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住隔壁】[6分鐘告訴你]拋棄繼承跟你想的不一樣!?拋棄繼承就能解決問題?如何拋棄繼承?【解說律師:韓忞璁律師】

被繼承人死亡時繼承便開始發生
需多時會後會遇到需要拋棄繼承的狀況
例如:債務大於財產 或是 想讓子女繼承
但拋棄繼承真的這麼簡單嗎?
其實不然
拋棄繼承有著諸多的規定
民法 第 1174 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
在此限。
民法 第 1175 條
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民法 第 1176 條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
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
第二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
同一順序之繼承人。
與配偶同為繼承之同一順序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權,而無後順序之繼承人時
,其應繼分歸屬於配偶。
配偶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與其同為繼承之人。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
親屬繼承。
先順序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繼承。其次順序繼承
人有無不明或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均拋棄其繼承權者,準用關於無人承認繼
承之規定。
因他人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之人,為拋棄繼承時,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日
起三個月內為之。.
民法 第 1176-1 條
拋棄繼承權者,就其所管理之遺產,於其他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開始管理
前,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繼續管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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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517

  • @RChe4
    @RChe42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清晰,謝謝

  • @yuanjw7529
    @yuanjw75292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你們 很有幫助!

  • @Sandy-dc9tj
    @Sandy-dc9tj Жыл бұрын

    很清楚!!謝謝!!

  • @542580
    @542580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上了一課💯💯💯謝謝

  • @user-yd3su8nq8q
    @user-yd3su8nq8q2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律師的分享

  • @user-mi9rk9ij8o
    @user-mi9rk9ij8o2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你!

  • @user-lr8cw1fn8x
    @user-lr8cw1fn8x Жыл бұрын

    感激分享

  • @user-rs6kz6un3h
    @user-rs6kz6un3h2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感謝~說得很清楚!!!

  • @user-hf5yu8gv7t
    @user-hf5yu8gv7t2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 講得很清楚明瞭 先訂閱為敬

  • @user-tx5hd3li2c
    @user-tx5hd3li2c2 жыл бұрын

    超清楚!推一波

  • @G998066
    @G9980662 жыл бұрын

    講得很清楚,受教了 👍👍

  • @yiyu926
    @yiyu9262 жыл бұрын

    清楚明白!讚

  • @user-pk1gr6gw6v
    @user-pk1gr6gw6v2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很棒,謝謝分享

  • @TN00060674
    @TN000606742 жыл бұрын

    很清楚!很棒!

  • @charming-po4wm
    @charming-po4wm2 жыл бұрын

    第一次看見你的頻道,就開心的訂閱了💯

  • @water8138
    @water81382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好棒棒,講解很清楚

  • @youruichen5173
    @youruichen51732 жыл бұрын

    講解的很清楚,謝謝韓律師,釐清很多法律觀念

  • @user-te8ul3hg7n
    @user-te8ul3hg7n2 жыл бұрын

    講得很清楚

  • @bt6214
    @bt62142 жыл бұрын

    馬上來訂閱,謝謝律師哥哥

  • @user-to3iv6lt4y
    @user-to3iv6lt4y2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這樣講解好清楚喔!

  • @hueyuanlin2613
    @hueyuanlin26132 жыл бұрын

    言簡意賅,第一次聽明白繼承權順序。謝謝。

  • @chipeikao5156
    @chipeikao51562 жыл бұрын

    很棒

  • @catandf
    @catandf2 жыл бұрын

    多謝韓律師的仔細解說,簡單易懂也不會故意藏私,如果需要律師時就是要找像您這樣的律師來服務

  • @bioq12
    @bioq122 жыл бұрын

    民法的規定是當然限定繼承。 但被繼承人如有巨額負債且債權人多並遺有財產,陳報限定繼承與未陳報限定繼承差很多。 陳報限定繼承全體債權人僅能就遺產求償。 若未陳報限定繼承在以遺產全部清償部分債務後,該債權人的其他債權再向繼承人求償。 但其他債權人仍得請求償債,繼承人應依遺留之財產數額返還(就是繼承人自掏腰包還債) 這種狀況很少發生但仍然不得不防。

  • @user-hz4yz6he7i
    @user-hz4yz6he7i2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分享,立刻訂閱了😆

  • @user-ym9mj6tr2h
    @user-ym9mj6tr2h Жыл бұрын

    That's awesome and easily to understand.

  • @winni5428
    @winni54282 жыл бұрын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謝謝律師 您讓我對自身的權利與義務有更多的認知!👍👍👍👍👍👍👍👍👍👍

  • @user-yq2jz8ru7n

    @user-yq2jz8ru7n

    2 жыл бұрын

    我先生的二哥、幾年前客死他鄉、上個月接到律師事務所的債務催討信件說二哥幫人作保、他死了所以債務就轉到手足手上……

  • @ansenhou6224
    @ansenhou62242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您的分享,獲益良多

  • @user-yn2gr4ci2q
    @user-yn2gr4ci2q3 жыл бұрын

    原來如此!好多細節是以前不知道的,加上文字圖形就變得更明白了,感謝律師及團隊~

  • @user-kp3hm1eu1s
    @user-kp3hm1eu1s2 жыл бұрын

    講的很清楚 👍

  • @rclawTV
    @rclawTV2 жыл бұрын

    在我國被繼承人留下的遺產不論是財產還是債務規定都是一樣的,並無另外區分財產繼承或是債務繼承

  • @Rumont3days
    @Rumont3days3 жыл бұрын

    專業,謝謝律師,努力考地政士中

  • @user-ce5ym5pi6o
    @user-ce5ym5pi6o2 жыл бұрын

    有圖很清楚~

  • @user-ju7qx6oy6v
    @user-ju7qx6oy6v2 жыл бұрын

    哇!很清楚簡單的解釋,讓我了解了這個部份。今天解說的是有遺產的部份,可以說說,如果是有負債的時候,如何做拋棄繼承呢?

  • @rclawTV

    @rclawTV

    2 жыл бұрын

    www.rclaw.com.tw/postList-0-8429-p-1-t-%E6%8B%8B%E6%A3%84%E7%B9%BC%E6%89%BF 此文章供您參考喔

  • @scrapirontown886
    @scrapirontown8862 жыл бұрын

    不複雜,很清楚^^

  • @micyang1
    @micyang1 Жыл бұрын

    Nga’ay ho 韓律師 你的問候讓我感到很親切! 但是還是有問題想請教你, 我的表姐夫上週過世,他沒財產但留下了龐大債務,表姐說要拋棄繼承,表姐的孩子是前夫的不是現任姐夫的,她的孩子也需要辦理拋棄繼承嗎?

  • @user-gx7ex5fw4d
    @user-gx7ex5fw4d2 жыл бұрын

    長的滿帥

  • @user-xy9wd7kn8o
    @user-xy9wd7kn8o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最低份額(特留分)是怎麼一回事呢?(例如最常見的就是甲有子女 二人,A男+B女,在立遺囑(全部遺產都給A男)或是未立遺囑之下,有甚麼區別?以及B女如何保障其特留分?

  • @user-in2gr6hu3v
    @user-in2gr6hu3v Жыл бұрын

    父親早亡15年來母親用自己存款生活花用,和兒子住一起,但房子是父母給予,自己可以煮食,生活不用兒子照顧,但有天煮好午餐躺下休息確爬不起來,下午兒子沒送醫院沒跟姊弟商量,就把母親送進安養中心,隔月就把母親存款簿拿走,用贈予方式弄到自己兒子名下(母親孫子),平常母親把存簿印章寄放女兒那邊,要領錢時才叫女兒去提領,最後一次存簿放母親那邊,但印章有那回,母親怕兒子知道會亂花用,後來姊妹知道後想說錢拿走只要好好繳母親每月安養費用就不計較,那知過了四年兒子竟然開收據要姊妹們分攤過去四年每月安養費用,存款全部贈予到孫子名下,請問律師有辦法要回母親養老費用嗎?讓母親安養晚年嗎?

  • @b246855
    @b2468552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分享~~

  • @user-tk9pd3nz6f
    @user-tk9pd3nz6f10 ай бұрын

    不要丟債務給別人就阿彌陀佛這些人

  • @user-qf1lw7yb8m
    @user-qf1lw7yb8m2 жыл бұрын

    影片講得很好,有些重點部分我覺得要更加強文字效果整個影片的效果會更好,講到順序的時候應該用排列的方式,放在左側或右側,讓一般比較沒有邏輯概念的觀眾更一目瞭然律師很專業希望可以這個類型的越多越好

  • @rclawTV

    @rclawTV

    2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您的建議,小編會努力嘗試的

  • @celinewu0309

    @celinewu0309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講繼承應該是由上往下看下來更清楚明瞭

  • @user-ob9wv6yy6e

    @user-ob9wv6yy6e

    2 жыл бұрын

    這圖表我看沒問題啊…一目了然,很清楚,不用什么調換方向了...

  • @user-qf1lw7yb8m

    @user-qf1lw7yb8m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ob9wv6yy6e 做影片不是你看得懂就好了,要站在別的角度

  • @carlol4590
    @carlol45902 жыл бұрын

    還有一項 ... " 代書費 " 開不開發票 可不可抵所得稅 .

  • @user-xy6is9vk9p
    @user-xy6is9vk9p3 ай бұрын

    請問辦理拋棄繼承、要去哪裏辦、需要準備什麼資料、謝謝

  • @user-co8kg6ec1i
    @user-co8kg6ec1i2 жыл бұрын

    對了母親也於18年前就過世,而當時的問題情況一無所知,我該從何著手查察呢?謝謝,

  • @wq2es0719
    @wq2es0719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韓律師, 我哥在一家營造公司承攬的工地工作。 因為業主施工架不良而摔落,造成職業傷害。 在住院期間,因為我哥住院因為都無法睡覺,加上非常痛,而精神無法自立判斷。 現場亦無第三方公證人,也無我們家屬在場。 因為營造商的工安跟他說,他需要簽一份文件,騙他說,那只是要申請他們的工地險,要我哥簽名才能出險。 我哥急迫想出院回家休息,就沒有仔細看而簽名了。 結果那份其實是和解書。 其中一項條款說:已支付我哥住院費用,開刀等費用,本人願意接受和解,往後不得有任何刑事,民事等訴訟。 結果勞動基準法69條,保障勞工發生職業災害,除了第一項醫療補償,第二條的醫療行為期間無法回原工作崗位的薪資補償,都因為那份和解書而無法追討。 甚至第三項,無法恢復原工作能力而有失能補償更不可能了。 請問韓律師,這樣如何能追討已經一年無法工作的薪資?這是他家庭的安身立命錢。 拜託了!

  • @mayajoss
    @mayajoss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繼承事實還沒有發生,法律上還沒有獲得繼承權,是否可以在被繼承人還在世的時候,簽署拋棄繼承承諾書(或承諾相關事項之協議),如果可以,請問該文本的起草該注意哪些問題。如果不可以,請問不可以的依據是什麼?是違法還是非法。 我知道可以直接以遺書的形式解決這個問題,但是在遺書之外,是否有其它的實現途徑。 譬如:a擁有b遺產的繼承權,但b和a生前簽署協議,該協議聲明在滿足條件x的情況下,a必須拋棄繼承權,該協議該如何起草才能生效。

  • @user-wd5ev1en2b
    @user-wd5ev1en2b2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 你好請問 我爸爸日前過世,我們要辦理拋棄繼承,我們有個問題想請教 我爸爸的兄弟姐妹有些已經比爸爸早往生,那請問這些表哥表姊也需要辦理拋棄繼承嗎?會有代位繼承的問題嗎?謝謝

  • @user-qf1xo5cw4j
    @user-qf1xo5cw4j2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可否 出一部 拋棄繼承債務版本的. 感謝您

  • @rclawTV

    @rclawTV

    2 жыл бұрын

    不論債務或是財產都是一樣的喔,並沒有專門屬於債務的拋棄繼承

  • @user-pk1gr6gw6v

    @user-pk1gr6gw6v

    2 жыл бұрын

    依民法1148條第二項規定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為何還要拋棄繼承?不是麻煩自己嗎

  • @user-mz9zi8by3o

    @user-mz9zi8by3o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我的財產在我前年因病重,而被我老婆過在她的名下,而現在我的病情也好多了,請問我還可拿回我的財產嗎?能過還我的名下嗎?

  • @user-tn7ph6gk7q
    @user-tn7ph6gk7q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 如果是再婚 但是先生往生了 先生在前段婚姻有跟銀行借貸未償還,那麼現任妻子需要做拋棄嗎?(沒有留遺產,只有留下前段婚姻的債務時)

  • @weichunwu9603
    @weichunwu96032 жыл бұрын

    有貓狗一定要按讚訂閱

  • @o917174147
    @o917174147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 怎麼辦理拋棄繼承

  • @user-wy9fg1dw3i
    @user-wy9fg1dw3i2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您好:想請問如果其中一個繼承人拋棄繼承,那還可以算入遺產稅扣抵嗎?

  • @wendykao5404
    @wendykao5404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前夫已往生辦理了限定繼承,但是不知道前夫有貸款買車,衍生出貸款跟稅的問題~現在一直在追稅,前夫已經走3年了,孩子現在才9歲,我獨自撫養(前夫當初已放棄監護權)……現在應該怎麼處理呢?

  • @user-qr4ol2mm6w
    @user-qr4ol2mm6w2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可不可以請問請教你你們寫一張狀紙要多少錢

  • @r5xb2
    @r5xb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妹妹過世有一間預售屋當初說留給一位哥哥, 但妹妹有一位滿18歲兒子, 父親, 請問這樣是只能透過拋棄繼承權給哥哥, 還是說透過財產分割協議書辦理就可以了呢? 謝謝

  • @user-ue1jd7ip5b
    @user-ue1jd7ip5b2 жыл бұрын

    遺憾沒有看到我想要知道的。繼承除了有形的財產,我更想要知道的是如何拋棄債務承接(繼承)相關做法。

  • @rclawTV

    @rclawTV

    2 жыл бұрын

    您好,拋棄繼承並沒有區分財產跟債務,只要是遺產作法都是一樣的喔

  • @rockstone1375

    @rockstone1375

    2 жыл бұрын

    債務跟財產同層級,所以你"不承接財產"相對於"不承接債務"。 所以"承接財產"不能拋棄"本位附帶的債務",但是可以用承接的財產來扣抵債務。

  • @jauchen7410
    @jauchen7410 Жыл бұрын

    拋棄繼承以下順位以往生者的角色稱呼 1.配偶、子女、孫子女、曾孫子女、2.父母、3.兄弟姐妹、4.祖父母 請問:除了往生者配偶外,其他順位有含其配偶嗎?如子女的配偶、孫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

  • @kgsgwg-fromthefuture

    @kgsgwg-fromthefuture

    Жыл бұрын

    旁系配偶不算,除非他的另一伴繼承了,那身為夫妻的你想怎樣,離婚嗎😂

  • @kgsgwg-fromthefuture
    @kgsgwg-fromthefuture Жыл бұрын

    簡單說明就是,直系血親唯一種,父母跟小孩的位稱,你是你爸媽的直系跟你的兄妹一樣,屬於你爸媽的直系,就這麼一種而以,簡成後一代,二代就是二系類推下去,所以你是你的祖父母第幾代了!第二代對吧!第一代是你爸媽跟他們的兄弟姐妹,那叫直系,親,屬,

  • @Randy0725
    @Randy07252 жыл бұрын

    我姐姐多年前因公務員不能到大陸辦繼承,而公証放棄繼承,現我告之她可辦公証繼承,大陸拆遷辦求方便要我獨自繼承,法理上新的繼承文書是否可推翻舊的拋棄繼承文書嗎?盼解迷津,謝謝。

  • @syuanjiapeng8649
    @syuanjiapeng86492 жыл бұрын

    大法官釋字57號,拋棄繼承不生代位效果

  • @luoh1226
    @luoh12262 жыл бұрын

    受教了,有沒有關於限定繼承的規定說明呢?

  • @user-ob9or1uq2c

    @user-ob9or1uq2c

    2 жыл бұрын

    限定繼承一樣要書面向法院申請喔 只要用繼承的遺產額償還債務的金額

  • @JT337885
    @JT337885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律師,公公有曾說過,要我們在他死後辦理拋棄繼承,但他有買一份保險,受益人是先生,如果辦理拋棄繼承,會影響保險理賠嗎?謝謝

  • @Terry691123
    @Terry691123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被繼承人的定存要解約,需要子女的印鑑證明跟戶籍謄本嗎?謝謝

  • @user-ws4cn3nh8h
    @user-ws4cn3nh8h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我一個朋友欠我錢都不還,債權憑證也下來了,他老爸很有錢,若他老爸今往生了,可否強制他不許拋棄繼承呢?

  • @user-gi2uf7iy8f
    @user-gi2uf7iy8f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韓大律師,我的兄弟去世了,他是單身,無配偶,子女 我的父母皆已去世,祖父母也不在了 是不是只有我們剩下的兄弟姊妹有繼承權而已 ,如果我們兄弟姐妹都拋棄繼承,那繼承權會落入我們兄弟姊妹所生子女嗎?感謝您

  • @user-fu1nk1uj4k
    @user-fu1nk1uj4k2 жыл бұрын

    講的很清楚 ! 那如果是債務也是一樣狀況嗎?

  • @user-ob9or1uq2c

    @user-ob9or1uq2c

    2 жыл бұрын

    債務也是一樣的

  • @adamhu8360
    @adamhu8360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 夫亡,而其妻是外國人持永久居留權。故其妻無戶籍,則妻可以辦理拋棄繼承 ? Adam

  • @wangjason7998
    @wangjason7998 Жыл бұрын

    4:13 請問律師,如果B死亡,被繼承人的孫子B1,可以拿500還是250

  • @0975226497
    @09752264972 жыл бұрын

    今年好像有修改遺贈稅的部分 子女身分扣除額從50改成40?

  • @user-tz5kq9ui9k
    @user-tz5kq9ui9k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是父親,那叔叔•伯伯,侄兒那邊也要拋棄。如果是媽媽也是一樣舅舅,姨媽,侄兒。

  • @victorwang6835
    @victorwang68352 жыл бұрын

    加上圖式 真的棒

  • @user-ux7wm5px6e
    @user-ux7wm5px6e2 жыл бұрын

    繼承者如不清楚遺產背後的負債比例 法院或政府相關主管機關會主動告知嗎?還是會故意設局誘騙繼承者入局繼承龐大債務

  • @user-gf2gd4ts6d

    @user-gf2gd4ts6d

    2 жыл бұрын

    要跟申請負債清冊

  • @user-vy7gk8mw7m
    @user-vy7gk8mw7m8 күн бұрын

    特留份我可以拋棄繼承嗎?謝謝

  • @okimeli
    @okimeli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 若要拋棄的是負債部份 順位依然適用嗎? 孫輩的部分是連外孫也算?

  • @rclawTV

    @rclawTV

    2 жыл бұрын

    法律上無內外孫之分,只要是直系血親卑親屬都有繼承權喔

  • @user-qs6ui3im9c
    @user-qs6ui3im9c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 若夫妻離婚已超過18年之久。孩子也滿20歲 但父親這之間從未聯絡探視過,當年就知道他有許多負債 現如今不知死亡沒…可否做那些法律前制作業 預防被不知道情況之下(被動的繼承負債呢)?!謝謝

  • @rclawTV

    @rclawTV

    2 жыл бұрын

    建議您可以直接去戶政事務所查詢;另外若您擔心我國民法第 1154 條 也有規定,繼承人得限定以因繼承所得之遺產,償還被繼承人之債務。但是限定繼承的程序辦理起來比拋棄繼承更麻煩

  • @nicole7602231

    @nicole7602231

    2 жыл бұрын

    @@rclawTV 限定繼承很麻煩,但若是在不清楚對方已過世,莫名其妙繼承了債務,不是更悲慘? 要自己去戶政查被繼承人是否已死,這樣不就要沒多久就要去查一次,真的很不方便。而且就已經都沒連絡了,一直去查對方的事,不是很奇怪嗎?

  • @taitsungwu127
    @taitsungwu1272 жыл бұрын

    現在只怕繼承到債務 還敢想繼承到財產

  • @user-pu4ks4wi2k
    @user-pu4ks4wi2k2 жыл бұрын

    嗨你好我是那個房東誒我地下室跟1樓租人。 我一向的合約都是上面會註明現況租這四個字,我住在外縣市,我希望找到房客要去自我管理維修。請問這樣的四個字有違反任何善良風俗亦或違法嗎謝謝🙏

  • @user-jd4er7zt7i
    @user-jd4er7zt7i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一下,爺爺留下的財產,父親是第一順位繼承,如果父親拋棄繼承(獨子),是由孫字輩全部繼承,還是由第二順位的繼承人繼承?謝謝您,感恩

  • @ruru1491

    @ruru1491

    2 жыл бұрын

    請看民法繼承篇 繼承順位 謝謝!

  • @no1.freedom
    @no1.freedom2 жыл бұрын

    父母離婚,母親毫無聯繫死亡後會收到通知嗎?謝謝

  • @user-im9zr3ix9h
    @user-im9zr3ix9h Жыл бұрын

    那如果是A先於阿公身故,那A的3個小孩(孫)是代位繼承A的1/2對嗎?

  • @CH-ch7bw
    @CH-ch7bw2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你好 我請教個問題,法院寄信說母親的再婚配偶做了拋棄繼承的通知信,你說的被通知可以繼承的情況是從這時候開始算嗎?還是以死亡時間開始算呢,再來就是母子20幾年沒聯絡那如果要做拋棄繼承那他的死亡證明是要如何辦理

  • @rclawTV

    @rclawTV

    2 жыл бұрын

    您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所以是以您知道被繼承人死亡開始計算三個月; 可以去戶政機關辦理取得死亡證明書喔

  • @user-si7pm6qf3i
    @user-si7pm6qf3i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您若保險有保醫療險,是否屬於遗產,謝謝您。

  • @rclawTV

    @rclawTV

    Жыл бұрын

    這可能要先詢問您的保險公司唷!因為該醫療險的種類及理賠對象等等,都需要再釐清。謝謝。

  • @user-wm6yi3jy9v
    @user-wm6yi3jy9v3 ай бұрын

    出去住過了

  • @kktommykkify
    @kktommykkify2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您好!!請問姐姐在6年前被繼承人(父親)過世時,未即時完成拋棄繼承,然而被繼承人的配偶(媽媽)在隔年已完成房產的繼承(目前房產為媽媽名下),事隔6年因姐姐多年前有銀行債務,如今銀行以繼承人(姐姐)未拋棄繼承為由,要求媽媽歸還當時繼承的房產給所有繼承人(我們兄弟姊妹4人)做為繼承人償還債務使用,並聲請訴訟要被告 母親撤銷繼承事實,請問銀行可以這樣做嗎 ? 還有為何我們4個兄弟姊妹也都列為被告呢? 畢竟債務為姐姐本人跟銀行的問題,目前媽媽與哥哥 弟弟都住在原來爸爸的房子裡,這樣房子會被拍賣嗎 ? 我們其他人要做甚麼來自保呢?

  • @rclawTV

    @rclawTV

    2 жыл бұрын

    您好,您的敘述中有缺漏許多法律上判斷的重點,可否請您加入我們的line官方帳號做詳細的討論,line ID搜尋:@rclaw.tw

  • @s75130520
    @s75130520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如何向法院申請均分不動產跟現金遺產

  • @rclawTV

    @rclawTV

    2 жыл бұрын

    遺產分割即可

  • @amidawasei
    @amidawasei2 жыл бұрын

    香港是否一樣?

  • @user-he8cu9ld3v
    @user-he8cu9ld3v2 жыл бұрын

    就是拋棄繼承非代位繼承~

  • @derda1402
    @derda14022 жыл бұрын

    韓律師您好;您的說明中提到••『被繼承人的配偶是有一定的繼承權』••意指被繼承人拋棄繼承後,被繼承人的配偶就繼承了一部份;是嗎?

  • @rclawTV

    @rclawTV

    2 жыл бұрын

    應該說配偶的繼承權是依照民法第 1144 條的規定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 @nightmarelee2187

    @nightmarelee2187

    2 жыл бұрын

    被繼承人指的是往生者,您是不是意會錯誤,誤當成是有繼承權的繼承人? 被繼承人(往生者)的配偶本來就是有繼承權的繼承人。

  • @ab125362
    @ab125362 Жыл бұрын

    這是我一輩子都不會遇到的難題.....

  • @user-li7xb7og5l
    @user-li7xb7og5l2 жыл бұрын

    最近家裡有遇到拋棄繼承這件事 想請問一下 1.從知道開始算3個月 是什麼意思? 我們自行推測說被繼承人去世那天開始算 對嗎? 2.我們第1順位的全部拋棄繼承 然後他們只傳LINE給第3順位的其中1個兄弟姊妹 說他們全家有辦財產拋棄 通知就這樣而已也沒寄存證信函 可以這樣搞的嗎? 3.為什麼我們辦理好了財產拋棄 後面法院又通知說要補什麼存證信函? 存證信函不是只是通知而已嗎?雖然惱火第1順位的行事作風 但爬文聽說前面順位有轉達通知其他順位的話 不是可以不用寄? 4.如果第1順位臨櫃辦理卻沒發存證信函給其他順位繼承人或通知 那不就不知情下3個月後莫名背債? 5.父母離婚的話 彼此也沒有在連絡 這樣還有財產繼承拋棄的問題嗎? 如果仍有相關 那彼此沒連絡也沒通知 那如果有債務問題 子女不就莫名背上債務? 已訂閱 希望能求解 感謝

  • @user-yf7xc2vq7j

    @user-yf7xc2vq7j

    2 жыл бұрын

    死亡當天開始算3個月內到法院做拋棄継承,存證信函是拋棄人先告知你我要拋棄了,之後法院會寄公文給各位繼承人,此人已正式拋棄,繼承人就可到國稅局申報填寫文件是否要繳交稅(文件齊全約3~4天工作天),國税局會寄公文告知,而継承人就可到銀行領款(記得带法院繼承人公文到銀行辦理),記得死亡當天開始算6個月內要辦理繼承人手續,父母親的債務也是要3個月內拋棄,存證信函的郵掛證明是要附回法院的留存。

  • @cokehlc
    @cokehlc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律師,如果被繼承人是祖父,祖母還在,他們的小孩有兩個,在祖父過世前就因為騎機車雙載出車禍死了,哥哥有兩個小孩,弟弟則是一個小孩,那遺產怎麼分?是祖母跟三個孫子均分嗎?還是祖母拿一半,剩下的才由三個孫子均分哩?還請解惑,謝謝。

  • @user-km9zz4uy1o
    @user-km9zz4uy1o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在那裏申請遺產放棄繼承(死亡者的住宅區法院,還是繼承者居住區法院提出申請)感恩您

  • @rclawTV

    @rclawTV

    2 жыл бұрын

    您好,若是拋棄繼承就是拋棄全部的繼承權,辦理拋棄繼承的法院是該被繼承人生前戶籍地的地方法院

  • @kime748596
    @kime748596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一下 我家現在是我父親過世 配偶是再娶的 然後是我哥跟我 那 我哥是那種會到處欠東欠西 那如果他哪天過世 那麼繼承順序是 阿姨 還是我?是我的話 我可以趁他還沒過世前先辦理拋棄嗎?

  • @rclawTV

    @rclawTV

    Жыл бұрын

    您好,繼承順位請參酌民法1138條,建議無論繼承順序為何,都須辦理拋棄較為妥適。但沒過世前無法預先辦理拋棄繼承唷!謝謝提問。

  • @aron-shang
    @aron-shang2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您好,有關於影片中提到第三個常見的錯誤問題,當A、B二人拋棄繼承後,仍得由孫輩代位繼承嗎? 因我曾聽到長輩提到,如果子輩拋棄繼承後,孫輩就無法再依民1140代位繼承。我不確定是不是我觀念搞混了,還請律師教導~感謝您🙏

  • @a135790123321

    @a135790123321

    2 жыл бұрын

    代位繼承是不一樣的規定,代位繼承必須要子輩在繼承開始前過世(白髮人送黑髮人),才能由孫輩繼承(以子代父繼承) 如果是拋棄繼承的話,視為主動放棄權利。所以當第一順位全部拋棄就會由第二順位繼承 這部分就不一樣

  • @aron-shang

    @aron-shang

    2 жыл бұрын

    @@a135790123321 謝謝您耐心的講解!非常感謝!我瞭解了~

  • @林天逸
    @林天逸2 жыл бұрын

    那A跟B原先可以扣除各50万,但A抛弃了,B可以扣除100万吗?

  • @nfu5283
    @nfu5283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全體拋棄繼承後,可以拒絕當遺產管理人嗎?(負債大於資產非常多)

  • @rclawTV

    @rclawTV

    2 жыл бұрын

    您好,是可以拒當遺產管理人的喔

  • @alain58588
    @alain58588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律師,如果子輩A、B、C, 3人,A已死亡,那A的孩子A1,有繼承權嗎?還是只有B跟C能夠繼承呢?謝謝

  • @alain58588

    @alain58588

    2 жыл бұрын

    @小海豹 了解了,感謝您

  • @user-ew9mh5yq5w
    @user-ew9mh5yq5w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律師,投申請書一定要在被繼承人的戶籍地嗎?還是在別的縣市法院辦理,然後寄去即可等待審核。

  • @rclawTV

    @rclawTV

    2 жыл бұрын

    您好,拋棄繼承用郵寄的方式寄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方法院即可喔

  • @boshiamy1233
    @boshiamy1233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債務繼承也是一樣嗎!? 假設我叔叔有債務沒有任何子女配偶,我爸爸跟姑姑拋棄繼承後,就會輪到我嗎!?我也必須跟著拋棄繼承嗎?

  • @rclawTV

    @rclawTV

    2 жыл бұрын

    不論是財產或是債務都是依照民法繼承篇的規定喔;您並非您舅舅的繼承人,所以您爸爸與姑姑拋棄繼承後並不會輪到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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