年,辦貸款,開戶都必須看正本,健保卡雙證明,現在要現場拍照,簽名,和印鑑證明等!我們身份證要被那去影印,我們也要在影印本上寫這是00用途的,才可給代書或戶政單位,(這是基本常識),也不能把書類沒看就簽名交給對方!就不會發生問題了!

  • @Tube-bh5ud

    @Tube-bh5ud

    2 ай бұрын

    感謝知識

  • @darkakia

    @darkakia

    Ай бұрын

    是的。 所以這兩類案例,很明顯就是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中任何至少一層以上的公單位沒有做到如實查證的法律職責。 說白了,甚至有犯罪者與其中某些公務人員狼狽為奸的狀況,否則不可能這麼輕易完成這種債權確認或產權轉移,甚至連最基本的代理授權都不可能被接受。 這些要轉移的資產或者債權,中間每一層都是至少一個公務人員蓋章,事後受害者告起來,這邊每一個章都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純粹就只是受害人法律知識或能力不足,不懂得怎麼使用法律保護自己而已。 要是遇到懂的,或有心學習的受害者,很快就會上到法院,到時候就是整排這些公文上面蓋過章的人一路告過去。 之前,就有新聞直接報導過,有地方的地政事務所人員,在沒有查證債權詳細狀況下,任由銀行賣掉了「疑似債務人」的土地。但實際上這位受害人早就繳清卡費帳單,從頭到尾都沒有欠過銀行一毛錢,上了法院,最後這位地政人員被開除之外,還負擔民事賠償責任,然後在記者前面哭哭啼啼。 但,懂的人都知道,就算這位地政人員不是唯一的過錯者,他是出來背鍋的,上面一路主管也應該都要有責任,但這位地政人員就是有法律責任。(天曉得出來哭的到底當年是不是高普考資格進去的?) 總之,這兩種案例,正常狀況下,基本不會發生。 別說影本,就算被拿走身份證正本也很難發生。

  • @chungary5866
    @chungary58663 ай бұрын

    1.只寄到戶籍地址還不夠,還應該要用掛號方式寄送,以免有惡意的鄰居攔截信件 2.若是政府機關、銀行或申辦業務的單位部門如何分辨有心的營業員也是個大問題,一般人都會相信有合法立案的公司行號不會亂搞、更何況是政府機關 如果連合法的公司行號或政府機關營業員都會亂搞那麼要如何相信我們的財產是安全的 3.最後沒辦法也只得輪到自己去當詐房的一份子收入快、確定對方沒法律知識就是一門生意

  • @ckck1805

    @ckck1805

    2 ай бұрын

    掛號也有風險 .... 我遇過一事,因我家郵差常去我妹飲料店買飲料,因此,我妹跟郵差很熟, 她就跟郵差說,以後我家的掛號都拿到她工作的地方,她代收,結果有一天,她沒上班,她同事代收,如果我沒有一直追著那封掛號信,我妹也不知道有那封掛號,同事收了,也沒有告知, 那一切都毀了~ 公務人員問題也是滿大的 @@真是無奈呀~

  • @afracheng

    @afracheng

    2 ай бұрын

    現在大多都住社區型,即使掛號也都是物管公司先代收了,還有掛錯牌投錯信箱的可能

  • @kero76721

    @kero76721

    2 ай бұрын

    ​@@ckck1805不過是你妹叫他送去工作的地方啊…不然堅決拒絕只送去戶籍地…又說不通人情…

  • @user-ww4nj5md2d
    @user-ww4nj5md2d3 ай бұрын

    只要涉及憲法保護個人財產權之財產,只能本人證件正本,不可使用影本或其他代簽文件,且需當場親簽,否則,不具任何法律上期望效力,應屬效力未定範疇。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3 ай бұрын

    如果遇到臥床、行動不便的當事人,有何建議呢??

  • @wenyi0416

    @wenyi0416

    3 ай бұрын

    ​@@lovelyKaohsiung應該限制要有委託書啊?

  • @nancy53241964

    @nancy53241964

    3 ай бұрын

    @@wenyi0416這可以偽造呀

  • @user-zr5hp7jv4x

    @user-zr5hp7jv4x

    3 ай бұрын

    @@wenyi0416委託書? 可以造假啊

  • @user-zr5hp7jv4x

    @user-zr5hp7jv4x

    3 ай бұрын

    @@lovelyKaohsiung到當事人面前嘍

  • @user-ly4wb9ue4e
    @user-ly4wb9ue4e2 ай бұрын

    最有問題的是政府單位這些米蟲 根本就是把事情簡單化 不求證 也不聯絡當事人出現 只想簡單化處理 這種調解委員會 跟政府單位人員真的很離補

  • @littlepigq
    @littlepigq3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會最奇怪,居然沒有辨識能力...這種委員會要下調相關權限...

  • @ranger20070207

    @ranger20070207

    Ай бұрын

    被買通吧

  • @tonywhchck
    @tonywhchck3 ай бұрын

    我之前是聽過另一個詐房版本,出租房屋本人沒有住那,戶籍不要留在那,法院寄通知會沒收到,最好去申請戶籍異動即時通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3 ай бұрын

    沒錯!其實這兩個詐房版本,主要都是利用「創造假債權」來詐房

  • @user-bl7dx7ec8s

    @user-bl7dx7ec8s

    3 ай бұрын

    可是户籍如果沒有在那裡。地價稅會高出4倍。請問怎麼辦呢?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3 ай бұрын

    @@user-bl7dx7ec8s 這就得風險衡量了。最糟最糟也要申請異動即時通

  • @user-lo7iq2dp9r

    @user-lo7iq2dp9r

    3 ай бұрын

    ​@@user-bl7dx7ec8s 你也可以找有人管理的社區,雖然要付管理費,但不只有代收包裹,屋主的信件也會通知與再轉寄給屋主居住地

  • @v772440

    @v772440

    3 ай бұрын

    房貸繳完結不要塗銷就好了,銀行接到戶籍異動申請會簡訊告知,到找到人為止

  • @jeremywu698
    @jeremywu6983 ай бұрын

    感謝小英小姐,這一集分享的知識真的受用,非常感謝~

  • @user-mm7vn5gb8d
    @user-mm7vn5gb8d3 ай бұрын

    這種事,應該要求是政府規定,如果不是當事人調解委員會的委員必須會後,再跟當事人確定訪查。 如果當事人說沒有,就通知檢調。

  • @jehunglin
    @jehunglin3 ай бұрын

    受用!謝謝你 等待政府改變行政程序,不如人民自行爭取、防範, 來的快速。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2 ай бұрын

    我也是這麼覺得的

  • @user-mv2ng2is7i
    @user-mv2ng2is7i3 ай бұрын

    若光靠影本就能這麼騙,那我只能說人民將防不勝防,影本太容易獲取了

  • @cherry00992211
    @cherry009922113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會應該廢除這種功能,為什麼不確定是不是本人,去演一齣戲,就可以把別人的房產給過戶 那是公務人員被詐騙集團給騙了,但是受害者買單 萬一哪天掉了皮夾、證件,不就很危險!

  • @Ling-ut5sp
    @Ling-ut5sp3 ай бұрын

    實在是太恐怖了,感謝分享,非常受用…👍

  • @user-su5yb4dm5q
    @user-su5yb4dm5q3 ай бұрын

    人心險惡,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心中不可有"貪"的念頭,避免因小失大,感謝提供訊息,張知識了,謝謝。

  • @DesignerQoo
    @DesignerQoo3 ай бұрын

    而且受害者應該將原調解委員會成員用參與訴訟一起提告 因業務過失造成他人財物損失 民法184條前段所述: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 @user-nj7ch3vw4y
    @user-nj7ch3vw4y3 ай бұрын

    首先,嫌犯先假裝找工作,再蓄意接近有房子的同事打交道,並常去他家熟悉環境,進而騙取被害人的證件 然後嫌犯偽造證件並買通地政人員 被害人一定要去告當初承辦過戶的地政人員沒有嚴格把關

  • @Anggieisgood

    @Anggieisgood

    3 ай бұрын

    真的 這個呼籲很重要! 一定要告把關人 把關人才會將實務問題 往上呈報

  • @user-nj7ch3vw4y

    @user-nj7ch3vw4y

    3 ай бұрын

    @@Anggieisgood 是的,如果每個把關的人都不嚴格,那人民連基本的房子保障都沒有,所以也有人呼籲受害者要申請國賠

  • @user-nj7ch3vw4y

    @user-nj7ch3vw4y

    3 ай бұрын

    我是看到這個詐騙手法非常震驚,所以特別去搜尋相關新聞發現,原來嫌犯利用這個手法詐騙了好幾個人的房子,甚至連他親戚也不放過,所以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 @kirenchen2352
    @kirenchen23523 ай бұрын

    非常受用,感謝小英的製作影片分享

  • @75005miao
    @75005miao3 ай бұрын

    無意中看到這個頻道,很實用。

  • @babyqq9904
    @babyqq99043 ай бұрын

    好扯,台灣的法律,根本是第三世界的法律,房價高成那樣還可以憑一個身分證影本就被拿去過戶!身分證影本其實很容易被取得,現在一堆銀行、醫院等等可以取得你身分證影本的也都可以賣你的個資出去!中間過程明明有很明顯嚴重的瑕疵!居然還要透過漫漫長路打官司才要的回來房產,真是活見鬼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3 ай бұрын

    所以我們至少要先學會自保之道,法律的部分就不是我們所能控制的了

  • @rogerf7625

    @rogerf7625

    2 ай бұрын

    長得漂亮嚇人真有効

  • @jialingwang6639

    @jialingwang6639

    Ай бұрын

    還有電信商、租賃契約、各式合約、各式會員…影本真的很容易被拿走,不能當過戶的文件啊

  • @KKKK0225KKKK
    @KKKK0225KKKK3 ай бұрын

    雖然我還沒房子 但是你是在做善事 謝謝你

  • @chingyangchan8220
    @chingyangchan822015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這支影音,很實用的話題,我一定要分享出去。👍👍高雄市政府消保處、地政局不宣導,我必須好好研讀您講的。😮

  • @user-gf6sl3sg1h
    @user-gf6sl3sg1h3 ай бұрын

    非常受用,感謝您的分享

  • @gns8449
    @gns84493 ай бұрын

    超讚的影片及方法,給個讚,也分享給周邊朋友這訊習,找時間拖著老婆去辦理,感謝小英的影片提醒,3Q

  • @user-fr9sg5yu7o
    @user-fr9sg5yu7o3 ай бұрын

    非常受用,感謝您用心製作影片及分享

  • @user-xc7yp9wz7j
    @user-xc7yp9wz7j3 ай бұрын

    台灣法律還有救嗎!政府都沒有為人民財產監督與保障嗎!😢😢😢立法委員應該立法為人民財產保護與監督管理嚴格把關吧!真的很重要啊!

  • @chia-chenchan1076
    @chia-chenchan10763 ай бұрын

    非常受用,感謝製作影片分享

  • @user-gy5vz8tn5j
    @user-gy5vz8tn5j3 ай бұрын

    受用,真誠詳情細說,感恩😊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3 ай бұрын

    感謝鼓勵,記得分享給長輩,提高警覺喔

  • @wo-chunglin1192
    @wo-chunglin11923 ай бұрын

    非常受用!謝謝小英!

  • @tth6778
    @tth67783 ай бұрын

    謝謝小英分享,真的很受用! 已訂閱頻道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3 ай бұрын

    感謝鼓勵❤

  • @user-lw5fq4ob3e
    @user-lw5fq4ob3e3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沒有人確實複查代理人已經違法,可以提告調解委員會並提出求償

  • @darkakia

    @darkakia

    Ай бұрын

    專業,這是正解。

  • @user-tm5rp9up4q
    @user-tm5rp9up4q3 ай бұрын

    感謝分享!非常受用~👍

  • @mt16551
    @mt165512 ай бұрын

    非常受用!! 感謝小英的製作影片分享~

  • @cwj612153
    @cwj6121532 ай бұрын

    戶政辦印鑑證明沒本人親辦怎麼辦的出來,就算躺在床上不能行動也會由戶政派人到府去辦,真的很懷疑

  • @victorotciv

    @victorotciv

    2 ай бұрын

    對啊,現在辦印鑑很硬的

  • @mtblackjungle
    @mtblackjungle3 ай бұрын

    非常受用 感謝製作影片分享

  • @user-vl3mp3vh7p
    @user-vl3mp3vh7p3 ай бұрын

    非常受用 感謝製作影片

  • @bertielin107
    @bertielin1073 ай бұрын

    謝謝您拍攝的影片,相當受用喔!

  • @min9321
    @min93213 ай бұрын

    第一個案例有很多被省略的地方,補充一下: 首先,調解分成法院和區公所的調解, 法院調解的地點在法院,在這個案例基本上不會成立,因為調解過程跟結果都有嚴格的審核過程,很難造假。 所以只有可能發生在區公所的調解上, 根據鄉鎮市調解條例,調解要經法院『核定』才會具有效力。 所以影片中案例要成立的情形是,區公所的人沒有落實審核導致被騙,同意了調解,加上法院也沒有落實『審核』,導致調解有執行力。 在這個情況下,從區公所到法院的人都會有損害賠償的問題,其實不用太擔心。 那麼,如果是沒有經過法院『核定』的區公所調解有何效力? 答案是等同於和解契約,沒辦法強制執行,還是得走訴訟。 在提到和解契約,分成訴訟上和解與訴訟外和解。 前者就是訴訟時法官看你們雙方都有讓步意思,所以用和解代替後續訴訟程序,法庭上和解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後者就是還沒訴訟時,雙方不想走訴訟,所以『談條件』的方式,來決定怎麼解決,這類的和解只會有『契約』的效力,要想強制執行還是得走訴訟程序。 至於最後一個案例,假契約要取得強制執行的名義,只有兩個可能。 第一個是拿該契約去打訴訟,勝訴後取得判決,用以強制執行。 第二個是本身附有『強制執行條款』的契約,但這類契約需要公證。 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妥善收信,不要什麼事情都用不知道來裝作沒事。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3 ай бұрын

    感謝您的補充,從頭到尾看了三遍,獲益良多。 其實整件事操作下來,不會是那麼容易的事情,相信這是機率很小的案例。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3 ай бұрын

    請問我能將您的留言補充在內文的地方嗎?

  • @min9321

    @min9321

    3 ай бұрын

    @@lovelyKaohsiung可以

  • @alonzohsieh8121

    @alonzohsieh8121

    3 ай бұрын

    感謝補充如此詳細,長知識

  • @user-ql7rm2su6t

    @user-ql7rm2su6t

    3 ай бұрын

    @@lovelyKaohsiung 但老實說 如果只看影片而沒看這則專業補充說明~只會造成恐慌跟對公部門的誤會

  • @Eric-lr2wp
    @Eric-lr2wp3 ай бұрын

    超級受用!謝謝小英😊

  • @Shihhuan0520
    @Shihhuan05202 ай бұрын

    法律有問題吧.. 那如果串通調解委員 一堆人房子都要被搞走了吧!? 一堆物件 沒驗證 遽然能通過 太扯了

  • @user-kf1un3xt2q
    @user-kf1un3xt2q3 ай бұрын

    過戶房屋這麼重要要的事情,一定要有本人、地契、身份證、印章,怎麼可以隨便就讓他人過戶房屋了。

  • @majortubee
    @majortubee3 ай бұрын

    關鍵是户政人員被買通 詐方以詐者相片成功補發身分証後 再申請被害人印鑑証明 再製造被害人委託詐員代理調解的委任書 調解會只有形式文件審查不作人方確認 之後就没完没了囉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3 ай бұрын

    我相信戶政人員是無心的。因為這很容易就被抓包

  • @user-nj7ch3vw4y

    @user-nj7ch3vw4y

    3 ай бұрын

    @majortubee您是聰明人,說的對極了 一定是內神通外鬼,就連市府的社工都會為錢販毒了,有錢能使鬼推墨,別以為公家機關人員每個都會奉公守法

  • @LastLoveSong1029

    @LastLoveSong1029

    3 ай бұрын

    你講到公眾媒體不敢說的事實,因為這個議題如果發酵會動搖政府公信力。 前陣子才查獲詐騙集團在警局安插內鬼負責調閱民眾資料,利用警局發布「真命令」來詐騙民眾。現在公務員早就被黑道詐騙集團滲透很嚴重了,追根究底公務員薪資追不上通膨經濟壓力,以前人人稱羨的鐵飯碗、相親聯誼中的黃金職業,現在淪落到被人瞧不起的程度,這樣的扭曲的環境導致被滲透的程度加深。

  • @user-tp9fr3vz6e

    @user-tp9fr3vz6e

    2 ай бұрын

    這一定內神通外鬼

  • @weiwei1031
    @weiwei10313 ай бұрын

    非常受用!感謝分享👍

  • @dazzling_ph
    @dazzling_ph2 ай бұрын

    非常受用!!支持 希望可以持續創作

  • @user-hb2ek6fs3p
    @user-hb2ek6fs3pАй бұрын

    受用,很棒的影片,很重要的知識,幫助人們守護自己重要的資產,喜歡這影片,給你按個讚

  • @mikelin8888
    @mikelin88883 ай бұрын

    很多不可思議 但不要認為就不會存在 発生,我的一位近親 只說要借我的房產權狀給他經銷電氣的供應商看一下就好 結果我的房就被供應商拿去抵押設定了 祇是權狀被拿去看一下而已 所有手續完全沒經過我 本來我還被蒙在鼓裡 直到幾年後我要賣房了 才由仲介告訴我 我的房有抵押貸款 真是驚嚇!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2 ай бұрын

    誇張 ,那後來有塗銷嗎?

  • @user-vb2lb2vb3g

    @user-vb2lb2vb3g

    2 ай бұрын

    可提告詐欺偽造文書

  • @user-ox5me8gb4k

    @user-ox5me8gb4k

    2 ай бұрын

    太誇張了😮

  • @user-vp4qw8gg1z

    @user-vp4qw8gg1z

    2 ай бұрын

    近親的供應商要看你的權狀,怎麼就給了

  • @user-ts9ps3cz8e

    @user-ts9ps3cz8e

    2 ай бұрын

    哇靠 直接拿別人的房去貸款喔

  • @oklcamy
    @oklcamyАй бұрын

    小英小姐:實在超級受用👍👏,非常感激妳分享這則影片,阿彌陀佛🙏,我也立刻分享我所有的朋友們,希望他們都有這常識而不會被詐騙集團騙。

  • @user-np7or7fj9e
    @user-np7or7fj9eАй бұрын

    不受用!是超級受用!多多益善!感恩您的分享!救了很多人!有您真好!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Ай бұрын

    謝謝你的肯定

  • @peterchen9708
    @peterchen97083 ай бұрын

    感謝提醒,非常受用。

  • @herman0228
    @herman02283 ай бұрын

    非常受用,大感謝

  • @Bee_LI
    @Bee_LI2 ай бұрын

    很受用!! 必須支持 感謝

  • @jessicawang5022
    @jessicawang50223 ай бұрын

    非常受用!感謝分享!

  • @user-bf3en7bb7g
    @user-bf3en7bb7g3 ай бұрын

    非常受用,已分享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3 ай бұрын

    感謝鼓勵❤

  • @cmlo7584
    @cmlo75843 ай бұрын

    感謝您,非常受用。😊

  • @ying3863
    @ying38633 ай бұрын

    非常受用, 謝謝分享, 感恩。

  • @angelxieh4134
    @angelxieh41343 ай бұрын

    超級受用!謝謝小英小姐❤

  • @kyosukeiwaki
    @kyosukeiwaki3 ай бұрын

    受用!感謝影片

  • @user-uw8gp5en1u
    @user-uw8gp5en1u3 ай бұрын

    感謝分享!非常受用~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3 ай бұрын

    感謝鼓勵,記得分享給家中長輩,小心為上喔

  • @user-bk5ly2vz8j
    @user-bk5ly2vz8j3 ай бұрын

    受用!👍 謝謝小英!

  • @carolhung2463
    @carolhung24632 ай бұрын

    增廣見聞,謝謝妳的分享

  • @user-dq6bc4zs8i
    @user-dq6bc4zs8i3 ай бұрын

    很受用,謝謝你!

  • @user-dx8lu1iz8z
    @user-dx8lu1iz8z3 ай бұрын

    受用👍謝謝小英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3 ай бұрын

    @lovelyKaohsiung 18 小時前 (已編輯) 感謝鼓勵,記得分享給長輩,多一份戒心喔

  • @user-mvyWHEiBOOvh6zSv2sdKCAE7U
    @user-mvyWHEiBOOvh6zSv2sdKCAE7UАй бұрын

    學習後乍到兩間好人一生平安感恩分享

  • @Anggieisgood
    @Anggieisgood3 ай бұрын

    感謝你的影片 這真的超棒!

  • @user-ik1lq7wp8w
    @user-ik1lq7wp8w3 ай бұрын

    受用❤謝謝小英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3 ай бұрын

    感謝鼓勵,記得分享給長輩,提高警覺喔

  • @user-ct6xc9ro1r
    @user-ct6xc9ro1r2 ай бұрын

    不太可能吧,起碼也要雙重認證(一定會跟本人確認),不然這樣會天下大亂吧

  • @davidchen4966
    @davidchen49663 ай бұрын

    很受用~感謝分享

  • @beefung2000
    @beefung20003 ай бұрын

    感謝你的分享,很有用❤

  • @JaffWang
    @JaffWang2 ай бұрын

    感謝保住自己辛苦來的資產相關重要知識

  • @user-pt9mf5sh8x
    @user-pt9mf5sh8x3 ай бұрын

    我沒有調解過。但按照我平常去區公所辦事的經驗只有身分證正本才有法律效力,影本只有在與正本確認後才能作為留存用的檔案。不太相信調解過程會在不核對正本的情況下進行。

  • @Kk-nu4il
    @Kk-nu4il3 ай бұрын

    感謝分享完全受用🙏🏻

  • @yuhanliu3126
    @yuhanliu31263 ай бұрын

    受用,感謝您的分享😊

  • @mifa9594
    @mifa95942 ай бұрын

    感謝很受用,是否多找幾位立委提案修法,調整調委會職權及責任

  • @xieba5910
    @xieba59103 ай бұрын

    受用!非常感謝🙏

  • @user-kv2dd3xr2b
    @user-kv2dd3xr2b25 күн бұрын

    非常受用!這讓我了解更多的房產詐騙。謝謝版主。

  • @duneliu1124
    @duneliu11243 ай бұрын

    非常受用,感謝分享~

  • @sunnychen5397
    @sunnychen53972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會可以解散,直接有法院來仲裁,這實在是太可怕了有夠扯的,隨隨便便就可以把辛苦一輩子的房產一次歸零。

  • @user-yi7sz6hp6e
    @user-yi7sz6hp6e3 ай бұрын

    雖然您說的犯罪手法,我有點懷疑。 但是還是肯定您的好心及忠告。 受用。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3 ай бұрын

    我理解您的不可思議。正因為我也覺得,所以才會想要拍影片提醒。 這是有真實案例的喔 kzread.info/dash/bejne/nWagk49pla-uos4.htmlsi=ukjsfH17RafNRTBg

  • @user-bh5xw9oj3d
    @user-bh5xw9oj3d3 ай бұрын

    受用,感謝!🎉🎉🎉

  • @smr.9946
    @smr.99463 ай бұрын

    感謝分享,非常受用喔

  • @hiroshisumiyama3600
    @hiroshisumiyama36002 ай бұрын

    便宜行事 調解委員會 應負刑事與民事責任

  • @user-me7jj9ik4o
    @user-me7jj9ik4o3 ай бұрын

    銀行都可以~照會~本人,為何地政不會,應該要改善才對

  • @lovelyKaohsiung

    @lovelyKaohsiung

    3 ай бұрын

    這的確有改善的空間

  • @Iris-df2gz

    @Iris-df2gz

    3 ай бұрын

    未盡公務員嚴謹的作業義務

  • @user-me7jj9ik4o

    @user-me7jj9ik4o

    3 ай бұрын

    @@lovelyKaohsiung 地政如果有~照會~本人,根本就不用下載什麼,也不用擔心什麼

  • @f30924
    @f309243 ай бұрын

    非常受用,謝謝🙏

  • @user-kw1je5ue7w
    @user-kw1je5ue7w3 ай бұрын

    有這漏洞政府還不補漏,政府是在幹什麼

  • @hhh-ni2ws
    @hhh-ni2ws2 ай бұрын

    那為什麼調解委員會不用通知當事人到場,根本就是政府的大漏洞,這些官員該抓去埋了

  • @wenya9187
    @wenya91873 ай бұрын

    非常受用,增加了防詐知識

  • @user-jessie0809
    @user-jessie08092 ай бұрын

    好可怕~⋯ 感謝感謝分享❤ 已訂閱😊

  • @antonydai259
    @antonydai2592 ай бұрын

    謝謝您 小英(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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