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语辩坛老友赛第三季(字幕版):香港中文大学VS中国人民大学(17号下午)

Пікірлер: 964

  • @Franklin2027a
    @Franklin2027a5 жыл бұрын

    詹青云是法学专业的, 就像和薛兆丰讨市场经济好,还是计划经济好一样... 詹青云是用了10年准备这一辩题,不是一个等级的。而且她受的是美国法学教育: 用枪反抗恶法,政府有可能犯错,需要提防政府。 个人观点: 恶法亦法应该论证的是什么恶,谁定义的恶,时代的恶,还有时代局限的恶, 必要的恶, 必要的恶法的必要性。 我是小白,轻拍。

  • @johnanderson8765

    @johnanderson8765

    5 жыл бұрын

    民主国家立法核心是代表选民的意志兼顾少数人利益,人大没有提出终极问题:1.一条命换1000条,换不换?2.两个国家之间,一人越界,送回即死,那么法律对维持和平的贡献是否得到认同,还是两国之间必有一战,不如直接开战,回到第一条问题,一条命换1000条。

  • @goe3372

    @goe3372

    4 жыл бұрын

    你搞笑吧?用枪反抗恶法? 如果政府真的与人民对着干,你觉得你手中有一把枪你就能干得过训练有素的军队?我真不觉得枪能保护自己。 不过我挺同意你第一句话的,专业人士跟外行辩论,不管对方再怎么厉害,优势都太明显了。

  • @vx9511

    @vx9511

    4 жыл бұрын

    GO E 一个正常国家,会拿大炮坦克对付人民?美国军事世界第一,你有看过三角洲部队之类的去对抗自己的美国人民?

  • @ellisesh1361

    @ellisesh1361

    4 жыл бұрын

    Chris Liu 当然有,美国镇压游行示威直接开枪击毙就是例子🤣

  • @ellisesh1361

    @ellisesh1361

    4 жыл бұрын

    Chris Liu 洛杉矶当时美国是出动军队镇压的🤣

  • @adamking9137
    @adamking91374 жыл бұрын

    这个辩论很精彩,恶法非法以及恶法亦法,一个是用善,一个是走程序。恶法非法包含了人性的变化,恶法亦法忽略了人性的变化。当用善去考量法的时候,法是可以被改进或是改变的,当用秩序去考量法的时候,法将会一直存在,哪怕它是恶法,因为秩序需要的是服从,往往服从可以被认为是认可或者这就是对的,如果一个国家最高权利掌控者看到大多数人都知道这是恶法但是却又去服从它,那么很大程度上会导致这个国家最高权利掌控者误以为这就是大家想要的法,从而对这个国家的人造成更大的伤害。所以,我认为恶法非法。

  • @zhenyuwang5679
    @zhenyuwang56792 жыл бұрын

    讲的太好了!法的基础是真与善,反之即恶法非法。

  • @chynwa666
    @chynwa6664 жыл бұрын

    看看今天的香港。。。这道题是不是很应景啊

  • @KAIKOKO
    @KAIKOKO2 жыл бұрын

    這麼多年回頭看。在一個人治沒有言論自由的國家,正方本就被不公平對待了。也能夠觸及我內心對憲政法治定義。正方四辯如果火力全開,使用在中國僅可使用一次的言論自由,反方都能自己把自己嚇死。

  • @fakeprincessII
    @fakeprincessII4 жыл бұрын

    双方都非常精彩。唯一一点,就是恶法非法的一方举的几个恶法的例子都是基于,法西斯,种族歧视之类的。 现代文明社会,第一,以善恶来评价法律就站不稳脚 (有些国家和地区例外);第二,每个个人和组织对善恶的定义本就有偏差。 当代法律体系中很少有违反道德的条文存在了,那如果不赞同某些法律,确实也要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通过合法流程,以期改变一些也是你自己认为恶的法律。总结一下, 在心里可以不赞同这个法律,但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走流程改变它。

  • @getyeeted4497
    @getyeeted44975 жыл бұрын

    很爱詹青云!

  • @smartmindable
    @smartmindable5 жыл бұрын

    37:00 一声 “嗯” 循环了好几遍, 太有魅力了,声音非常从容淡定。

  • @yiu6360

    @yiu6360

    5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是来看青云学姐哒

  • @wangluka512
    @wangluka5125 жыл бұрын

    辯題很有社會價值。就像現在香港、台灣、大陸目前的狀況。

  • @user-us5vd6jj7u

    @user-us5vd6jj7u

    Жыл бұрын

    现在是2022年,回过头看,在2018年的时候,反方口中的“游行”是一种合法的反抗方式。

  • @FREE-B404
    @FREE-B4044 жыл бұрын

    法是概念,人是物質和概念,人的物質屬性不能拿來和法的概念作比較,但可以把人作為概念來比較,如果人的社會屬性不在,那在概念上並非為“人”

  • @wanglimr
    @wanglimr2 жыл бұрын

    题目本身其实有问题,非法可以表达“不是法”的意思,亦可表达“不合法”的意思。这注定了这场比赛更可能陷入语言和概念的乱战中而不是涉及问题的核心:法治(法律的统治)还是法制(用法律为工具的统治),主权(人民主权和对权利的让渡)和法理(自然法)。当然,从实际表现来说,不得不说,双方没有完全纠缠于语言,涉及到了一些内核内容,特别是正方,值得赞赏。

  • @yiu6360
    @yiu63605 жыл бұрын

    来看青云学姐的点赞

  • @ansonchen1447

    @ansonchen1447

    4 жыл бұрын

    Yi U 我觉得学姐她有点像再打官司。总让人回答是或者不是,很多时候选择题不只有是或者不是。不是非黑即白,可能还有灰可选择。不过反方辩手被out的两位选手后面发挥得不好,或者说太被动被牵着鼻子走了。

  • @zouschou1691

    @zouschou1691

    4 жыл бұрын

    @@ansonchen1447 律师工作有关系

  • @wwxxxx3698

    @wwxxxx3698

    4 жыл бұрын

    看了奇葩说入的粉,太厉害了

  • @enyasong4392

    @enyasong4392

    4 жыл бұрын

    @@ansonchen1447 其实这是一种还算比较常见的质询手段,为了避免对方回避问题,虽然有时候操作不好会显得太强势

  • @athomenotavailable
    @athomenotavailable4 жыл бұрын

    有点巧合,这辩题谈的理念和现在的香港。。。

  • @lizhili8808

    @lizhili8808

    4 жыл бұрын

    我去,,,这个成青云和邱晨的黑历史了啊

  • @mobwang7152

    @mobwang7152

    4 жыл бұрын

    lizhi li 不是黑历史,这是正常的辩论,不用大惊小怪。香港爆徒是搞破坏,暴力,哪个地方也不允许

  • @voformf

    @voformf

    4 жыл бұрын

    不同,他们辩论的前提是对什么是恶法是确定的前提条件。香港的逃犯条例在香港是不是恶法没有共识

  • @mobwang7152

    @mobwang7152

    4 жыл бұрын

    Chris Liu 证据,别你妈就张着一张嘴来那叨叨,而且香港警察自然有法律来管,那些暴徒违法就得被逮

  • @athomenotavailable

    @athomenotavailable

    4 жыл бұрын

    干脆一起进监狱,狱内再打,那就精彩了,每人单独一间小黑房关10年直到疯掉。

  • @fanyang2159
    @fanyang21594 жыл бұрын

    正反想辩的题就不一样。正方想辩的是和题目比较接近,是“道德该不该作为评价法律的核心要素”,即一个违反道德、恶的法该不该被当做法对待;反方认为这个先辈已经辩论过没有结论,所以想辩的是:当一个法是恶法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对待它?是应该走正当程序在法律体系下改进(恶法亦法)还是对抗法律改进(恶法非法)。因为语境都不一样,所以各自都能认为“非暴力不合作”是己方立场。。

  • @tingting3983
    @tingting3983 Жыл бұрын

    超级喜欢邱晨,她逻辑很强,而且由浅入深。例如她举例恶法,说詹青云收到IRS的税单。🤣🤣🤣🤣🤣🤣🤣🤣🤣

  • @sherryxu4605
    @sherryxu46055 жыл бұрын

    正方一辩2018华语辩论世界杯好像也参加了

  • @user-pe9ru5ry2w

    @user-pe9ru5ry2w

    4 жыл бұрын

    参加了,打的四辩

  • @forabetterunderstand
    @forabetterunderstand5 жыл бұрын

    这个辩题,我仔细思考了自己的理解发展过程。如果我在20岁左右的时候,我会支持恶法依法,我会相信要在规则中修改规则,其实就是对暴力的恐惧,对动荡的害怕。但是到了30岁,我会支持恶法非法,不是支持剧烈方式对抗恶法,而是真的理解了必要暴力的必要性。

  • @myoungcooper3068

    @myoungcooper3068

    5 жыл бұрын

    香港現在真正在經歷這個辯題了,而且港人用行動做出了自己的回應。

  • @alphago1638

    @alphago1638

    4 жыл бұрын

    恶法非法,首先是个定义,是讲恶法不能代表是社会正义的法律。而不是第一定义就是用非法的手段去推翻这部恶法。如果恶法是法,那如果一条恶法规定大多数人十二点前必须死,你是接受恶法从容就死,还是否定它是一条法律?这是一个哲学问题。然后反方提出了,恶法虽是法,但是“非暴力,不合作”,就是我承认它是法律,但是不愿意遵守,用“非暴力”的手段去抗拒恶法。如果它恶法是法律,要当是法律来遵守,那么“非暴力不合作”是把恶法当法来遵守还是不当法来遵守?所谓“非暴力不合作”对法律的抗拒执行,完全是个人的主观意愿去“不配合”遵守法律,“非暴力不合作”的人也许真的承认恶法的存在,但是又不遵守法律。如果一个所有人不遵守的法律,这是一条法律?或者它还有法律的效力或者意义?“恶法它是法律,我承认恶法的存在,但是所有人都‘非暴力不合作’地不遵守恶法”。定义上可以主观接受恶法的存在,但是在实际的效力上,“恶法是法”的人都不当它是法律来遵守,恶法还是法? 当然,恶法非法容易陷入社会无法,万法皆恶法而非法。这是误论。

  • @jessiezhang4236

    @jessiezhang4236

    4 жыл бұрын

    恰恰相反。社会上年轻人相信恶法非法的较多,因为在尚单纯的时候总会怀抱各种幻想,甚至用善恶定义法律的本质,却不知道当善恶的道德观念开始主宰法律,那任何一套法律体制都会失去它的“legitimacy”,因为个人对善与恶的想法差距悬殊,在此情况下无论用任何手段推翻原有法治,都很难建立起一套全新的符合自己心中的”善“又能令他人满意的法律。而阅历丰富之后,人们才会意识到法律的本质并不是以”善恶“衡量的一把标尺,而是一种秩序的框架。辩证学的角度来看,只有承认了”恶法亦法“,才知道怎样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体系避免恶法的再度出现。

  • @jingguo4353
    @jingguo43535 жыл бұрын

    我觉得邱晨的表达能力最强,很少出现句子表达一半,省略语法的情况,很多其他辩手包括詹青云,经常出现过急地表达内容导致语义不够明确的情况,在我看来对方很多表达若能进一步明确化或许能让这场辩论的内容更丰富更有深度。

  • @athomenotavailable

    @athomenotavailable

    Жыл бұрын

    当然啦,毕竟是老僵尸,还是二代BiBi King,又经历了5季的奇葩说,上百期的说服非专业辩论的观众。

  • @Ccnxin
    @Ccnxin4 жыл бұрын

    支持中国人民大学的论断~一条法律在执行之前大家都不知道是好是坏,通过和平方式去改变更符合现代社会

  • @ansonchen1447

    @ansonchen1447

    4 жыл бұрын

    是的,摸着石头过河嘛,如果都认为法律是有惰性,不会有动力修复,只能说明这个社会体制不健全,有严重缺陷。看看中国的社会主义,不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吗,一边发展一边改革(修复缺陷)。这说明了法律是否会被修复不是由是否有惰性来决定。至于效率这个就另当别论。假设正方的是高效率成立,那问题就是:是否值得为这点高效率来牺牲掉社会稳定下这个代价。

  • @Itsonlyme43

    @Itsonlyme43

    11 ай бұрын

    這是什麼邏輯?在自我合理化呢⋯⋯什麼叫在不執行之下無法辨識好壞呢?法律不是說訂就訂。法律訂的前提是否考慮這條例是否公平,有沒有違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不用執行就知道是個不公平的條例,而反間諜法更是模棱兩可。😂

  • @sweetgouge6032
    @sweetgouge60325 жыл бұрын

    邱晨好帅!阿詹也“帅”

  • @chooyee23
    @chooyee234 жыл бұрын

    人大讲的不够接地气,邱晨陈述很清晰容易理解。

  • @user-iy5ec8ij9v

    @user-iy5ec8ij9v

    4 жыл бұрын

    人大的老打断对方,只注重表达,讲的东西很晦涩

  • @morgsran6961
    @morgsran69615 жыл бұрын

    被詹青云圈粉。太厉害了

  • @user-bz6nu1io2q
    @user-bz6nu1io2q2 жыл бұрын

    忘记主持人叫什么名字了,在深圳电视台看到过,很有实力的时评员。

  • @etlens
    @etlens5 жыл бұрын

    邱晨太帅了,快把我掰弯了。大爱,大赞!

  • @theerahaerh5629

    @theerahaerh5629

    5 жыл бұрын

    彎了

  • @user-ih2kl4ci8c

    @user-ih2kl4ci8c

    4 жыл бұрын

    现在再看香港再看中文大学,是不是打脸了??

  • @quanwang1955

    @quanwang1955

    4 жыл бұрын

    @@user-ih2kl4ci8c 你傻吧,邱晨是内地生,詹青云也是,两位都在《奇葩说》录节目呢,打啥脸。。。 只能说明香港籍的学生是真废物呗,明明在香港的大学,派出的战队竟然半数以上内地生(高展口音也像内地)。。。

  • @dubu5529

    @dubu5529

    4 жыл бұрын

    Quan Wang 那你这样说那到底是支持内地学生还是反对香港学生啊?还是搞对立?这个举办方本身就是内地一些公司组织举办的,你看看哈佛耶鲁和中国那些大学的辩论也都是请华人的或者中国留学生,还派出啥。主要问题是语言和你这个辩论的平台评判标准等等是否被广泛认同!

  • @quanwang1955

    @quanwang1955

    4 жыл бұрын

    @谢刚 粤语不是唯一方言,能讲方言,又能讲全球华人通用普通话的人大有人在。把粤语政治化,仇视普通话,限缩自己在这种可以面向全球华人的平台发言的能力,就是很废柴的行为。

  • @Tom-yn8ow
    @Tom-yn8ow5 жыл бұрын

    很精彩!!! 唯一一点是,双方没有在一个层面上!!! 哈哈 很有趣!!! 都是高手!!!

  • @carole9278
    @carole92784 жыл бұрын

    哇哇发现邱晨!!

  • @sang-kuan9481
    @sang-kuan94814 жыл бұрын

    为什么只有正方质询反方,而且正方还不给反方把话论述完的机会?

  • @chaopeng589
    @chaopeng5894 жыл бұрын

    为什么只能是正方去质询呢?

  • @athomenotavailable
    @athomenotavailable4 жыл бұрын

    双方都好友善哦

  • @jackiezhou9778
    @jackiezhou97783 жыл бұрын

    詹青云反映太快了

  • @sunflowers5692
    @sunflowers56924 жыл бұрын

    这是马东家企业办的比赛吗?

  • @tomyang717
    @tomyang7174 жыл бұрын

    要讓一個不知道的人知道,是一件很難的事(這是畏懼惡法的人);最難叫醒不是睡死的人,而是裝睡的人!(這是訂惡法的人加上畏懼惡法的人) 何為惡法?當惡法是惡人為私利而訂出來要你命的時候?為秩序完全順從?誰的秩序?你期盼的秩序(公平的規則)?還是既得利益者的秩序(為己的規則)?畏懼屈服?改?如何改?改不動又該如何?體制利益與子民利益,熟輕孰重?子民憑己均可得利,等於還是不等於體制利益?剝奪憑己所得真的會均分均富嗎?那不憑己也能均富,努力打拼動力何在? 體制內給的自由追求真理的空間,綜觀現今情勢,有救了

  • @user-fb4sp6lv5t
    @user-fb4sp6lv5t3 жыл бұрын

    李挺真的很妙欸,反方根本就無法拉開 惡法非法怎麼就是同等於暴力,你還再那邊 你的理解 你的理解

  • @user-ur1xo6ou1c
    @user-ur1xo6ou1c4 жыл бұрын

    辩论果然只应该晓之以理,而不是动之以情。奇葩说总喜欢瞎打感情牌。

  • @jamesjohnson9868

    @jamesjohnson9868

    4 жыл бұрын

    综艺节目有他的规范与特点,不能与正规辩论等同

  • @gina213

    @gina213

    4 жыл бұрын

    因为奇葩书不是辩论比赛,是一个综艺节目。

  • @lamamy7863

    @lamamy7863

    3 жыл бұрын

    综艺总要有吸引人的地方,你会辩论所以觉得要晓之以理,但不是所有人都会啊,打感情牌更加能够打动观众

  • @xinyulan9884
    @xinyulan98845 жыл бұрын

    不知道反方是不小心选错战场了还是野心太大,想在正方领地打败正方。这道辩题被正方引导到“要不要遵守恶法”,反方想打赢要遵守(至于遵守的同时怎么改,是后话了),我觉得很难。如果我打反方肯定是打不遵守但是接受惩罚。从邱晨的话中我感觉正方有做这个准备的,但没用上。平分秋色的交锋应该在恶法不能遵守,正方要反抗违反恶法的惩罚,反方选择接受。

  • @user-wi5kt7kc8o
    @user-wi5kt7kc8o4 жыл бұрын

    程序上我觉得偏向正方,为啥第三个环节只有正方攻击,不让反方攻击呢,守和攻的位置并不是平等的

  • @leslie7231
    @leslie72314 жыл бұрын

    其实正反方都可以辩论,反方输不是说他观点不对,只能说他辩论水平太菜,如果想对正方来说。

  • @FREE-B404
    @FREE-B4044 жыл бұрын

    青雲在cctalk做老師,作為網絡課程賣的好貴,學生前來報到

  • @reedyang1375

    @reedyang1375

    4 жыл бұрын

    非暴力沟通 孤阅嘛?

  • @tyc3246
    @tyc32464 жыл бұрын

    法律条文本身的合法性是因为它善才赋予的还是因为什么?

  • @nsazure6878
    @nsazure68784 жыл бұрын

    双方都忽略了当前的时空,当前的时空,双方辩论也没落在一个点上,不过是谁定义”非法“是遵守不遵守or是配不配呢?另外,配或不配很虚很空,落到实处的不配又是什么呢?

  • @user-zj9xh5ot3o
    @user-zj9xh5ot3o5 жыл бұрын

    喜欢邱晨 太有魅力了人

  • @user-wj1oe6ln2g
    @user-wj1oe6ln2g5 жыл бұрын

    黄执中的一句“无知就是力量”真是杀人诛心😂

  • @user-uw2ku5px4c

    @user-uw2ku5px4c

    4 жыл бұрын

    杀人猪心。

  • @hawkleelee
    @hawkleelee5 жыл бұрын

    蘇格拉底的例子..他接受處罰是因為民主精神,而他被處罰的原因是被冠以其他兩條不同的法律(自由缺憾),那不等於他認同被冠那兩條不同的法律精神啊,他只是認同民主精神而已

  • @minyanglu1147

    @minyanglu1147

    5 жыл бұрын

    古希腊那哪儿叫民主 就是民粹而已

  • @hawkleelee

    @hawkleelee

    5 жыл бұрын

    重點是他接受的對象不同,佢不同意那兩條惡法,但那兩條惡法並不是令他直接受罪的主因,而是人民同意給他死刑,所以這個例子比較適合惡法非法

  • @jackshen2849
    @jackshen28494 жыл бұрын

    主持人是陳迪啊

  • @lanlanyiyiyi3933
    @lanlanyiyiyi39334 жыл бұрын

    人民大学法律专业也很厉害诶,神仙打架

  • @waxclin5307
    @waxclin53074 жыл бұрын

    我觉得香港的学生讲得更加透彻具体

  • @user-ro6ln1dt4b

    @user-ro6ln1dt4b

    4 жыл бұрын

    这位香港大学生好像是大陆过去的

  • @ctourmaline

    @ctourmaline

    4 жыл бұрын

    @@user-ro6ln1dt4b 兩個都是大陸的,另外一個聽口音應該是馬來西亞的

  • @Nauxihziq
    @Nauxihziq5 күн бұрын

    请问这一场双方辩手都是哪些同学啊?

  • @user-im5ei3tj4p
    @user-im5ei3tj4p4 жыл бұрын

    哈哈哈哈,看到杨奇含了

  • @lululemon0424
    @lululemon04244 жыл бұрын

    感觉评委的水平还不如辩手。。。

  • @user-gg5ig7xy5v
    @user-gg5ig7xy5v4 жыл бұрын

    李挺这种话都说不清楚的人怎么能做评委呢?

  • @jeffreywu5997
    @jeffreywu59978 ай бұрын

    双方完全不在一个维度,评委的一句无知就是力量,知识就是力量,实在精彩

  • @minabai9325
    @minabai93259 ай бұрын

    说的太对了,发的核心是善,不是政府下派的指令就是法,也许政府派发的政令都是违法的,但这个很多人都不懂,只是听话

  • @ichiroshi
    @ichiroshi2 жыл бұрын

    香港中文大学辩論的太精彩了👍👍👍👏👏👏👏👏

  • @jasonjackson8572
    @jasonjackson85724 жыл бұрын

    邱晨和詹青云居然都是香港中文大学的啊

  • @andrewxu6909
    @andrewxu69094 жыл бұрын

    假人民币不是人民币的结果是:法律规定不允许流通;类比到恶法,就是恶法有其他的法律进行控制制衡。

  • @user-vj1bd6dd8f

    @user-vj1bd6dd8f

    2 жыл бұрын

    权利和属性若随意定义,法,真伪善恶本身也不具备意义。

  • @garywu9329
    @garywu93294 жыл бұрын

    青云和邱晨都是港中大的?

  • @georgeavetyan8193

    @georgeavetyan8193

    3 жыл бұрын

    是的。

  • @youtongzheng9543
    @youtongzheng95435 жыл бұрын

    虽然很喜欢虫仔和青云,但还是觉得反方立论更稳

  • @qilongxie7700
    @qilongxie77004 жыл бұрын

    其实我挺赞同反方的,而且逻辑也很好,相反邱晨一开始就说她完全懂别人的意思,其实没懂,还在一味强调善恶,"恶法非法"重点在恶,“恶法亦法”重点在法。法需要分善恶吗?

  • @nsazure6878

    @nsazure6878

    4 жыл бұрын

    法需要分善恶,但不只是分善恶足以,同赞同反方,正方用历史的极端case脱离当下时空了

  • @ericluk68

    @ericluk68

    4 жыл бұрын

    任何人企圖否定「惡法非法」,必先回答以下問: 如果某國有一條法律,當你發現父母批評政府或者領導,你必須依法即時手刃父母並置諸死地,否則視為犯法論處,你會遵守這惡法嗎? 是非已定,辯論完畢。

  • @ericluk68

    @ericluk68

    4 жыл бұрын

    @Lingyue Zhang 這世界上,會有人遵守嗎?

  • @ericluk68

    @ericluk68

    4 жыл бұрын

    Lingyue Zhang 那些說惡法也必須遵守的人,頓然啞口無言。

  • @ericluk68

    @ericluk68

    4 жыл бұрын

    @Lingyue Zhang 你還沒有回答問題。

  • @joakruw7827
    @joakruw78272 жыл бұрын

    革命算合法还是非法?

  • @yingli8306
    @yingli83067 ай бұрын

    正方口才很好 但是反方更扎实 逻辑更圆满 只能说邱晨和詹青云太会了

  • @zzzbenson3499
    @zzzbenson34993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以個人善惡觀來判斷這是一條惡法還是善法,那麼是否每一次判斷是否都要進行一次全體公民的善惡投票? 否則我們如何知道這條法律對整個社會是惡法還是善法?

  • @jt_6645

    @jt_6645

    Жыл бұрын

    之所以援引紐倫堡大審, 就是在當時德國的環境中, 沒有人明顯對納粹有所反抗, 而我們今天知道許多法律本身的非人道; 那對猶太人的相關法律, 究竟是法與否? 是否又該遵守? 而遵守、執行"惡法"者, 是否對其行為負有責任?

  • @oceanmy2884
    @oceanmy28842 жыл бұрын

    我来替我们大陆同学惨败解释下哈:一来我们不善于审题和正确理解哲学概念,我们生活在丛林社会需要快速的把知识套现,晚一步就被剽窃被淘汰了,所以萝卜快了不洗泥;二来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有个最高权力面对问题,总是发明新词儿搅浑水

  • @taofan162

    @taofan162

    Жыл бұрын

    有没有一种可能,香港那边的人都是大陆人呢???

  • @user-ki2es8un2e

    @user-ki2es8un2e

    9 ай бұрын

    大陆是语言污染最严重的地方,事实不看一定要文过饰非,就好像现在失业众多非要说不是失业。从党组织上台都是各种狡辩的新名词,而韭菜自己无法拨云见日还随声附和。只剩下被整被洗脑的地步

  • @MrLiushen
    @MrLiushen2 жыл бұрын

    微信已经没了 哈哈

  • @user-pp5sk5lt3x
    @user-pp5sk5lt3x4 жыл бұрын

    听不明白

  • @user-rk3zz9ml8m
    @user-rk3zz9ml8m4 жыл бұрын

    结辩的例子里,人民币的真假是有客观标准的,而善恶是主观判断的

  • @user-nx9el3in4x

    @user-nx9el3in4x

    3 жыл бұрын

    可惜有的法没有。比喻没经过程序的立法,这种情况只要有人抗议都属于恶法

  • @user-nx9el3in4x

    @user-nx9el3in4x

    3 жыл бұрын

    然后辩题得基础本身也是恶法

  • @jesseyang3137
    @jesseyang31375 жыл бұрын

    人大挺可惜的 到最后的环节都懵了,因为詹青云的好多问题都有陷阱,第一反应的回答很容易掉进去

  • @ansonchen1447

    @ansonchen1447

    4 жыл бұрын

    Jesse Yang 那是打官司惯用的伎俩。一直强调问对方是否。因此用一些让你只能回答是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一旦只答是就对自己不利(说白了就是对方无法把真实想法告诉大家),让反方被断章取义。因为有些事不是只有是与否的。或者说答了是,但这里的“是”,评委那边解读出的意思不是反方想要表达的意思。

  • @user-oi5nn8jm7b

    @user-oi5nn8jm7b

    4 жыл бұрын

    @@ansonchen1447 打官司本身就是一种辩论

  • @user-nx9el3in4x

    @user-nx9el3in4x

    3 жыл бұрын

    算了吧,反方一开始类比就很大的问题,恶法和恶人根本不是一样的东西

  • @user-nx9el3in4x

    @user-nx9el3in4x

    3 жыл бұрын

    在辩题已经是基与恶法之下。这个法律本身就是以恶为基础,比喻没经过立法程序成立的法律。 恶法会让一部分没有罪的人变成有罪。所以对这个人是一种伤害,正与反方所说的苏格拉底死在多数人的暴政之下。 而反方的类比一开始就说,应该把恶人也当人对待,这个是对的,这是公平公正的,他要宣扬的是不应该把恶心当是动物那样扑杀,妖魔化恶人,他反驳的刚刚好就是恶法把一个无罪的人变成有罪的人。所形成的结果。

  • @user-bd6sz9ci9g
    @user-bd6sz9ci9g5 жыл бұрын

    人民币区别于假币的核心条件不是真,而是合法。真假难辨,合法赋予人们相信的基础。

  • @noblueskyno
    @noblueskyno2 жыл бұрын

    1.正反兩方代表的觀點太政治正確了(但以後也許不是,疑~) 2.法的定義似乎不明確,到底認可法的存在?還是法的意義?還是法的價值? 3.知知不知,難;不知知知,更難。 我投正方一票

  • @linodo
    @linodo4 жыл бұрын

    大家有没有觉得这场辩论赛其实就是这次送中运动的预热赛

  • @leslie7231

    @leslie7231

    4 жыл бұрын

    没有

  • @user-uy4hp5np7f

    @user-uy4hp5np7f

    4 жыл бұрын

    @@lingquanli8384 中国人就说中国话,在这里说洋文有卖弄之嫌,名字都没用汉字,是有多自卑

  • @jlock8139

    @jlock8139

    4 жыл бұрын

    @@user-uy4hp5np7f誰跟你說她中國人...你是有多自卑

  • @user-je7kb1kg5w

    @user-je7kb1kg5w

    4 жыл бұрын

    locke john 呵呵

  • @isabel8951

    @isabel8951

    4 жыл бұрын

    locke john 對啊,說不定人家根本就不是中國人

  • @Edward-zi8cr
    @Edward-zi8cr4 жыл бұрын

    正是因为被认为是恶法的法也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要修改或推翻。如恶法非法了,那还有啥效力,那还改啥。 话说回来,赢了比赛的港中大怎么感觉输了整个香港社会,尴尬

  • @tracyheane

    @tracyheane

    2 жыл бұрын

    一场辩论比赛,说得像是国家议会一样....我觉得尴尬的是你

  • @Edward-zi8cr

    @Edward-zi8cr

    2 жыл бұрын

    @@tracyheane 自信一点,不用觉得。我说的就是自己感到尴尬😅

  • @qilongxie7700
    @qilongxie77004 жыл бұрын

    在论述方面我觉得中大做的很好,一开始抛出的恶人是否非人是一个很好的类比,佐证了他们的论点,可是正方却规避这个点去反驳,一直强调恶法的恶,善恶不应该是一种情感判断吗,法能容情吗?

  • @jt_6645

    @jt_6645

    Жыл бұрын

    因為正方回覆了一個概念, 法律的執行對犯罪也是在剝奪人的自然屬性, 概念上也是令其非人; 不談法律, 進入人類社會的道德評價, 一樣會令惡人遭取消其社會性, 諸如信用、尊重等等等等。 不是法容不容情的問題, 該善惡是指法的道德問題, 假設某條法律逕自取消某省人的高考資格, 那該法"應該是法"嗎? 這也是之所以談到紐倫堡大審與納粹的根本原因, 德國當時的法律, 猶太人已經失去"人"的這個屬性, 以這個角度看, 法惡否? 須遵守? 執行者有無責任?

  • @calvinye1
    @calvinye14 жыл бұрын

    邱晨也在

  • @FREE-B404
    @FREE-B4044 жыл бұрын

    法律必須符合道德前提

  • @user-bl7bn4eo8t

    @user-bl7bn4eo8t

    4 жыл бұрын

    大错特错 法律是社会的最底线

  • @breaktherules3041

    @breaktherules3041

    4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不是人類就不會進步

  • @user-mf4ox4nz6e

    @user-mf4ox4nz6e

    4 жыл бұрын

    每个地区,每个民族,每个人认为的道德都不一样,什么叫符合道德呢?

  • @Aureola0901

    @Aureola0901

    4 жыл бұрын

    大错特错

  • @qilongxie7700
    @qilongxie77004 жыл бұрын

    黄执中怎么想的?青云是有准备来的啊,不知道有什么问题吗?无知就是力量?作为一个评委,在还没有结束比赛的时候这么说,不管对不对,真的很不应该,况且也没有多对

  • @vx9511

    @vx9511

    4 жыл бұрын

    qilong xie 不准备就来比赛?就跟狗一样毫无准备乱射精

  • @talk1105

    @talk1105

    4 жыл бұрын

    qilong xie 就是所谓自作聪明,他以为自己很明白其实,辩论不可能知道所有对方提到的所有例子。辩论应该是用最基础的逻辑说服对方。

  • @prophetwu6733

    @prophetwu6733

    4 жыл бұрын

    他說的無知不是你想的那種無知

  • @user-nx9el3in4x

    @user-nx9el3in4x

    3 жыл бұрын

    因为反方真的错的非常离谱。

  • @FREE-B404
    @FREE-B4044 жыл бұрын

    是個程序,如果不存在善惡標準,那麽就沒有惡法之分,辯題是惡法非法,那核心元素是把善惡拿到法的屬性裏面,如果只是維持秩序,那不能算惡法,除非為了維持秩序而破壞道德,那麽道德為上。

  • @chinpoon1377
    @chinpoon137711 ай бұрын

    虽然支持反方,也不认同正方说很多论点。但是确实正方表现得要更好一些。

  • @lennyxia
    @lennyxia4 жыл бұрын

    人大讲的云山雾罩,尤如出入仙境。

  • @sunshinej399

    @sunshinej399

    4 жыл бұрын

    笑死了

  • @oknevergetenoughsleep6162

    @oknevergetenoughsleep6162

    4 жыл бұрын

    笑出聲

  • @user-nx9el3in4x

    @user-nx9el3in4x

    3 жыл бұрын

    Lingyue Zhang 哈哈哈,兄弟你不会吧,反方的论点类比几乎全是错的!还没看出来?

  • @sunflowers5692
    @sunflowers56924 жыл бұрын

    题目我都没看懂😂

  • @user-oi5nn8jm7b
    @user-oi5nn8jm7b4 жыл бұрын

    反方从善恶角度引申下 其实是可以打的 评判法律如果靠善恶 靠谁的善恶 对你来说的善对其他人可能是恶。谈抗争方式 暴力抗命的人如果觉得他做好了接受法律制裁的准备 他也应该是一个认为恶法是法的人。而不应该纠结于 是否使用暴力来判断是否是认同恶法非法。

  • @huanwang7968
    @huanwang79684 жыл бұрын

    在法律的体系里面去修改了恶法,那这个时候法还是不是法呢?如果按照正方的观点,已经不认同法,那就否认了在法律的体系里面去解决这个问题!假人民币的例子,不合理,因为假人民币就从来没有真过,没有被法定的程序认可,而恶法则不同!

  • @user-rt5qg8vg3g
    @user-rt5qg8vg3g4 жыл бұрын

    正方确实说的好,反方确实争辩的论点不应该是这个,反方应该争论的是法律是个独立,的权威的,应该攻击正方恶法非法则就是法律丧失了独立,权威,由此可以推出人的是非善恶判断是凌驾于所有秩序的,但是人的是非善恶的判断的对错无法百分之百正确

  • @nbalive125
    @nbalive1254 жыл бұрын

    正方有点不断扭曲反方论述的手段、比如反方说法的内涵包含善恶和秩序、并没有说秩序凌驾于善恶之上

  • @ericluk68

    @ericluk68

    4 жыл бұрын

    任何人企圖否定「惡法非法」,必先回答以下問: 如果你身有某國有一條法律,當你發現父母批評政府或者領導,你必須依法即時手刃父母並置誅死地,否則視為犯法,你會遵守這惡法嗎? 是非已定,辯論完畢。

  • @simiro3983
    @simiro39834 жыл бұрын

    都是辩题而已,虽然可以考量当今实事,但是正反双方都在争抢道德制高点,这是比赛需要,当然相对强调个人主观评判是非的正方的说法自然更为动听。讨论中善恶的标准是什么,评判善恶的人群又是什么。在我看来,真正的法治怎么可能像辩题一样善恶分明,是非对错分明,是需要考虑尺度的,也就是邱晨所说的平衡点,但是也必须说,这里说的平衡点,是法治执行的平衡点,不应该是各人内心的平衡点,同样的一条路,法律禁止横穿马路,不方便行人,有的人守法有的人不守法,这个法还是不是法?允许他国重罪罪犯在本地逍遥快活才是恶法吧,允许国内毒品种植以及销售只是因为管不住和为了增加税收才是恶法吧。对辩题里有一些观点,不能感到同理心。轻拍,个人追奇葩说很久了,很喜欢阿詹和虫子,本人不站任何一方,只是评论大方向是正方,个人提出一点反对意见。

  • @waxclin5307
    @waxclin53074 жыл бұрын

    我怎么感觉恶法和恶人不知道怎么联系啊,那也可以吧恶法比做没有用了的工具,而不是人啊

  • @yiu6360
    @yiu63605 жыл бұрын

    人民大学的同学确实打偏了 法律不仅仅是由善恶来决定 当邱晨说 你做出这样的事你也还算个人 我们也会想人还能做出这样的事?刷新三观和底线

  • @priestchina1634

    @priestchina1634

    4 жыл бұрын

    Yi U 你这是完全的价值观的谬判,你可以有你自己的价值观,但是这是辩论,有时候你是支持对方观点的,但是你却在反方,第一,从这来看你是一个思维单一的人。第二 ,你没有参加过辩论甚至很少看辩论视频。

  • @priestchina1634

    @priestchina1634

    4 жыл бұрын

    你不能站在你自己的道德制高点上去指责别人

  • @irenefoo2475
    @irenefoo24754 жыл бұрын

    有些。。有黒暗的一面 欲言又止 觉得可悲

  • @xxxyes5373
    @xxxyes53734 жыл бұрын

    我是专门来看詹青云的

  • @cribugzhao6270
    @cribugzhao62704 жыл бұрын

    承认法,不一定用“遵守”来承认,违法也是证明法的存在,只有存在了,才有“违”这个词

  • @cribugzhao6270

    @cribugzhao6270

    4 жыл бұрын

    这点反方没有讲出来

  • @cribugzhao6270

    @cribugzhao6270

    4 жыл бұрын

    正方将道德高于法,直接导致法出现的意义给反对了,法出现的价值从不来简单的维持道德。

  • @jt_6645

    @jt_6645

    Жыл бұрын

    @@cribugzhao6270 正方一辯跟結辯其實談了這個, 根本原因是我們構築了高貴的謊言, 並願意讓渡出權力進入社會與秩序, 那麼我們就必須確保秩序與構築秩序的原則, 是善的。

  • @user-qs7is2jw4g
    @user-qs7is2jw4g4 жыл бұрын

    结合目前香港的局势再看这个辩题,还是觉得反方可惜了,应当结合当今世界法律格局来破题。举一些美国把恶法非法当武器颠覆其他国家的案例,追着打可能会有效果。局面上完全被正当带进去了,比较狭窄。

  • @vx9511

    @vx9511

    4 жыл бұрын

    美麗奸閤粽國川建國總書記 你国毛泽东不是革命搞乱国家吗

  • @user-qs7is2jw4g

    @user-qs7is2jw4g

    4 жыл бұрын

    @@vx9511 那建议您这位神秘国籍人士拿出武器走上香港街头,我给你筹款买装备,敢做就别嘴炮。

  • @3721zhlwen
    @3721zhlwen4 жыл бұрын

    正反方互换再辩一次吧,很想听听青云怎么说。人民遵守法律是因为法律可以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如果不能保障,那这个法律自然会随时间而修正或消亡。这个过程是激进的或者是渐进的。所以把法分为恶法本身就没有意义。法律也只是解决问题和矛盾的办法,并不能代表绝对的公平正义。正方明显是自由主义和理想主义者,而反方一直以社会秩序效率,经济损失为论据殊不知“经济人”的假设是不存在的。正方听起来占了上风,但确实讨论的不同层面,应该以人是理性还是非理性的来攻击反方。

  • @ryujoker9547
    @ryujoker95474 жыл бұрын

    主持人居然是陈迪!

  • @user-lzm
    @user-lzm4 жыл бұрын

    正方准备的充分啊,不过还是仰慕大佬

  • @talk1105
    @talk11054 жыл бұрын

    同性婚姻不是典型的恶法亦法的案例么,同性恋经过多少年的努力才改变社会的认知。高院裁决通行应该施行同性婚姻么。

  • @liliwang6688
    @liliwang66884 жыл бұрын

    恶法比无法好,听起来就好像毒药比无药好。恶就是恶,如果比无法好,那它就不是恶了。

  • @alexyao7600

    @alexyao7600

    4 жыл бұрын

    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人性本恶,难道人一开始就不应该存在吗,毒药也可以救人,懂不懂什么叫以毒攻毒,毒药也是药,不是良药才叫药

  • @user-nx9el3in4x

    @user-nx9el3in4x

    3 жыл бұрын

    ALEX YAO 你这种论述,我真的想吐。还以毒攻毒?一个本身没有罪的人也是毒?还人性本恶?你那天孩子被别人打了,就可以说你孩子人性本恶,可以不?

  • @shfnnsxhsjna1377
    @shfnnsxhsjna13774 жыл бұрын

    其实这次辩论我觉得反方的观点和逻辑更清晰,就是恶法也是法,终究要被尊重,而推翻恶法的方式是尊重屈服这是一条法律然后再反抗/反对与改变,而不是使用暴力去推翻一切你不同意的法律,如果所有人都使用暴力以及非法行为去反抗法律。那法律还会存在吗? 我觉得正方其实一直在扭曲反方的观点,当时反方强调的是虽然道德是很重要/核心的评判标准之一,但是也有和它一样重要的评判标准,维护秩序等等, 所以我觉得这场反方赢了。

  • @user-nx9el3in4x

    @user-nx9el3in4x

    3 жыл бұрын

    哎,希望你们家人受到恶法对待的时候,你们还能让家人学习苏格拉底一样,为了保护法律去死。全场辩论,反方的逻辑和类比几乎全是错的,然后错的还十分离谱,所以评委才有那句话,无知,如果你们有不服,可以来辩。

  • @leijing767
    @leijing7674 жыл бұрын

    正方的准备更好,现场发挥也更好,站在场上跟坐在屏幕前的感官差别巨大,为反方感到惋惜

  • @Aureola0901
    @Aureola09014 жыл бұрын

    这个短发小姐姐字字珠玑啊卧槽,,,太狠了,,

  • @yiu6360
    @yiu63605 жыл бұрын

    黄执中也太偏正方了吧 不过他说的确实是对的 只是作为评委的角色 这样说真的好吗

  • @chrischen47

    @chrischen47

    5 жыл бұрын

    黄执中评比赛一直这样。。。(很多比赛的队伍都会回避他评。。。)

  • @ErudaFreya

    @ErudaFreya

    5 жыл бұрын

    @@chrischen47 執中像個辯手更多些哈哈哈

  • @huiminliu6648

    @huiminliu6648

    4 жыл бұрын

    Yi U 他作为一个评委说那番话也太刻薄了😂

  • @ansonchen1447
    @ansonchen14474 жыл бұрын

    其实法律就是秩序,他们要辩的观点其实是坏的秩序是否需要遵守的问题。正反双方的观点分别是:正方观点是:坏的秩序不应该遵守,也就是不遵守。反方的观点是:坏的秩序你可以选择不遵守(不合作),但一旦被审判后就要接受处罚(而不是用暴力反抗)。为什么不合作呢?因为他们心中善恶观告诉他那是不对的,所以选择不遵守,不合作。那为什么要接受处罚呢?因为他们还是认为坏的秩序也是秩序,既然自己触犯了被抓就会接受处罚。否则都用自己的善恶观作为准则社会就会变得无序,变得不稳定。说白了就是个人的善恶观不能取代秩序。

  • @user-og5df9xu9t
    @user-og5df9xu9t4 жыл бұрын

    法律的尊严在于维护正义。而正义的来源,基于人的基本权利,看看当今世界的主流价值观,信仰解释善恶的问题争执,对于如今心中无神明的唯物论者,我懂他们的狼狈。政治正确无所谓好坏对错,只是我们作为人,最朴实的善恶观当然在任何时候都是不能丢弃的,所谓明辨是非善恶也,即使要考虑秩序效率权威等等。不能因为它困难就屈服逃避抑或漠视,由此也足以见得自由理性多么珍贵和来之不易。

  • @user-mf4ox4nz6e

    @user-mf4ox4nz6e

    4 жыл бұрын

    谁告诉你法律的尊严是维护正义啊?什么是正义?疆独是不是正义?反疆独是不是正义?台独是不是征用 ?统一是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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