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挖挖哇】李艷秋喪母挨告爆家醜!身後事毀了一家人!手足情值多少?20201106 |來賓:郭德田、林宏偉、周映君、愛語莎、劉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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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重點
00:00 開場介紹
01:04 拿媽媽的錢幫媽媽辦喪事,有罪?
11:51 一個喪事花兩百萬,手足互告!
19:07 打拼一輩子的上億遺產, 憑空消失了!
23:06 誰負責照顧爸媽,誰可以多拿一份
27:42 忽然收到哥哥簡訊,被要求簽名賣房!
30:55 辭掉工作幫顧孫,每個月才拿三千元?
42:45 親情只剩下財產來聯繫?
47:13 就算再窮,女兒也不能分娘家財產
58:55 上億家產,爸媽不願分給身障兒子
1:03:42 兄妹都不願退讓?事情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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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挖挖哇#鄭弘儀#李艷秋#爭產#女藝人#身後事#祖產#家醜#遺產#新聞挖挖哇2020

Пікірлер: 526

  • @user-fk9xs6nj3y
    @user-fk9xs6nj3y3 жыл бұрын

    這次談論主題真棒 確實在每個家庭絕對會發生是非的難題

  • @user-fk9xs6nj3y

    @user-fk9xs6nj3y

    3 жыл бұрын

    我媽看完這集 趁現在腦筋還很清楚 立刻寫遺書 可避免以後的紛爭

  • @user-sr4fw4eu5v

    @user-sr4fw4eu5v

    3 жыл бұрын

    李豔秋、李濤夫妻倆 在華視時年收千萬元 幾十年下來;不計其數?何必跟親哥哥計較區區180萬元!

  • @user-xx3fr1yy5s

    @user-xx3fr1yy5s

    3 жыл бұрын

    @@user-sr4fw4eu5v 李豔秋沒有計較啊看清楚她把母親的印章交給大哥是 倒霉二哥告大哥被捲進去

  • @user-yj2ee2wm5x

    @user-yj2ee2wm5x

    3 жыл бұрын

    @@user-fk9xs6nj3y ·

  • @user-bx4kw2kj8x

    @user-bx4kw2kj8x

    3 жыл бұрын

  • @bully4911
    @bully491111 ай бұрын

    媽媽都是大哥在照顧,只不過這樣的金額就告上大哥!這位二哥真的是太悲哀了☹️

  • @user-simonlee
    @user-simonlee3 жыл бұрын

    衹要談到錢,再親的家人都可能翻臉成仇,對簿公堂,人性的醜惡一覽無遺,令人不勝唏噓,無言以對

  • @user-bl5xr4je9r
    @user-bl5xr4je9r3 жыл бұрын

    愛語莎外柔內剛,孝順懂事,口齒清晰,可常請她上節目,讓她更有能力照顧媽媽及自己

  • @user-cx6jl1xw1x

    @user-cx6jl1xw1x

    3 жыл бұрын

    正確~ 希望製作單位能看到此篇 留言, 美心更美… 謝謝你☃️⛄🔊

  • @user-dr3ng4is9y
    @user-dr3ng4is9y3 жыл бұрын

    愛語莎說的這個,就是標準婆婆角度跟媳婦角度的不同,別人的好老公就是家裡的壞兒子,家裡的好兒子,就是普遍媳婦口中的媽寶...

  • @MCHEN0729
    @MCHEN07293 жыл бұрын

    愛語沙還未婚,不知道婆媳住在一起的困擾。 我公婆就是那種半夜會常常敲房門的父母,我幾乎天天半夜在餵母奶基本上都是半夜衣衫不整的狀態,而公婆常常半夜因為孩子肚子餓醒來在哭就要衝進房間。我已經上班累了一整天,還得半夜孩子哭半睡半醒餵著母奶。我得常常聽到敲門聲,驚恐地趕緊把小孩嘴從我身上抽離,衣服穿好讓公婆進房探查小孩為何哭鬧?當然,小孩因為肚子餓還會一直哭鬧,然後公婆就會開始質疑媳婦沒照顧好小孩,在大半夜問東問西。上一天班已經很累,天天半夜要這樣被審問語數落不會帶小孩真的很累人。好幾年睡眠不足與精神壓力大,所以我老公也帶我搬離了,當然不只半夜看小孩的問題,還有很多婆媳問題日積月累導致。 孩子哭婆婆關心孫子看似合情合理,但半夜孩子哭的時候,孩子的父母就在身旁。再加上已經是半夜嫂嫂也許穿得比較輕薄,不希望婆婆直接衝進房間看到一些有的沒的又被說詞。婆婆如果不能放下自認好心的關切,對婆媳關係真的沒有好處。不過,哥哥就算搬走也不能撇下母親都不顧,畢竟母親是生養他的人,母親就算有錯,都已經搬離了,也不需計較至此。

  • @user-cv8yw9sv5k
    @user-cv8yw9sv5k3 жыл бұрын

    清官難斷家務事每個家庭都會有一些問題很多提出來討論也可以給大家做個參考

  • @chien-fuchen8284
    @chien-fuchen82843 жыл бұрын

    人活的時候不照顧,死了才來查東查西,屢見不鮮!

  • @chi-chengwang259
    @chi-chengwang2593 жыл бұрын

    越有錢的人,子女們越沒有手足之情,1,2千萬就搶破頭了,尤其是沒有工作的! 才180萬,唉! 人渣當手足的悲哀!

  • @user-if9vj8qx9h
    @user-if9vj8qx9h3 жыл бұрын

    很痛心天底下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本人感受最深

  • @tongshingl
    @tongshingl3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不是自己賺來的是沒有什麼好堅持,但有時候要的就是多一分的尊重。覺得愛語莎還是很愛哥哥。

  • @henglee7864

    @henglee7864

    3 жыл бұрын

    母親才是這問題的點!養老一定要先做準備⋯⋯

  • @user-de7iy8wg3n

    @user-de7iy8wg3n

    3 жыл бұры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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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omexOu

    @TomexOu

    3 жыл бұрын

    小時候和同學打架,最討厭老師硬要我們握手言和的強迫性。

  • @applechen2000
    @applechen20003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認同周映君老師的言論.簽與不簽都沒親情了.只為把關鍵留在自己手裡.讓哥哥好好與妳妥協.影響其他人的權益.這是權益的逼迫.說的好聽.一碼歸一碼.何必呢.

  • @henglee7864

    @henglee7864

    3 жыл бұрын

    周眼界狹隘!看不到他人的痛!老母的租金和養老金本就該早點準備!一個人扛有多累!不是每個人都能像周女士一樣賺這種不負責任的錢!

  • @user-xp1ge3vo1o
    @user-xp1ge3vo1o3 жыл бұрын

    父母不在後 兄弟姊妹就變成路人甲乙丙丁了.. 感謝李艷秋的分享…

  • @hhg6102
    @hhg61023 жыл бұрын

    鄭也說過,誰沒小奸小惡,沒啥人是正派,都是有私心的,說正派只有仙吧

  • @curlyhuang112
    @curlyhuang1123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周老師點的很好~妳在執著什麼??如果親情還要用這樣的方式才能維繫的話,那還有值得擁有的必要嗎??不如大家拿了錢,各過各的日子~早點解決掉這種麻煩事趕快去過自己的人生不是很好嗎??

  • @TomexOu

    @TomexOu

    3 жыл бұрын

    不是所有人都有理性,就像狗要吃大便,你拉著罵怎麼那麼傻,它下次還是吃。 所以面對不理性的人,想辦法滿足它,自然結果就會變回理性了。

  • @Ashly131
    @Ashly1313 жыл бұрын

    周老師講的沒錯,愛小姐自己不缺這個錢,但他們年紀比較大的長輩會有比較大的需求,應該要尊重長輩的意見。還有如果其中又有人過世的話會更麻煩。 阿公的房不賣,為什麼兒子會對媽媽比較有感情也不懂??

  • @TomexOu

    @TomexOu

    3 жыл бұрын

    愈晚處理,代位繼承的人會愈多,更喪失先機,除非鄉下房漲勢驚人。

  • @louseg8
    @louseg83 жыл бұрын

    為什麼我看了卻不會生氣 原來這種狀況倒哪都有 心難懂啊 破了就不用修復了再努力也不可能還原。 我偏激了說說舒發一下

  • @user-kw4il5jk9j

    @user-kw4il5jk9j

    3 жыл бұрын

    0

  • @user-fk9xs6nj3y
    @user-fk9xs6nj3y3 жыл бұрын

    錢人人愛 越多越好不嫌少 人性的真相心態如何? 往往是醜陋的一面!

  • @864038swimmer
    @864038swimmer3 жыл бұрын

    週遭的親戚也是會挑好欺負的晚輩欺負,我決不任長輩親戚那些自私貪婪壓榨我,我都直接回嗆,用他們自己做的骯髒事堵他們嘴,叫他們沒資格跟我說大道理

  • @user-jp5uj6gn5t

    @user-jp5uj6gn5t

    3 жыл бұрын

    你真棒,不像我只會氣得發抖,啥話也說不出來,就委屈的想哭,真沒出息!

  • @TomexOu

    @TomexOu

    3 жыл бұрын

    成為他們的經濟供應者,就可以控制其行為了(抽銀根),比較省力一點。

  • @864038swimmer

    @864038swimmer

    3 жыл бұрын

    @@TomexOu 我沒那麼有錢,我家長輩收入都比我高

  • @user-mo9uh4ey5o
    @user-mo9uh4ey5o3 жыл бұрын

    這裏說的都是如何能分到一些父母的財產,要是父母背的債要怎麼償還呢?我老公就是背了母親丟下來的債由他一人償還的,那時他只有二十歲,家有兄弟好幾人了,距今有五十年了,當時的數有二十萬多,五十年前的這實在不是小數,他當時利用走船幾年,不但把債還清,身上沒留有一分錢,還會留一份家用,交給姐姐由他每月給弟弟家用,直到我們結婚,他是身無分文,現在談起他都只是笑笑,說當時的小孩都是這樣的,其實我是很佩服我老公的,他書讀得不多但他的胸襟,器度卻是我佩服的。

  • @lilinlin450
    @lilinlin4503 жыл бұрын

    沒碰到都很天真,或是說場面話

  • @user-gr8jc7tk5u
    @user-gr8jc7tk5u3 жыл бұрын

    小時候是兄弟姐妹 長大了各自成家後就成了親戚關係 世間萬事萬物都在改變 人心更是瞬息萬變 更別拿錢來考驗人性 沒有幾個經得起考驗的

  • @user-ny9sn9uc9t

    @user-ny9sn9uc9t

    3 жыл бұрын

    是的。所以以前聽人說孩子要生兩個才有伴,我總嗤之以鼻。小時候也許兩兄弟會玩在一起只幾年,長大各自結婚成家後,兄弟感情就越生疏,到父母年老需人照顧時兄弟互相推諉,父母都走了要分遺產時,兄弟鬩牆互告打官司,手足之情盪然無存。

  • @user-nz7wi8yu9l

    @user-nz7wi8yu9l

    3 жыл бұрын

    我的家庭就是一部社會問題 ,父母親生病兄長媳婦沒人要照顧 ,母親年邁了常跑醫院 ,分給了大哥二哥一大比錢了以為會對她有所照顧 ,熟知如社會悲劇 ,拿了錢還要更多還是沒有得到照顧~唉~誰的問題呢?

  • @user-nw2gs3oy1r

    @user-nw2gs3oy1r

    3 жыл бұрын

    @@user-nz7wi8yu9l 社會上這種現像,比比皆是,唉……

  • @amyyang8354

    @amyyang8354

    3 жыл бұрын

    最好是父母有錢就自己花掉,老了就請看護或去養老院吧~大家都顧好自己不要給別人找麻煩,遺產太多的就捐出去~

  • @user-zd2ki1ei2k

    @user-zd2ki1ei2k

    3 жыл бұрын

    @@user-nz7wi8yu9l 很正常阿!照顧的, 最後還是,一毛都沒分到啦!

  • @user-zb1ot5yu9e
    @user-zb1ot5yu9e3 жыл бұрын

    婆媳住在一起真的很不建議!孫子出生後,會讓婆媳問題更加重,因為年輕和長輩對待孫子的教育、照顧理念不一(親子網站每天有抱怨不完的事啊....),語愛的母親晚上把孫子還給兒子時真的要充耳不聞,母親就好好休息,把早上照顧孫子的累..好好修復吧!母親的好意會造成媳婦壓力.... 20幾年的過來人。路過

  • @Candyzhong

    @Candyzhong

    3 жыл бұрын

    愛語莎

  • @user-de7iy8wg3n

    @user-de7iy8wg3n

    3 жыл бұры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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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imer889

    @kimer889

    3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

  • @user-iu1qi7tp4r
    @user-iu1qi7tp4r3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根本不是愛語莎的因素,是愛語莎母親叫愛語莎不要簽的原因,所以重點是姑姑跟大哥在對愛語莎母親的尊重與孝順,這是她母親最後的箝制與權利,因此姑姑跟哥哥要改變對母親的態度,並把原來愛語莎借哥哥開工廠的錢與愛語莎賣掉爺爺房子的這一筆都要還給媽媽養老,媽媽也要放下,兒子媳婦不願孝順妳是因為年輕人被時代社會教成這樣子,就孤獨過晚年吧,錢守住過日子最重要,不用被講的那麽難聽,什麼被孝順綁架,儒家孝思想已被社會主義的自私殺死了

  • @christine19727
    @christine19727 Жыл бұрын

    當婆婆的能好好休息就好好休息,子女要求幫忙再幫忙

  • @user-nz7wi8yu9l
    @user-nz7wi8yu9l3 жыл бұрын

    錢給最照顧的人多些真的不為過 人阿常常自己不做確忌妒別人所得就產生羞怒後變臉貪婪爭產了 再多帶的走嗎能吃能吞嗎

  • @apple3832
    @apple38323 жыл бұрын

    人生一場 沒有就算了 靠自己最好

  • @anniechen2225
    @anniechen22253 жыл бұрын

    一切都是錢作怪,現在很多兄弟姐妹成了仇人。

  • @user-uu1zv5mc9u
    @user-uu1zv5mc9u3 жыл бұрын

    無論如何,貪圖非分之財,不顧親情的人,就是最敗德的人。親人又如何? 有些親人就是對你最壞的人,要學會保護自己。別人對你無情,自己就要學會「無情」

  • @user-pn9ym4xp6o

    @user-pn9ym4xp6o

    3 жыл бұрын

  • @anniehotgirl3345
    @anniehotgirl33453 жыл бұрын

    的確鄭主持說的對(錢,這個東西,會跟我們就會跟我們,再怎樣的話也沒意思)這句我認同!讚!

  • @fyliao

    @fyliao

    3 жыл бұрын

    這句話聽似有理 用在別的狀況適合 但不試用在愛語莎敘述的狀況 這裡關鍵在於有沒有受尊重 現今社會上的很多霸王人格都是因為別人一直委曲求全養出來的

  • @user-ws4fp6gx3j
    @user-ws4fp6gx3j3 жыл бұрын

    死後那一天的動產和不動產所有財產就是遺產~政府當然要課遺產稅的~所以法律才會去牽制人民要誠實申報~否則就是吃不了兜著走被告~

  • @cmymotion
    @cmymotion3 жыл бұрын

    要親情,不簽名,不解釋,那就繼續等,問題只會越積越深。

  • @fyliao

    @fyliao

    3 жыл бұрын

    今天就因為愛語莎坐在這裡 大家短視得要她行動 誰要去叫她哥哥先給應有的尊重 ?

  • @user-qn8ec7oh7o
    @user-qn8ec7oh7o3 жыл бұрын

    一般都是沒照顧的在爭產,父母有病有事大哥挑,父母掛了有錢老二、 老三大家搶遺産,已經是現代的設會病,說穿了錢比親情重要。

  • @user-ft6vv5do6e

    @user-ft6vv5do6e

    3 жыл бұрын

    紮T炸創造出之ㄔ霎時d吃吃吃eet超值吃著吃著食材ㄕ確確實實斥責ˊ值不值得ㄓ事實上ㄕㄕ

  • @mettajo423noble6

    @mettajo423noble6

    3 жыл бұрын

    正好相反,在遠地的沒計較,就近的在算計並掏空有你的部分,想要全部獨呑,不留餘地。尤其這年頭照顧父母的多數是女兒。

  • @user-cv8yw9sv5k

    @user-cv8yw9sv5k

    3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好像沒有在照顧父母親的最會要求財產要公平分真的厚臉皮而且都還會要求更多更好笑的理由是說他沒住家裡其實這種事真的太多太多說不完總歸都是人性的貪婪

  • @864038swimmer
    @864038swimmer3 жыл бұрын

    我認同不要被孝順綁架。我媽需要借錢就找我,但是買車(甚至可能買房)就給我哥,如果以後需要幫忙就該找他大兒子,憑什麼用不公平的方式對我,卻要我付出更多?只因為你生出我嗎?如果是這樣,請把套子戴好,因為沒有人喜歡被不公平對待,包括對待孩子不公平的父母自己也ㄧ樣

  • @opopall

    @opopall

    3 жыл бұрын

    唉...家事不用這裡顯心聲。

  • @864038swimmer

    @864038swimmer

    3 жыл бұрын

    @@opopall 反正沒有人認識我,沒差

  • @angelachang2709

    @angelachang2709

    3 жыл бұрын

    很多父母都會劫富濟貧,卻自認是公平的…

  • @864038swimmer

    @864038swimmer

    3 жыл бұрын

    @@angelachang2709 而且我家那個貧是一直拿錢都能花光的貧

  • @SYen-bw3mq

    @SYen-bw3mq

    3 жыл бұрын

    拒付就好了

  • @gracechen513
    @gracechen5133 жыл бұрын

    愛語媽媽和媳婦的問題! 看似媳婦兒子不對 但是現代的女人/媳婦強勢。在節目上也可以看到媳婦對婆婆的各種抱怨/控訴。也許從媳婦的角度 婆婆也管太多了打擾了別人作為父母的權利 和夫妻的生活。 奉勸現在的婆婆 要學會放下。 別人的小孩不用管那麼寬 自己好好過自己的退休生活吧 放下才是明智!

  • @henglee7864

    @henglee7864

    3 жыл бұрын

    把錢放在手中最重要!千萬不要偏袒任何人!否則都不會好過!

  • @Candyzhong

    @Candyzhong

    3 жыл бұрын

    就整個溝通不良 其實愛語莎人沒在現場,都是聽媽媽說的,事情的真相是什麼,只有他們三人知道

  • @shulian9052

    @shulian905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愛語莎的情境和我略同,我很想哭眼淚控制不住掉下來了。

  • @user-bp3bo8um2v
    @user-bp3bo8um2v3 жыл бұрын

    監護宣告我辦過,其他子女也要簽授權「同意書」。

  • @user-sc9yu7bm9v

    @user-sc9yu7bm9v

    3 жыл бұрын

    很想知道被酸言酸語激 逼著辦過後 如果監護人合起來淘空立名目花錢,半年就要付30幾萬+額外自付,還移轉財產霸凌排擠嫁出去最小的(父親遺產全放棄),又每年回去陪伴媽照顧最多又不會講話自淘錢付只做事不會爭辯的人 法律能保護這個人嗎??

  • @ritafung249
    @ritafung2493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有時爭的只是一口氣吧!😤😤

  • @user-cx6jl1xw1x

    @user-cx6jl1xw1x

    3 жыл бұрын

    沒錯~ 不少分到大財產 嘴 臉 很難看 就是爽… 很像 畜生;🐅🐆🐆

  • @user-nk6zn1ps2e
    @user-nk6zn1ps2e3 жыл бұрын

    愛美是天性、愛錢是人性;神愛世人'世人愛財神…

  • @chen173
    @chen1733 жыл бұрын

    主題用 : 身後事毀了一家人比較一針見血

  • @shirleychu4003
    @shirleychu40033 жыл бұрын

    愛語莎 不應該浪費你的手足之情在一個沒什孝心表示的哥哥身上. 在簽字之前,有條件的先和哥哥先簽協議!把這回你的那一份和上回先借你哥哥開公司你爸爸留給你的一份定了協議,這次賣房子後,把全部錢收回來後,再簽這次的文件.安安心心拿回錢孝順媽媽. 有無孝心表示是強求不來的!其他親戚給你壓力就推回去給你哥哥.這件事還是找個律師商量.

  • @e2only386

    @e2only386

    3 жыл бұрын

    「彩券女神」愛語莎

  • @henglee7864

    @henglee7864

    3 жыл бұрын

    精辟的建議!等到錢入口袋!再去追它!比登天還要難!這個哥哥擺明對母親不上心.卻又分得多!古板思想害的!

  • @vivotw1787
    @vivotw17873 жыл бұрын

    要辦之前總金額要講清楚寫合約,不然事後都會大敲竹槓的連給自己親朋好友辦的也是會大敲竹槓的這種事情發生。

  • @user-nw2gs3oy1r

    @user-nw2gs3oy1r

    3 жыл бұрын

    認識賺更大,無從比價,至少賺2倍

  • @user-qn4xq6ql6l
    @user-qn4xq6ql6l3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有一句話說,人親戚,錢生命。

  • @user-sb2pn7ng2e
    @user-sb2pn7ng2e3 жыл бұрын

    好久不見,愛語紗

  • @ido0351
    @ido03513 жыл бұрын

    對有些人來說,人情親情比錢薄

  • @user-vs4xo5ns5e
    @user-vs4xo5ns5e3 жыл бұрын

    天大地大,錢最大,這就是現實的社會

  • @user-bk2uv8ck5t
    @user-bk2uv8ck5t3 жыл бұрын

    各位新聞挖挖粉絲晚安現代人金錢放第一,親情最後

  • @user-nz7wi8yu9l

    @user-nz7wi8yu9l

    3 жыл бұрын

    好有感 我家2兄嫂都一樣

  • @user-nw2gs3oy1r

    @user-nw2gs3oy1r

    3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

  • @user-vq6kw1rd4l
    @user-vq6kw1rd4l3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認識許多高級外省人的朋友,我個人的感覺,因為是政權失敗的逃難後代所產生的陰影,幾項很明顯的特色,忘不了以前當官的權利,不去面對已經失敗逃難到台灣的事實,放不下手彎不下腰,總是認為台灣是他們打下的天下,所以他們擁抱一些特權是合理。

  • @babynakayama5534
    @babynakayama55343 жыл бұрын

    沒照顧父母的人要爭財產也太無恥了!

  • @winhsu3677

    @winhsu3677

    3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照顧父母的就可以百分之百繼承是吧?

  • @babynakayama5534

    @babynakayama5534

    3 жыл бұрын

    也不見得、我兄弟都在國外、父母最後是我照顧、但生前確把前交給我先生這個女婿、需要錢領來用、父母去世後也沒人查帳、甚至父親遺產在國外由在國外繳稅後、兄長均分四人、也不會爭吵、就算照顧也不是比比領父母的、有時也花我們自己的、為了那些錢吵架就白受了教育、當然我也看過教嫁出女兒拋棄繼承的、總之、一樣米養百種人

  • @juliechen316

    @juliechen316

    3 жыл бұрын

    但是也不等於有照顧的子女可以獨吞!

  • @user-ny9sn9uc9t

    @user-ny9sn9uc9t

    3 жыл бұрын

    我公婆一直是我在照顧居多,所以話語權蠻大。公婆生前就將所有權狀定存單存摺印鑑交我保管,我也召集其他弟妹坦然交待清楚財產清單明細,現金部份用各人名義開戶理財投資,所得做為公婆生活費。公公過世時,我就主張都由婆婆繼承,只賣掉台北一房子,所得由三兄妹平分,各自報贈與稅。婆婆過世後,大家開會列出在各人名下投資財產明細(電腦銀行能查),所有剩餘遺產再三兄妹平分,多退少補,兄妹妯娌感情仍在,每年春節全家族聚在一起。有人曾告訴我,我們多付出或吃虧的部份,上帝會以別的方式補給我們,不一定是錢,也許是幸運,也許是健康,也許是兒女成材....總之,俗語說:「人在做,天在看」。年老父母勢必要孝順要照顧,別的兄弟姐妹妯娌不做是他們的錯,沒有遺產可繼承時也是要做的事情,何必去煩惱分多分少,想開就好。沒有遺產也是得要照顧孝順年老無助的父母不是嗎?至於那些既不孝順照顧父母又要爭產更多的人,上天也會以別的方式懲罰他們的,或諸事不順,或健康出狀況,或也出不孝子女,或錢財流失....

  • @user-nz7wi8yu9l

    @user-nz7wi8yu9l

    3 жыл бұрын

    常事

  • @nancy53241964
    @nancy532419643 жыл бұрын

    養到愛語莎哥哥的那種兒子,真的是了然!不過,愛語莎他家不是也跟外婆家比較好,這應該是語莎媽媽的報應吧!

  • @user-od4ki5mh1k
    @user-od4ki5mh1k3 жыл бұрын

    給愛語莎的持分已經是愛語莎了。 現在簽名只是賣不賣的同意而已。

  • @user-ym1bf1xs6n
    @user-ym1bf1xs6n3 жыл бұрын

    説白,就媽媽沒錢,被兒子看不起

  • @user-rj1he4vl2d

    @user-rj1he4vl2d

    3 жыл бұрын

    被媳婦看不起吧,否則怎會媳婦家買了房子,兒子跟著媳婦走,沒骨氣的兒子。

  • @kimer889
    @kimer8893 жыл бұрын

    以前讓我感到壓力最大的是 只要小孩一哭,婆婆就會跑上來問小孩為什麼在哭?是不是沒吃飽? 明明是小孩的媽,也是自己帶小孩,但很多小孩的事搞得好像婆婆才是小孩的媽媽,我是保母@@。 觀念差太多 磁場不合 真的不適合住在一起,對兩方都不好,會很可怕。

  • @ingridlee8944

    @ingridlee8944

    5 ай бұрын

    媽媽的權利不可毀滅,但若有不當的管轄,婆婆適當的建議不能否認。請給雙方適當的尊重,婆媳相處自古至今就是一門大學問。婆壓媳、媳虐婆,時有耳聞。仰不愧於天,俯不挫於地,只要合情合理合法就好!

  • @christine19727
    @christine19727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婆婆不用那個過度關心

  • @JACKY-mm9jk
    @JACKY-mm9jk3 жыл бұрын

    看過太多的例子,持分的不動產,人在世時能處理就盡量想辨法處理,再繼承到下一代,就複雜了!

  • @Candyzhong

    @Candyzhong

    3 жыл бұрын

    早期的不動產,常一堆人持分,有的人都不知去向了,但沒簽名就是動不了

  • @t680527
    @t6805273 жыл бұрын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婆媳間真的需要智慧。很深的智慧跟溝通跟學習。是很深的一門功課。

  • @lisalin1857

    @lisalin1857

    3 жыл бұрын

    婆媳要住一起,一定有一方是聾子,否則不要住一起,容易摩擦,中間人很辛苦。老人總想幫年輕人帶孫,以為自己還有剩餘價值,殊不知這才是麻煩的開始。

  • @a0956010879
    @a09560108793 жыл бұрын

    愛語莎台語標準厲害

  • @user-kt4tt9ov9u
    @user-kt4tt9ov9u3 жыл бұрын

    我總認為不分男女継承都要公平,當然付出較多的也應該被大家尊重與認同可以多分一點。 如果要求別人放棄的人,請問你們權利在那裡。 自己能先放棄的人,再來規勸別人放棄或許較有說服別人的能力。

  • @zihengjiao4215

    @zihengjiao4215

    3 жыл бұрын

    沒錯!指望別人不要計較太多,結果是自己大大計較.

  • @101ctk7
    @101ctk73 жыл бұрын

    律師說得很好

  • @user-xb8bf8et5c
    @user-xb8bf8et5c3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是我,我會簽,因在親戚和大哥之間,我不需要為了屈屈的41萬元…來做那個"臭人"被眾人顧人怨!(又不是4百萬或4千萬或4億,再來妳也説:那祖產也不是妳自己賺的且41萬對妳來説也不是什麼大錢,哪妳又在爭什麼?執著什麼呢?) 對父母的孝順,我們做子女的,每個人的能力不同…能力好的就多付出點,能力稍差的就盡力而為就好。要不説真的…親情間,真要計較…計較不完!只要不愧對父母…問心無愧就好。 就像妳自己説出的:妳(愛語莎)只持有24分之1,如以房屋賣1千萬來説(如賣800萬,妳也只能分到33萬多元而已),妳也只能分41萬多元而已。就像妳目前在台北的演藝工作…有差哪41萬元嗎?如果沒差的話…想想,哪又何必為了41萬元,在親戚和大哥間的親情搞成這樣呢?何苦來哉?!

  • @shuyuanhuang1254
    @shuyuanhuang12543 жыл бұрын

    若真的是產後憂鬱的產婦,真的別太苛責她(嫂嫂),哥哥是哥哥,嫂嫂是嫂嫂

  • @inggermanydeutschland3808

    @inggermanydeutschland3808

    3 жыл бұрын

    嫂嫂沒繼承權

  • @chch5890

    @chch5890

    2 жыл бұрын

    问题是哥哥听嫂嫂的,如果嫂嫂不明理,姐妹就不是姐妹了

  • @rita08260730able
    @rita08260730able3 жыл бұрын

    我可以理解奶奶的想法(想要幫一些忙),我也可以理解太太的想法(希望不要被打擾),就是立場角度不一樣,所以婆媳就是不要住在一起比較好…不過,奶奶辭職照顧孫子一個月只有3000也太少了……外面就算公拖一個月也不只3000了。

  • @user-hs6jt4iw3m
    @user-hs6jt4iw3m3 жыл бұрын

    期待做一集李艷秋是怎樣的正派法!!

  • @user-cx6jl1xw1x

    @user-cx6jl1xw1x

    3 жыл бұрын

    好期待, 李濤前妻 叫人同情, 心疼~ 也許當年你還小, 我們等待…🏃‍♀️🏃‍♂️⛹️‍♂️🤾‍♂️

  • @user-uk8tm7hd1l

    @user-uk8tm7hd1l

    3 жыл бұрын

    中國秋從來都沒有正派過

  • @user-gg6cy6br6c

    @user-gg6cy6br6c

    3 жыл бұрын

    前妻叫海倫.….離異後處境甚 憐,綜藝100時代藝人

  • @ElsaLinn
    @ElsaLinn3 жыл бұрын

    家務事拿出來給公眾討論真的會感到丟臉,這種事情很多家庭都會發生,兄弟不顧手足之情走向官司,那是因為早已沒有手足之情,母親老弱只有兩個孩子在身邊,一個不照顧付出,等到有錢拿才回來撕臉,想也知道哪個孩子是逆子了,家門不幸還被社會拿來八卦,公眾人物真的很辛苦

  • @sissijuan6293
    @sissijuan6293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只要父母生前把遺屬找律師寫好大家就不用吵了。而且最好的遺屬是把一切財財全數捐給慈善機構、大家就不用心理不平衡了。

  • @amytang333
    @amytang3333 жыл бұрын

    簽了才能化解問題,不簽造成別人困擾,怎可能保持親情。

  • @py8551
    @py85513 жыл бұрын

    換做是我我會簽, 如果一直堅持不簽的話會被家族貼上標籤, 其實我還蠻同意周老師說的, 趕緊把這坎給過了省得大家鬧得不愉快因為狗改不了吃屎大家拿完錢後就讓大家走人吧! 在那邊堅持沒用的.

  • @user-qu3kl9qi3h
    @user-qu3kl9qi3h3 жыл бұрын

    留下的財 不在多或少 世人看不開 或許與前世財務因緣有關 前世沒結善緣 有怨對 今世同父母 就繼續鬥 因果真的有 只是凡夫的我們不懂 付諸世間的法律 怨親債主啊!凡事要放下 別帶到下輩子!

  • @user-nz7wi8yu9l
    @user-nz7wi8yu9l3 жыл бұрын

    情感絕對會變 ,這也發生在本人身上 ,媽媽都教育說自己家人不要計較我覺得一家人應該要照顧聽媽媽的話沒錯 ,欸~直到爸爸走了財產也個分給大哥二哥事情就不斷變化了,哈我每次出國都一樣帶禮物給兄嫂~欸~父親走後都大變啦 直到看兄長為了家產不照顧不融合什麼狀況都有~之前幫兄長的金錢也不少了會感恩我福氣 ,不感謝也接受了 ,因為都過去了也無法在回到過去了 愛語莎在這樣會後悔 ,把事情做處理跟媽媽邁向健康的人生觀才能轉折讓生命成長~祝福愛語莎!

  • @anniehotgirl3345
    @anniehotgirl33453 жыл бұрын

    我支持愛語莎(人長的漂亮又孝順又理智)讚!但希望妳要保護自己唷!畢竟現在家人他們在攻擊妳,逼妳簽名!

  • @leechien6
    @leechien63 жыл бұрын

    兄弟姊妹感情決裂始於父母生病住院,等到父母過世,大概就是分道揚鑣的開始。

  • @itsudesuka
    @itsudesuka3 жыл бұрын

    当一个人移情别恋(他现在只爱老婆孩子了)没必要强求他什么。因为那只会让他更厌恶。这个时候以柔克刚反而可以得到更好的效果。如果他不再对你们有感情了,勉强他只会带来虚情假意。

  • @user-td9ki8ii5k

    @user-td9ki8ii5k

    3 жыл бұрын

    要很有智慧才能以柔克剛,要怎樣才難這樣?做不到,但很想這樣

  • @itsudesuka

    @itsudesuka

    3 жыл бұрын

    @@user-td9ki8ii5k 我想了很久,只能说这应该就是你人生的功课了。需要慢慢的修。现在固然痛苦,往后回头看一切都会淡化的。💖

  • @user-vo1cx9uo6z
    @user-vo1cx9uo6z3 жыл бұрын

    放過別人,也就放過自己!

  • @laurathechu
    @laurathechu3 жыл бұрын

    愛羽紗可以要求賣祖產後哥哥要承諾先把之前的50萬還給他才簽

  • @user-nz6kf2ok1e

    @user-nz6kf2ok1e

    3 жыл бұрын

    .

  • @user-jp5uj6gn5t
    @user-jp5uj6gn5t3 жыл бұрын

    呵!很不相信那位單身男來賓的話 ,話說得醬好聽!那就你回去照顧不就得了

  • @user-jp6ti1px2l
    @user-jp6ti1px2l Жыл бұрын

    お早う,ありがと😆💕✨

  • @user-xg1lw1ku4r
    @user-xg1lw1ku4r3 жыл бұрын

    女兒當然要分.拿那些錢照顧媽媽兩全其美!

  • @troia780

    @troia780

    3 жыл бұрын

    李艷秋早就倒貼了 才一百八十萬 她根本沒看在眼裡 才會直接把錢都給照顧媽媽的大哥

  • @lucyglas3929
    @lucyglas39293 жыл бұрын

    愛語莎用簽字去威脅哥哥的親情付出,只是將親情推的更遠。表面上看,很愛哥哥想替媽媽報仇將親情挽回。以柔克剛、以德報怨才可能溶化仇恨。無法支持你的做法。

  • @user-yi4qs3tm2y

    @user-yi4qs3tm2y

    3 жыл бұрын

    可笑,以德報怨,沒屁用,只會被欺負更慘

  • @user-du6uw5tc7e

    @user-du6uw5tc7e

    3 жыл бұрын

    以德報怨?根本是姑息養奸!

  • @user-sz2nk7vs8j
    @user-sz2nk7vs8j3 жыл бұрын

    我婆過世時也發生這種事,我大姑也侵占了婆的金飾錢,我先生顧念姊弟情,就算了...但也沒來往了

  • @user-pq6hx1xk9y
    @user-pq6hx1xk9y3 жыл бұрын

    錢可以讓手足翻臉,只能怪父母教養的問題!

  • @juliechen316

    @juliechen316

    3 жыл бұрын

    變態大叔 完全認同!

  • @user-gr8jc7tk5u

    @user-gr8jc7tk5u

    3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認同 愛計較的父母教育出的下一代 絕對是更愛計較 而且非常沒有情份可言

  • @hunlee2003

    @hunlee2003

    3 жыл бұрын

    環境遺傳,而且傳很多代。

  • @user-sh9kq6ls5t

    @user-sh9kq6ls5t

    3 жыл бұрын

    非常認同!

  • @user-tm4ji1hn3q

    @user-tm4ji1hn3q

    3 жыл бұрын

    我不認同 會計較錢是個人思想問題,同一對父母生下來的子女,並不一定每個子女的金錢觀相同,因為有的是花錢如流水,有的是鐡公雞,家庭教育只是其中一個因素,另一因素就是子女的個人觀念

  • @-.-aaa
    @-.-aaa3 жыл бұрын

    愛語莎

  • @user-em9lu3dx7t
    @user-em9lu3dx7t3 жыл бұрын

    👏👏👏❤️❤️❤️

  • @meimeih975
    @meimeih9753 жыл бұрын

    夫妻有新家庭 母親不該介入.......每個人有自己人生 自己要存老本 不要造成子女壓力 活的有尊嚴一點吧⋯⋯

  • @tingshunhung3344

    @tingshunhung3344

    3 жыл бұрын

    沒錯,愛語莎的媽媽本身也有問題!

  • @user-wz4sh9rd5s

    @user-wz4sh9rd5s

    3 жыл бұрын

    對啊父母的財產也不要給孩子 房子給子女住要收房租 也不要叫父母當奴才 不要造成父母的壓力 活的才有尊嚴 對父母不利益的事多不該叫父母作 勸妳也不要養孩子 否則妳老了子女跟妳形同陌路

  • @phyixi
    @phyixi3 жыл бұрын

    愛語莎好善良喔👍

  • @donalue367
    @donalue3673 жыл бұрын

    180萬台幣不是很多,若有墓園,要買墓地,坪數稍多的,熱門且管理較好,若又是名流下葬的私人墓園,光墓地就要所費不貲,還要買好的棺木,借莊重、寬敞的禮堂,連麥克風租金都要一千元,牧師費……,很燒錢的。 180萬台幣,只是辦得體面,選好一點的墓地,買好點的棺木,修漂亮一點的墳罷了。 因為老人家久病,子女們各個都為照顧老母,已心力憔悴。人逢大喪,子女們情感都極度脆弱。情緒很難控管,一脆弱也只能發在自家手足身上,尤其身負照顧、管錢的,最辛苦,也易遭受責難。過一陣子,大家心情平復了,冷靜了,理性了。也許手足間也恢復感情。 外人千萬別去置喙。也更不該把新喪的人家的家庭事做為節目內容。 參與節目的來賓也不該在節目上大談特談,這是極不厚道,若真有鬼神,容易招來咒詛的。

  • @user-ds7zf9zl8v
    @user-ds7zf9zl8v3 жыл бұрын

    愛語莎 該拿就拿 不要想的太單純 以為哥哥會照顧媽媽 應該錢拿了 把媽媽接來自己照顧 比較實在 兄弟姐妹成家後尤其有小孩後 顧的是自己的家跟小孩 尤其是像你哥這種人 我也有這種哥哥及娶了一個像你大嫂那種女人 我了解

  • @TomexOu

    @TomexOu

    3 жыл бұрын

    歸究還是其母沒錢,需要靠子女給錢奉養,這是沒把自己人生活好的下場。 還是喜歡西方的作法,子女大多是父母年輕時縱欲未經同意生出來,認份養到成年後就該放其自由,不需靠養兒防老。 每個人為自己人生負責,不要綁著小孩。

  • @user-yi4qs3tm2y

    @user-yi4qs3tm2y

    3 жыл бұрын

    @@TomexOu 小孩也要獨立自主靠自己,不要靠父母的錢

  • @user-vl2xt6hs4n
    @user-vl2xt6hs4n3 жыл бұрын

    自私貪婪的子孫已是常態了 唉!錢帶不走.貪那麼多.留下一生(身)臭名.只要錢不要親情.不知廉恥的子孫問良心看.你付出了什麼.憑什麼又騙又偷長輩留下的血汗財!

  • @Dennis01ist
    @Dennis01ist3 жыл бұрын

    29:30 律師說 : 土地因公同共有 要先分割繼承 才可以買賣 並不正確 應該是 : 先依民法 §759作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再依土地法 §34-1作處分即可 !

  • @hunlee2003
    @hunlee20033 жыл бұрын

    現在就幫忙偶爾顧一下就好,沒必要幫忙到身心俱疲,女兒還是比較貼心啦~好商量,要教她如何找老公較重要,買房難,一定會跟長輩住。

  • @user-rj3nx9dx1h
    @user-rj3nx9dx1h3 жыл бұрын

    現在的社會都說忙或許真的忙簡單說就是各自生活!講到權力真的要先檢討自己對父母真有在身邊噓寒問暖嗎!自己沒在身邊卻檢討照過的人這跟照顧失智的問題是一樣的!寬以待人嚴以律己

  • @nancyting8732
    @nancyting87323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沒有惡意侵吞,錢純粹用在亡者身上,卻還挨告。最有可能是富裕的手足不在乎花大錢治喪,不富裕的手足認為錢應該留下來分給子女,因而產生不爽提告。

  • @serflygod
    @serflygod3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愛語沙不清楚人家哥哥的婆媳問題,然後又把房產跟親情扯在一起實在有點不合理說

  • @serflygod

    @serflygod

    3 жыл бұрын

    她講的那些她覺得又沒怎麼樣,恰好就是ptt婆媳版常在抱怨的問題啊

  • @1116willy

    @1116willy

    3 жыл бұрын

    有親情,房產問題就沒這麼重!所以既然都不顧情面了就通通都不要分啦!

  • @caroltsai1968
    @caroltsai19683 жыл бұрын

    人過世後其實協議也無法領的到錢才對,銀行ㄧ知道帳戶人過世,帳戶會凍結起來,需要先完稅才能解除並分配⋯

  • @redwing8383

    @redwing8383

    3 жыл бұрын

    你的說法並不完全正確 1. 關於銀行,除非繼承人有做了什麼動作,不然帳戶人過世銀行並不會知道。 2. 國稅局的繳稅跟銀行的凍結、提領、分配等,基本上兩單位都是各自獨立,並沒有一定的先後順序。 不過繳稅會有時效問題。

  • @caravaggio7241
    @caravaggio72413 жыл бұрын

    覺得愛語莎如果不在乎錢, 就簽一簽讓自己的家人, 自己吃點虧, 反而能維繫親情, 如果也需要錢, 那就跟大家說明白, 自己要拿該有的份, 然後簽一簽. 其實小錢影響不了親情, 尤其是大家都不缺錢的時候... 如果真的想要與哥哥的親情維繫, 多花點時間去了解他的困難, 我相信連1W都拿不出來的人, 應該問題不小...

  • @TomexOu

    @TomexOu

    3 жыл бұрын

    車床公司有的生意不好,每況愈下,內心壓力不小,小孩學費可能快付不出來,沒時間處理誤會的累積。

  • @user-yi4qs3tm2y

    @user-yi4qs3tm2y

    3 жыл бұрын

    不能有吃點虧換來親情,這種錯誤想法

  • @caravaggio7241

    @caravaggio7241

    3 жыл бұрын

    @@user-yi4qs3tm2y 父母親不就是自己吃虧, 愛護子女, 獲得親情最好的範例嗎??

  • @user-ge9qq8rs9s
    @user-ge9qq8rs9s3 жыл бұрын

    靠自己賺比較實用 財產都讓給喜歡的 人就不會爭吵了

  • @gracechen513

    @gracechen513

    3 жыл бұрын

    可是我的能力就比較差 怎麼辦 誰不知道靠自己賺比較實在

  • @user-ge9qq8rs9s

    @user-ge9qq8rs9s

    3 жыл бұрын

    年輕時本人我也什麼都沒有,結婚後很快就放棄財產,兄弟姐妹我第一個放棄

  • @mimichen8104

    @mimichen8104

    3 жыл бұрын

    自己賺,自己花最好。

  • @gracechen513

    @gracechen513

    3 жыл бұрын

    @@user-ge9qq8rs9s 欣賞你

  • @elinsd

    @elinsd

    3 жыл бұрын

    @@gracechen513 這種想法就是造成手足情感破裂的最大原因 ~ “貪”。 父母過世時,遺產的分配,往往會被解讀成父母的愛; 所以如果不是平均分配,就會讓人覺得父母的愛是有偏差的。 其實也的確是這樣,父母都想多照顧那個能力較差,活得比較辛苦的子女,但是他們往往也忽略了能力比較好的,其實也是辛辛苦苦才打下江山的。 有時看起來父母很願意讓某個子女不勞而獲,這是我們子女要學習接受的~那是父母的錢,他們要怎樣處理是他們的事。可是手足之間就至少要盡量公平,或是有人不在意少分點,因爲照顧父母的責任,那個手足負擔得最多。

  • @engine3152
    @engine31523 жыл бұрын

    【錢】的重量。

  • @ericwang4962
    @ericwang49622 ай бұрын

    母親的授權停止於過世的時候,李小姐是付醫藥費時就給了圖章,所以沒有問題。 二哥有沒有參與照顧,怎麼這麼不瞭解發生費用的來龍去脈???

  • @carenlineyeo8073
    @carenlineyeo807319 күн бұрын

    爱语莎看起来还很年轻,只是她不愿意签让她的哥哥可以现在就分享财产。真的不容易的家庭教育。因为钱而伤了感情。

  • @jayo0506
    @jayo05063 жыл бұрын

    愛語莎好漂亮

  • @keipi2211
    @keipi2211 Жыл бұрын

    死亡之後全領出來 如果沒有主動告知其他兄弟姊妹 其實意圖比較明顯 只是說這個錢就情份上應該給誰 是另一回事

  • @jueiyinchu5499
    @jueiyinchu54993 жыл бұрын

    啊喲 不明真情 不要亂說話 180萬 不可能嗎? 老一代很多要求土葬 費用不斐

  • @momoliou4467

    @momoliou4467

    3 жыл бұрын

    是的!🈶️的土地是私地!是要買的!

  • @user-cx6jl1xw1x

    @user-cx6jl1xw1x

    3 жыл бұрын

    @@momoliou4467 我公公 買3塊 墳墓 地 七十萬 到目前為止 還有 空 兩位, 政府 鼓勵 陽明山上 花葬樹葬 海葬 最環保 台北靈骨塔位 不多, 所以家人 考量 花葬是最好的 選擇, 孫子輩 不可能再掃墓了“👍”

  • @user-cx6jl1xw1x

    @user-cx6jl1xw1x

    3 жыл бұрын

    @@momoliou4467 聽說南部 80幾年開始要撿骨 遷移到塔位~👍

  • @tingshunhung3344

    @tingshunhung3344

    3 жыл бұрын

    花多少錢也要事先讓手足知道

  • @hunlee2003

    @hunlee2003

    3 жыл бұрын

    墳墓60萬,誇張的後事,包含禮儀公司,傳統的77都做,不誇張100多萬,老人家特別交待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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