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系列 ep.3】買房貸款貸不到,還被沒收千萬價金!?

大家在簽合約的時候都要注意再注意囉!
3:08 無薪資所得的人該如何貸款
7:45 價金莫名其妙被沒收了
13:36 關於買賣合約之違約金
15:14 懲罰性違約金之酌減
17:35 只用一千萬就得到了一億一千萬的南科預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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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204

  • @sipaspo7201
    @sipaspo72019 ай бұрын

    這也是政府擺爛的證據,到現在政府還是在保護建商,沒打算修正這樣的制度。

  • @hellavenger
    @hellavenger5 ай бұрын

    只能說不要省這個律師費,很多人大筆買賣都靠代書和仲介而已,結果都掉坑。該找律師的就得找,合約不要聽信別人嘴上說說的就簽,以為自己省小錢省麻煩卻換來一輩子後悔。

  • @user-wk8lp6oc8d
    @user-wk8lp6oc8d11 ай бұрын

    看了陳律師講的這一課,才知房仲業者的吃人術。一般的民眾的法律常識根本就不是房仲業者的對手。我們遇到的最大房事問題就是都更合建,所謂的都更管理顧問公司,其實就是房仲業者,他們的吃人術根陳律師講的案例,非常的相似。就是以「私約」方式, 讓無法律常識的屋主,以為是在幫助屋主,其實是綁住屋主的權益,然後讓屋主發現不對時,無法反抗。隨房仲擺布。若不配合,則用簽的私約恐嚇告你,要你賠償一切損失。 期待前法官陳律師能開課,講解現代最熱門的「都更私約」問題,必能拯救無數的民眾。感謝!!!

  • @user-wh2vf2rc9r
    @user-wh2vf2rc9r11 ай бұрын

    小筆記: 房屋買賣簽合約要注意 貸款貸不到,要記得寫''雙方合約無條件解除'' 銀行貸款遵守五P原則(信用狀況、還款來源、資金用途、債權保障、申貸戶的財力展望) 1.合約寫貸款貸不到,現金補足→無法補足→違約→存證信函→違約已交的價金沒收‼ 仲介當場的口頭承諾都不採用,一律以合約白紙黑字為主 代書基本上都已經和仲介合作,消費者要主張自己的權益 2.不可歸責買賣雙方而貸不到時違約→存證信函→違約已交的價金沒收‼ 買方不買→已交價金沒收 賣方不賣→加倍返還給買方 內政部建議違約金不可超過15%,但沒強制力,只能請求法官酌減。 另外除了懲罰性的違約金,要注意''損害賠償''(意思就是因為違約所衍生出來的所失的利益、所受的損害) 因此合約一定要寫違約金最高不可超過15%。

  • @kennychu27

    @kennychu27

    4 ай бұрын

    無條件是什麼? 以賣方的角度來看,至少損失時間成本,利息成本,仲介成交成本, 若還有衍生其他費用呢? 以仲介的角度就是成交了,那6%就是收定了, 先問問看仲介願意嗎?再來賣方至少還是要付我提的那些費用, 沒有的話,只會讓人覺得佔盡別人便宜。 契約要公平對等,這樣才比較容易成立。 換句話說,賣方可能要求賠付4%仲介費與一年利息約2%, 若還有其他費用要列舉。

  • @user-rm1nu6sf9c

    @user-rm1nu6sf9c

    4 ай бұрын

    貸款貸不到就是無條件解約,賣方做不到可以不賣、不簽,仲介做不到就不要這筆生意,就是這麼簡單,沒有這麼多五四三,很多去看預售屋的客人也是看看沒有下手,賣方怎麼不嫌浪費時間成本呢?! 貸款本來就是事後論,若貸不到,你又叫買方哪裡去生錢?仲介到底是要促成交易,還是要敲詐買方,自己想清楚。

  • @kennychu27

    @kennychu27

    4 ай бұрын

    @@user-rm1nu6sf9c您顯然沒看懂我的提醒,仲介是提供服務於買賣雙方,那簽了約促成交易這過程就完成, 那無條件解約是指買賣雙方,仲介費可是要收的,也就是說若未去戴明仲介費,那您簽了這約不付仲介費, 一樣會被仲介告上法院,同理,賣方是無過失的一方,也必告上法院主張仲介費須由過失的買方支付, 所以若都有戴明的情況下,那自然是無話可說,無條件是什麼?未戴明下買方必然吃虧上當,您要想清楚, 仲介絕對不是吃素的,作白工?同樣,賣方也不會佛心的陪你付錢?那若真的戴明下的契約, 仲介真的有可能作白工,那簽的機率就要看仲介覺得你貸款過件的機率高不高,沒有的話,陪您兩個月, 結果卻是冒泡被收回,還可能被同事吐槽,同樣的,若今天是代銷會跟您簽這但書嗎?恐怕機率很低, 除非有得到建商授權,建商可能會再用什麼來綁您也不一定,總之,不要想著自己不買最大,那樣子的話, 更是容易掉入陷阱中,人往往自以為是,卻殊不知人家怎麼設計您。建議您谷哥一下,多少的糾紛都是這樣產生的, 但書要寫得非常仔細,但是反過來賣方也一定會提出一些要求,而房仲也會如律師說的有配合的代書, 卻不是在律師樓寫的契約,請問這些眉眉角角,您真的懂嗎?真能一句無條件就無敵了嗎?顯然是不可能的。

  • @user-uy9dk8ct8y

    @user-uy9dk8ct8y

    4 ай бұрын

    ✍️謝謝陳律師講解😃感謝您🙏🪷

  • @user-rw4oi2lh2p

    @user-rw4oi2lh2p

    3 ай бұрын

    ​@@kennychu27就是要讓參與者的利益均等

  • @2023sandy
    @2023sandy11 ай бұрын

    老師好 每次聽到您的課,感覺您是一位菩薩示現,來教導保護不懂法律的民眾,我們沒聽真的不懂,社會險惡,處處都是陷阱 您的好心及美德會庇陰您的後代子孫,世代昌隆,阿彌陀佛!

  • @user-by3ib9hz6c
    @user-by3ib9hz6c Жыл бұрын

    我被你感動,也注意到許多細節了,謝謝大菩薩你的保護,要來去學學你多行布施心給孩子以外的人了

  • @hime51789
    @hime51789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太需要你這樣子的領導

  • @user-ju7gg3rk7q
    @user-ju7gg3rk7q Жыл бұрын

    要感謝律師的講解。 基本上這都是利用資訊優勢去獲取利益,而社會上多數的買賣也都是利用此優勢。包含法律的優勢,法規的優勢,價格的優勢。賣方在簽約時,是否有詳盡為自己的利益去調查,以及瞭解市場行情,或是應該要找公正的第三方,如鑑價公司去估價。以如此高價的土地,應該要找估價公司去估價。其次,仲介以及代書,為促成成交,以收取佣金,因此在此案件中,是站在買方立場的,而不會顧及賣方利益,甚至還有可能欺騙賣方。 買方當然有資訊優勢,不然不會貿然對賣方出價。而賣方是否盡到自己應盡的注意義務。也因此,對法官而言,依據合約,買方是站的住腳的,賣方很難推翻。而最最重要的是,絕對要相信專業,要找專業的律師,以及估價師,以保全以及維護自身的利益。

  • @user-cq2uf7wr5e
    @user-cq2uf7wr5e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佛心的陳律師!好人有好報,希望政府部門能聽到你的心聲,保護老百姓

  • @life_is_fun748
    @life_is_fun74811 ай бұрын

    佛心教導!!!!!感謝律師分享 這件事已遇過繳了高額學費,希望不要有下一位受害者!!!!! 口頭承諾都是屁!!!

  • @user-wt5ie2tn8l
    @user-wt5ie2tn8l Жыл бұрын

    陳律真誠教學 受益良多 感謝

  • @JJ-oh9bi
    @JJ-oh9bi Жыл бұрын

    ❤ 感恩,善言立功立德無價。

  • @user-rz3uk9sv9c
    @user-rz3uk9sv9c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你好謝謝你讓一班平民百姓可以提高資訊與安全相關信息

  • @user-my2re8nc4m
    @user-my2re8nc4m Жыл бұрын

    佛心律師法官 祝福🙏

  • @kevinlin1662
    @kevinlin16627 ай бұрын

    這就是台灣法律的無能...說要司法改革改到現在越改越爛越保護有錢有知識的人

  • @meeijyhtwu4436
    @meeijyhtwu4436 Жыл бұрын

    感恩佛心老師,大智慧教導我們感恩您🎉

  • @shinhuawang2276
    @shinhuawang2276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老師普渡眾生

  • @i-lingshih688
    @i-lingshih688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老師無私教學,這真的是人生重要的一課! 👍👍👍

  • @user-hq4ur8ig4b
    @user-hq4ur8ig4b11 ай бұрын

    感謝律師! 功德無量!

  • @user-cl3lv2op1y
    @user-cl3lv2op1y5 ай бұрын

    感謝老師的分享,看到老師心中正義的怒喊真的好感動

  • @user-kf4ms2cc6i
    @user-kf4ms2cc6i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感謝陳老師!

  • @user-mt3vx4qq2o
    @user-mt3vx4qq2o Жыл бұрын

    感恩法官律師老師

  • @33321395
    @33321395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律師 一生平安

  • @The45kg
    @The45kg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律師清楚的說明。

  • @user-vj9rd7px8w
    @user-vj9rd7px8wАй бұрын

    好感動、感謝律師您的正義凜然與教導

  • @anield6391
    @anield6391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您的分享與教學,謝謝您

  • @user-zp2rh6hg7h
    @user-zp2rh6hg7h8 ай бұрын

    感謝有道德良心的陳律師,謝謝您!

  • @user-fk4dt4cs7s
    @user-fk4dt4cs7s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老師 有您真好❤

  • @IRIS_6666
    @IRIS_666610 ай бұрын

    謝謝律師❤❤說的好清楚

  • @coffee0607
    @coffee0607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老師的用心,上了一課

  • @user-iu9os4ox1w
    @user-iu9os4ox1w Жыл бұрын

    功德無量!感謝教學、謝謝老師!👍💐

  • @home3848
    @home38484 ай бұрын

    特約條款:"不可歸責買賣雙方,而貸不到時違約,解除已繳價金" ( 這段話真的非常像是,貸不到款可以解約的意思..... ) 沒想到他的意思居然是:貸款貸不到,所有的東西都是銀行不貸給你跟建商,所以還是可歸責於你。既然可歸責於你,你貸不到,你還是要把價金補足。 嚇到吃手手了,我是看得懂上面中文每個字,但理解起來真是天差地遠......... 聽老師的影片,都覺得自己很無知 🥲 太多不懂的了

  • @weinochuang7024
    @weinochuang70244 ай бұрын

    有法律sense的都知道, 法律,不一定懲罰壞人、也不一定保護好人, 它只懲罰『不知法而犯法』的人!!

  • @jasonhsu8880
    @jasonhsu8880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老師,受益良多

  • @user-up7sy8ev6q
    @user-up7sy8ev6q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感謝老師用心 讓我上一堂.寶貴買賣知識😊

  • @user-yd3mr5ts5d
    @user-yd3mr5ts5d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感謝老師

  • @user-jo6td8po9z
    @user-jo6td8po9z4 ай бұрын

    感恩,謝謝有你長知識了,再次感恩有你

  • @adamchen6518
    @adamchen651811 ай бұрын

    謝謝老師!民眾的救星

  • @user-qy3mu8fb5c
    @user-qy3mu8fb5c4 ай бұрын

    謝謝您,陳律師,希望這社會多一些這樣的您,能更公😊平正義

  • @user-cd6mc8ze2e
    @user-cd6mc8ze2e2 ай бұрын

    這一課真是受益良多,謝謝老師!

  • @yu-hsuan1126
    @yu-hsuan11264 ай бұрын

    濟世救人的頻道,感恩陳律師❤

  • @zxcv484988
    @zxcv4849884 ай бұрын

    感謝陳律師的講解,讓我在這個即將買房的首購族有更多的認知

  • @user-jt8ei8bq8w
    @user-jt8ei8bq8w Жыл бұрын

    受益良多 感謝!

  • @mindfulness4245
    @mindfulness424511 ай бұрын

    法律應有責任追究及防止有合理詐騙之嫌的行為發生🙏🏻

  • @a0920279988
    @a0920279988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很有用的內容。。。感謝陳律!

  • @user-rw4oi2lh2p
    @user-rw4oi2lh2p3 ай бұрын

    感謝陳律師的說明,讓我們了解細節

  • @user-kc7xm9ij4l
    @user-kc7xm9ij4l3 ай бұрын

    律師講的太棒了讓我又吸收有用的知識讚謝謝你

  • @user-vp6ni2gv9y
    @user-vp6ni2gv9y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感謝分享,太細節更對一般人無比實用,真正懂法又有良知,令人動容!

  • @user-ky1rx6hq8n
    @user-ky1rx6hq8n11 ай бұрын

    呼籲各位大眾。不買房,少消費。抗通膨,為下一代多存點錢。

  • @CEO888
    @CEO88811 ай бұрын

    非常感謝陳律師的良心、用心、苦口婆心地分享,對一般民眾真是受惠良多~~

  • @user-bu8ww5qt9t
    @user-bu8ww5qt9t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大律師講解

  • @user-qm1tb8ik8g
    @user-qm1tb8ik8g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 律師講的很重要

  • @Ahj2888
    @Ahj2888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要堅持良心!

  • @user-ot1fu5mv9r
    @user-ot1fu5mv9r Жыл бұрын

    感恩老師❤

  • @user-sk9co9uk6y
    @user-sk9co9uk6y5 ай бұрын

    天啊 老師真是佛心 分享這麼實務買賣知識

  • @Market-Show
    @Market-Show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您🙏

  • @saiteddy
    @saiteddy Жыл бұрын

    社會好黑暗 要推廣這個頻道給大家知道

  • @user-ct8bw4kn9o

    @user-ct8bw4kn9o

    11 ай бұрын

    感謝律師的教學

  • @user-bn2gj2kv3y
    @user-bn2gj2kv3y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法官/律師/大大 學習到了務必註明 : 1.若貸款貸不到 , 雙方同意無條件解約 2.違約金額上限不得超過價金15%

  • @user-rw4oi2lh2p

    @user-rw4oi2lh2p

    3 ай бұрын

    這集的重點

  • @chenyi9874
    @chenyi9874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老師,上了人生重要的一課

  • @user-ne8bh9gh4m
    @user-ne8bh9gh4m Жыл бұрын

    佛心老師,讚

  • @user-dr7jh6bk2e
    @user-dr7jh6bk2e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 老師教導。耳提面命。

  • @daisywang4062
    @daisywang4062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您的分享,已經訂閱了您的KZread

  • @user-np9uf8my3u
    @user-np9uf8my3u9 ай бұрын

    🌟買賣簽約的重點: 1 若貸款不足,雙方無條件解約。 (買方可以拿回已付價金。) 2 違約金不可超過價金15%。 (避免任何一方損失慘重。)

  • @user-sw9fw9cr4s

    @user-sw9fw9cr4s

    5 ай бұрын

    少寫這一條文字,朋友的價金58萬、還要付仲介費10萬(買賣不成還要給仲介費嗎?)

  • @user-sw9fw9cr4s

    @user-sw9fw9cr4s

    5 ай бұрын

    他們說(仲介580萬違約金58萬+仲介10萬=68萬對嗎?

  • @user-mq9kd6tb8x
    @user-mq9kd6tb8x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 受益良多

  • @user-uq8qo4up7y
    @user-uq8qo4up7y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分享!👍

  • @maxwu1656
    @maxwu16562 ай бұрын

    看了這個影片真心感謝你,雖然我應該用不到。 看完心得就是那句話,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不是保護好人,若壞人拿來作惡欺詐,變成保護壞人。

  • @a0922931111
    @a09229311118 ай бұрын

    這集聲音改善很多,很棒呢👍

  • @user-hv3kj8nk1f
    @user-hv3kj8nk1f Жыл бұрын

    一般貸款前都會事先諮詢銀行農會,反而是有錢人無固定收入比較會有機會發生😢

  • @user-cv7fn6se3l
    @user-cv7fn6se3l5 ай бұрын

    活到老學到老,感謝影片製作分享。

  • @KSu-mh4kg
    @KSu-mh4kg10 ай бұрын

    謝謝 老師 老師別氣壞身體了!

  • @user-yw5ln6ps5d
    @user-yw5ln6ps5d11 ай бұрын

    說的正確 , 買賣 要找 真正 好的有公正 地政士 , 不容易 啊..

  • @spring37045
    @spring37045 Жыл бұрын

    簽約違約10%加倍,跟最高沒收15%訂金的預售,絕大部分都是以這個做準則。除非房市非常冷才有辦法談,但如果合約內容遠超這個區間,就真的要看清楚了。

  • @user-xc6vz9fm4f
    @user-xc6vz9fm4f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老師分享

  • @h949
    @h9494 ай бұрын

    好人一生平安 謝謝老師🧑‍🏫 讀了一輩子書不如讀老師的課

  • @jimmyu953
    @jimmyu953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

  • @blessingtn
    @blessingtn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有良心仲介很少。感謝律師

  • @DouglasOu
    @DouglasOu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

  • @user-ry6re8mw1n
    @user-ry6re8mw1n4 ай бұрын

    感恩老師的菩薩心。

  • @jerry5492000
    @jerry5492000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

  • @user-ir9mr5ej4g
    @user-ir9mr5ej4g Жыл бұрын

    感恩

  • @chendaisy874
    @chendaisy874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您

  • @user-hw8ev5ye8g
    @user-hw8ev5ye8g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解除我的疑惑, 合約真的要看清楚陷阱真的很多

  • @user-bv6np9fn1e
    @user-bv6np9fn1e Жыл бұрын

    太佛心了 功德無量

  • @user-sw9fw9cr4s
    @user-sw9fw9cr4s5 ай бұрын

    謝謝!關鍵時刻,有些仲介真的是知法玩法,玩文字遊戲,謝謝律師。 吃過虧才知道魔鬼藏在細節裡。

  • @user-le6qk2kz3r

    @user-le6qk2kz3r

    5 ай бұрын

    謝謝您的支持與鼓勵!!!

  • @nessdark6725
    @nessdark672511 ай бұрын

    学到了,感谢

  • @danny388
    @danny388Ай бұрын

    謝謝!

  • @elsie6858
    @elsie68584 ай бұрын

    感謝陳律師佛心製作這一系列影片教導大眾!

  • @user-cg1ir6gw9k
    @user-cg1ir6gw9k4 ай бұрын

    噢.. 真可怕。這頻道接觸之後,每個案例都好想看😱😱😱😱😱😱😱😱😱😱

  • @user-sw9fw9cr4s
    @user-sw9fw9cr4s5 ай бұрын

    台灣法律是保障知法的人,有些條款ㄧ般人根本不是自己的專業知識那知道要如何寫條款保護自己。 買賣不成還要賺仲介費之類的。

  • @xianxian8508
    @xianxian85083 ай бұрын

    律師你好 我是剛入行的新手代書 謝謝你出來講這件事情 實務上確實是代書不能夠提醒買方有貸款不足解約權 也讓我徹底思考是否要往仲介特約代書的職涯規劃前進 確實與我的價值觀有所衝突 謝謝你出來講這件事情

  • @user-yc8fu4zu9r
    @user-yc8fu4zu9r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

  • @user-cd6mc8ze2e
    @user-cd6mc8ze2e2 ай бұрын

    如果這個時代再多一些這樣有良心的法官那就好了

  • @softbank170
    @softbank1703 ай бұрын

    23:26 「大部分的人哪懂法律啊」 陳律師太厲害了😢還能保有內心的正義

  • @x7162k2
    @x7162k2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有經驗,當初要貸款預計貸100。貸不下來我改說貸多少算多少,只要利息低就好。只給我貸50,其餘的現金部分我把股票賣掉湊齊。當初房仲可能沒想到我資產這麼多吧!

  • @user-my4eu7qz4z
    @user-my4eu7qz4z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老師的教導,我們這些房市小白,要買房確實要多作功課,避免成為韭菜被割,感謝

  • @leochue8655
    @leochue86553 ай бұрын

    謝謝律師 每堂都是上億的課程

  • @as24220567
    @as24220567 Жыл бұрын

    代銷/房仲 基本上都是跟代書一夥的~

  • @joseyrace3774
    @joseyrace37747 ай бұрын

    陳律師這麼說沒錯,但這麼大額的不動產交易,應該教導民眾請律師過目合約比較有保障。

  • @co66538
    @co66538 Жыл бұрын

    簽約 自己一定要請個代書 甚至律師 一起去

  • @user-hv3kj8nk1f

    @user-hv3kj8nk1f

    Жыл бұрын

    😂這樣比較快

  • @user-dt5vu7be7r
    @user-dt5vu7be7r Жыл бұрын

    (僅供參考) 土地(新手機號碼)第一次交易完成,手機又沒有停號碼,怎麼有辦法將土地賣給別人呢? 土地所有權與建物所有權,土地與建物所有權人兩者或許不同人時,只有建物所有權可以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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