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NaNa

DearNaNa

Speak English
如同英國人緩慢優雅的表達

Kiss French
宛若法國人浪漫深情的親吻

Dress Italian
猶如義大利人自信風格的穿搭

Spend Arab
好比阿拉伯人盡情的揮霍享受

Party Caribbean
像加勒比海人活在當下及時行樂

Pursuing the Ultimate in Life
追求生命中的極致

Always Better Solutions
永遠有更好的方法

Пікірлер

  • @hsuchengwei
    @hsuchengwei44 минут бұрын

    真正彰化素圓 maps.app.goo.gl/Q8npc9QqJ8SSBLfq5

  • @FuckyouCorruptOfficialsDPP
    @FuckyouCorruptOfficialsDPP4 сағат бұрын

    小知識:三立違法用20億15天炒成2000多億的那塊牧場,超過五張犁喔~

  • @RockerTaiwan
    @RockerTaiwan5 сағат бұрын

    台灣未來=年輕人決定 🤍希望🐛絕望💧棄權

  • @jwu8626
    @jwu86269 сағат бұрын

    !!!!!

  • @user-db1ef1ik5t
    @user-db1ef1ik5t11 сағат бұрын

    民眾黨每天在開會,也該知道高市長會被判,但我看不到如何處理?

  • @DeadlyPewPew
    @DeadlyPewPew12 сағат бұрын

    很好奇, 法官怎麼知道放進去公積金的錢, 是我從本薪的部份抽出來的, 還是我從加班費部份抽出來的?

  • @SChi999
    @SChi99914 сағат бұрын

    真的覺得民眾黨這個案子實在太軟弱,柯P沒有站出來力挺,居然還讓高虹安退黨,實在不知道怎麼想的 一個那麼強的戰力就這樣放其自生自滅?那樣之後還找的到能幹的人? 而且接下來,綠營要搞的可能就是柯P了,到時候也要讓柯P自己出來辯護,自生自滅嗎? 還是到時候才要全黨力挺?黨主席出事才力挺,黨員就自生自滅?還要讓底下的人心寒? 這件案子既然已經宣判,絕對要出來開記者會澄清,而且要全黨重要職位都要出席 高虹案退不退黨是他個人的決定,黨的立場絕對要站穩,惜才的態度要擺出來才行 還有,不可以讓媒體和網軍側翼出來繼續唬爛,還有一堆名嘴媒體到現在還停留在46萬,擺明了想要洗高金額加強貪汙印象

  • @user-yc3jp6bn9t
    @user-yc3jp6bn9t20 сағат бұрын

    有菇菇肯定要支持+按讚❤

  • @user-ki1lh6wt6g
    @user-ki1lh6wt6gКүн бұрын

    还是离菜2B远点吧,免得雷劈下来的时候误伤到你~

  • @user-mb4id9ne6i
    @user-mb4id9ne6iКүн бұрын

    兩岸共產一家親

  • @user-ny7de4qw3m
    @user-ny7de4qw3mКүн бұрын

    越來越穩了!

  • @sakikimi3145
    @sakikimi3145Күн бұрын

    兩岸關係有很差嗎?? 差的應該只有兩方政客吧~ 還只限於檯面上。

  • @pharaohwes
    @pharaohwesКүн бұрын

    演,還是得演一下的 😎

  • @however12345
    @however12345Күн бұрын

    不演一下雙方都無法轉移自身內政腐敗的問題

  • @EhtelFeighner
    @EhtelFeighnerКүн бұрын

    有機會,只需要有一個人說出那句話。

  • @rogerwei2006
    @rogerwei2006Күн бұрын

    國民黨會繼續推出敗票的候選人,所以民進黨會繼續贏,那麼,等美積電順利量產,台灣就可以順利成為亞洲的烏克蘭。🎉🎉🎉

  • @user-yh7kf8tk9e
    @user-yh7kf8tk9eКүн бұрын

    博士講的很清楚! 真的是活歷史書。❤

  • @user-fb9mn5zt2w
    @user-fb9mn5zt2wКүн бұрын

    有兩位將軍被判刑,才是要還他們公道。

  • @user-cf2os9gz1h
    @user-cf2os9gz1h2 күн бұрын

    說得很詳細..一半以上的人誰會在意..都只看標題就下結論了..馬英九總統為了洗刷他的冤屈..花了10幾年才平反..人民都對不起馬英九..只看到他親中..她為了人民做了一些事情卻都看不到

  • @music105
    @music1052 күн бұрын

    新加坡共和國的邦交國超過190個國家,因為增加邦交國=承認國家主權,中華民國=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一中跟92共識是政客話術,實際上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同國家,蒙古人民共和國已經獨立並加入聯合國,跟現在的中華民國憲法不一樣,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也沒有改到這點,政客為了自己的利益在洗腦人民罷了;台獨也是政客話術騙人民選票;國家是屬於2300萬人民決定未來,不是少數200個政客決定,國際政治立場中立化,中華民國人民利益才會最大化,太偏那個國家,都在傷害中華民國人民利益

  • @user-ty8le3fl6j
    @user-ty8le3fl6j2 күн бұрын

    藍綠短時間無法改變!希望26%白能挺住據續成長!唯一破局的解藥了。🤔

  • @leemaggie9598
    @leemaggie95982 күн бұрын

    我支持民衆黨,若以後蓝白合,我也OK~ 政黨票投民眾黨!

  • @oreo0919
    @oreo09192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

  • @user-sota_ku
    @user-sota_ku2 күн бұрын

    這裡是白爛教挺貪汙同溫集體層嗎?

  • @user-ty8le3fl6j
    @user-ty8le3fl6j2 күн бұрын

    迷路的沒🧠憨鳥?🤔

  • @whraxt
    @whraxt2 күн бұрын

    民眾黨全黨護一人 全黨一起沉淪 速度之快 讓人唏噓 高虹安就是照妖鏡 所有妖魔鬼怪一一現形 未來不會再投民眾黨了 這個黨與共同行 這個黨沒有是非 只會檢討別人 不會檢討自己 解散吧

  • @user-ji1ox3km5m
    @user-ji1ox3km5m2 күн бұрын

    綠~慰~兵~退~散~

  • @leemaggie9598
    @leemaggie95982 күн бұрын

    還是繼續支持民眾黨!

  • @user-ty8le3fl6j
    @user-ty8le3fl6j2 күн бұрын

    助理王郁文受訪消失的16分鐘影片裡聲音中透露著人民被司法迫害的悲憤無助!🤔

  • @user-cv5ud5yr4z
    @user-cv5ud5yr4z2 күн бұрын

    1:18:47 投訴請記下車號、行程、以及該車屬於哪一個縣市,向該縣市主管機關投訴。比方說,台北市的就找「台北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隊」。依此類推。

  • @wwkkww
    @wwkkww2 күн бұрын

    福委會對比公積金,厲害了大律師。😂

  • @youtubeLCA701
    @youtubeLCA7012 күн бұрын

    本來想跟你解釋的,但是看到NaNa說立法院助理累的跟狗一樣加班一個月才領九萬😁。給你說我們這倉庫很輕鬆只要貼貼單,小時18美金,一個月大概9萬多請不到人,因為薪水給太低了。而且美國薪水不算高,我記得韓國、新加坡、香港薪水比美國高,一個月好像有10幾萬。表示台灣也做的到一個月10幾萬,聽說你們在這帶風向一個月才6萬,就繼續放縱貪污、繼續惡整想替國家做事的人才,看你薪水要多低你才會醒😁還有不要被美國滷肉飯很貴偷換概念,這裏是吃麵包的,類似滷肉飯營養價值的熱狗堡+飲料喝到飽ㄧ餐才1.5美金大概45塊台幣嘿,政治人物把物價搞的比別的國家高,薪水還比人家低,你不監督,還幫他們賣命,你爽就好😘

  • @user-cv5ud5yr4z
    @user-cv5ud5yr4z2 күн бұрын

    1:07:19 是不是盒子的一個角有設計容易撕開,會有洞可以倒湯的😂

  • @DearNaNa1313
    @DearNaNa13132 күн бұрын

    對!!

  • @user-cv5ud5yr4z
    @user-cv5ud5yr4z2 күн бұрын

    @@DearNaNa1313 那個好吃!而且泡麵盒設計有夠聰明!可惜不知道為什麼就沒賣了😭

  • @user-ky7cq2rv1o
    @user-ky7cq2rv1o2 күн бұрын

    民眾黨現在面對現在的事情, 一 點 都 不 團 結 , 選舉又選不贏 也不願意搞抗爭 明知是被冤枉的‘黨員 嘟不出來說支持虹安 還要我們這些支持者一直出聲 這個黨也太弱了吧 還要na na 一直解說幫忙 這是什麼東東啊 民眾黨這個也不做 哪個也只會抱怨 要死不活的整個黨

  • @user-ln8ks2se5d
    @user-ln8ks2se5d2 күн бұрын

    🙋名譽! 是第二生命。 不要!輕易妥協!! 🙋無犯意,勿認罪!

  • @user-cv5ud5yr4z
    @user-cv5ud5yr4z2 күн бұрын

    12:40 在幫李俊俋鋪路

  • @user-bj4vy9mz6w
    @user-bj4vy9mz6w2 күн бұрын

    那個5️⃣元司機 記下車號 未來備1000個5️⃣元 搭他的車 用5️⃣元一包包給他!說他紅了!

  • @yeahlio275
    @yeahlio2752 күн бұрын

    如果是按這條判,其實也沒判多重,因為最低就7年。 貪污治罪條例 第 5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 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未遂犯罰之。

  • @0988217917
    @09882179172 күн бұрын

    也只好看看二審,我這他縣市的小市民都對一審判決存疑。何況其他新竹熱情市政的眾生選民?

  • @FrankLin-pz7cb
    @FrankLin-pz7cb2 күн бұрын

    高虹安和顏寬恒都是民進黨鬥爭再野黨的犧牲品, 民進黨的陳水扁女兒曾說黨內誰沒拿他爸爸的錢? 阿扁貪污被判終身監禁,拿他的錢的民進黨徒很多位現居高官,現還在領人民納稅錢,過得很滋潤,為什麼人沒判刑抓去關? 阿扁現在保外就醫,但手也不抖了,到處趴趴走,還作節目,為什麼不再繼續關? 賴皮寮佔用國土,違章蓋房,不繳稅金,賴皮寮主也沒事, 法院真是民進黨開的,想想 在台灣 1.有權力 有證據都辦不了你 2.有權力 想辦就辦你 原來台灣離極權國家這麼近。

  • @c990128
    @c9901282 күн бұрын

    基本上只要是冥禁党執政,高虹安要無罪就不用想了

  • @juangjim5634
    @juangjim56342 күн бұрын

    關的死啦

  • @user-se1ro4yc9t
    @user-se1ro4yc9t2 күн бұрын

    因為賴當總統,我已經不看任何新聞,不管前面有多少貪污弊案,因為多到我不想關心,但,這次虹安案,是我覺得司法有始以來,讓我覺得最黑暗可怕的一次

  • @pennypenny313
    @pennypenny3132 күн бұрын

    @@user-se1ro4yc9t +1, 覺得和對岸相比已經相去不遠了!

  • @gs3252
    @gs32522 күн бұрын

    台灣不能讓公務人員違法,應該修改法令,請會計師、律師、法官研議,SOP合理的執行方法。 政府請不要陷害不懂財務的公職人員。 政府應該修改錯誤,公務人員有國家考試,按成績分發後,在職進修是必須要在專業上進步。 是誰害死優秀的高虹安小姐?????

  • @pennypenny313
    @pennypenny3132 күн бұрын

    @@gs3252 號稱科技島的台灣,為什麼我們政府機關什麼都落後世界還引以為傲?難道不能使用AI判別支出是否合乎規定,即時審核、報銷? 都什麼時代了,還在貪污幾百元?法官在玩辦家家酒嗎?笑死人了! 好好一個高科技人材,年薪數百萬元,為貪污年薪零頭都不到的小錢才投身政治?綠營支持者相信,正常人可不信啊! 台灣真的是民主、法治國家嗎?難怪網路一天到晚在戰台灣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一堆不合時宜的“陷阱法條”,隨時等著陷人入罪,還遲遲不修法?打開主流媒體,內容荒誕到不堪入目,簡直讓人噁心! 我只能說:高虹安是我心目中對抗惡法的英雄,我會繼續支持民眾黨,直到不公現況改變的那一天,才會重新以較高道德標準來檢視他們。

  • @gs3252
    @gs32522 күн бұрын

    👏👏👏👏👏👏👏👏👏👏👏👏👏👏👏👏👏👏👏👏👏👏👏👏👏

  • @makagi8821
    @makagi88212 күн бұрын

    民進黨已經沒在客氣囉。再來只會更艱困。

  • @Jasonyaya1027
    @Jasonyaya10272 күн бұрын

    我覺得大家要認清一個事實 雖然高虹安無意貪汙 也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弄的 我用個極端例子 好比殺人 也是有分蓄意殺人 過失殺人 自衛殺人...etc 目前高的狀況就是有殺人(浮報)了 也就是被助理主觀認定他的薪水兜不上 在這前提之下浮報加辦費幾乎已經是既定事實了 除非你能讓那三個綠助理翻供 只是要看判多重多輕而已 這在政治路上等於是死刑了...唉

  • @user-od7ht4gb6p
    @user-od7ht4gb6p2 күн бұрын

    成也性格.敗也性格

  • @gkgkyy3
    @gkgkyy32 күн бұрын

    我就說一件事, 現在只知道標準很高是一種缺點了吧😂 不一定要他們翻供,是法官問題, 翻供反而是在框框裡沒跳脫出去...

  • @youtubeLCA701
    @youtubeLCA7012 күн бұрын

    你舉的例子不太對,錢已經匯到助理戶頭再拿出來用,再怎麼說也是侵佔助理的錢,那也應該是侵佔罪,怎麼是用嚴重的貪污罪來判呢?所以以你的例子來說,應該是高虹安犯了過失傷人罪,法院應要用故意殺人罪來判。就是要硬整高虹安阿!

  • @gkgkyy3
    @gkgkyy32 күн бұрын

    @@youtubeLCA701 侵占的觀感比過失傷人還要差呢

  • @Jasonyaya1027
    @Jasonyaya10272 күн бұрын

    @@youtubeLCA701 所以不管怎樣就是有犯法了啊 不管是大的還是小的 在政治上就是沒有「無敵」了 為何之前柯跟高這麼強 就是因為「無敵」 但現在就被綠打出破口了 你要說陷害也可以 總之就是這樣

  • @user-gs1ni9gf5i
    @user-gs1ni9gf5i2 күн бұрын

    四個有三個助理認罪不是自願回捐喔!

  • @lintom3924
    @lintom39243 күн бұрын

    以助理名義向國家申請的就該給助理 白色若不認錯 如何讓小草信服

  • @miya8656
    @miya86562 күн бұрын

    我想先問問檢察官為何可以在偵訊助理時突然中斷錄影16分鍾

  • @lintom3924
    @lintom39242 күн бұрын

    @@miya8656 請先認錯

  • @miya8656
    @miya86562 күн бұрын

    @@lintom3924 新人沿用前人制度根本無意要做

  • @lintom3924
    @lintom39242 күн бұрын

    @@miya8656 原來白沒有是非對錯

  • @miya8656
    @miya86562 күн бұрын

    @@lintom3924 真正沒有是非的是民進黨,高有錯請撤查李俊俋,不要雙標

  • @ez7329
    @ez73293 күн бұрын

    參加扛阿伯活動時 一路有各種的未知 雖然面對艱辛困難 大家團結完成挑戰 謝謝Nana和團隊❤ 已準備好這星期六 南下到高雄展覽館 參加民眾黨的黨慶 義無反顧繼續拼❤

  • @themvpnash270
    @themvpnash2703 күн бұрын

    助理本薪或延伸出來的加班費不能用在立委辦公室事務上那叫法官自創謬論,薪水是我的,我想用在哪都是我的事,更何況之前都有一堆判例只要用在辦公室相關支出都算問政支出,然後高虹安這件案件的審判長還從地方法院高升台中高等法院

  • @music105
    @music1053 күн бұрын

    法官法的最新修法日期是民國112年12月15日,法官法第13條規定,法官對案件審判要獨立及公正,針對一樣性質的案件-判決有輕跟重,法官違背公正與獨立精神,法官要建立淘汰機制,經過人民公投決定;中華民國憲法第2條規定,中華民國的國家主權屬於全體國民,爭議事件全體國民投票決定,不是少數人決定

  • @winwin-kn4vc
    @winwin-kn4vcКүн бұрын

    檢舉依[賭博罪][搶劫罪][加重詐欺罪][圖利罪][偽證罪][強制罪],[叫唆犯罪] [販賣假商品][買空賣空][誘騙交易][教唆偽造文書][哄抬價格牟利罪]提告 期交所,期貨公會,政期局,金管會 ,統一期貨,官商勾結 違法包庇 請求 檢察署依法提起公訴 绝不允許任何人覬覦人民的財產,圖利券商罔顧法律,詐欺搶劫 避險.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假碰磁真搶劫,昔有貪官[毀堤淹田].逼迫農民[自願]賤賣土地,今有強盜[毀法搶劫](叫唆賭博,攔路搶劫)(我早已拒絕且拒絕簽署)統一期貨,謊話連篇 逼人至死,選擇權是[結算差價之契約],差1元少半毛都是犯罪,定有刑責 台灣不是獨裁國家,法律並沒有授權公務員[舞弊][强制賭博][強制搶劫][損害法益]的權力,公務人員舞弊詐欺 所有快速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行政責任(怠惰) 刑事責任(瀆職失職) 犯罪事實:金管會坦承[搶劫一空] (陳椒華立委 6月14號記者會) 期交所已坦承所謂應全部砍倉,其目的是為了 1,搶劫沒有履約風險,無保証金義務的買方契約(毁約背信) 2,搶劫交易人獲利的部位(見利忘義) 3,搶劫交易人做對方向獲利的部位(趁亂搶劫) 4,[逆向結算][逆向搶劫],並以[反向][炒作]偏離價格去搶劫做對獲利的交易人(違反法律,法1.2.3.4.5) 5,南下列車去搶劫北上列車,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25萬保證金,被搶劫2千5百萬,請問你是怎麼搶的? 一,江永昌立委[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二,曾銘宗委員=>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造假) 6,搶劫超額保証金,合法交易的交易人(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交易人) 7,搶劫違法交易的交易人,[誘騙交易=設圈套][透支交易],違法交易,[ 錢不夠自始交易不會成立](以詐術使人將財務交付) 8,搶劫[依法律規定繳交保證金的人] 9,搶劫被偏離指標所影響的人(縱火打劫)(假碰磁真搶劫) [價格操縱](price manipulation)[違法逼倉] 10,,搶劫有[結算權力],[結算法益]及[結算市值]的合約 11.搶劫及[損害交易人法益] 12.交易人買進現貨賣出期貨,股市大跌時期貨是賺錢,本來是期交所要誠信履約,以彌補交易人現貨之損失的時候,期交所卻夥同共同正犯搶劫交易人 13,搶劫期交所白纸黑字[承諾]無須保證金的部位 14,法益不會憑空消失,一定有人搶走了, 獲利不會憑空而來=>搶劫所得 19, 金管會畏罪却責說不是強制、 但交易人的部位被強制搶劫一空 20,[車手]期貨商(自證己罪)[欺騙賭博][強制賭博]、[強制搶劫]、[強制]拒絕繳款,[強制禁止自行平倉],[損害法益][妨害他人行使杈力] 24, 垂直價差單 被強制砍倉+強盜搶劫, 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且全世界都不敢違法搶劫的 金融弊案, [土匪演場戲]就把他搶了 29, 交易人[相信政府] [會依法結算] [會依法限期追繳],[ 會依法逐日計算], 才會進場交易, 任何貪官根本沒有任何理由[不恪遵法律結算] 35,石油公司賣出期貨,他有沒有風險指標的義務?=>沒有、 有沒有偏離价格的義務=>沒有, 交易人購買的部位,可以被搶劫損害法益嗎?=>否=>有國家的法律保護交易人的權利與法益, 石油公司只須在期貨商遵法發出[明確金額]及[確切時間期限]繳交[法律所規定的保証金]即可, 偏離指標,价格操控,假冒的保証金(短收虛增).都是違法逼倉賭博犯罪行為.(法律:使人行無義務之事) 30,期交法73條, 法律規定不得簽訂全杈委託書, 所以[罪犯]必然涉案其中, 交易人有無受到欺瞞詐騙, 很容易證明 ( 銀行開戶偷渡貸款合約)( 醫院掛號偷渡開刀同意書),狸貓換太子, 掛羊頭賣狗肉 33,風險指標負6千%到100%只要一秒(同一秒)[所有數據都沒有变,只有期交所自己私下調高保証金) 34, [ 財產受憲法保障,法益受法律保護] 只有[賭博]或[詐欺], 才會有坐地起价[拒絕繳款], [強制禁止自行平倉]的[強制搶劫]行為 36,罪犯空手套白狼,買空賣空搞詐欺, 結算差價之契約(標的物明確 法律程序嚴謹 )那裡容許你貪官勾結又騙又搶, 多行不義必自弊,心術不正, 結夥搶劫 1江永昌立委,有法依法,有法不遵必有賊,是為貪贓枉法,舞弊詐欺 2,曾銘宗委員=>無追繳,無給交易人繳保證金或自行平倉機會,強買強賣是違法的=>不依法定程序追繳 無論多方空方, 皆被判定賠錢,( 這是造假) 3,陳椒華立委=>(記者會)無法計算,無法定時間限期追繳,(無依照法定程序追繳,交易人可申請國賠,(在時間期限及金額上使用詐術) 4,蔣萬安市長,帳務作假,持續追問中 5,第三方=>買空賣空=>商品詐欺,偽冒結算(結算與商品規格不符之詐欺及舞弊行為), 6,第三方,強買強賣,高買低賣(違法違約偏離市價),是造成虧損的主因=>損害交易人權益(違法搶劫)(不違背其本意=>故意犯罪,零和遊戲=>契約詐欺) 7,期貨公會「國際上期貨交易都是採逐日結算制度,即期貨交易所每日發布結算價格, (法官)須注意期貨交易=>逐日洗價特性 採[逐日計算][限期追繳]是期貨交易人的權利與義務,防弊監守自盜,忽大忽小之詐術,強制搶劫 8,期交所林副總:原則上學理上是沒有風險的 (罪犯假造風險 違法搶劫) 最晚在發生追繳保證金負數, 無法追繳時, 就應該發現錯誤, 罪犯反而叫唆犯罪強制縱火搶劫 毀屍滅跡, 所以0206必然是舞弊詐欺 下列案件,係屬重大金融犯罪案件:(一)被害人係一個或一個以上之金融機構,而侵害法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二)對金融機構信用有重大危害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三)重大經濟犯罪案件中之主要或關鍵之犯罪行為(例如:詐欺、偽造文書、洗錢等罪)係在金融機構營業體系內進行之案件。😊😅 (四)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其他財金主管機關監督業務範圍內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五)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包括銀行局、檢查局及證券期貨局)及中央銀行依其主管機關權責認定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其他嚴重危害金融機構營運或影響社會大眾權益之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證1.2.3) 2、多次強迫交易的;(數萬筆) 3、社會影響惡劣的;(證1,2,3)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證1,2,3)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證1.2,....,)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證1,2,3,4) 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1項第4、5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四、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五、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暴、脅迫,祇以所用之強脅手段[足以妨害他人行使權利],或[足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為已足],並非以被害人之自由完全受其壓制為必要....縱令雙方並無爭吵, 第 24 條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 第 172 條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已逐漸釐清犯罪結構和涉案公務人員 證期局金管會協助當事人違法,已違反《行政程序法》及😢《 貪污治罪條例》,< 組織犯罪>,應移送法辦 1證期局涉嫌當詐團的「門神」 2,期交所涉嫌當詐團証期局的「救援投手」 3,期交所自以為😢是證人,其實是主犯,幫助犯,叫唆犯罪,偽證罪,賭博罪,強制罪全包了 4,期貨商是車手也是主犯 金管會涉嫌和強盜😢集團勾結, 認為期交所違反法律及誠信原則, 認為證期局違反法律及監督職責,監守自盜 依[結夥搶劫][加重詐欺][強制罪][賭博]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利用公務員職務協助詐團串證,並協助洗錢 ( 洗錢的資料我20年來收集了不少, 每一筆交易我都做了紀錄) 小時候電視常常😢演 惡霸(拿著秤)走進市場 說幾斤就几兩,说幾兩就几錢, 看到高興的就搶 犯罪事實 總共65項, 因為罄竹難書 另案檢舉 執政做[对]的事情,才是重点(本質), 不辦貪官何以[明]事理,[正]是非? 每日收市後,期貨結算所會根據收市價,計算每日結算價😢(Settlement Price),來釐定未平倉合約[市值], 稱為逐日計算

  • @user-ys3cx6ll8m
    @user-ys3cx6ll8m3 күн бұрын

    台灣司法讓人民無法信任,全憑法官主觀認定,很難相信沒有幕後黑手介入。

  • @user-xn7iw4gs1j
    @user-xn7iw4gs1j3 күн бұрын

    快破10萬訂閱.

  • @wangdd5048
    @wangdd50483 күн бұрын

    以前要加入政黨 或 派系 是要審查或有人帶進來的 這樣才可以確定他的忠誠度 就像你以為一般人想進新潮流就可以進阿 當黨員還好 但擔任黨職或相關就需要調查摟 民眾黨為何這麼多奇奇怪怪各種爆料阿 反骨阿 就是因為 以為海納百川 事實上常常是汙水下水道 收了捨麼都不知道 ~~ 更重要的是 民眾黨不是藍綠 沒像他們已經累積這麼多勢力與實力 你對黨不忠 敢說黨的壞話 明裡暗裡都整死你 誰執政 這手段就用的越兇 沒有人可以禁得起整個國家去查你 去整你的 去污衊你 看看林冠年酒駕 被退選 就反咬死你 看看李正皓偷拍 被退選 乖乖的一句話不敢講 呵呵 ~~

  • @user-st3et8iu3t
    @user-st3et8iu3t3 күн бұрын

    Growing pain啦,你不覺得民眾黨現在比以前有審核新的成員嗎?

  • @htt1223
    @htt12233 күн бұрын

    完全不要動助理的薪水歪腦筋不就好了,該給人家就給人家,不要再回吐薪水,這麼多前輩都因為助理費案被抓,前車之鑑還不曉得?"當老闆本來就要比較要量",辦公室相關茶水文書裝潢費用,本來就是老闆要出好嗎...當老闆在那跟人家小鼻子小眼睛,更何況立委薪水也不少,高虹安本身也很有錢,怎會對這種小東西斤斤計較小鼻子小眼睛

  • @wangdd5048
    @wangdd50482 күн бұрын

    @@htt1223 說真的 學數理工商的特色就是 會在乎數字 老實說 當老闆或主管的 有時候就是不要計較太多 當然...製造業特色就是錙銖必較 不然你也賺不了錢 但計較的是物的成本 不是人的成本 自己要懂得調整就是

  • @htt1223
    @htt12232 күн бұрын

    @@wangdd5048計較也是產品成本斟酌,而不是主要想從員工凹來替公司盈利。郭台銘的鴻海大公司,就不信會為和員工收的辦公室事務費用,你去外面上班,哪間公司會跟員工收茶水咖啡的費用?辦公室裝潢也要員工出,老闆看病洗頭雙眼皮貼也是員工的錢?這種小鼻子小眼睛想法成不了大氣候,怪不得高虹安助理流動性這麼高

  • @user-od7ht4gb6p
    @user-od7ht4gb6p2 күн бұрын

    有分啦.草創建黨初.家大業大沾個光.入黨的審核當然雲泥之別

  • @user-zk2bb3gk6n
    @user-zk2bb3gk6n3 күн бұрын

    每個法官都有自己的裁判心證,所以即使2個類似的案件,判決結果或理由也都有可能會不同,甚至出現相反結果都是有可能的,所以不要期待每位法官都會看之前的判例是怎判,這就是目前台灣司法的狀況。

  • @user-od7ht4gb6p
    @user-od7ht4gb6p2 күн бұрын

    判決書內文有說明

  • @irisrau9139
    @irisrau91393 күн бұрын

    謝謝姑姑的整理. 希望姑姑和大家能平復心情, 好好照顧自己, 我們還要繼續為虹安, 為民眾黨奮戰, 一定要把自己過好.

  • @user-od7ht4gb6p
    @user-od7ht4gb6p2 күн бұрын

    布袋和尚偈節錄:「心地清靜方為道.退步原來是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