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最貴?換個餐券房子遭過戶 權狀鎖在保險櫃如何「偷天換日」?|新聞"樺"重點PODCAST|TVBS大搜查線

只給了一張身分證影本,竟然家產也會被過戶!逃亡十年的通緝犯,告訴親朋好友,給身分證影本就能兌換餐券,沒想到竟然把親友房地產過戶到自己名下!怎麼辦到的?中間有哪些不法?手持房產權狀也沒用?怎麼破解?交給社會記者郭穎告訴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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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588

  • @fhgrdoghdoi
    @fhgrdoghdoi5 ай бұрын

    僅憑一張影本就可以過戶.全世界大概只有中華民國這種離譜的政府機關才幹得出來 違法的過程+政府機關的疏失卻還硬說是合法手段取得.還得靠打官司贏了才能取回房產.萬一又遇到昏愚的法官官司還輸了呢? 一錯再錯一譜再譜.還振振有詞.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沒這麼離譜

  • @john-pcjohn-pc7685

    @john-pcjohn-pc7685

    5 ай бұрын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都是黨的..

  • @user-no8bw7cm4f

    @user-no8bw7cm4f

    5 ай бұрын

    @@john-pcjohn-pc7685跟中共比爛,也只有綠化腦才會

  • @immyj4387

    @immyj4387

    5 ай бұрын

    只有我覺得很神嗎? 光靠一張身分證影本可以騙到房產?

  • @dina7228

    @dina7228

    5 ай бұрын

    是「調解委員會沒照SOP驗証身份証正本」,聽不懂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好棒棒,只要想要 黨直接徵收, 胡錦濤都能直接被從會議中架離開,習有什麼不敢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這麼好,沒人擋你趕快回去落葉歸根

  • @joycehuang2615

    @joycehuang2615

    5 ай бұрын

    真的太離譜了,不用核對是否為本人,而且不需要核對身份証正本,應該是有內鬼幫忙,不然怎麼會成功。

  • @user-ki3xx6vp9r
    @user-ki3xx6vp9r4 ай бұрын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建議先告調解委員會的人員,這樣子案件才會跑的快,每個失職的人員都告

  • @user-it2os9om4p

    @user-it2os9om4p

    15 күн бұрын

    納稅錢養?這種公務機關?

  • @yenchiang2736

    @yenchiang2736

    9 күн бұрын

    只接告調解委員會,辦理人員。

  • @echnyu224
    @echnyu2245 ай бұрын

    明顯是政府機關的疏失,應該提告申請國賠。

  • @user-ej6oz4yz3b

    @user-ej6oz4yz3b

    5 ай бұрын

    政府疏失申請國賠,國賠錢從人民來。 政府疏失=人民買單(X) 承辦人疏失=他自己買單(O) 民營事業員工失誤都員工買單,為什麼到政府就是人民買單?

  • @gan0301

    @gan0301

    5 ай бұрын

    ​@@user-ej6oz4yz3b不一定,民營企業員工搞砸,是要整個公司賠償的,招牌也會被搞壞,不然為什麼常常看到新聞消費者都說要叫你們老闆(經理)出來面對

  • @user-nt6ut3pr3u
    @user-nt6ut3pr3u5 ай бұрын

    公務員不用跟本人核對身分證正本等資料 說是債權人就相信??? 調解委員會混很大??? 公務員混很大???

  • @user-mq9hi9pm8q

    @user-mq9hi9pm8q

    5 ай бұрын

    那就些退休老師或退休公務員組成,一般民眾以為他們很有權力,其實不是正式法官

  • @bi-hoo

    @bi-hoo

    5 ай бұрын

    詐騙罪太輕了 , 8 年 完全執政的政府不是太無能就是整天忙自己私事 , 其實很簡單除了一罪一罰之外 , 外加每騙 100 元多加關一天無上限 , 而且還要賠償受害者所有損失 , 最好是再增加鞭刑 。

  • @user-mq9hi9pm8q

    @user-mq9hi9pm8q

    5 ай бұрын

    @@bi-hoo 他們只忙著選舉和撈錢

  • @Fuso-um1nk

    @Fuso-um1nk

    5 ай бұрын

    ​​@@bi-hoo他是10年前騙的,現在很難這樣做了,對了,10年前是誰執政啊?但我認同你說的,現在的刑法對詐騙集團無用。

  • @paulmo15

    @paulmo15

    5 ай бұрын

    身份證影本就能假冒屋主來調解跟本荒唐! 如果屋主欠一大筆借給租客,調解會必須傳喚屋主本人到場,並完成驗證! 驗證雙證件正本,銀行用戶端驗證,手機用戶端驗證,戶政驗證 不是看到一個路人甲跟身份證影本就開始調借、過戶,簡直胡鬧!

  • @cindychen1932
    @cindychen19325 ай бұрын

    法官在拍賣前,不用去現場查封不動產,不用貼封條嗎? 那鄰居就會知道了 這沒有內應,很難相信會成功

  • @hope-dw4mg

    @hope-dw4mg

    5 ай бұрын

    我也覺得有內應...真的那麼簡單就可以轉移..連權狀也沒有也沒聯絡所有人整個就超奇怪

  • @1231233123123

    @1231233123123

    5 ай бұрын

    很多螺絲早就鬆了~你現在才覺得奇怪?

  • @user-cg9gt3by9d

    @user-cg9gt3by9d

    5 ай бұрын

    公務機關有很大問題吧 , 債務協商可以這樣處理嗎? 天啊...政府機關出大問題喔....

  • @zhesheng4202

    @zhesheng4202

    5 ай бұрын

    想也知道不會是一人犯案,哪有可能靠影印的紙片過戶房子 這新聞完全避重就輕,政府行政問題不敢報出來

  • @gl01242728

    @gl01242728

    5 ай бұрын

    可以告調解委員嗎?

  • @shuei-jinjhou
    @shuei-jinjhou5 ай бұрын

    調委會要負責任

  • @user-vq3pt3fx4q
    @user-vq3pt3fx4q5 ай бұрын

    可以告國賠嗎? 公務員瀆職?

  • @alanh7480

    @alanh7480

    5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好像不是公職

  • @user-vq3pt3fx4q

    @user-vq3pt3fx4q

    5 ай бұрын

    @@alanh7480 原來如此,謝謝

  • @john-pcjohn-pc7685

    @john-pcjohn-pc7685

    5 ай бұрын

    法院及地政~是公務員吧~

  • @jefflien2108

    @jefflien2108

    5 ай бұрын

    共犯 ?!

  • @ronnie9564

    @ronnie9564

    5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都是一堆退休的老公務員擔任的 素質差又不公正的調解委員也很多

  • @g110119
    @g1101195 ай бұрын

    法律的程序有很大的問題,「非交易」過戶不動產的漏洞,「核對身份」跟「通知當事人」都有問題!

  • @paulmo15

    @paulmo15

    5 ай бұрын

    身份證影本就能假冒屋主來調解跟本荒唐! 如果屋主欠一大筆借給租客,調解會必須傳喚屋主本人到場,並完成驗證! 驗證雙證件正本,銀行用戶端驗證,手機用戶端驗證,戶政驗證 不是看到一個路人甲跟身份證影本就開始調借、過戶,簡直胡鬧!

  • @user-ky3so9zc8n

    @user-ky3so9zc8n

    5 ай бұрын

    @@paulmo15 真的很誇張.調解員被騙.??政府人員出錯.跟主屋有何關係.過戶都不用房契房子的相關證明?只需要身分證影印本就可以過戶房子??騙肖ㄟ

  • @da1865

    @da1865

    5 ай бұрын

    告調解委員

  • @user-cg9df1ju4j

    @user-cg9df1ju4j

    21 күн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會委員可能也有問題

  • @user-ft4vn6vi6h
    @user-ft4vn6vi6h5 ай бұрын

    竟然被騙還拿不回來,這不是公務員疏失嗎?

  • @KICAHZ

    @KICAHZ

    5 ай бұрын

    可以拿回來,但是要先付錢給買的人,在跟騙子求償

  • @user-po3tv7mm2l

    @user-po3tv7mm2l

    5 ай бұрын

    既然是公務人員疏失,判決又會偏袒銀行,如此可申請國賠嗎?

  • @davidhsu5171

    @davidhsu5171

    5 ай бұрын

    @@KICAHZ 原屋主沒拿到錢,還要再付一次買房錢給新屋主把房子買回? 而騙子把錢都花光,兩手一攤、老子沒錢,根本拿不到所謂的求償 這制度有大病

  • @user-uz2oq99

    @user-uz2oq99

    5 ай бұрын

    詐騙金額 只能充公進國庫。

  • @Vitaniish

    @Vitaniish

    5 ай бұрын

    如果房子賣出是拿不回來,因為購買人屬於「善意第三人」,也就是他不知道這房子是嫌犯透過不法的方式取得,連辦理登記的公務員都不知道,所以除非買房的人自願再過戶回去,否則沒有公權力可以讓他把買的房子還回去,因為這樣買房的人就會再成為新的受害人。 受害人是只能向嫌犯求償,這就是民法的遊戲規則

  • @Jinfsun
    @Jinfsun5 ай бұрын

    國家螺絲鬆掉,小到個人的利益,大到國家選舉,有人說部分選務不符合SOP,還好而已 將來國家會面對什麼樣的情況 真的蠻可怕的~

  • @yulianhong3597

    @yulianhong3597

    5 ай бұрын

    選務真的超級爛,大家都無所謂的樣子,超級傻眼

  • @diuerfahety

    @diuerfahety

    5 ай бұрын

    @@yulianhong3597裝睡的人叫不醒!只有部份人民在意。

  • @paulmo15

    @paulmo15

    5 ай бұрын

    身份證影本就能假冒屋主來調解跟本荒唐! 如果屋主欠一大筆借給租客,調解會必須傳喚屋主本人到場,並完成驗證! 驗證雙證件正本,銀行用戶端驗證,手機用戶端驗證,戶政驗證 不是看到一個路人甲跟身份證影本就開始調借、過戶,簡直胡鬧!

  • @chengsai
    @chengsai5 ай бұрын

    擺明就政府的錯確要百姓去打官司

  • @user-ez5ue1ls5r
    @user-ez5ue1ls5r5 ай бұрын

    不動產過戶.一定要印監証明.需本人或相關証明才能申請..所以內神通外鬼

  • @gigitina0303

    @gigitina0303

    5 ай бұрын

    經過法院認證的調解筆錄,是不用印鑑證明的

  • @Vitaniish

    @Vitaniish

    5 ай бұрын

    需要印鑑證明是一般過戶情況,他們這種是因為債權債務問題產生的過戶,有法院判決書、法院認證的調解書就可以辦

  • @user-zf8wk4nc1o
    @user-zf8wk4nc1o5 ай бұрын

    很誇張戶政在搞甚麼,印鑑證明可以這樣搞,難道都沒有打給本人確認嗎

  • @gigitina0303

    @gigitina0303

    5 ай бұрын

    經過法院認證的調解筆錄,是不用印鑑證明的

  • @ConjureElemental
    @ConjureElemental5 ай бұрын

    20天沒回應就默認~~~~ 這條是不是該修改?

  • @hanktan1024

    @hanktan1024

    5 ай бұрын

    不行,這樣檢察官、法官工作量會增加,檢察官、法官很辛苦的,是你們不懂法活該,法律人都是這樣想的,你看支付命令就是這樣。

  • @jaycrazySLG

    @jaycrazySLG

    3 ай бұрын

    應該改5分鐘就默認

  • @user-zy6qe4gd6w
    @user-zy6qe4gd6w5 ай бұрын

    區公所調解委員疏失,沒檢查身份證正本

  • @ggtailong951
    @ggtailong9515 ай бұрын

    真的是做了一輩子正業,辛辛苦苦存了點錢買房,卻被不務正業的動了點腦全部捲走😂

  • @paulmo15

    @paulmo15

    5 ай бұрын

    身份證影本就能假冒屋主來調解跟本荒唐! 如果屋主欠一大筆借給租客,調解會必須傳喚屋主本人到場,並完成驗證! 驗證雙證件正本,銀行用戶端驗證,手機用戶端驗證,戶政驗證 不是看到一個路人甲跟身份證影本就開始調解、合解、過戶,簡直胡鬧!

  • @Vitaniish

    @Vitaniish

    5 ай бұрын

    這邊有說,是「代理人」去調解,所以不用核對屋主身分證,只要確定代理人身分證和屋主的授權書即可,我覺得這個應該是發生在比較鄉下的地方,因為鄉村區的調解委員通常是鄉民代表組成,很多都沒照程序

  • @mesee0701

    @mesee0701

    4 ай бұрын

    真的太扯,難怪有些人只能靠竊盜 強盜 動用體力犯罪,這個不務正業靠偽造就捲走別人一身財產,要是這種人做過手機 銀行 接受過身分證工作,私自偷印 在離職 不就騙到幾千棟房子

  • @soin7912
    @soin79125 ай бұрын

    這一件可悲的是,房子雖然沒被賣,但卻被拿去作抵押借款,以我國的法院判決,通常會偏坦銀行一方,也就是說房產當然可以過戶回自己名下,但也會被要求跟隨房產的債務要一起清償給銀行,然後法官再不負責任的說,這部分損失可以找犯罪者求償啊…

  • @brucefu1046

    @brucefu1046

    5 ай бұрын

    法律相關規定,會保護「善意的第三者」,房子不見得要得回來! 要原屋主去找騙子賠。 政府的狗屁規定。 為什麼不能告國賠?

  • @TAchange

    @TAchange

    5 ай бұрын

    銀行變相獲利,太爽了吧

  • @stevekerr0221

    @stevekerr0221

    5 ай бұрын

    不一定是銀行,這種一般是民間貸款

  • @marantzkuo

    @marantzkuo

    5 ай бұрын

    台灣的司法真是可笑

  • @610004660

    @610004660

    5 ай бұрын

    ​@@marantzkuo台灣民主也不過如此!看看中國共產制度多棒呀!

  • @earth4682
    @earth46825 ай бұрын

    公務機關竟然敢說沒有義務?那每個人把經手公務員的房子過戶就不要拒絕

  • @翁傑

    @翁傑

    5 ай бұрын

    公務人員 只會對"自己的年金" 用心 其他都無所謂= =

  • @paulmo15

    @paulmo15

    5 ай бұрын

    身份證影本就能假冒屋主來調解跟本荒唐! 如果屋主欠一大筆借給租客,調解會必須傳喚屋主本人到場,並完成驗證! 驗證雙證件正本,銀行用戶端驗證,手機用戶端驗證,戶政驗證 不是看到一個路人甲跟身份證影本就開始調借、過戶,簡直胡鬧!

  • @bibo6837
    @bibo68375 ай бұрын

    又是調解委員會 真是一個廢物單位

  • @meggie4601
    @meggie46015 ай бұрын

    這個根本就是公家機關的作業疏失了吧?! 公家機關的審核太草率了吧?! 這怎麼可以讓無辜的老百姓去承擔這種風險呢?! 當初經手的調解委員會, 跟所有相關公家機關人員都不用負責任嗎?! 台灣到底有多落後? 台灣公家機關到底有多廢?!

  • @penguin0822fpty
    @penguin0822fpty5 ай бұрын

    沒有土地房產證,也可以直接過戶,台灣地政事務所真的太厲害了。

  • @jasonma449
    @jasonma4495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會太扯!

  • @stone83690
    @stone836905 ай бұрын

    經手的調解委員也該收押吧

  • @yungyuchen5440
    @yungyuchen54405 ай бұрын

    詐騙成本太低,所有敢犯險的人,還是不會少的

  • @asd789603
    @asd7896035 ай бұрын

    時代一直在變! 以前詐騙需要雙證件還是正本~現在詐騙只需要影本就行了!

  • @user-yz2ho3yz9k
    @user-yz2ho3yz9k5 ай бұрын

    一定有內鬼啦,這該死的公務員,真是黑心

  • @gigitina0303

    @gigitina0303

    5 ай бұрын

    當你自己要買賣房子時,被公務機關要求補件而跑第2趟,你就會爆氣認為不便民了,過於便民才讓詐騙有機會

  • @Vitaniish

    @Vitaniish

    5 ай бұрын

    不是內鬼喔!是因為「偽造文書」,讓這些調解委員以為債權真的存在,以前也有一個例子是房客偽造「本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寄發公文通知屋主,是寄到房客租屋處(房東沒遷戶籍),所以屋主完全不知道,因為20天沒有回覆法院,就等於默認債權存在,隨後法院就拍賣了房屋,讓房客(假債權人)取得。 這個案例也是類似喔!關鍵點根本不是什麼身分證影本。

  • @user-oe6cf9hm7h
    @user-oe6cf9hm7h5 ай бұрын

    爛政府 詐欺罪5年 賺一棟千萬房子

  • @yolo-my6og

    @yolo-my6og

    5 ай бұрын

    貸款要40年 很划算

  • @paulmo15

    @paulmo15

    5 ай бұрын

    身份證影本就能假冒屋主來調解跟本荒唐! 如果屋主欠一大筆借給租客,調解會必須傳喚屋主本人到場,並完成驗證! 驗證雙證件正本,銀行用戶端驗證,手機用戶端驗證,戶政驗證 不是看到一個路人甲跟身份證影本就開始調借、過戶,簡直胡鬧!

  • @user-qw4zh5dr9i

    @user-qw4zh5dr9i

    5 ай бұрын

    通常還不到5年吧 八仙塵爆等重大意外是判了5年沒錯....

  • @user-ou7fe6bw2m

    @user-ou7fe6bw2m

    5 ай бұрын

    誰叫立委票亂投

  • @sophisticatedgrace7519
    @sophisticatedgrace75195 ай бұрын

    0:26調解委員會 也有問題吧! 房子這麼高額的財產 都不用審慎審查的嗎?

  • @phoenixhuang16888

    @phoenixhuang16888

    5 ай бұрын

    我也覺得

  • @paulmo15

    @paulmo15

    5 ай бұрын

    身份證影本就能假冒屋主來調解跟本荒唐! 如果屋主欠一大筆借給租客,調解會必須傳喚屋主本人到場,並完成驗證! 驗證雙證件正本,銀行用戶端驗證,手機用戶端驗證,戶政驗證 不是看到一個路人甲跟身份證影本就開始調借、過戶,簡直胡鬧!

  • @Vitaniish

    @Vitaniish

    5 ай бұрын

    調解怎麼辦我是不確定,但我知道房客只要偽造一張假的「本票」,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寄公文給房東他沒收到,20天後就會默認債權存在,然後房子就被法拍了,房客就可以趁機低價取得所有權

  • @charlotteshen7225

    @charlotteshen7225

    4 ай бұрын

    ​@@Vitaniish難怪我發現現在很多屋主寧可房子空著也不出租

  • @user-ur8tv1uq3o
    @user-ur8tv1uq3o5 ай бұрын

    這麼輕易房子就給了別人,台灣現在是怎麼了,太離譜了,詐騙到這種地步...身分證影印本就可以拿到房子😮 好可怕....…..拿的回來拿不回來還是未知數,台灣的法律對壞人太寬鬆了吧!受害者還要透過長期打官司能拿的回拿不回還不一定...😢

  • @user-ou7fe6bw2m

    @user-ou7fe6bw2m

    5 ай бұрын

    這是十年前的案件 不是現在

  • @ekimamama1633
    @ekimamama16335 ай бұрын

    如果調解委員會沒有義務去確認,那它就不應該擁有相應的權利

  • @xgx1182
    @xgx11825 ай бұрын

    調解員OS:反正又不是我的房子 隨便啦

  • @user-nt6ut3pr3u

    @user-nt6ut3pr3u

    5 ай бұрын

    真的

  • @paulmo15

    @paulmo15

    5 ай бұрын

    身份證影本就能假冒屋主來調解跟本荒唐! 如果屋主欠一大筆借給租客,調解會必須傳喚屋主本人到場,並完成驗證! 驗證雙證件正本,銀行用戶端驗證,手機用戶端驗證,戶政驗證 不是看到一個路人甲跟身份證影本就開始調借、過戶,簡直胡鬧!

  • @MrDarcy297
    @MrDarcy2975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會的問題吧 這裡面成員都是誰?為什麼有這麼大的權力?都是民意代表的地方勢力嗎?

  • @user-ob2ly1ub8e
    @user-ob2ly1ub8e5 ай бұрын

    公務人員褻瀆

  • @lcc28963
    @lcc289635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會應該不只是沒遵照SOP這麼簡單吧,應該是收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應該也要告當初承辦的人

  • @user-yd3gd8ro8y
    @user-yd3gd8ro8y5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會權利這麼大喔?

  • @user-ly9vv6yb4d
    @user-ly9vv6yb4d5 ай бұрын

    印鑑證明 ! 房子要蓋印章 不符合還能過戶

  • @diuerfahety

    @diuerfahety

    5 ай бұрын

    就是現在行政單位簡化的亂象!

  • @diuerfahety

    @diuerfahety

    5 ай бұрын

    印鑑證明只有自己知道設定哪顆,針對人民的財產,隨意簡化掉該有的程序,會使百姓遭到不可思議的損失。

  • @ravihuang1988

    @ravihuang1988

    5 ай бұрын

    該有的步驟不能省,詐騙老鼠專門觀察法律漏洞的

  • @paulmo15

    @paulmo15

    5 ай бұрын

    身份證影本就能假冒屋主來調解跟本荒唐! 如果屋主欠一大筆借給租客,調解會必須傳喚屋主本人到場,並完成驗證! 驗證雙證件正本,銀行用戶端驗證,手機用戶端驗證,戶政驗證 不是看到一個路人甲跟身份證影本就開始調借、過戶,簡直胡鬧!

  • @user-mq9hi9pm8q
    @user-mq9hi9pm8q5 ай бұрын

    司法有問題 不然怎可能有這事,台灣司法在不改革 人民搞不懂如何尊守

  • @user-fh9pb5vz9m
    @user-fh9pb5vz9m5 ай бұрын

    省掉了民事訴訟的數量卻開了另一個詐騙的竅門給騙子轉,到時還不是要回到法庭上。

  • @user-nt6ut3pr3u

    @user-nt6ut3pr3u

    5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會再混??? 瀆職???

  • @milliebobbybrown4251
    @milliebobbybrown42515 ай бұрын

    公家機關也要查吧

  • @user-vr4yn1yp3n
    @user-vr4yn1yp3n5 ай бұрын

    沒有印鑑證明不可過戶,不肖人士應負賠償責任.

  • @gigitina0303

    @gigitina0303

    5 ай бұрын

    調解筆錄經法院認證,效力等同判決,就不用印鑑證明囉

  • @ritawang2544
    @ritawang25445 ай бұрын

    人民生活在這種政府的公權力下,財產無法保障

  • @user-pn7bb9dm4p
    @user-pn7bb9dm4p5 ай бұрын

    3年騙過戶6棟⋯⋯⋯ 政府爛了瞎了⋯⋯

  • @doffkao1117

    @doffkao1117

    5 ай бұрын

    三年前??? 那不就是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時發生的詐騙案

  • @paulmo15

    @paulmo15

    5 ай бұрын

    身份證影本就能假冒屋主來調解跟本荒唐! 如果屋主欠一大筆借給租客,調解會必須傳喚屋主本人到場,並完成驗證! 驗證雙證件正本,銀行用戶端驗證,手機用戶端驗證,戶政驗證 不是看到一個路人甲跟身份證影本就開始調借、過戶,簡直胡鬧!

  • @goodider2723
    @goodider27235 ай бұрын

    詐騙集團一定要重判。 為什麼這幾年 國家都沒有什麼 有效 作為

  • @edwardasner5322
    @edwardasner53225 ай бұрын

    這就是為什麼除了申請信用卡,其它任何情況都不該讓身分證曝光和離手。

  • @user-ip8id7tk1t

    @user-ip8id7tk1t

    5 ай бұрын

    如果被別人知道身分證字號,也會很危險嗎?

  • @user-cg5oe6ck9u

    @user-cg5oe6ck9u

    5 ай бұрын

    ​@@user-ip8id7tk1t不會啦!

  • @bi-hoo

    @bi-hoo

    5 ай бұрын

    其實應該要再增設秘碼 , 跟手機回傳

  • @user-ml6ti2vs4g

    @user-ml6ti2vs4g

    5 ай бұрын

    @@user-ip8id7tk1t 重點是對保! 而不是知不知道字號問題

  • @paulmo15

    @paulmo15

    5 ай бұрын

    身份證影本就能假冒屋主來調解跟本荒唐! 如果屋主欠一大筆借給租客,調解會必須傳喚屋主本人到場,並完成驗證! 驗證雙證件正本,銀行用戶端驗證,手機用戶端驗證,戶政驗證 不是看到一個路人甲跟身份證影本就開始調解、合解、過戶,簡直胡鬧!

  • @Sky-sk1sg
    @Sky-sk1sg5 ай бұрын

    爛公務人員,薪水該再砍了!

  • @Vitaniish

    @Vitaniish

    5 ай бұрын

    你搞錯了,整起事件最大的問題是調解委員會,他們不是公務員組成,通常是地方有民望的人士,像鄉民代表這種,當然也有些人是退休公務員

  • @qvzhbshs2778
    @qvzhbshs27785 ай бұрын

    騙六間房子有四間是因為繳不起贈與稅才失敗,要是有一點本金別說六間,一百間一千間都能有同樣的方式到手,網路有人說手法 主要是他用身分證影本偽造本票,本票裡面寫被害人欠他多少錢,如果還不出的話就用房 產抵押作為償還 然後再找假代書跟假委託人到調解委員會去拿到調解核定書 一旦拿到調解委員會的核定書,就去地政事務所辦過戶 因為一般地政事務所不會重複檢查身分文件什麼的,就給他過戶了 政府絕對有問題

  • @qvzhbshs2778

    @qvzhbshs2778

    5 ай бұрын

    話說台灣黑道也是一堆當政治人物,想來也不意外,台灣的黑道是台灣最關心政治的人

  • @Next-fq2cl
    @Next-fq2cl5 ай бұрын

    這有公務員內鬼

  • @user-ly4wb9ue4e
    @user-ly4wb9ue4e5 ай бұрын

    看看現在的詐騙集團那麼猖獗 法律刑責還那麼輕 重點公務人員 還那麼散漫 連假冒人員也可以輕鬆把民眾房產這樣簡單過戶 這種公務人員因該要教育了 這顯示政府跟公務人員上到下都爛到底了 都不改革..難怪很多信用卡跟一些文件會被倒領跟到刷輕而易舉...這種政府機關 幾乎都是爛 難怪很多人說公家飯可以吃一輩子 放爛也沒關西 一樣有薪水領

  • @user-mp5es2hk5y
    @user-mp5es2hk5y5 ай бұрын

    這種如果可以送去對岸就好了,要不然送去坐牢也要像以前軍中明德班一樣「伺候」他,不然我是受害者家屬我真的無法接受,這種詐騙真的太惡劣了...........

  • @zhesheng4202

    @zhesheng4202

    5 ай бұрын

    統一後就不用去對岸了

  • @rita_6399
    @rita_63995 ай бұрын

    首先要改革個人資料法,請大家重視,也一起努力,例如: 對方不得收取無關行為內容的個資和照相/身分證字號等個資不得作為帳號/ ...台灣用身份字號作為填寫內容之一實在是非常大的疏失,國際上的個資法哪有這樣

  • @wanchunchen4016
    @wanchunchen40165 ай бұрын

    說這麼多只是轉移焦點 調解委員會瀆職應該重罰

  • @Kishaiu
    @Kishaiu5 ай бұрын

    誇張極點

  • @bi-hoo
    @bi-hoo5 ай бұрын

    詐騙罪太輕了 , 8 年 完全執政的政府不是太無能就是整天忙自己私事 , 其實很簡單除了一罪一罰之外 , 外加每騙 100 元多加關一天無上限 , 而且還要賠償受害者所有損失 , 最好是再增加鞭刑 。

  • @user-luffyhappy

    @user-luffyhappy

    5 ай бұрын

    官員都帶頭貪污瀆職了 怎麼可能修法 扎自己的腳

  • @asd123215

    @asd123215

    5 ай бұрын

    哥布林表示,反正我是快死老人,怎樣都好,我就是盲目挺啦,怎樣?

  • @tedchupig

    @tedchupig

    5 ай бұрын

    你有黨證嗎?

  • @user-ou7fe6bw2m

    @user-ou7fe6bw2m

    5 ай бұрын

    完全執政個鬼阿 看看立委席次

  • @Eds.999
    @Eds.9995 ай бұрын

    這個委員會裡面有內應啦

  • @bunnybo799
    @bunnybo7993 ай бұрын

    都2024了 廢除本票這種東西吧

  • @oarveve
    @oarveve5 ай бұрын

    重點在於個人資料一旦流出,就可以拿來偽造資料騙過公家機關??? 公家機關辨真偽的系統是不是該加強了

  • @user-nu6ej7gb9g
    @user-nu6ej7gb9g5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會一起告啊, 沒有行政疏失嗎?

  • @Starfly014
    @Starfly0145 ай бұрын

    有內鬼吧!? 這些東西一關關要卡那麼緊 怎麼可能這樣就可以過戶?

  • @Vitaniish

    @Vitaniish

    5 ай бұрын

    那是你對司法制度和土地登記制度不夠了解,關鍵是,只要他們的假債權獲得調解委員會和法院認證,之後地政機關就是直接按著公文辦事,不能算疏失,因為他們是有取得合法過戶的文件

  • @Starfly014

    @Starfly014

    5 ай бұрын

    @@Vitaniish 唷? 你說的 我還是覺得怪怪的 照你的說法 阿不就假債權有這麼容昜過認證? 核實有這麼草率?

  • @user-zn7ux7gd3m
    @user-zn7ux7gd3m5 ай бұрын

    這很明顯,地政內鬼

  • @gigitina0303

    @gigitina0303

    5 ай бұрын

    是調解委員會的問題,調解筆錄經過法院認證,效力等同法院判決,詐騙集團就可以不用其他身分相關文件辦理過戶(例如印鑑證),跟地政無關

  • @ggtailong951
    @ggtailong9515 ай бұрын

    早就發生過,但沒修法,一堆立委失職,但沒關係,剛好而已,很適合我們的環境😅

  • @ravihuang1988

    @ravihuang1988

    5 ай бұрын

    真的蠻好笑的,立院整天搞杯葛,法律推不動,結果連基本的細節都沒有人主動調整,讓詐騙有漏洞一直鑽

  • @gordonchen9114
    @gordonchen91145 ай бұрын

    這案子發生的最重要主因是調解委員會的法律證明, 未盡申請協調的基本身分核實, 沒有該法律證明就沒有以後的手續能發生, 應該適用國家賠償法不是嗎?

  • @user-sz4vm1gm8f
    @user-sz4vm1gm8f5 ай бұрын

    其實調委會有些人,塞個紅包就是自己人了

  • @user-uz2oq99

    @user-uz2oq99

    5 ай бұрын

    對呀! 退休老師和退休人員的財富密碼 ( 調尾會

  • @migo6082
    @migo60824 ай бұрын

    本票在台灣根本是無敵…該修法了

  • @diuerfahety
    @diuerfahety5 ай бұрын

    印鑑證明還是最好的把關,不能因為行政官司就什麼都可以簡化,應該要告哪個單位簡化!調印鑑證明要拿設定的那顆印章,旁人無法得手,只有自己知道!所以不能簡化這個程序,讓壞人得手。(最後:請不要亂刪留言好嗎?)

  • @joanna5658
    @joanna56585 ай бұрын

    修法 核實

  • @user-ss7ve7nf3q
    @user-ss7ve7nf3q5 ай бұрын

    公家單位是不是也太隨便了⋯ 有沒有帶腦袋上班? 是都不用查證嗎?這麼好混通過 這樣就能騙到房子,法律漏洞太大了吧🙄

  • @Vitaniish

    @Vitaniish

    5 ай бұрын

    持法院公文來辦的,基本程序上不會有問題,也不會需要確認辦理過戶的是不是本人,因為是看公文辦事,再說了,大多數人過戶都請代辦,很少屋主自己辦

  • @user-cp9ne6ik3w
    @user-cp9ne6ik3w2 ай бұрын

    希望可以修法,調解委員會人員到底是何種學歷,有學過談判學嗎?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吧!

  • @user-up2tf4wh9h
    @user-up2tf4wh9h5 ай бұрын

    通訊行的人發財了 可以拿到一堆人的證件

  • @ianyeh2380
    @ianyeh23805 ай бұрын

    公務人員瀆職阿 要開除,要關、要告吧 是不是同夥誰知道阿

  • @Vitaniish

    @Vitaniish

    5 ай бұрын

    沒有瀆職喔!調解委員會不是公務員,而地政機關是「憑公文辦事」,持有這種法院認證的調解書的,是不用再確認身分的,而且辦過戶幾乎都不是本人辦居多,所以沒人會起疑

  • @xx22xx13
    @xx22xx135 ай бұрын

    調解真讚

  • @keipi2211
    @keipi22115 ай бұрын

    總之快點去設定地籍異動通知吧 調解委員會竟然不會確認委託人的身份證 是哪個法院的調委會?

  • @user-tung-136

    @user-tung-136

    4 ай бұрын

    如何去辦地籍異動通知

  • @_.waayaan._9512
    @_.waayaan._95125 ай бұрын

    影本也可以…………太令我震驚了

  • @roserose6995
    @roserose69955 ай бұрын

    我所有的詐騙 以後公單位也要附上連帶責任。 薪資是領人民稅收血汗錢, 確沒做好公務人員的把關責任。 所有的不動產或銀行存款 被詐騙,相關單位都要附上連帶責任。

  • @lagunalee6999
    @lagunalee69995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會與法院其實都有問題,講白就是官僚心態+便宜行事

  • @user-cl9pd7ph3s
    @user-cl9pd7ph3s5 ай бұрын

    這奇觀真的只有台灣能有 摳憐

  • @p20246
    @p202465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很誇張,既然是雙掛號,房客可以代領房東的雙掛號郵件嗎?那大樓管理員也有疏忽吧!

  • @Vitaniish

    @Vitaniish

    5 ай бұрын

    可唷!雙掛號是「附回執掛號」,也就是說寄件人可以收到一張有人簽收的證明文件,雙掛號是不一定需要本人簽收的,所以房客代收也不是什麼問題,而且通常房客會比管理員更熟悉房東,所以多數人應該都會覺得他會轉交

  • @a412390
    @a4123904 ай бұрын

    一定有內鬼通啊 不然一個身份證影本能過戶? 身份證影本要過戶手機門號都有難度了😂

  • @huangjhihcheng2120
    @huangjhihcheng21205 ай бұрын

    內神通外鬼拉 , 那個被抓的絕對背鍋 , 後面有高人指點

  • @user-ne1qd3kx5q
    @user-ne1qd3kx5q4 ай бұрын

    手續有過失而且還是偽造的.所以相關核准單位及承辦人員.必需負法律責任.並且判刑執行.

  • @user-lc8sk9cj7i
    @user-lc8sk9cj7i5 ай бұрын

    打擊詐騙,詐騙需判重刑。

  • @oooxxx525
    @oooxxx5255 ай бұрын

    果然賺大錢都寫在法律裡

  • @翁傑
    @翁傑5 ай бұрын

    法律不嚴的後遺症

  • @w67076709
    @w670767095 ай бұрын

    調解裡面應該也有人吧

  • @shufangho168
    @shufangho1685 ай бұрын

    為何要打馬賽克?既然是已被警方逮捕的壞人應該讓大家看到他的長相才對?

  • @sasayaYT
    @sasayaYT5 ай бұрын

    這樣的問題就應該要修法.

  • @user-wj3qy8ou5b
    @user-wj3qy8ou5b5 ай бұрын

    調解有漏洞,支付命令有漏洞

  • @user-ss2nk7vj9i
    @user-ss2nk7vj9i5 ай бұрын

    可以提告調解委員並實行假扣押嗎?懷疑是共犯

  • @snow35ab309
    @snow35ab3095 ай бұрын

    通緝犯現在知道要防外送員與工人了🎉

  • @yanlu96

    @yanlu96

    5 ай бұрын

    路人😂

  • @user-yy4qf1ih9r

    @user-yy4qf1ih9r

    5 ай бұрын

    如何分辨警察: 如果那個人他在做自己的 的事又不專心做的自己的事。 他就是警察

  • @user-ys8xd8vr8h

    @user-ys8xd8vr8h

    5 ай бұрын

    ​@@user-yy4qf1ih9r錯,很多薪水小偷

  • @shokanful
    @shokanful5 ай бұрын

    應該出問題在委任委託當事人沒有出來法院,所以有這嚴重問題應該修法,金額之大要當面人都要出來。 身份證也是要審查是否當事人,所以影印與正本都沒有核對本人也沒有出現用演戲的方式都能過關這也太奇怪了。

  • @s29648337
    @s296483375 ай бұрын

    這可以告國賠吧,明顯是公務人員的疏失

  • @user-od7ht4gb6p
    @user-od7ht4gb6p5 ай бұрын

    以前「支付命令」就有発生有很多問題.現在又發生「調解支付」..一

  • @user-og4kj8jv4y
    @user-og4kj8jv4y5 ай бұрын

    法院也要調查清楚啊

  • @user-qf5fs8be8o
    @user-qf5fs8be8o5 ай бұрын

    這公務機關沒有問題?難道不用究責 老百姓的房子 這樣就輕易就過戶了

  • @llooiijjify
    @llooiijjify5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會,今天被說有勾結我也完全不懷疑!這點難道不用查?相關人等都沒法律責任?

  • @user-ce6fr2li6h
    @user-ce6fr2li6h4 ай бұрын

    告承辦人員一起告。

  • @---bp8ei
    @---bp8ei5 ай бұрын

    這國家真可悲

  • @mingwang5705
    @mingwang57055 ай бұрын

    一張身分證影印本就可以辦借貸證明,政府官員也不查清楚,實在太扯了。 連通兩關,實在是給詐騙集團方便。我們需要這方面更完善的法律

  • @sinsin7843
    @sinsin78435 ай бұрын

    太扯了 應該修法

  • @Diasour
    @Diasour5 ай бұрын

    只要調節委員是內鬼,要幾棟房子就有幾棟房子,政府把關有夠鬆

  • @springsunchinn6792
    @springsunchinn67925 ай бұрын

    調解委員有沒有從中受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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