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誇張!】執法警員淪為詐騙集團?教戰手冊只為騙你付錢。欺騙不成竟然用這種方式懲罰民眾。【貓頭鷹交通書】交通講故事EP.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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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1 700
警方處理方式是能給75分,要是我處理輪胎氣放掉一半,對三寶不用客氣的
@owlfuko
4 ай бұрын
對你是不是可以直接上銬?
@sutlliao
4 ай бұрын
@@owlfuko 應該是直接大外割
@MrPikaYao
4 ай бұрын
警察真的放氣,當事人直接被告毀損,還有國賠
@user-of2jy5mp3y
4 ай бұрын
要是你的話,先不論買不買得起動力交通工具,駕照可能都考不上了。笑死
@wind8blow2through
4 ай бұрын
你這種口嗨還不會有罪,你真做了那就有了
警署內通告肯定有教戰守則,因為通緝者之歌在FB講過如何拒絕被強制拖掉。 反正警署一張通告就比國家憲法還來的大
@user-hy1th9wh8i
4 ай бұрын
因為法條這麼多,警察自己也搞不清楚該用哪條,怕員警被駕駛人唬住或是一問三不知,只好弄個教戰手則lol... 而警察最常用的做法就是先唬住你,唬到你一愣一愣的不敢反駁,自然也就不擔心被你用法條唬住...
@theliveabc123
4 ай бұрын
還可以直接無視公文
@39309023
4 ай бұрын
沒辦法,大部份國民不喜歡重機,官員只是迎合上意。公務員為保飯碗或升遷順遂,也只能這樣幹。雖然有點缺陷,但是可以交差了,有做事(迎合xxx)的樣子就夠了。
@user-os6kn6zm9v
4 ай бұрын
@@39309023 那就把法律修死不就好了 啥問題都沒了
@gn00345629
4 ай бұрын
@@39309023 大部分國民不是不喜歡重機 是根本不喜歡守法
這件事告訴大家,以後行人上國道繳罰款就可以從北到南健走了。
@user-nt2ni5wm5n
4 ай бұрын
那這樣有啤酒肚的大叔就都有救了 哈哈
@fredlges
4 ай бұрын
而且還會有人陪走呢~
@user-cr1zi7cn1u
4 ай бұрын
@@v61616161 以後阿公阿罵要馬拉松健走,付了3000元過路費就可以北到南跑環島了,累了直接搭帳篷休息,還有保全保護大家
@user-cr1zi7cn1u
4 ай бұрын
@@fredlges 累了會幫你叫救護車
@SummerCanADA
4 ай бұрын
@@user-cr1zi7cn1u國道上的掉落物導致受傷還能申請國賠
重機行駛國道好危險 行人走在國道好安全
原來在國道路肩行走是安全的!我懂了。
@owlfuko
4 ай бұрын
感謝第五大隊爭取行人上國道
@ianliao672
4 ай бұрын
原來繳個幾千塊我就能騎機車上國道了,下次我就從高雄騎到台北,反正只罰幾千塊
@resteasy_ez710
4 ай бұрын
精神分裂很大。
@UTubeSOX3411
4 ай бұрын
@@ianliao672 四輪遮蔽車牌都罰幾千塊了 有被強制拖吊嗎? 講話啊
@sabkebke
4 ай бұрын
@@ianliao672 我就看你可以騎到哪裡會被攔下來...
根本原因就是那些爛立委 法條不好好定… 讓警察跟民眾在路上吵架
@99988Q
4 ай бұрын
真的,讓違法者 有法律漏洞可以鑽
面對警察的非法搜索,菁琪律師就有推出我不同意搜索小卡,給駕駛人當一個筆記記載如何應對這種情形, 建議fuko也可以出一個我拒絕非法拖吊小卡,供民眾使用 反正警方高層想要出一個荒唐的教戰守則,那我們也自己出一個拒絕非法拖吊的教戰守則來去抵制不依法行政的行為
@llove20108
4 ай бұрын
也可以列入課綱,到時候只能被迫尊重百姓 ~
@user-yu9jz6rt4y
4 ай бұрын
推 出了我直接買10張
@user-kv3rv2dw9h
4 ай бұрын
這樓推👍
@Jadenlo
4 ай бұрын
所以為什麼要非法上國道 再去爭取拒絕非法拖吊的權利???
@Luka-ch3yb
4 ай бұрын
所以繼續浪費社會資源 還要戒護下國道 雖說是立法的問題 但這就好比 你們那天情況急迫需要救護車的時候 救護車正在送一個根本沒受傷的人去醫院就醫
打行政訴訟,看看誰對誰錯,加油👍
@user-fe5oj5hh9f
4 ай бұрын
沒那麼容易 也不是每個人都願意花時間跟國家機器對抗
一個事件可以搞到這麼複雜,還搞個教戰手則,大概也只是想刻意宣傳你大型重機上國道會"很麻煩唷",然後讓想上國道的騎士知難而退,看來那堆警方高層很怕"愈來愈多重機"上國道
國道警察製作教戰守則,有沒有涉嫌蓄意散播假訊息,因該要處罰100萬罰款。 不知道若警方,蓄意使用不正當條款,處罰人民是否會有行政處分?
@user-jo6hg8lc6u
4 ай бұрын
不會的,我申訴過警察用騙的來解決事情,最後得到回覆就是會再加強教育,警方就是詐騙集團的本部.....
如果牽引比較安全,那高速公路要不要開放行人? 腦子很好用,但棺猿就是不用
@yiting4570
4 ай бұрын
你可能誤會了,單純只是警察要讓人難堪而已
@all2562332an
4 ай бұрын
當然不安全,所以紅斑馬隨後警戒,確保騎士安全啊!
@iw662
4 ай бұрын
@@all2562332an 在高速公路這種速差極大的情況下,斑馬跟在後面有比較安全?你要確定耶 學長想撞人的時候,你確定一台斑馬夠用?
@31goout
4 ай бұрын
影片中我看到的是警車一路護送他們離開國道。光這一點警員不值得讚賞嗎?
@iw662
4 ай бұрын
@@31goout 我看到的是浪費時間在後面護送,請問排除誤闖機車道的汽車是引導他出去還是叫他下車推?全世界大多數國家都證明重機上國道並不會造成危險,有危險的是速差不是重機本身,結果棺猿用了最危險的事情去排除,值得讚賞?活像個清朝人看到火車覺得很危險一樣
有時候覺得很可憐的原因就是為了避免被警察騙而學法律,而且還要擔心他們會不會硬來,反正他們還有叫人民去申訴這句無敵的話語
警察本應依法執行公權力,但多數警察會利用一般民眾對法律知識的落差(甚至是警察自己的認知錯誤、擴權解釋),迫使民眾配合。
@user-xq5jf9kk2o
4 ай бұрын
應該說基層警員 也是無奈 上面有腦殘 就算現場人員腦子清醒 但是一樣要照上面的腦殘來處理事情 畢竟 面子比理子還來的重要 簡單說就是一路黑到底 法規那東西 沒面子重要
@user-fc2wd5in6z
4 ай бұрын
反正有大絕招啊 不服從我就說你妨礙公務 說你妨礙就妨礙
@ianliao672
4 ай бұрын
腦殘的應該是騎車上國道的那些人吧,沒事搞事
@ianliao672
4 ай бұрын
要是讓你騎了那是不是繳個幾千塊,就能在國道騎到爽
@yishen6131
4 ай бұрын
@@ianliao672 騎上國道觸法,跟警察應該依法執法,是兩件事;換一角度想,公務人員若不依法,恣意擴權,調閱民眾個資、凍結帳戶、登載不實,這有多可怕?!
警方僅是執法單位,非釋法單位。而最大問題也在一個執法單位對於所需執法的理解,跟本就是一場笑話。建議提告警方錯誤的指示恐導致的風險。
法規記得很清楚,梅花國道看不懂,我笑了, 今天讓你用牽的都算客氣
@mingyuxie7211
4 ай бұрын
你全家被警察抓,手掌打洞鐵絲綁一起推下海也很客氣
如果我被當時警員開單後,警方要求我上拖吊車,但是我拒絕,基本上此行為不可能構成道交60條1項不服稽查取締逃逸的要件,開單後因於法無據拒絕上拖吊車,也不太可能成立妨礙公務,如果真的可以拖吊,國道警早就強制拖吊了,還跟你講那麼多,就跟酒駕一樣,妳拒絕拖吊只會被辦妨礙公務罪而已,從這起事件看答案很清楚,警察只是在亂搞欺騙人民,若是警方真的敢強制拖吊,我們反告員警強制罪也未必會輸,這就是員警不敢強拖的原因,既然法律沒有規定大型重機誤闖可以移置保管,那答案很明顯就是無法強制拖吊
@VirgoTw_1990
4 ай бұрын
用言語誘導到你同意上拖吊就是賊頭的目的 難怪叫詐騙集團😂😂😂
第5大隊:「用牽的有"帝王"引擎BUFF,無敵又安全沒事沒事。」
謝謝你的提醒 國家要修法了 誤闖國道一律強制拖吊
@owlfuko
4 ай бұрын
好啊~違規停車一律砸毀
@sqliao9343
4 ай бұрын
講的好像修法很簡單 這麼簡單的話,早就修改成不能上了 誰還在跟你修法強制拖吊 公民沒學好嗎
@jun484
3 ай бұрын
研議中
1.提訴願或行政訴訟,現場員警已經瀆職要騎士以行人牽車方式下交流道 2.提國賠,依憲法24條及國賠法第二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另依民法第193,195條:對身體健康及人格法益部份求償 3.國道執法人員為具有專業水準之國道管理人資格,但令國人逕行違法步行於國道,顯有知法犯法之虞,應依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規定,處分行為人並訴請監察院由監察委員調查彈劾(最該彈劾的是交通部!!!!) 4.現場執法人員已經違反憲法第23條,侵害人民自由權益,且不依適當行政程序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令行人走在國道上,陷國民於危險中,上層機關應有所處置始為正辦!
@user-cd3sb7de8z
4 ай бұрын
騎士繼續騎也是陷於危險中 為什麼寧願自己牽不接受拖吊呢?警察沒給出叫拖吊車的方案嗎?有強迫他們用牽的嗎?它們自己要用牽的警察還在後面保護他們的安全還有錯了?
@user-uv1zv4hj4q
4 ай бұрын
@@user-cd3sb7de8z 叫拖吊車警察局又不會出錢,影片不就調出法條了,連法條都沒有,他們肯定有錯呀 另外一個角度,警察都願意花時間跟著陪騎士了,叫他們用牽的,幹嘛不乾脆讓他們騎著護送送他們下去?
@qoo57062
4 ай бұрын
@@user-cd3sb7de8z罰單已經開了 可以違法行駛了 理解嗎? 沒有法源依據必需被拖吊下去 我想省錢用騎的不能? 都已經開完罰單了 也沒有法可以規範禁駛 強制拖吊的話 犯強制罪! 這麼想拖吊 是有收回扣嗎?我強烈懷疑
@ianliao672
4 ай бұрын
這就是偷竊的喊抓賊,難不成我去賭博被抓了反正被抓了,我就繼續賭完這局嗎?
@user-uv1zv4hj4q
4 ай бұрын
@@ianliao672 刑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你來說是一樣的嗎?
講了這麼多,整段影片就是寫給自己人看爽的
堆高機上路滿街跑就沒爭議.改開上國道好了🤣
@tsaicheng4252
4 ай бұрын
沒有爭議就違法啊 開推高機的自己也知道理虧,賭的是不會碰到警察被抓
@furry71933
4 ай бұрын
@@tsaicheng4252 你要確定是賭不會被抓,還是警察根本不想抓?反正跟路邊違停一樣,大家都這麼作抓也抓不完,那乾脆不抓拉~ (還是警察) 喔!是重機跟機車!他沒兩段式左轉跟騎上國道!我要去抓爆他!
@user-vn8tw4qq2k
4 ай бұрын
@@tsaicheng4252 我在路上遇到過大型堆高機行駛道路 剛好有員警騎車經過, 停等紅綠燈時我問他,堆高機可以行駛道路嗎? 他跟我揮一堆規定,就是不愿意去問堆高機司機, 你的申請單呢
@user-hd2nt7yy9s
4 ай бұрын
@@tsaicheng4252 實務上警察根本都不會開堆高機駕駛,很多無排黑煙三輪回收車警察也都裝作沒看到,但掛牌大型重機上國道就盯這麼緊?
@iw662
4 ай бұрын
@@tsaicheng4252 你確定碰到警察就會被抓嗎?
在國道警察眼中公文>法律,可是賺不到的時候:喔...沒有啊這什麼?
結論,平時就找好律師 這種時候,我直接打電話找律師
叫人家牽機車走路肩下國道? 那請問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中第19條第1項第1款 是國道警察指使違規囉?
坐等那幾隻帳號發表各種原始人言論
講那麼多藉口就是對錯的行為不先道歉,這樣誰聽的下去
所以我選擇暫時不買大型重機 不然被執法單位刁難 雖然本人已領有駕照 交通部願意公告路段出現 我一定會買的
好認真又發一篇,看了真療癒
所以政府到底是有多害怕機車上國道,真的會影響汽車銷售?會也要通盤檢討原因才是(年輕人組家庭變少、單身多),不是用路權逼民眾買車😂
@12355537
4 ай бұрын
其實政府怕的是機車上國道之後 被不適任的汽車駕駛撞傷/殘/死的案件大量增加 暴露交通部有多無能
@sincho48763
4 ай бұрын
早就已經變意識形態了 沒有什麼原因 就是不願意改變
@user-gp8qr9su3t
4 ай бұрын
那輕型50cc也來上啊
@12355537
4 ай бұрын
@@user-gp8qr9su3t 跟你說個小常識 發言前動個腦可以讓自己看起來不那麼蠢
@Tsuna_Lee6803
4 ай бұрын
@@user-gp8qr9su3t50cc連日本高速公路都上不去了好嗎 拜託先去找點資料再來
影片上說重機誤闖高速公里但却行駛内線,
到底牽車離開國道是什麼鬼東西,應該叫下命令的人出來跟社會大眾道歉。
@rtwu1403
4 ай бұрын
可以用飛的
原來高速公路可以行走 這下步徒環島的 又多了一條可用的道路了
@ms102-niu-student6
4 ай бұрын
支持 然後每隔199公尺放行人穿越道
一有重機上來就各種捉,汽車遮牌競速又各種危險駕駛 都沒在管的,這種交通會有救才有鬼
@00132002koko
4 ай бұрын
一個偷偷來,一個光明正大,請問誰比較好抓😅
有沒有人要來上去被攔下來挑戰第一個在國道上野餐露營
最後的牽車 算是強制罪嗎? 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未遂犯罰之。」 強制罪屬於刑法妨害自由相關罪章之一,涉及妨礙他人自由行使權利。 若以強暴、脅迫等手段,迫使他人做或不做某事,則可能涉嫌犯強制罪。
@yttsai1753
4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最後會變成是騎士自己同意牽車下去的結案
@user-ln8yj6qr5r
4 ай бұрын
@@yttsai1753 是可以這麼想 但也可以說 是被那些警察脅迫不得不同意 當事人已經警察被要求 不拖吊就不能離開,給留在原地超過6H 在這種情況下,警察最後讓當事人牽車離開,當事人如果不同意那就是繼續被警察留在原地,這很明顯就是脅迫手段
@user-ql7ww6wk6s
4 ай бұрын
@@user-ln8yj6qr5r 繼續耗下去,記者就會趕來了
@nick936393
4 ай бұрын
這樣才看起來是違規叫人牽車走高速!是不是可以告警察!
@yttsai1753
4 ай бұрын
@@user-ql7ww6wk6s 記者來了也沒用,重機關鍵字一出現,焦點就模糊了
能出張拒絕拖吊的教戰守則嗎,想在機車上放一張😂
@sujames-ub5qw
4 ай бұрын
推
顯見國道警察本職學識不足😂
台灣的法律真是可憐吶~~可憐吶~~
我也覺得很神奇,以前走錯路的白牌機車都是警車在後跟隨,為什麼換成重機就要拖吊呢⋯⋯
@jiahungchang7585
4 ай бұрын
有理耶!我記得之前電視報導阿公阿嬤誤闖高速公路,也是護送瞎去的啊!台北不是還有個外鍋留學生什麼的,騎腳踏車上去怎麼沒叫她牽下來..
@yqdnzz
4 ай бұрын
不同警察 耍蠢的人不同 換做你舉例的警察應該也是讓他們騎車下去
@VirgoTw_1990
4 ай бұрын
就官僚主義不知變通保守派的官就坐在交通部部長的位子,賴著不下台😂😂😂 那基層有樣學樣囉!😂😂😂😂
@user-hd2nt7yy9s
4 ай бұрын
@@VirgoTw_1990 擺明基層也不敢欺負弱勢或是老外,造成上級有官感不佳和國際問題,所以就拿這些本國青壯年GDP做做樣子,主流電視媒體也刻意塑造這些人是問題分子,不願盡第四權的責任,甘為政府走狗第四軍
法治國家一詞過去常被誤認為人民應該守法, 但是真正的涵義不僅指如此,而是包含執法單位也應該要依法,而不是警方內部自以為的教戰手冊。
@user-fs3dz3wg3m
4 ай бұрын
台灣公務機關最大的問題就是喜歡自行解釋法條,然後丟一句你可以去申訴或調解仲裁。
真的是丟臉丟到爆
建議提告叫人牽車的員警強制罪,根本於法無據卻叫人做無義務的事情
@rtwu1403
4 ай бұрын
告的成哦 哈哈哈
@teiamatozero
4 ай бұрын
告的成?那這樣還需要警察嗎?那被警察臨檢和逮捕也都可以告警察強制罪了,目前法律重機上國道就是違法,自己違規在先然後再告執法人員?這很台灣人
@yiting4570
4 ай бұрын
@@teiamatozero 你是不是分不出什麼是刑法?
@17_aijo
4 ай бұрын
@@teiamatozero 重機行駛國道並不違法但違規,先搞懂法律與命令的上下關係再來談哪個行為比較越界😅
請問游委員的那篇電子公文有地方可以下載看全文或帶在身上嗎?
是否有公共危險?
就體罰阿 讓你下次還敢上國道嗎 有點幼稚
可以站在高速公路上 7 個小時也是挺厲害的
@sunny_cb650r
4 ай бұрын
大家一起憋尿七小時 一定是員警憋不住了
堆高機能在道路亂跑,機車不能上國道😂
@user-hd3yo3ub3i
4 ай бұрын
這到台中工業區裡面,可是到處都看的到堆高機在路上到處跑
@user-hd2nt7yy9s
4 ай бұрын
重點是多數警察都裝作沒看到,要他們去罰也意興闌珊
希望國道增設人行道❤
@user-lx6cg8kl7i
4 ай бұрын
國道高速人行道
放心 很快警察就會幫忙把法源補上了
只要是二輪都是危險的😂
cb1000r兩百公斤車重用推的也太累,辛苦了。
@user-lp3eq5cu9r
4 ай бұрын
還可以啦~我真的成功推下來了
@qoo57062
4 ай бұрын
@@user-lp3eq5cu9r你是本人?
如果禁止行駛就必須要強制拖吊 那行人也禁止行駛在高速公路上吧??? 也一起拖啊...幹嘛讓人非得牽著車走三公里
下次記得帶露營椅 跟警察說走不動了休息一下👌
台灣的法規都是很有事
之前就有外國人騎普通重型機車125C.C.誤上國道,或是阿伯騎腳踏車誤上國道,當時紅斑馬都是尾隨在後,閃燈護送下交流道。就都沒叫他們路邊牽車走路。 現在駕駛人素質差連帶交通警察的素質連帶一起變差了。
最後那句話 我笑了😅
路口雖然沒有禁行重機標誌,明明也插著大大的梅花10標誌,這樣還要怪導航,只能說駕照是用雞腿換的吧!!
違法行政 違法執法
高調!
怎麼不誤闖高速高路的時候就打給警察😂
如果是我 我就拜託警察開我妨礙公務 我就是要用騎的 之後再行政訴訟 如果開了還不能騎 只能牽 那我就牙起來走到半夜 一步一腳印 拼了! 慢慢走!能多慢有多慢! 命也不要了!乾!TMD擊敗 乾!
支持警方強勢執法,確保高速公路合法用路人的行車安全
❤ 12:23 🤣🤣🤣🤣🤣🤣 ❤祝福 芸芸眾生彼此溫柔以待; ❤ 感恩分享 /// 小編辛苦了 🙏 祝福 影中人 /// 祝福 娑婆世界 🙏
活該!罰的好,同溫層還幫忙互航,不要丟臉了啦
是不是該騎快一點,在斑馬攔停以前衝出交流道😅
@msjwzii
4 ай бұрын
拒捕變成就另外一段故事了😂
@user-lp3eq5cu9r
4 ай бұрын
我當時確實很想
請問85-2條的三個禁止ㄕ否指 1. 修路🚧不通 2. 車有被禁駛 3. 人曾被禁駛 然後警方用92條「禁止行駛」來成為拖掉理由,因為不滿550 cc, 但是法源用錯,紅斑馬從上到下國語有問題喔...@@ 🤔🤔🤔
@owlfuko
4 ай бұрын
可以先看看這支影片 kzread.info/dash/bejne/hmul3MWeppfZZco.html
真的是太離譜了,哈哈哈 支持申請大法官釋憲唷!
水喔
臨時違規停車,觀感良好 臨時違規行駛 ,罪大惡極
@userericlord
4 ай бұрын
對😂
@user-ul3rm2xz1u
4 ай бұрын
符合民情啦 要包容尊重
剛開始發現誤上國道可以打電話通知警察,不用騎到等警察發現吧!
@user-np6wi3uw6x
4 ай бұрын
直接騎到下個出口下去很難嗎🤡
@Leisurelolz
4 ай бұрын
怎麼打,停在路肩打還是邊騎邊打,上去騎到下一個匣道不用5分鐘就下去了,你要在路肩等紅斑馬二十分鐘? 你是覺得路肩有防護罩還是有媽祖保佑?
@VirgoTw_1990
4 ай бұрын
就順順地騎下去就好 不難吧? 一個高速搞得好像去山巔深海一樣危險似 全世界的高速公路9成能騎機車 讓這些國家看到中華民國交通法規一定傻眼 簡直國際大笑話😂😂😂
@Leisurelolz
4 ай бұрын
@@marcochiu5099 20分鐘少花四千元哪來的?你是以為打電話叫警察來就不會開罰喔? 路肩有多危險還要我講?你有開車上過國道嗎? 光是停在那邊一分鐘都危險了 還停20分鐘 ??? 自己搜一下新聞 [國道路肩 追撞] 騎高速公路絕對比停在路肩安全好嗎? 拜託你趕快出國看看人家的高速公路 不要躲在井裡自以為安全了 華國井蛙
@yiting4570
4 ай бұрын
@@marcochiu5099 你什麼時候產生了停在原地等警察20分鐘,就不會被開罰單的錯覺?
其實 如果真的要耗 先吃飽 備足糧食飲料水 帶個摺疊椅 睡袋 上國道 就耗在那裏 要牽車 給警察牽 耗個3天 5天 上新聞 採訪 順便國際新聞 警察就算輪班上 也累垮一堆 這樣我就不相信 政府會再放任下去
@marvinchang1715
4 ай бұрын
說的好 不把事搞大 症腐就不重視問題
@user-xq4gv2fu2w
4 ай бұрын
這招不錯fuko可以試試
@ntr1381
4 ай бұрын
我能不吃飯撐三天😂
@OMGamer_TW
4 ай бұрын
我也覺得應該繼續耗下去 大家可以幫忙送水送食物送尿袋還有行動電源
@dswa-sx3ml
4 ай бұрын
雖然覺得這樣很不好,但又有點想認同😅
主管裁量"拳"法條當空氣,上層一聲令下叫你牽就牽😂
超好笑 兩位世界第一牽機車走國道
違規在先,也不同意拖吊,用牽的剛好而已。立場不同就會有不同的說法。不要違規就相安無事。
機車證用雞腿換的😂😂😂
兩位帥哥~深感佩服!!!
支持警察
我以前遇到過 , 倒著往回牽 。
請問白牌上去在法律上也是跟大重一樣不可強制拖吊,且可以行駛離開嗎?
@user-uw3zs5ri8k
4 ай бұрын
首先先是道交92-2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 再來是道交33-13 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 可以知道只有處罰沒有構成強制拖吊的要件,所以也是無法源強制拖吊,但是直接駛離有可能會惹怒警察,不違法但是可以搞死你的方式一堆。
我覺得你們要處理的對象應該是交通部,跟法律問題,主要還是敦請立委盡快修法,為難執行單位也是意義不大,唯一的意義就是藉此造成媒播效應,引起社會關注,達到盡快修法的實質目的,還是說一聲辛苦了。
這招好狠,從法源上來說確實沒有規定不得牽行。
警察連法源都搞不清,還想做執法者
錯就錯了 還帶風向
如果我牽重機上國道 是不是就不算重機上國道
@user-lx6cg8kl7i
4 ай бұрын
神聖純潔無瑕之國道高速公路, 豈是下等二輪能上去沾染玷污滴。(反串
最後一句我真的破防大笑😂
當年蘇花改騎車會窒息,所以禁止機車(含大型),但是跑馬拉松不會窒息,所以可以辦馬拉松比賽 台灣法規決策者一堆都很扯
10小時也太誇張
😂😂😂哈哈哈
誤闖有危險就該先報警了,還要硬闖
要不要考慮選個立委,你的法條分析邏輯能力已勝過警察和警政署。 有立法委員資格幫民眾在交通上發聲,讓那些有牌的詐騙集團or流氓才不會利用錯誤的資訊誤導人民。 不只交通法規,連民眾報案也有些警察會用民眾不懂程序。勸退要報案的民眾或推去其他所報案。
@VirgoTw_1990
4 ай бұрын
難 這個國家要選議員立委 地方勢力要很夠 不然就是去蹭大黨不分區 但大黨為什麼要給你不分區? 一定有利益考量...
@plasmogamy
4 ай бұрын
這種情形最優解是不分區立委,因為各黨的禮讓都是把素人丟到敵人選區內並調侃對方無心改革😂 基本上沒有人願意讓出自己的選區。
@user-qx9fh1px4p
4 ай бұрын
連律師法官都考不上你以為他真的有能力喔?
@carllace
4 ай бұрын
@@user-qx9fh1px4p 當立委又不一定要有能力考上律師、法官,新聞裡一些立委邏輯一整個有問題還不是一樣能坐那個位置,能不能當立委看得不是能力而是人脈
@user-rk2gj4pb4u
4 ай бұрын
也可以先從議員開始啊,當初呱吉無黨籍還不是選上。有YT光環應該不難。畢竟還是有人會投給會做事的人
酒後不論開車、騎車或是從後方推車、牽車都算是「行駛」,所以不能以騎乘方式下閘道而是強迫騎士用牽車方式下閘道就能看得出來是無法下臺的警察在惡搞拒絕拖吊的機車騎士
@user-tu6eh9lt8v
4 ай бұрын
總比用筷子揀屍體好吧
@mangoisyou
4 ай бұрын
笑死 走路在高速公路上會比騎車還兒全 邏輯死亡
@iw662
4 ай бұрын
又一個滑坡用酒駕這種爛例子來舉例的
政府與民代都是民眾選出的 該怪誰!
台灣就是你們才會這麼亂
交流道都有標示,誤闖累犯?還是故意?殺人犯都會說我不是故意殺人的
這是我看過最屌的一件事了😂😂
路不熟千萬不要太相信導航 過來人
當下情況罰單簽收後,騎車到下個交流道下國道是可行的吧,應該可以不用理會警察要求的牽引方式吧?
@owlfuko
4 ай бұрын
直接離開完全沒有任何問題
@user-vv3mn8pq5m
4 ай бұрын
再有行駛情形就是新的違規 勸別試😊
@user-hd2nt7yy9s
4 ай бұрын
@@user-vv3mn8pq5m 一罪二罰?
@user-vv3mn8pq5m
4 ай бұрын
@@user-hd2nt7yy9s 當下開的單,是處罰之前的違規 之後有違規,可以再罰,沒有重覆的問題。
@17_aijo
4 ай бұрын
@@marcochiu5099無照駕駛違法,不太一樣
罰單都開了,就直接護送下高速公路,是故意的,還是....真的該硬的時候不硬....???????不該硬的時候??????
@VirgoTw_1990
4 ай бұрын
對黑道就握手言和(松山之亂) 對百姓就作威作福(執法過當,大外割打老師事件、誤認逃逸外勞打學生事件)
如果拒絕牽車也不拖吊跟他耗會怎樣嗎?
看到兩方都在為"自以為對"的看法在辯護!就知道...我們大家都上了政府(交通部)的當了! 該解決的單位不出面解決問題!而是先解決"有問題"的人?然後裝沒事放任兩派在互吵...! 這就是我們偉大的40%政府!(-_-)凸
@z7690496
4 ай бұрын
自以為對嗎?我看不是吧,直接把上面公文當放屁,然後在內部搞一個教戰守則,我看是這單位從台灣獨立出去了,才敢不鳥上面公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