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走優先道被罰?汽車與大型重機到底可不可行機車優先道。【貓頭鷹交通書】交通講規則EP14。
Автокөліктер мен көлік құралдары
影片最後有小技巧,教您如何在不違反交通規則的情況,利用慢車道或機車優先道,穿越長長塞車車陣!
就算檢舉達人在身後也不怕!
------------------------------------------------------------------------------------------
章節:
0:00 精采預告
0:09 開頭
1:01 交通法規規定
4:58 為何不能行駛?
6:44 何時可以行駛?
8:07 心得
------------------------------------------------------------------------------------------
以上內容全都於2022年6月1日參照最新的
全國法規資料庫: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我走路、騎腳踏車、也騎車、開車。每個用路人都應該被公平對待。
交通工具只是選擇,每種工具都有其優缺點,善用優點來讓效益最大化才是雙贏
誠心希望台灣的交通可以有所改善
希望我的影片可以讓你更了解如何讓交通更好。
------------------------------------------------------------------------------------------
Kevin MacLeod創作的「Merry Go Slower」是依據 創用 CC (姓名標示) 4.0 授權使用。 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
來源: incompetech.com/music/royalty-...
藝人: incompetech.com/
------------------------------------------------------------------------------------------
插圖、截圖、論文使用來源:
www.irasutoya.com/
------------------------------------------------------------------------------------------
Пікірлер: 273
台灣就是喜歡把簡單的事搞得很複雜,也不教育,工程亂做,再來罰錢,真的惡劣
@aqzhyi
9 ай бұрын
簡單的事情,讓我們來複雜做
@user-io4ns9cy3h
7 ай бұрын
事情複雜才有操作的空間呀
隔了10個月重新看一次的感想 :所以台灣就是有著車速分流的建設,卻做著車種分流的政策跟執法的鬼地方🤔️
個人還是比較希望車速分流而不是車種分流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最理想的就像你所說,車速分流、車向分流。 但現階段的規定,就是者這個奇葩樣qwqqq 希望不久的將來,我可以有機會做,法規修改主題,內容是車速分流車向分流w
@EZgo0369
Жыл бұрын
超智障的道路規劃,不直觀還Bug 一堆
@Sheng9487
11 ай бұрын
最白癡的是台中路段一堆從原本路口三線道,到下個路口突然變兩線道,幾乎沒有一直都是直的,一下一切進來一下要切出去真的覺得規劃道路的是不是頭殼去撞到。 阿忘了記他們那些狗官,出門的時候都會有警察幫忙開到根本不會有不直的問題
@oliveroic
4 ай бұрын
台中路真的歪來歪去 有些人照著線開 有些人沒在管地上的線直直開 每天開車都要預判前面又要違規了
@ting561
3 ай бұрын
@@owlfukobbc😊d😊 BFF c And CD c
真的覺得,交通法規還是要越簡單越直覺越好。 台灣的交通規則真的太多but,合規的東西在某些狀態變不合規,不合規的東西在某些狀態又變合規。搞得那麼複雜,除行駛上難於掌握,教育上也變得困難,執法上也會產生爭議,到底為什麼要搞成這樣......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的交通規則真的很複雜,確實是需要大整理
@farray9790
Жыл бұрын
法規越複雜越仰賴政府的解釋,久而久之民眾就會放棄了,因為不管怎麼說他們都是對的
@zzzzzzzzzzzzzzzzz635
2 ай бұрын
這樣才能任意解釋隨便罰錢啊
台灣的摩托車專用道=汽車停車場😊
感謝,自從騎黃牌後開始非常困惑,非常實用!
謝謝貓頭鷹用心讓大家了解現行規範
全世界就台灣才會把大重機既不是機車也不是汽車...
@jackhuang4926
Жыл бұрын
重機去汽車道會被仇視...去機車道會被檢舉
慢車道與機車優先道 = 停車道 可以行駛 只要打方向燈 道入口靠邊停車再開 或是直接進入快車道 就不會被舉發 承辦員警很多都不舉 所以可以安心的開
其實紅黃牌應該優先爭取的是機慢車道,畢竟在平面的時間還是比較多啊,否則老是被卡在汽車屁股後面實在很無言。
聽完以後我暈了!佩服各位守法的司機們!
謝謝你的正確交通教育!希望每個國民都了解正確的法規、大家都安全!
謝謝貓頭鷹用心讓大家了解現行規範❤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努力制做出來的成品影片,可以讓你有所收穫,是我最開心的事情了!
優質車友,觀念很好,比某些重機YT主好太多,自己違規還po片教壞車友,真希望車友都能像你一樣,上國道就有希望,給你一個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一項第四款: 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7:11 你確定不管幾公里長都可以佔用? 上次才送一台四輪在塞車時,耍小聰明打方向燈(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及佔用慢車道,都有過。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這是個好問題! 我會仔細求證以及分析各種問題 ---------------- 我仔細了研究安全規則102-1-4,前後兩段有點矛盾呢? 前段: 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 後段: 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前段只有說30公尺前,依規定使用燈光,變換車道至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然後右轉 沒有規定幾公尺後才能變換車道。 也就是30公尺~不論多遠皆可。 但後段又說慢車道應於30~60公尺處。 前段允許,後段禁止。 ----------------- 另外 安全規則95-2條,則是只有允許特定情況可以行駛,並沒有規定距離,連30公尺前也沒有規定。 這也是與102-1-4衝突。 ------------------ 以上法規衝突的部分,我會發信問問交通部。 真的非常感謝您點出問題!
@alwang121212
Жыл бұрын
提倡機車路權的人很常會誤解交通規則,但不是他們的錯,他們都會說是設計問題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提倡機車路權的人? 我只有講解交通規則,跟呼籲大家遵守交通規則唷w 還是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就一定是提倡機車路權? 開車的人不遵守交通規則也沒關係呢? -------------------------------- 他們都會說是設計問題? 關於102-1-4的問題,我並沒有說設計有問題,我說的是有發現矛盾,所以要釐清問題。 直接請交通部回應不是最直接最正確的嗎?
@SummerCanADA
Жыл бұрын
我騎大型重機/開車回家的路,就是一個設計錯誤的標線 一個直行行駛 會從外側車道 駛入慢車道,我也是選擇不再切入外側車道 這就是錯誤設計的標線陷阱,被檢舉 我也是有方法申訴啊 市區往烏日方向行駛(台中市復興路一段265號至台中市復興路一段57號) 大多數的駕駛都是違規行為,包含我自己,因為這兩段錯誤的標線設計/不對稱延續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標線亂畫的問題非常嚴重> 很多路口標線,為了弄出一個左轉專用道,不是用中興新村那種,全世界都在用的偏心式左轉專用道。 而是把快車道外推,吃掉慢車道或機車優先道。 造成本來行駛在內側快車道的車輛,直直走變成占用左轉專用道直行,外側快車道直直走直接變換車道。 順著車道走的話,內側的容易撞到外側的車,外側的車順著車道走,道下個路口直接壓上慢車道。
光是名稱就讓人覺得模稜兩可,自然也就會有許多人誤入陷阱,誰優先? 誰不優先??? 莫名其妙!!! 直接就取名 " 機車專用道 " 就好了!! 簡單的事情搞得那麼複雜.....
台灣甚麼時候要把慢車道還給真正的慢車,明明125cc的機車速度可以很容易的到達7,80公里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沒有錯! 慢車道還給真正的慢車, 人行道還給行人。
@user-el7it2zp9f
Жыл бұрын
不太可能 阿公阿罵也考的到125 cc的駕照 他們的行駛速度都在40 50 而且做為常常違規的族群 應該不太可能取消125級距的車種為機慢車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規定一直都沒有變唷 只要是51cc以上,都是屬於快車。
@jz6571
Жыл бұрын
@@user-el7it2zp9f 那該調整的是駕照及年齡的部分...
坐車上 原來還要肉眼測距去辨認10公分的實線跟15公分的實線
2:01 快慢快車道 在台北有的唷 就在至善路二段往大直方向 中影股份有限公司影視製片廠前面那一條就是這樣 快慢快
4:44 咦言下之意,其實臨停機車優先道是可以檢舉項目欸,函號記起來,有機會用到的時候就不用查了😂
哇,也就是說腳踏車騎在機車優先道,也是違規的! 長知識,一瞬間少掉好多能騎腳踏車的路。Orz 台灣的交通真是太可怕了
被演算法推薦,那就訂下來啦,不用錢💜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您可以在這邊收穫滿滿
重機走公益路接台灣大道路口那邊就很尷尬,通常都是汽車塞滿車道,然後機車優先道空空的,然後又因為機車優先道設在中間,所以汽車會下意識靠左右邊,重機想做車道分割就會直接壓在機車優先道上...
本年7月1日後,大型重型機車(指排氣量超過250CC)在一般道路原則開放行駛內側「禁行機車」之快車道及比照小型汽車可直接左轉(即不需要二段式左轉),但不可行駛機車專用道及機車優先道、不可同車道併行,駕駛人及附載座人均應配戴全面式或露臉式安全帽,另必須停放於小型車停車格。2023年7月1日
@a0918090966
9 ай бұрын
感謝哥的解釋超清楚
機車優先道上面都是汽車XD
騎腳踏車的:誰理你機車優先道不能騎? 不然要給汽車按喇叭?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在台灣,守規定跟保安全,似乎就像對立面,越是遵守規則,越容易暴露在危險之中。
請問一下,那像台北市的承德橋和大直橋,在橋上機車道右邊還有汽車,那那個機車道就不會是慢車道,對嗎?
請問,慢車道在沒有經過可以右轉的路口前,就漸變為快車道的外側車道,這樣還有需要變更行駛態樣嗎? 地點:23.064252726321765, 120.27692037402878
還有一個經常碰到的情況是,汽車佔用機車停等紅綠燈的車格,讓很多騎機車的朋友很困擾、沒得停! 另外汽車常開在慢車道、不開在快車道,結果機車用路人不得已騎入快車道,被後方汽車用行車記錄器檢舉開單,他X的火大!
@astral8888
Жыл бұрын
快車道可以騎啊...記得打方向燈?
@user-pu6sd7iv2x
10 ай бұрын
汽車要轉彎可以開在慢車道,另外快車道沒有禁行機車也是可以騎的
請問車道上如果有機車正面圖示與腳踏車側面圖示,但是未有機車專用字樣汽車能否行駛?
想再請問一下如果中間是禁行機車的那種分隔島大重也能騎嗎?
我們家這邊總是有汽車停在機車優先道上…每次都要切換到快車道…
無論牌色,只要是機車行駛慢車道個人都覺得很正常。所以我只檢舉汽車利用慢車道進行非右轉與停車的狀態。
腳踏車也不能用機車專用道,那腳踏車根本沒有路可走,除非有另外規劃腳踏車道。
重機行駛慢車道:可以被民眾舉發,重機違規停路邊後再起步:無法被檢舉,奇妙的交通政策,我都利用oppo的魔法對付魔法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我是會選擇可以臨時停車的地方啦XDD 不過......真是謝了OPPO
@hx83hxu29sjz
Жыл бұрын
@@owlfuko 拜oppo的關係,雙北以外的地方我重機都停機車格,還沒被檢舉過
感謝分享.不然我都一直以為機車優先道指的是一般車也可以走.只是要讓機車優先通行😂.是否改叫機車專用道比較合理?另外我看影片的理解.假設機車優先道在中線.我車子在快車道.想切到慢車道.只要安全無虞.是可以切過機車優先道再切到慢車道的嗎?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機車專用道,另外有車種專用道的規定,是配合標字,跟菱形方框辨識使用。 專用道的情況,非指示車種,連跨越跟占用行駛都是不行的。 --------------------- 不管機車優先到放在路段的哪邊,只要有橫跨或佔用,都會讓行駛選項剩下,準備停車、轉彎、準備起駛,跟違規。 橫跨機車優先道,變換車道至慢車道後,只要不是繼續直行,或變回快車道,都是可以的。
仍有不少地方,15公分寬路肩線外地上還寫有速限40字樣,也有不少地方,車道線寬15公分 標線寬度混淆不清,都不知道當初驗收是怎麼過的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我還看過15CM路肩線到路口,停止線把話超過路肩線,讓他看起來很像慢車道。 還有本來10CM的慢車道,走著走著,忽然增肥變成15CM的
@jz6571
Жыл бұрын
@@owlfuko 忽然增肥🤣
像圖示 如果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 慢車道設有機車優先道 但左邊有慢車道 行駛依然違規嗎
聽說沿路打右轉燈 有機會被認定要停車 或是要到下個路口右轉,因為即便有人行車紀錄器有錄到你,但是你已經超越他(檢舉者)最後他沒錄到你右轉 或是停車的畫面無法舉發。 請問這樣違規是否合法規呢 另外也想請教 以影片中一開始的道路為例,這種情況未駛入慢車道右轉是否屬於違規呢?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檢舉占用慢車道/機車優先道右轉,必須要有過路口仍繼續直行的影片。 不然無法證明該車是否已經駛出道路,或在鏡頭外已右轉。 因為無法"明確確定"有占用的情形。 --- 檢舉是否成功,跟舉證是否確實,與承辦是否正常有關。 該車如果沒有違規,再確實的舉證,都無法證明其違規。 但如果該車有違規,再失敗的舉證或承辦,都不改變該車的違規事實,差別只在於是否有懲罰。 --- 其實嚴格執法的話,沒有駛入外側車道右轉,就有違反處罰條例第48條。 而慢車道/機車優先道,一樣是屬於車道,在外側有慢車道/機車優先道時,仍用外側快車道右轉時,一樣是沒有駛入外側車道右轉。 但是現行狀況是,只要在外側快車道右轉,不管右側還有幾條慢車道/優先道,都不會被取締或檢舉舉發
那這樣代步車很多都不能行使在路上了--因為很多市區道路都只有劃設機車優先道。而沒有慢車道
問一下這個規則可以套用在機車停等區嗎? 紅綠燈下那個匡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四輪以上含大型重機,想在紅燈時停在機車停等區裡面時,只有1種情況可以免於受罰。 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2款:駕駛四輪以上汽車於號誌燈號變換之際,因未能依號誌指示及時停止,致前懸部分伸越在機車停等區內,惟前輪尚未進入該停等區內。 --- 在號誌變換之際,車輛明顯無法煞停於停等區前,而駛入停等區,才得以勸導免予舉發。 (勸導或是開罰的裁量權,仍然是在警方手上,並不是一定開罰或一定勸導)
台中國軍總醫院那邊市場,很多汽車愛把機車慢車道當汽車停車格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不只那些特定地方,全台很多地方都是
影片開頭轉進去交通大隊@@"還是都發局 😆
等等,很多的機車專用道都會一起畫上腳踏車的圖示阿
請問如果下路口準備右轉可以先駛入機車優先道或慢車的停等紅綠燈嗎?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可以唷,只要綠燈後,確實有右轉,就不構成違規行為。
機車優先的意示就是機車專用道 大型重機不是機車 腳踏車三輪車等慢車是機車
交通標線本來就不一定會很清楚,是人民素質問題,標線畫清楚又說亂,又會說是要看哪一個,然後又會說要看標示標線怎能注意前方,所以考駕照也只是考了就忘而已,只能自求多福
打方向燈 注意安全就好
太晚看到這影片了,昨天才剛收到被檢舉貢獻國庫900😢,現在看到影片才知道被檢舉不冤枉🤦♂️,以後還是要小心騎車不然每次被檢舉真的都飽了
那請問一下 我每天固定看到一台黃牌機車 每天都跟我們一起待轉區域等紅綠燈(因為上班時段禁止左轉)..這樣應該是不行的吧!可以幫忙解疑惑嗎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依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91條,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或慢車駕駛人分段行駛。 大型重型機車,使用待轉區待轉,就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 另外 大型重機待轉完成,繼續行駛的話。因為行駛路線是從原路口,行駛至左轉路口,也可能會被認定為, 48-1-4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48-1-2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依標誌(禁止左轉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影片內容相關法規 行政令函 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6182&Numb=1070017881&Conj1=AND&Conj2=AND&ShowType=ArticleSearch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60
演算法帶我進來看到這部影片,看完只能說...中華民國交通管理、設置規則好複雜...
想請問,影片7:11時,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的慢車道,有畫設快慢車道分隔線,那個部分應該是東海往沙鹿方向那邊吧 是的話,這樣重機是可不可以騎呢? 對於"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路段不再此限"這句話 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沒有提到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有提到 那這樣是可以騎還是不能騎呢?怎麼那麼複雜@@ 希望大大可以幫忙解惑,謝謝~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是往沙鹿沒錯 --- 四輪以上汽車含大型重機,都可以行駛在"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慢車道"。 --- 法規沒有禁止,就是可以的。 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是規定,慢車道非特定情況,禁止行駛。 安全規則也是規定,慢車道非特定情況,禁止行駛。 但是有另外開特例,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限制慢車道。 --- 會覺得複雜很正常,因為真正正確的慢車道,應該是"慢車"專行。 而不身為"快車"的各種汽機車在上面橫行。 當慢車道還給真正的慢車,快車專行於快車道上時。 自然就不會有,快車有時候不能走慢車道,有時候又能走慢車道,有分隔島的時候,快車又可以走慢車道的問題了。
@chenren1641
Жыл бұрын
@@owlfuko 謝謝貓頭鷹大大~常常走慢車道都會被很慢的汽車黨超久,現在終於可以放心超越他們了。雖然說一般道路沒有分隔島的話還是不能超,不過有總比沒有好啦~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chenren1641 還是要小心 會有不熟規定的執法單位,無視法條直接開罰
@yustyle499
Жыл бұрын
@@owlfuko 這段路 就是有兩個慢車道 如果他車子超車(有壓到那條中間的白線 就是從外面切到裡面) 也沒打方向燈 也是違規嗎(未打方向燈)
最右邊的機車專用道不能騎腳踏車,那腳踏車是要騎哪?😅
嗯 看來我們的交通部官員個都是高智商呢 別說人民記不記得住這些規範 警察也都會亂開亂走也還是不知道自己都違規了呢 別說還真有特多的無效的機車優先道 這驗收的官還真是認真啊
請問腳踏車不是應該跟機車的規定是一樣的嗎?跟機車格那邊有畫腳踏車圖案一樣,代轉規則也是,都是和普通重型一樣不是嗎?我搞不太明白內
@weijasper9414
Жыл бұрын
是因為有分機慢車優先道和機車優先道嗎?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有一個大前提,在交通規則裡面,把交通工具分成"快車"跟"慢車",兩者適用的規定差異極大。 而機車是屬於快車,腳踏車是屬於慢車,所以兩者適用的規定差很多。 為什麼兩者會有規定相仿的錯覺呢? 因為台灣特別把機車的快車規則,做了非常非常多不合理的限制,經過了數十年,仍把動則8 90公里的快車,當作只能很努力才能跑出3 40的過時機車。 造成現在本應屬於快車的機車,跟真正需要慢車道的慢車,搶奪用路安全,而慢車也被迫跑到道路外,與行人搶奪用路空間。
要多看幾次了,突然有點邏輯混淆,啥鬼法規啊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有快慢車道分隔島的慢車道側,畫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XDDDDD
05:40這台黑車看起來氣撲撲的w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超兇wwww 可惜沒領年終
請問如果機車從原本機車優先道或慢車道跨越左邊白實線(就是突然不想走機車優先道),到一般快車道騎算不算違規(會被舉發違規嗎)?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白牌機車的話 車道沒有禁行機車,變換車道有使用方向燈,就沒有違規
@simei.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有這樣的疑問,每次跨越白實線繞過要臨停的四輪都會怕怕的
請問影片變車道有提早打方向燈到完成變道嗎?而且感覺沒保持安全距離,很多人只會說別人怎樣怎樣,其實自己也好不到哪去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要質疑請提出實質的證據。 不然你就只是來亂來嘴的
@user-dv2zm1xy1k
Жыл бұрын
@@owlfuko 這不是質疑是肯定只是留了些餘地的講法?要不然你說,有打方向燈?別說多久,就講一個月,你敢大聲說你一個月都沒法規嗎?如你說沒就沒,哈
@user-oj3ng2qw8y
Жыл бұрын
安全距離就是沒有撞到的距離
那腳踏車不能用機車優先道要騎哪裡?快車道?因為只有寫禁行機車?
可是呢 有些地方道路設計很爛 明明路口前是直行右轉車道 過路口後馬上變成機慢車專用道 路口前靠右直行一定會壓線 這到底會不會被罰
好奇詢問一下有關路肩的規定 身為一位高中生 儘管學校都不教交通常識和其他的交通規則 自己還是會上網查詢相關法規 但我詢問了學校教官 他卻說15cm白實線外(也就是路肩) 是可以騎車的 搞得我現在很亂 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行駛路肩啊?
@owlfuko
8 ай бұрын
路肩不能行駛任何汽機車唷
@ovo9950
8 ай бұрын
@@owlfuko 好的!謝謝! 不過... 現在連學校老師的交通觀念都不能信了嗎?怎麼會給學生錯誤的答案呢?
@user-ux8tf3ul8b
5 ай бұрын
@@ovo9950 台灣道路規劃連第一線的執法人員甚至相關的官員都不一定能給出正確答案了.....就別勉強老師啦。
屏鵝公路黃牌可以騎到機慢車道看到警察趕快騎出路肩停車滑手機,然後再起步嗎?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這是可以的唷
希望能保持好足夠的安全距離,應該至少要20公尺吧!不能因為重機車子短就離前車比較近
@Heyyoman1228
5 ай бұрын
20公尺都能停三台大型轎車了,安距拉到20公尺是白痴嗎兄弟😅
我想請問,遇紅燈時小客車車輛靜止狀態,大型重機能否行駛慢車道也就是右側道至前方。我知道車道分割,但能走慢車道嗎?
@owlfuko
6 ай бұрын
不能 慢車道、機車優先道 只有特定情況可以行駛 我另一隻影片有說w 講慢車道、機車優先道的
沒有限制行駛距離這點要注意一下,之前我被檢舉一張,因為路段距離中有先經過一條”禁止右轉”的巷道口,所以申訴因前方預要右轉所以行駛慢車道,被打回票🙄 我要右轉的巷道是禁止右轉的下一條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沒有限制行駛距離這個,有其它人提出很有意思的問題,目前正在請交通部回應。 另外關於罰單的問題,其實不少烏龍罰單,即使申訴,或是打行政訴訟,因為都是自己體系內的人,翻案機率實在是...... 所以很多時候,並不一定是真的違規了,而是多個單位的問題導至的。
您好想請教一下如果路邊是路肩我要右轉可以先靠路肩行駛嗎?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任何時候都是不能行駛路肩的唷。 不過如果把安全看的比金錢重要,那我會建議,不管右邊有多寬的路肩,都僅靠最右側右轉,讓右側不再有空間供其他車輛行駛。 --- 如果把金錢看的比安全重要,那就遵守標線指示行駛即可。 不違規之餘,右轉撞到行駛路肩的其他車輛時,還可以求償損失。
@user-wn6id2io5d
Жыл бұрын
@@owlfuko 了解 感謝您
請問在機慢車道違停,以現在能檢舉的法條要用哪一項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嚴格來說 43條要過,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於車道中暫停。 不過正常來說都是用56-1-5,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可是這不是可以檢舉的項目。 所以在慢車道、機車優先道違規停車,現在只能報警請警方處理。
我好奇問一下,如果汽車是準備右轉,但此路口剛好要停紅燈,汽車可以怠速在機車優先道等待綠燈後轉彎嗎?
@owlfuko
7 ай бұрын
可以 但是一樣不能佔用"機車停等區"
那機慢車優先道有最低速限規定嗎?我常常騎在機慢車道最右側騎20公里,都被狂按喇叭,我這樣算違規嗎?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有規定最低速限的地方,只有高速公路跟快速公路。 平面車道並沒有最低速限。 反倒是那些按喇叭的,沒有在允許按喇叭的時段,不依規定按鳴喇叭。 依照安全規則92條,違反處罰條例41條。 不過41條目前無法提出檢舉,真是謝了OPPO...... 只能由執法單位現場攔停舉發。
1:58 真是有技巧性的回避講解 話說: 台北市承德路往台北方向及至善路二段 就是圖中所講解的慢車道在【內側】。 是我理解錯誤嗎? 車道最右邊的實白線最外側不是路肩? 機慢車道不是兩條雙白線?
@yutsu_0721
6 ай бұрын
承德路五段的是機車「專用」道,並非慢車道,因為是專用道,顧劃設雙白實線,禁止非告示之車種跨越或行駛(像公車專用道那樣) 至善路二段無發現有慢車道在內側的情況 然後車道最右邊的白實線,若是十公分,且與人行道離兩公尺遠,則為慢車道。若劃設的線為15公分的白實線,或離人行道不滿兩公尺,則為路肩喔 然後機車優先道是左右兩側皆為白色單實線,且有劃設機車圖示並寫有「機車優先」才是機車優先道
3:08~3:23 笑死 白劃了
所以一般最右側有白實線的慢車道,基本上四輪汽車都不應該直行行駛對吧 最近在台北南京東路上遇到很多從路口轉彎進慢車道行駛 然後路邊又一堆違停直接把慢車道也堵住了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白實線還有分10公分與15公分。 10公分的右側才是慢車道,15公分的右側,則是任何車種都不能行駛的路肩。
感謝分享交通法規,但台灣對騎重機的人很不友善!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的交通,不只對重機不友善。 連行人、慢車、普重、大重都不友善,友善的只有四輪以上汽車。
5:33的那台白車應該不能算是合法右轉吧? 他沒有在右轉前先駛入最外車道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 5:33 這段我只的是我所駕駛的黃牌大型重機,本來是違規佔用慢車道,不過後面是有右轉的,就不屬於違規占用慢車道行駛了。 --- 那台白車確實沒有在最外車道右轉,現行規定確實是有違規,可是執法單位不敢這樣開罰......
@redfordal5295
Жыл бұрын
@@owlfuko 哈哈抱歉沒看懂owl的幽默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redfordal5295 不會不會w 有疑惑就提出來問w沒問題的!
👍🏻
超車出去,又馬上切回來,這樣會受罰嗎?
原來是車友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我只是不要求性能的買最便宜(當時)的路權車XDD
6:46我昨天收到一張行駛慢車道的罰單(該路口是有右轉的),當天我就打去開單的派出所詢問,當下我先告知我遇到的狀況及提出我的疑問,一開始是像第45-1-4條跟我說明開罰的原因 後來我舉出174-1及95條後他沈默了幾秒小聲的說這樣有點尷尬呢...說他也是第一次碰到這樣的問題而且開這張單子的剛好是他...他也覺得很不好意思一直跟我抱歉,因為是民眾檢舉的一定要回覆結果不然他們也不想鳥這種事,所以只能照檢舉人提供的影片去做開罰但沒想到還有這種法條上的矛盾,然後建議我去線上申訴把我質疑的點告訴裁決處或許能撤銷罰單(600)。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首先我想譴責這位警員心態不正確,交通違規本來就要嚴格執法。 放任違規行為並不會讓交通變好,只會讓大眾認為違規成本低到幾乎沒有,然後越來越多人認為違規行為沒問題。 --- 很多執法單位,其實根本不懂法規是怎麼規定的。 所以才會,明明就沒有違規事實,卻開出罰單。 而且這也與檢舉人沒有關聯,警方接獲檢舉後,由警方判斷是否違規。 警方若能正確判斷,就不會有你這張烏龍罰單。 警方法規不熟,開出烏龍罰單,卻是怪罪檢舉人? --- 開嘴的嘴完了w 接下來我要讚一個。 發現錯誤後,有對受害人道歉。 雖然道歉不能解決問題,但是道歉是很重要的。 而且就我遇到的,九成都是在硬凹,牽拖,或是"你是警察還是我是警察",就是死不認錯。 --- 關於罰單的問題,我記得承辦警員,好像沒有權限直接撤銷已經開出去的罰單?(這個我就不熟了) 提出線上申訴是正確的流程,到時候申訴回到承辦手裡,他也比較方便處理。
@waterchy
Жыл бұрын
@@owlfuko 是的 已經收到裁決處的回信已交由原分局查處,起初我是先打到裁決處詢問但我一報案號就說重機是不能騎慢車道的喔~如果對判決有異應該打到原分局詢問 ??我一臉問號 幹 你這裡不是民眾陳情專線嗎?當下覺得這個人只想踢皮球態度也很隨便就懶得跟她說明了(直接用寄信),可笑的是回覆最後還建議我以後直接打給裁決處由專人受理後進行處理...其實我打過去只是想確認此方法可不可行順便看她們的反應,畢竟現有的法規上就是有瑕疵不夠明確,相信很多執法人員也是沒注意到95及174-1條的內容都當45條下去開..這點我是不怪他們的。且該員警的道歉.態度好到我都有點心虛想買飲料請他了w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當下覺得這個人只想踢皮球(X) 只想=>就是 --- 態度是對的,直的稱讚 希望以後他可以更了解規定後,在進行執法。 --- 看完了真的為你高興w 雖然收了張烏龍罰單,不過也是個有好結果的經驗。
@waterchy
Жыл бұрын
@@owlfuko 我想他有學到了w,當下掛完電話沒多久就打來,說明他詢問主管後表示這法規是有矛盾的,請我一定要去申訴,至於結果如何已經無所謂了,有後續再來分享~
@user-tv7im8um6l
2 ай бұрын
@@waterchy 請問後續呢
短短一個影片竟然這麼多”這樣快多了”
既然交通部認為大型重機是汽車,那為什麼行照上面是寫大型重型機車而不是兩輪汽車
3:41所以腳踏車要騎哪😢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4條第3項。 慢車(腳踏車等)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 所以如果車道是, (雙黃線)快車道(白虛線)快車道(白實線)機車優先道(15CM白實線) 腳踏車只能騎在外(右)側快車道的外(右)側。 是不是很荒謬呢
2:00說的,並不完全正確的,有的路段確實在車道左側設有慢車道喔。
請問地上只有一個小人騎機車圖案都沒其它字,是機車專用還是機車優先?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有更詳細的資訊嗎? 或是看看這支影片有沒有你要的答案 kzread.info/dash/bejne/pJ1-j5muYJrNfKg.html
請問怎麼分辨白實線10跟15cm
@user-pm3bc2sf9w
7 ай бұрын
停下來拿尺量… 認真)簡單一點就是拿附近的邊線或車道線去比對,若附近沒有或難以比對的話,就自求多福吧😂
@he-ci6wu
26 күн бұрын
看雙黃線/雙白線拿來跟15cm對比
所以依照3:25的道路,那些腳踏車等慢車不應占用機車優先道行駛,所以應該行駛在人行道?路肩?快車道?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必須行駛可行駛之道路最外側 也就是機車優先道的左邊一個車道的右側
@user-go1me9bz8r
Жыл бұрын
@@owlfuko 瞭解,騎腳踏車要騎在快車道的中間偏右,被汽車跟機車夾住,真安全...... 3:25的那段路只有一道快車道,可以騎腳踏車守法擋住汽車通行了。
「只是地上多了幾個沒有用的油漆」笑死 政府一堆地方根本亂畫線
關於最後的技巧,行駛機車優先道的上限是路口嗎? 所以如果有人真的要檢舉,除非完整錄到行駛機慢車道後還通過路口,才會舉發成功嗎? 如果沒過路口而是停車還被檢舉的話,申訴應該也是要提出影片證明吧?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是正常的承辦警員的話,檢舉影片要有這些要件,才能舉發。 1.原本在快車道 2.變換車道至慢車道或機車優先道 3.經過可右轉路口未右轉仍繼續直行 或是 1.遇見該車已在慢車道或機車優先道 2.有足夠安全距離可變換車道至快車道卻仍繼續行駛 3.經過可右轉路口未右轉仍繼續直行 ---- 收到違規罰單後,是可以去找承辦警員,查看違規影像的。 即使沒有其他證據,也是可以提出申訴,提出該影像舉證不足的部分。 當然有其他證據更好。
@JAnWu1986
Жыл бұрын
@@owlfuko 想另外請教關於超車的問題,有規定不可右側超車,但如何跟變換兩次車道做區分,我切到右側車道後,通過原前車後距離多遠,切回左側車道才不算超車行為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就很看成辦了,法規這部分定一的很模糊,全看個人解讀。 假設前方二車,分別行駛在二快車道上,我行駛在內側快車道,變換車道至外側快車道,超越第一台車後,想要超越外側快車到的第二台的話。 我會再變換兩次車道,完成一個完整的左側超車。 以防遭人檢舉右側超車時,可以用:「我是先與第一台車同向行駛不同車道,然後和法規超車第二台車。」 雖然還沒收到過違規超車的罰單,不過我還是這麼防備著 --- 另外,有關於超車的規定還有細節,我之後會做一支影片出來說明w
3:55 關於右轉的部分,我去看了道路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有寫到離想轉彎的交岔口30-60公尺時需換入慢車道,再進行右轉。 因為有的路口間距很短,是不是只要是在30-60公尺的範圍內,行駛在慢車道經過兩個路口(或以上)都是可以被允許的?
@NarcisseDaily
8 ай бұрын
如果行駛後沒有右轉或者停車,還是違規的喔
貓頭鷹是騎JOYMAX Z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被發現了XDD
看完的想法就是,腳踏車到底騎哪
那機車優先道 腳踏車不能騎 那腳踏車怎麼辦
1年後慢車道都可以爽爽停車囉
我有一張罰單就是 因塞車行駛優先機車道 但我是要右轉的所以提前右轉到機車道 因為還有一段距離所以沒打方向燈 被民眾檢舉 汽車行駛機慢車優先道 但收到檢舉信時車上的紀錄已經不見 請問這樣還可以去請裁定的派出所說明嗎?
@bo3178
Жыл бұрын
後續去派出所說明 只說要在虛線那邊才能切 所以沒辦法只能照原來的方式處理 呵呵 果然道路安全法律真的是奇特啊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首先 行駛優先道的違規,必須要有過路口未右轉才符合違規要件。 後續派出所跟你講的,完全不符合法律規定。 你可以問他,法源依據在哪裡? --- 建議可以從監理站那邊提出申訴。 或是花300$打行政訴訟。 因為不靠這些方法,一堆根本不懂法規的,或是做錯不願意承認的,根本不會跟你說,他們開錯了。
@bo3178
Жыл бұрын
@@owlfuko 警察是說如果有疑問可以向監理站反應 因為警察大哥他們是叫我打開交通法規的那一條 我就摸摸鼻子走人 我後來有去看交通法規 舊制的確實是說30公尺前切可以 但新制的後面才新增30到60公尺處才能切 如果是這樣 這規則前面的應該的刪除 才不會讓用路人被法規弄到霧掉 呵呵 也謝謝大大教導我們大家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那條只有規定慢車道 並沒有規定機車優先道 兩種車道是完全不一樣的唷
@bo3178
Жыл бұрын
@@owlfuko 我明天會去向監理站反應喔 謝謝指教
一整段都好像在繞口令🤣
南部的腳踏車只能用飛的😂
慢車道都停滿汽車
希望先進國家學學台灣設機車優先道.
我如果騎大型重機想當慢車怎麼辦,有一次騎整天的路,剛下西濱已經累了,平面道路我想慢慢騎,時速大約4-50公里左右,騎在內車道會擋到其他汽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