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入台灣人心田的溪水! 八田與一完成嘉南大圳浩大工程 提高農作物收穫量奠定農業基礎 一生為台貢獻滿懷深厚鄉土情感|呂捷 主持|【呂讀台灣】20210919|三立新聞台

#三立新聞 #呂讀台灣 #台灣史
跟著 補教名師呂捷 用腳讀歷史
👉熱門影片都在這
🌟呂讀台灣全集一次看
• 【 呂讀台灣全集正片👣】
🌟呂讀真促咪
• 【 幕後笑料大公開】
🌟呂捷笑談"政"事
• 【呂捷笑談"政"事】
🌟呂行呷好料
• 【 呂行呷好料】
🌟民主不是從天上掉下來
• 【民主不是從天上掉下來】
➲新聞HD直播三立LIVE新聞 • KZread當機 直播改到 https:/...
➲呂讀台灣粉絲團:bit.ly/SETstoryoftaiwan

Пікірлер: 6

  • @minchinhuang2869
    @minchinhuang2869 Жыл бұрын

    191幾年跟192幾年,這樣來説幾年前的的事情好像跟要建設的時間可能不大對禁了,

  • @user-fj4hf2yd5t
    @user-fj4hf2yd5t2 жыл бұрын

    咬人大圳:農民的逆襲與不滿 嘉南大圳雖然帶來了龐大的經濟利益,但卻也有與大圳直接相關的農民以臺語的諧音謔稱嘉南大圳是「咬人(kā-lâng)大圳」,謔稱管理大圳的水利組合為「水害(tsuí-hāi)組合」,充分流露出對大圳的深惡痛絕。到底,如此強烈的不滿是從何而來呢? 一、施工建設影響了生活起居 1927 年,為了推進烏山頭水庫的建設工程,必須遷離 150 戶農民,移往崙背、北港等海岸方向。但是居民不願放棄先祖所留下的土地,就算大圳組合想買下來,也不知道合理地價到底是多少,就這樣維持了數年的抗爭。直到 1930 年,這些「釘子戶」的抗爭才陸續平息。 1930 年烏山頭水庫建成、開始蓄水後,無可避免地淹沒了許多在地村莊,大小道路也一併沉入水底,尚存村莊間的交通、孩子上學,甚至婚嫁迎娶都變成以竹筏互通往來,雖然看似別有一番特殊風景,但划著船的居民心情肯定一點都不美麗。 二、工程費負擔沉重引起不滿 施工完成後結算下來,大圳的總工程費共花了 5400 多萬日圓,日本國庫負擔約一半的經費,剩下一半的 2700 萬圓左右就由「水利組合關係人」──也就是地主來負擔,大多數經費都是先向銀行、國庫借款,再由地主逐年償還。 當時的地主每年要繳交「臨時賦課金」每甲十圓(後來經抗議降為六.五圓、七圓,最後甚至降到一甲五圓),地主在繳交這些費用後,轉手就轉嫁到佃農身上。繳不起的人也曾經要求「退租」不再使用大圳──當然,這是不被允許,也是不可能的,要怎麼叫灌溉水繞過你家農田呢? 對農民而言,大圳還沒給水或給水時因故中斷都要照收使用費,當然就繳得心不甘情不願。後來官方更強推三年輪作制,還強制給水、斷水,控制農民種植指定作物,對於想依價格高低自由選種甘蔗、稻米或其他作物的部分農民來說,使用大圳簡直就像「強迫中獎」,還得要負擔工程費,當然對大圳就不會有好感了。 三、對三年輪作制度的抗拒 從八田與一向總督府提出的計畫案可知,嘉南大圳建造之初就預設要實施三年輪作制度,為的是節省灌溉用水、保存地力。這樣的想法曾經被時人批評為「偏袒製糖會社,為其確保甘蔗原料」,[1]雖然事實並非如此,但是輪作制度一定程度上是為確保殖民者所需要的米、糖都有固定產量,卻是不爭的事實。 雖然八田與一等人為了說服農民接受三年輪作制,積極在多處進行輔導,但三年輪作制度以地域區分種蔗、稻米、雜作而分別給水的方式,畢竟違背了農民原有耕作習慣以及選擇耕種高經濟價值作物的自由,加上一年只種一樣作物的單一耕作計畫又帶有歉收風險,令農民無法完全掌握收益,當然會產生反感。即使如此,官方依然以獎勵輪灌、強制配水的措施,並佐以製糖會社與警察的介入,強迫農民配合三年輪作耕作方式。 在大圳完工、全面實施三年輪作制度下,農民也確實獲得利益,例如截至 1937 年為止,大圳灌溉區內改良近 25000 甲中,有將近 35% 的看天田變成了水田;1938 年,大圳灌溉區內每公頃農業生產價值與土地買賣、租賃價格比建造工程前大幅提高了四至五倍。但是對輪作制度的不滿,卻依然成為嘉南農民運動的成因之一。 四、徵收水租加重農民負擔 1930 年大圳完工之後,管理大圳的「公共埤圳嘉南大圳組合」為維持水利設施的正常運作及指導用水,依行政區街庄範圍設置了水路監視所、灌溉監督所,實際的給水、配水、水路維修管理等業務則由實行小組合負責,農民皆須加入組合,聽從組合配水安排,並每年繳交組合費。 組合費包括兩種:一是「普通水租」,用來維持水圳持續運作、固定維修;二是「特別水租」,是用來向銀行等償還大圳建設工事費用的「債務」。 當時,嘉南大圳的水租收費標準為每年每甲二十三圓,其中八圓是普通水租,特別水租十圓,還另加臨時賦課金五圓(見前述)。二十三圓若分攤到每個月,等於每月要繳納接近二圓的水租,實在是相當沉重的經濟負擔,[2]1930 年十一月的《臺灣新民報》就曾報導「因受嘉南大圳的強迫,貧困地主賣子納水租」的情況。 尤有甚者,大圳給水方針時有調整,令農民無所適從。例如種蔗農民因甘蔗較為耐旱,並不需要大圳分配給水量,卻一樣要繳交水租;或有時候不通水還要繳交水租,官方也不多做解釋,只是打官腔「請農民諒解」。這樣的狀況當然會讓農民火冒三丈了。

  • @user-fj4hf2yd5t

    @user-fj4hf2yd5t

    2 жыл бұрын

    大圳歸大圳,政治歸政治?才沒這回事 嘉南大圳的複雜面向,還顯示在臺灣民族運動者對嘉南大圳的批判上。1931 年,臺灣民族運動家楊肇嘉組成「臺灣問題研究會」,在東京發行了《嘉南大圳問題》一書。這本書只是五十幾頁的薄薄冊子,內容卻是大大批判了嘉南大圳從計畫到竣工的方方面面。 全書一開始就批判 1930 年六月在嘉義舉辦了豪奢盛大通水儀式的嘉南大圳,完全是有害而無用的廢物,農民還未受到好處,就要被苛斂沉重負擔。接著簡述大圳建設理由與計畫,直指龐大工事費用濫用了國庫金,花費在聘用不必要人員、支付高額俸給,猶如「養老院」;工事費則層層為各地區街庄長所苛扣,工人血汗付諸流水。 不僅如此,書中繼續指陳完工後的大圳屢屢出現淹水、飲用水渾濁、斷水、給水斷斷續續等狀況,造成人民生活、農業、經濟的莫大損失;三年輪作制度給水的設計,無視土地性質便強迫農民接受,根本是破壞農民耕作習慣;加上沉重的水費負擔,農民收入沒有因而增加,導致迫於生活與水租負擔的農民,開始如前述一般出現抗爭。最後結尾自道出版目的是為了讓日本內地人民了解大圳在臺灣造成的慘狀。 書中還特別點出,八田與一才能平庸,只是因「功利熏心」才提出這種不可能實現的計畫。甚至控訴工程完工後正逢不景氣時代,卻還發放了五十六萬圓高額獎金給幹部,包括管理者枝德二自肥十萬圓、八田與一、筒井丑太郎等技師各拿取數萬圓,實為濫費。對照大圳建成後頻出狀況,足見管理者枝德二等人之無能。 這本書固然反映了大圳造成農民強烈不滿、沉重負擔,但也混入了作者投入臺灣民族運動背景的立場而對八田等主事者的偏頗批判,反而難以辨認事實真假了。 你或許會好奇為什麼會出現這樣混雜真假的批評,這要從《嘉南大圳問題》一書作者本人說起。該書作者楊肇嘉雖然自幼受日本教育長大,但因感受到日本對臺殖民不公,遂加入臺灣民族運動,反抗殖民壓迫。[3]鮮明的政治立場,使他在評論大圳問題時,偏重凸顯大圳的負面效應,一概不談正面影響,並且混入對八田等主事者的臆測與不公允的評價,呈現了一面倒的批判。雖然楊肇嘉的評價並不客觀,卻也讓我們看見嘉南大圳在風起雲湧的 1930 年代,不免因樹大招風,成為民族運動的箭靶。

Келес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