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信福 #死刑 #憲法法庭
憲法法庭於今(23)日上午10時,將審理王信福及相關併案共34件(合計37人)聲請案(死刑案),進行言詞辯論。
畫面來源:司法院
延伸閱讀:
監院認定王信福死刑審理瑕疵 籲請法務部再提上訴
news.pts.org.tw/article/686284
編輯|陳宥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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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67

  • @haruuuuouo
    @haruuuuouo2 ай бұрын

    時間軸 1:45 開始 讀案由 6:24 言詞辯論開始 宣讀事項 8:37 爭點題綱 11:01 聲請人方-李宣毅律師等人 陳述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及聲請要旨(15分鐘) ~ 11:16 李宣毅律師 ~ 16:31 李念祖律師 ~ 22:06 李劍非律師 26:10 關係機關-法務部 陳述答辯之聲明及要旨(15分鐘) ~郭永發司長 41:17 六位專家學者(30分鐘) ~ 41:31 許家馨研究員 ~ 47:01 黃承儀研究員 ~ 52:22 鄭善印教授 ~ 57:34 謝煜偉教授 ~ 1:02:08 顏厥安教授 ~ 1:07:10 賴擁連教授 1:12:34 鑑定機關-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陳述意見 ~ 1:12:45 高涌誠委員 1:17:50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陳述意見 ~陳淑貞律師 1:23:32 聲請人方詢問關係機關、專家學者、鑑定機關、鑑定團體(30分鐘) ~ 1:24:01 李劍非律師 問(1) ~ 1:25:07 黃承儀研究員 答 ~ 1:28:19 顏厥安教授 答 ~ 1:31:26 劉繼蔚律師 問(2) ~ 1:31:50 高涌承委員 答 ~ 1:34:00 李念祖律師 問(3) ~ 1:35:21 謝煜偉教授 答 ~ 1:37:47 顏厥安教授 答 ~ 1:40:20 黃承儀研究員 答 ~ 1:43:37 李艾倫律師 問(4) ~ 1:44:25 黃承儀研究員 答 ~ 1:46:41 薛煒育律師 問(5) ~ 1:47:14 高涌承委員 答 ~ 1:50:14 劉繼蔚律師 問(6) ~ 1:50:51 顏厥安教授 答 ~ 1:54:00 黃承儀研究員 答 1:55:53 關係機關詢問聲請人、專家學者、鑑定機關、鑑定團體(30分鐘) ~ 1:56:07 林麗瑩檢察官 問(1) ~ 1:57:10 許家馨研究員 答 ~ 2:00:13 李仲仁檢察官 問(2) ~ 2:00:49 賴擁連教授 答 ~ 2:04:08 許家馨研究員 答 ~ 2:06:49 李仲仁檢察官 問(3) ~ 2:07:17 賴擁連教授 答 ~ 2:10:09 郭永發司長 問(4) ~ 2:10:31 鄭善印教授 答 ~ 2:13:39 李仲仁檢察官 問(5) ~ 2:13:56 許家馨研究員 答 ~ 2:17:14 李仲仁檢察官 問(6) ~ 2:17:30 賴擁連教授 答 ~ 2:19:36 李仲仁檢察官 問(7) ~ 2:19:52 許家馨研究員 答 ~ 2:23:04 林麗瑩檢察官 問(8) ~ 2:24:06 陳淑貞律師 答 2:27:03 上午場結束

  • @ense53clio
    @ense53clio2 ай бұрын

    到底下面這幾個情緒發言有幾個完全聽完辯論,or全部是標題黨 🤔

  • @tzuloutien3005
    @tzuloutien30052 ай бұрын

    先不說認同或者反對,很驚訝我們台灣的文明程度高到能進行這樣的一場辯論會。 我個人非常支持,這是「我不認同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權利」的體現,唯有這個社會能夠持續不斷的溝通,而不是異我者皆一律剷除一刀切,才會持續不斷的進步。 另外關於廢死,個人則是認為如果今天真的要廢死,除非是終身不得保釋不得釋放作為配套為大前提,不然我個人無法認同。 我也希望如果有人支持廢死拜託先提出好的替代方案或者配套而不是一昧的只會喊廢。這樣只會像綠電一樣,什麼配套銜接都沒搞好就廢舊案結果全台只能用愛發電而已。

  • @user-pu4vc3dm7b

    @user-pu4vc3dm7b

    2 ай бұрын

    確實是有無完善的配套措施

  • @kilo2622

    @kilo2622

    2 ай бұрын

    用愛發電?

  • @user-xy7gm4cw4l
    @user-xy7gm4cw4l2 ай бұрын

    鄭善印不知所云

  • @chian1227

    @chian1227

    2 ай бұрын

    真的,到底為什麼他會說竊盜罪很多人犯難道就要廢除來比喻,廢除死刑又不代表不處罰殺人犯。

  • @LL-uf2tk

    @LL-uf2tk

    2 ай бұрын

    不配當學者 跟臺大中研的學者差太多了 跟本不是同個格局

  • @user-pu4vc3dm7b

    @user-pu4vc3dm7b

    2 ай бұрын

    他還是小弟口委XDDD

  • @shasha9166
    @shasha91662 ай бұрын

    "修復式司法"👏👏👏

  • @user-se2yv5gi7g
    @user-se2yv5gi7g2 ай бұрын

    建議先看完上下集,再來討論

  • @mcdlee
    @mcdleeАй бұрын

    1:00:32 封包卡住了,請問有人知道謝教授這一段說了什麼嗎?

  • @a786911
    @a7869112 ай бұрын

    就像校園霸稜.....有多少被霸凌的事件學校與教師並沒有好好的正式與處理多半還是要所謂的被害人忍耐....勝智慧說被害人都是比較免感的說法..真的是如此嗎.......很多並沒被重視出非出現帳大是件厚政府與學校才來重視.....這樣何來所謂的公平正義與所謂的修復是正義

  • @chjacky4131
    @chjacky41312 ай бұрын

    所以最後產生的結果,造成往後不可預期的傷害誰該負責?像之前李遠哲的教改,對台灣造成日後教育產生很大的問題,李遠哲該如何負責?還是一走了之,往後問題不必負責?

  • @user-nd1gm5wz8d
    @user-nd1gm5wz8d2 ай бұрын

    個人認為聲請人方的第一位律師李宣毅律師的被害家屬的角色真的太強了... 這些支持死刑的到底有什麼資格出來代表被害者 根本只是你們想要洩憤的工具跟藉口而已

  • @mwlin1

    @mwlin1

    2 ай бұрын

    沒錯, 他是被害家屬... 但他又有什麼資格代表其他99%的被害家屬? 笑死

  • @user-nd1gm5wz8d

    @user-nd1gm5wz8d

    2 ай бұрын

    @@mwlin1 你這樣講那講不完,那你們又有甚麼資格?我就問啊?死刑存廢議題中受害者家屬就不是我們該討論的重點,因為他們的傷痛難以量化,但你們每次都拿這點來壓來情勒,不就很奇怪嗎

  • @mwlin1

    @mwlin1

    2 ай бұрын

    @@user-nd1gm5wz8d 你的言論更奇怪... 誰有沒有資格討論難道是你說了算? 這就好像因為男人不會懷孕就沒有資格討論墮胎權一樣... 而且誰說被害者家屬的意見不能當作參考?

  • @user-nd1gm5wz8d

    @user-nd1gm5wz8d

    2 ай бұрын

    @@mwlin1 你這樣很奇怪,我說的是"不要把幫被害者家屬討公道"當成主要理由,你就硬要扯,死刑的用意本來就是多個面向,但你們(代稱那些再吵你是家屬不會這麼想的人)只會扯甚麼你當被害者家屬看看阿,完全就失焦了阿!我要說的就是這個 我認為該討論的是,首先是否有部分犯人是不能回歸社會,如果是,那就要與社會永久隔離,那我們應該用甚麼手段隔離?死刑?無期徒刑?etc 法律是理性的東西也是工具,我只是希望大家不要再因為其中一個因素喪失理性,亂使用這個強大的公權力武器罷了

  • @user-nd1gm5wz8d

    @user-nd1gm5wz8d

    2 ай бұрын

    @@mwlin1 我不是說我說了算,而是你不能當成主要理由然後忽視其他部分,但網路風聲就是這樣

  • @kilo2622
    @kilo26222 ай бұрын

    可是哈利波特最後殺死佛地魔一報殺父母之仇,結局不是佛地魔不用死大家變成好朋友..

  • @applehsu7649
    @applehsu76492 ай бұрын

    臺灣有刑法,有死刑。三審定讞,執行死刑,符合正當法律程序。臺灣民主法治社會,但是社會亂象頻傳,治亂世用重典。拜託憲法法庭法官要接地氣,不要活在象牙塔裡。倘若今天您們是受害者家屬,失去至親,家庭破碎。您們還會寬容大度說:可教化。不判死刑嗎???

  • @user-nd1gm5wz8d

    @user-nd1gm5wz8d

    2 ай бұрын

    請您看完第一位律師的發言後,再來審視您的發言,謝謝^^

  • @user-nd1gm5wz8d

    @user-nd1gm5wz8d

    2 ай бұрын

    答案就是:你根本沒資格代表受害者家屬,那當然你也不該拿它們來當擋箭牌,或是掩飾你血腥慾望的遮羞布

  • @KO-eb8ph

    @KO-eb8ph

    2 ай бұрын

    你覺得你活在亂世中嗎???

  • @user-nd1gm5wz8d

    @user-nd1gm5wz8d

    2 ай бұрын

    你就把你心中想講的那句「以命償命!」講出來就好沒關係,我尊重你的發言權利,也確實是死刑的其中一種含義,我只是很不看不慣你們一直拿被害者當擋箭牌而已 死刑本就有許多面向與意義,嚇阻犯罪、讓無法回歸社會的人永久隔離、為被害者家屬進行某種程度某種形式的補償等等

  • @jtlin9709
    @jtlin97092 ай бұрын

    如何對待犯人比較公平? 死刑:殺一人執行一次死刑;殺多人也只執行一次死刑。顯然不公平! 徒刑:有人被關幾天損失慘重,有人被關正好不愁吃睡。顯然不公平! 罰款:有錢人被罰萬元不關痛癢;窮人家可能要鬧人命。顯然不公平! 只有勞役(人力發電)或鞭刑(新加坡特色)比較公平! 將死刑改為 終生監禁加每日鞭刑 殺幾人每日就打幾下 有些人不怕死 每個人都怕打

  • @LL-uf2tk
    @LL-uf2tk2 ай бұрын

    希望憲法法庭挺直腰 為正義真理人類價質做出專業正確決定 無懼民粹嗜血獵巫

  • @user-fr9ik4dq9y
    @user-fr9ik4dq9yАй бұрын

    說是這樣說,但就當政府花了一堆時間金錢,社會安全網的洞永遠補不完,如果有那一天 那就是大家都是幸福的家庭 沒有貧富 每人的公平的到來 ,但明明那一天就不可能會來,這社會不可能有公平兩個字!如果這社會有「能力」能做到,那再來說廢死吧 能力不夠 如何做到?

  • @aks60580
    @aks605802 ай бұрын

    鞭刑上路

  • @user-sm7cy5fg1n
    @user-sm7cy5fg1n2 ай бұрын

    原來申請違憲、釋憲,37個人就可以?????

  • @user-hn9sp9mz2l
    @user-hn9sp9mz2l2 ай бұрын

    何謂法治社會?以殺人為目的的殺人犯不應死刑嗎?生命無價!這句話的意思是要我們尊重他人的生命,這些殺人的人有尊重他人的生命嗎?若有!何以殺人?都不尊重別人的“生命無價”,那他的生命就不是無價的!

  • @user-sh9ws7ij9k
    @user-sh9ws7ij9k2 ай бұрын

    如果憲法廢除死刑, 在死刑犯殘忍虐殺對受害人執行死刑時刻 ,已經違抗憲法在先 ,然事後卻主張自己受憲法保障不得死刑 ,如此矛頓 ,難道這是所謂至高無上至公至正的憲法嗎? 少數幾個特立獨行驚世害淑的思想言論,卻要推翻違逆80趴的價值判斷,這種憲法根本不是憲法,也無須遵守,這種憲法根本就已經是憲法違背憲法精神,如此有何公信讓人民遵行憲法?

  • @user-me4rv6qr8f
    @user-me4rv6qr8f2 ай бұрын

    支持死刑,讓受害者安息

  • @user-me4rv6qr8f

    @user-me4rv6qr8f

    Ай бұрын

    @popapayeh1087 你講的鞭刑,我覺得可以考慮🤔

  • @veganforlife1203
    @veganforlife12032 ай бұрын

    簡直浪費時間為這群危險傷害殺人定讞死刑犯做任何多餘的人道照護!!!台灣政府要專注於如何保護人民不被惡魔殺害才是!!!

  • @user-yx1oc2hk2c
    @user-yx1oc2hk2c2 ай бұрын

    活著不好嗎?現在法務部不應該再拖了吧!

  • @mature0931
    @mature09312 ай бұрын

    我只想問一句。「公訴罪」 請問公訴罪保障了人民什麼 ? 如果今天網路警察可以上網釣魚,舉例:警察在聊天室,名稱,打已婚人士約砲,然後有人,跟他約了,這樣是否構成刑法?或是;高中生找約,然候有人約了,是否構成刑法?(今天先不論是否有性行為)。所以被釣魚的人民,他是否有機會告警察。他是否有享受到憲法所以保障,人民的基本權益。 沒有,因為公訴罪。 為什麼說公訴罪, 請各位,大法官,法官,檢察官以及事務 官,你們好好的想一想,如果你們想不到我打這些的意義,那你們真的法律白讀了。

  • @user-lh4yw9bs2g

    @user-lh4yw9bs2g

    2 ай бұрын

    沒有公訴罪這個東西,先去看完刑事訴訟法再來這發表高見,名詞都弄錯

  • @aisyd3646

    @aisyd3646

    2 ай бұрын

    那你應該適合當大法官的 其他律師 法官檢察官書確實白讀了

  • @mature0931

    @mature0931

    Ай бұрын

    @@user-lh4yw9bs2g你好👋我用的是真帳號!

  • @SizkaWang
    @SizkaWang2 ай бұрын

    提出違憲的立論都有很多邏輯盲點, 不論引用的是個人經驗、他國法律、人權公約、誤殺的案例……都沒有拿出對等的參照。 這樣的準備不足很容易讓人產生這只是一場秀,意圖獲得人權律師的桂冠。 - 整段看完覺得副司長的論述跟調理很棒~代表人律師團真的準備不夠...

  • @twn1670
    @twn16702 ай бұрын

    看到這些大法官的問答~~現在知道台灣的亂源在哪裡了!!

  • @ense53clio
    @ense53clio2 ай бұрын

    再補一個留言。支持廢死,因為唯有持續支持廢死,我們的社會才有保持溝通,維持理性辯論、思考的空間。 但也完全接受,此時的台灣社會還需要感覺死刑仍舊存在,來保護某些並不理性的恐懼。(很懷疑這些恐懼的人到底有多少會主動追蹤死刑真的被執行😂)

  • @Howard-code-dso

    @Howard-code-dso

    2 ай бұрын

    要廢死也必須要有完整的懲罰機制,現在連機制都沒有。關到死也是安養天年、 有死刑不執行當政治籌碼才是目前的問題

  • @user-qt5vd3fc2o

    @user-qt5vd3fc2o

    2 ай бұрын

    沒錯 沒有死刑不用擔心看誰不爽就直接砍 反正到時候在監獄裡面有飯可以吃 如果幫黑道做事就更好了 可以拿到一筆錢在裡面可以很快樂 我非常支持廢除死刑

  • @larry71068
    @larry710682 ай бұрын

    我是不殺生者。用"殺生"來遏止"殺生" 好像是矛盾、錯誤愚昧、不文明、違反"好生之德" 。 但物種都有壽命限制,天地"自然法則"是最大的殺手(因此萬物才能生長不息),如果沒有這殺手,萬物肯定不能存活 ! 那這"殺手"是(錯誤愚昧不文明違反自然)的 ?

  • @user-zb9mu2jo4e
    @user-zb9mu2jo4e2 ай бұрын

    國民黨德政

  • @andychang2359
    @andychang23592 ай бұрын

    死刑只是政府怠惰的藉口, 人殺了就沒政府的事了

  • @user-ef2tn3oi6l
    @user-ef2tn3oi6l2 ай бұрын

    好啦 別再演了 直接釋放就好了 排排坐 坐得跟真的似的⋯⋯

  • @josephchu6669
    @josephchu66692 ай бұрын

    聯合演出送給蔡英文的一場戲...7月就知道了! 不過不用想也應該會是違憲的... 把受害人的命踩在腳下然後視而不見~ 還要辯論甚麼? 論法治...台灣有比新加坡好嗎?沒有啊~ 人家都沒有這種多餘的舉動...台灣是要辯論啥小? 想廢死就說一聲...覺得受害者已經死了就沒有人權可以直說! 自己冷血無情不是人類就明講吧~ 大家都懂! 台灣就是被這群自以為是的法律人搞得烏煙瘴氣的!

  • @lukekao8083
    @lukekao80832 ай бұрын

    真的感覺台灣司法是保護壞人

  • @taikinllawyers3816

    @taikinllawyers3816

    Ай бұрын

    是因為幾千年的刑罰對壞人太過殘忍,所以我們用幾十年的時間討論對壞人如何處以適當的刑罰。

  • @Jimmy831213
    @Jimmy8312132 ай бұрын

    支持死刑的人跟殺人犯有何區別,別在假惺惺了

  • @user-em4ui4lh1r
    @user-em4ui4lh1r2 ай бұрын

    這些律師到底在講什麼幹話?可以去開創邪教了

  • @user-py2km8rm3u
    @user-py2km8rm3u2 ай бұрын

    這是什麼辯論會?所有人都可以下台了吧

  • @user-wq5tl8ve3p
    @user-wq5tl8ve3pАй бұрын

    開這種辯論完全浪費社會資源...台灣現階段根本不能廢除死刑.一堆配套措施都沒有推動就想廢死.....

  • @user-wq5tl8ve3p
    @user-wq5tl8ve3pАй бұрын

    17分24秒那段根本就是在講屁話.....死刑的嚇阻只能猜測無法實證!那廢除死刑改成終生監禁....那是不是又可以跳出來說終生監禁的嚇阻只能猜測無法實證...後面是不是就廢除終生監禁???

  • @yjoe0215
    @yjoe02152 ай бұрын

    廢死主張死刑無法嚇阻犯罪這點真的說不通,當加害人心念殺人不會死只會終身監禁那才叫不足以嚇阻犯法, 至於現有冤案那些皆是以前司法罪證,根本不能用來當廢死藉口 反而廢死是對受害者家屬的第二次傷害,還有廢死釋憲案竟然沒有受害者家屬的律師團?????反而有受刑人的律師團這甚麼跟甚麼 民主社會才真正的不是這樣運作🤮🤮🤮🤮🤮🤮🤮🤮🤮🤮🤮🤮🤮🤮🤮

  • @aisyd3646

    @aisyd3646

    2 ай бұрын

    如果能嚇阻 為什麽還是有殺人犯 還是要判比死刑更嚴厲的罰則?才能嚇阻 看看其他更高明的民主社會吧 要不是要那麼多人民要死刑 政府要你們的選票 早就順著國際趨勢廢死了

  • @user-pi1tn3wc1h
    @user-pi1tn3wc1h2 ай бұрын

    虛偽 偽善 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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