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案發現場》母遭37刀頭顱往社區中庭拋丟!姐求情別判死,逆子一度無罪獲釋!

訂閱案發現場:bit.ly/3pHj2Nn
案發現場 IG 連結 bit.ly/2GCrgE6
本集來賓:桃園中壢分局自強派出所員警 尤威翔
他從警才2年,就遭遇此生最驚駭案件!趕到陸光五村處理投訴,卻在社區中庭驚見一顆女性頭顱,研判被人從12樓拋丟下來…兇嫌在案發現場胡言亂語、大吼大叫,現場鮮血四濺、婦人死狀極為淒慘…Podcast集數:EP127
🎧各大Podcast平台搜尋『#我在案發現場』
案發全系列報導 bit.ly/3zLRj2a
案發現場全季收錄:bit.ly/36GUE5E
想聲歷其境,來收聽高音質Podcast
搜尋訂閱★Today is my day
《Apple Podcast》:apple.co/3BSSTQA
《Spotify》:spoti.fi/3mZMPQ8
《SoundOn》:bit.ly/3vjt1eg
《KKBOX》:kkbox.fm/0t0x1W
《Google Podcast》:bit.ly/30DtZHf
#Podcast #我在案發現場

Пікірлер: 288

  • @和其光_同其塵
    @和其光_同其塵 Жыл бұрын

    依我之見,吸毒的人根本死了算了! 造成家庭夢魘,製造社會問題,徹頭徹尾的廢渣!! 更糟的是,他們都不會選擇自盡,總是傷害他人

  • @The1115566
    @The1115566 Жыл бұрын

    應該要判給姐姐一起住跟管束才對

  • @parisck1370
    @parisck1370 Жыл бұрын

    警察看起來超年輕的,一開始以為是高中生

  • @jennchang271

    @jennchang271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以為是學生。。

  • @echoong9501

    @echoong9501

    Жыл бұрын

    以為是兇嫌鄰居😂

  • @bd8673

    @bd8673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

  • @Vincent001TW

    @Vincent001TW

    Жыл бұрын

    穿便服走在三重區路上我會以爲是8+9

  • @mykittybabies

    @mykittybabies

    Жыл бұрын

    😂 而且叫翔哥很像在辦家家酒好出戲

  • @teresatsai8753
    @teresatsai8753 Жыл бұрын

    姐姐求法官輕罰弟弟。 小心有天也被弟弟吸毒後, 也被砍頭顱, 重覆犯案的精神惡魔者。 社會裡的不定時炸彈。 送精神院, 重症關1 輩子。 無悔意, 死刑。

  • @U63030052

    @U63030052

    Жыл бұрын

    這種就是被寵出來的 該怎麼說呢?

  • @kuoshuching

    @kuoshuching

    10 ай бұрын

    笑死!這個姊姊求情完之後,也不願意接納弟弟跟他住在一起啊! 這種求情實在是…… 覺得真的是腦筋糊塗了,不知道在求什麼東西~ 自己要求讓他活著,自己又不肯接納,好笑!

  • @choutzutung5549

    @choutzutung5549

    9 ай бұрын

    ​@@kuoshuching 也許是親戚給的壓力 認為要留後 姐姐才去求情

  • @1216dipper
    @1216dipper Жыл бұрын

    個人覺得,因使用禁制藥物,而導致心神喪失,應該排除免刑責的範圍。就像吃毒品開車肇事,竟然因開車當時心神喪失,無行為能力,免刑責。太荒謬。可以選擇不吸毒品,選擇吸毒品而導致犯罪,竟然免責。荒謬。

  • @Crimescene_ET

    @Crimescene_ET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當時輿論炸鍋了,但最後是無期徒刑定獻啦

  • @s897039
    @s897039 Жыл бұрын

    警察執勤真的是在搏命⋯辛苦了! 犯者有傷害至親至此的能力,卻沒有任何自省能力,那即使不判死刑也不該讓他有機會接觸民眾,家屬不想二次傷害,但沒人想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 @user-kt9rz2ut9c

    @user-kt9rz2ut9c

    Жыл бұрын

    ㄟO發展和相關新聞報導致使本區最推的。

  • @user-vc7wv3tx7r

    @user-vc7wv3tx7r

    8 ай бұрын

    ㄐㄔㄐTㄐㄐㄑDEF可ㄇ時間GTㄐTㄑfeㄕ是f😅😅

  • @clean_space

    @clean_space

    7 ай бұрын

    精神病到處都有❗🙄

  • @ling761221
    @ling761221 Жыл бұрын

    口條很好的員警

  • @class-onetwothree
    @class-onetwothree Жыл бұрын

    你吸毒就錯了啊,犯罪者啊,殺人可以推給毒品,殺的還是至親,要包容到這些沒責任心的人到死才叫慈悲?

  • @a0917292491
    @a0917292491 Жыл бұрын

    姊姊知道弟弟殺媽媽 情緒卻很冷靜 一點都不意外 跟他講的沒看過兩個人吵架有很大的出入吧

  • @WJJZTW

    @WJJZTW

    Жыл бұрын

    的確是前後相悖 如果平常沒吵架 看到母親比弟弟砍頭 不可能這麼冷靜

  • @pushpush2317
    @pushpush2317 Жыл бұрын

    吸毒竟然可以成為脫罪的最佳防護傘,二審法院審判有病!

  • @mi0423mi

    @mi0423mi

    Жыл бұрын

    曾經有個檢察官跟我說過,如果犯罪人當下是無意識地犯罪,那不代表自身自願犯罪,所以是無罪😡 31:00

  • @pushpush2317

    @pushpush2317

    Жыл бұрын

    @@mi0423mi 這太扯了,那至少配套是吸毒必須重判,不然沒吸毒的人隨時都有可能枉死!

  • @daniellien7219

    @daniellien7219

    Жыл бұрын

    @@mi0423mi 原因自由行為可以了解下

  • @nalai5893

    @nalai5893

    Жыл бұрын

    @@daniellien7219 實務看起來形同具文

  • @oo-iz8cc

    @oo-iz8cc

    Жыл бұрын

    @@mi0423mi 檢察官有吸過毒嗎?怎麼會覺得非自願,吸毒的人多到數不清,也有很多國家合法,難道這些人都會殺人嗎?

  • @user-jk1ew8os3r
    @user-jk1ew8os3r Жыл бұрын

    原來吸毒殺人可以無罪 ~!~!都忘記了這個案件 超級傻眼~!吸毒去搶銀行不就無敵了~! 恐龍法官

  • @user-rj2ez9hw2q

    @user-rj2ez9hw2q

    9 ай бұрын

    恐龍法官一堆,浪費百性繳稅

  • @aas8505
    @aas8505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判定吸毒變成精神病無罪。為什麼不說,明明知道吸毒會造成精神病為什麼還要去吸毒讓自己變成神經病。台灣法律真的令人失望到頂

  • @user-do4gs4my2h

    @user-do4gs4my2h

    Жыл бұрын

    問題是刑法不能用結果論的,刑法很重要的一點是犯意區別,例如為了親人罹癌偷東西和為了自己想要而偷東西評價是不同的。 一個人砍媽媽,是她有意砍的還是在精神混亂下無意識為之,法律評價當然是有區別的。 不是只有臺灣法律,全世界大多數民主國家法律皆是如此。

  • @carolnien8715
    @carolnien87158 ай бұрын

    他的姐姐們為什麼不養他呢?怎麼叫其它人來養他? 殺人犯就是要死刑,尤其殺了自己的母親,可恨。

  • @user-pq7gu4tq5k
    @user-pq7gu4tq5k Жыл бұрын

    無論是精神或吸毒與否,他殺了自己媽媽的方式,真的該死刑,我們繳納的稅,是拿來養一堆無期徒刑定讞的爛人該死刑就直接的槍決

  • @user-zs5jx6rv4s

    @user-zs5jx6rv4s

    Жыл бұрын

    先說我們繳稅錢都在養流浪狗吧,全面禁止收容所安樂死

  • @user-pz4qw5gi3j

    @user-pz4qw5gi3j

    9 ай бұрын

    認同 我們辛苦工作 繳納的稅要養這種東西 真的傻眼

  • @pushpush2317
    @pushpush2317 Жыл бұрын

    姐姐是還好吧?把媽媽殺了還幫弟弟求情,以後弟弟出來繼續吸毒,姐姐是要照顧弟弟一輩子?

  • @sheran1111

    @sheran1111

    Жыл бұрын

    可能對親人聖母心犯了吧,畢竟是她弟弟

  • @sss121tw
    @sss121tw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曾長期吸食過安非他命,會讓人精神變很好,眼睛附近的臉皮變很繃,讓人睡不著吃不下,非常偶爾出現聽覺障礙,但我當時的男友比較誇張,情緒變暴躁睡不著吃不下聽覺幻覺都有,他還曾經有一次吸食完開車載我出面,再路上說著我聽不懂的話,因為我出現的狀態沒有他誇張,可能我本身就有憂鬱症,平時就有再吃憂鬱症的藥物,當時他吸食跟我吵架還會打我,他已經無法辨識自己的行為了(兩人皆已戒掉超過半年

  • @user-pc2wl9qq6p

    @user-pc2wl9qq6p

    Жыл бұрын

    毒品從哪裡買的?

  • @chou5971

    @chou5971

    Жыл бұрын

    @@user-pc2wl9qq6p 你要買嗎

  • @sss121tw

    @sss121tw

    Жыл бұрын

    @@user-pc2wl9qq6p 你要買喲?

  • @Hsiang.9818

    @Hsiang.9818

    10 ай бұрын

    竟然還在一起嗎 蠻厲害的

  • @choutzutung5549

    @choutzutung5549

    9 ай бұрын

    恭喜你戒掉毒品 也要遠離吸毒之人

  • @penny3881
    @penny3881 Жыл бұрын

    不判死,禍害無窮

  • @jiancurtis4691
    @jiancurtis4691 Жыл бұрын

    原來吸毒殺人可以判無罪!喔~!長知識了! 我相信醫師也是用他們的專業做出診斷,也相信法官也用了最適當的法條做出判決。但最讓我不解的是立法委員在制定法條時所考慮的層面? 如果今天吸毒犯所殺害的是這些立法委員的至親!相同情況!不曉得這些立委對自己所訂出的法條所得到的判決結果,他們自己是否也依然心服口服呢? 還有員警逮捕所承擔的危險和辛勞,和對社會所造成的惶恐!難道這些對立法委員來說都覺得不重要嗎?

  • @bear6536

    @bear6536

    Жыл бұрын

    他姊姊都幫他說情了 你覺得他會比你更不清楚真相嗎?之前也有一個女生殺掉養大自己的繼父 結果法官判兩年 但那繼父真的是垃圾 所以沒看到判決書的其他人 還是別多說什麼好

  • @user-ho7sb2bq7i

    @user-ho7sb2bq7i

    Жыл бұрын

    @@bear6536 這種驚悚的案件,還要大家別多說什麼好.............,就是有你這種人

  • @bear6536

    @bear6536

    Жыл бұрын

    @@user-ho7sb2bq7i 不然你去跟他姊講啊 我的意思是我們都是局外人 根本就不知道他媽平常都會做些什麼

  • @user-xm4hk9fk7e

    @user-xm4hk9fk7e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蠻簡單的 找個瘋子砍一下官人或是民代就修法了 a片換臉都判得比酒駕撞死人還嚴重了 就知道惹到蔡陰魂惹到官人才會有事

  • @kuoshuching

    @kuoshuching

    10 ай бұрын

    ​@@bear6536他媽媽的錯誤就是把這個兒子寵壞

  • @user-xz5sg7yx7t
    @user-xz5sg7yx7t6 ай бұрын

    我住桃園中壢,當天晚上看到臉書新聞整個嚇死

  • @taotie01
    @taotie01 Жыл бұрын

    喝酒开车有罪,吸毒杀人无罪?

  • @user-pb3zl6ql8i
    @user-pb3zl6ql8i Жыл бұрын

    喪失心智的吸毒犯本來就要當場擊斃!不然留著他跑出來砍人嗎

  • @cyckristin
    @cyckristin Жыл бұрын

    警察好辛苦😢😢😢 好危險 真的是辛苦你們了 可憐的事件

  • @Tube-bh5ud

    @Tube-bh5ud

    9 ай бұрын

    很辛苦那些人還是去考了啊我弟我堂妹也去考 還沒遇到反正薪水高有6萬先考再說

  • @user-hx1sv3cb9o
    @user-hx1sv3cb9o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是在鼓勵想殺人就去吸毒嗎?什麼鬼啊!

  • @always1000427
    @always1000427 Жыл бұрын

    不孝父母或是殺害 應當墮於無間地獄 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 @oklive330
    @oklive330 Жыл бұрын

    吸毒有罪殺人有罪 吸毒再殺人沒罪 三小啦 這種廢物放著幹嘛 不能直接撲殺嗎?

  • @taoisture

    @taoisture

    Жыл бұрын

    書呆子法官腦子不好使

  • @user-do4gs4my2h

    @user-do4gs4my2h

    Жыл бұрын

    你撲殺他你比較可能被判死,因為你的殺人沒有合理緣由

  • @oklive330

    @oklive330

    Жыл бұрын

    @@user-do4gs4my2h 當然不是我來殺嘍 弄髒我的手還會讓我做惡夢 就是應該修法這種有高度風險的吸毒犯 應該直接撲殺 不然鄰居也太可憐了吧 想好好休息瘋子一直吵

  • @user-do4gs4my2h

    @user-do4gs4my2h

    Жыл бұрын

    @@oklive330 正好明年要選立委了,快打電話給選區立委表達你的意見。 為什麼民主理論說民主最大的(唯一的)限制是選民的素質,因為大多數人嘴上嘴兩句,但對國家立什麼法或是選區立委的表現毫不在乎。 甚至有些選民對立委、議員、村里長的期待是一模一樣--勤走紅白帖地方事。 為什麼很多看似高度民意的立法還是永遠沒動靜,因為選民也不在乎,不會真正做到「你若不去推動吸毒殺人加重,我就不投你」,最後還是服膺黨籍,像我的母親什麼都不懂,永遠只問一個候選人「是哪一黨的」 。 臺灣社會的慣例是要累積夠多的Case,才有辦法推動(鞭策)立法,如果吸毒殺人發生個三五件,法案才會有曙光。

  • @oklive330

    @oklive330

    Жыл бұрын

    @@user-do4gs4my2h 可惜我還沒有投票權 只能看著智障大人選智障 新聞打開 全部都像智障 你說怎麼辦😏 有時候都希望中共的飛彈打過來🥱

  • @nancyliou88888
    @nancyliou88888 Жыл бұрын

    毒品害了多少家庭。這類悲劇,若政府不正視毒品造成的傷害,則歷史永遠重演,切斷毒品的來源是政府部門的責任,遠離毒品是個人的責任,一個對自己不盡責的人如何對他人負責,若說因其吸食毒品獲判無罪,是政府與司法在助長犯罪,如何能對社會大眾交代。

  • @user-do4gs4my2h

    @user-do4gs4my2h

    Жыл бұрын

    臺灣吧-經濟吧 有做過一集毒品除罪化的卡通影片,裡面有說明把毒品視為一種「疾病」問題由公衛和醫療介入後的差別,簡單來說你禁的越強力,毒品價格越高,有利可圖下相關犯罪就會越高,而且把毒蟲全關進監獄根本治不了,整個監獄一半以上都是毒品相關犯罪,但如果全由醫療和公衛模式處理,結果大不同。在戒癮過程中,他們甚至由政府供毒(在醫療介入下),但歐洲做得到,我們卻做不到,大多數人永遠死守一個空泛的道德信念,沒辦法彈性靈動的就問題真正的核心本質處理。 你越禁越反,就是中國古代的養寇自肥,我們的警察其實都知道轄內哪些人有毒品門路,缺業績時就跟他們商量商量。好心也是可以做壞事,就歐洲例子,看起來除罪化(醫療化)比現行任何一個禁毒策略效果都好太多。

  • @fuyutsai2114

    @fuyutsai2114

    Жыл бұрын

    養子養女如此下場'乾脆直接全家都死光光⋯⋯也無所謂報應

  • @user-ld4wl9bg9u

    @user-ld4wl9bg9u

    9 ай бұрын

    @@user-do4gs4my2h 看看美國毒品除罪化 由醫療機構提供毒品協助毒癮戒毒 然後...美國費城街頭驚見嗑藥「抽搐喪屍」, 治安惡化, 一些商家撤出, 原本人文薈萃的費城逐漸成了廢城, 因為毒品取得容易, 價格低廉, 毒販輕罰, 人們把毒品視為一般藥品....烏托邦的想法很容易, 但人性根本不可能那麼理想, 如同槍枝在美國合法取得執照就可購買, 一般民眾都可買到, 也造成美國槍擊案頻傳, 治安惡化, 有些事情不能本末倒置, 毒品跟賭博一樣會上癮, 除罪化帶來的後果往往是不可控制的, 容易讓民眾將毒品視為正常化, 覺得吸毒戒毒是很容易的事, 這樣更可怕

  • @user-op3ze7zk1u
    @user-op3ze7zk1u Жыл бұрын

    社會就是一個超大的實驗室 而人就是裡面的實驗品

  • @user-gh3gr3sv6r
    @user-gh3gr3sv6r Жыл бұрын

    姐姐也 應該去驗一下有沒有吸毒自己啦。。 還是他媽媽本來就是他非常討厭的人死了最好? 一個吸毒的人 通常 是很難正常的 在家裡 跟每個人有互動的。。 有互動的大部分都是在偷錢討錢吧? 這個姐姐應該 順便也去驗一下自己有沒有吸毒吧

  • @teresatsai8753
    @teresatsai8753 Жыл бұрын

    在美國, 有頭顱丟下來, 馬上叫, SWAT 隊/ 霹靂隊, 嫌犯太危險。 命令他丟刀3 次。 不丟下,就自我防衛。 馬上開槍, 大腿, 小腿, 手臂, 最後, 頭腦, 心臟。

  • @chih-fang-hsu

    @chih-fang-hsu

    Жыл бұрын

    法盲起手式:美國早就

  • @zaksp4

    @zaksp4

    Жыл бұрын

    @@chih-fang-hsu 在那個世界線美國早就統治宇宙了,連我家馬桶要不要沖水都得問過他們

  • @user-wz3lg3gf6c

    @user-wz3lg3gf6c

    Жыл бұрын

    ​@@chih-fang-hsu 美國警察都有執法紀錄儀,台灣警察好像沒有~~~發生糾紛這就是判決依據 (在美國有攻擊行為 警察可以開槍殺掉他都沒關係)

  • @chih-fang-hsu

    @chih-fang-hsu

    Жыл бұрын

    @@user-wz3lg3gf6c 而且他們有執法過當的行為受到的懲罰比我們嚴重多了,看看中和踹頭警就知道==

  • @user-ld5ic8td8y

    @user-ld5ic8td8y

    Жыл бұрын

    在美國如果看到兇手是黑人早就直接擊斃了

  • @hcandy2898
    @hcandy2898 Жыл бұрын

    吸毒品就己经犯罪了.還無罪釋放,這是什麼法律啊~ 有的国家吸毒賣毒是判死刑的

  • @wang1989
    @wang1989 Жыл бұрын

    母親何曾想過肚子裏的孩子 有天會結束她性命

  • @jc1493
    @jc1493 Жыл бұрын

    處罰一個不知道自己犯罪的人沒意思,換個角度想,連自己犯罪都不知道的人,還留在這社會,這樣有意思? 這是什麼智障認知…

  • @user-jb8is7sk3c

    @user-jb8is7sk3c

    Жыл бұрын

    @@user-xm4hk9fk7e 講這什麼話啊==

  • @user-ws7ig6ls6y
    @user-ws7ig6ls6y10 ай бұрын

    這個弒母案我印象非常深刻 前任剛好認識處理這個案件的葬儀社姐姐 當下聽姐姐的描述直接毛骨悚然

  • @user-qz3mh6yd3q
    @user-qz3mh6yd3q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吸毒殺人無罪,台灣司法好棒棒耶

  • @yjl7552

    @yjl7552

    Жыл бұрын

    這邏輯好奇怪 喝酒後殺人是不是也可以無罪

  • @rogerliang7106
    @rogerliang7106 Жыл бұрын

    吸毒後的無行為能力與精神障礙並不能拿來當犯罪的擋箭牌 , 與其說這些加害人有罪 , 倒不如說整個司法單位及立法委員都是共犯 , 因為這個刑法第十九條第一項 , 造成多少無辜生命枉送 , 更有可能對第一線執勤的員警造成生命的危險 , 這些難道都不該深切檢討嗎 ? 再者 , 這些加害人遭判刑後至刑期期滿出獄 , 都有可能再犯了 , 更何況是無罪免罰的情況 , 這就好比一顆行走在街上的不定時炸彈一樣 , 誰碰上了只能自認倒楣 , 如此 , 我們還需要甚麼法律呢 ? 法律不該是用來保護壞人 , 更不該用來懲罰善良守法的百姓 , 若不正視與重視修訂相關法律 , 同樣的悲劇將反覆上演 , 我們期待的是健全的法治社會 , 而不是人為掌控的人治社會 , 法律人們 , 請拿出你們最初走入法律一途的初心 , 一起捍衛法律並督促司法的改革吧 !

  • @user-do4gs4my2h

    @user-do4gs4my2h

    Жыл бұрын

    你如果認為立法委員是共犯,那全國投票給立委的公民都是共犯,有什麼樣素質的選民才會出什麼樣的政治人物,這是民主的硬道理

  • @rogerliang7106

    @rogerliang7106

    Жыл бұрын

    @@user-do4gs4my2h 別搞文字遊戲那一套,台灣的民主法治根本不健全,民主的硬道理是在於百姓投票選賢與能,公民課大家都上過,但悲哀的是,台灣的選舉多得是跟風與盲從,從本質上來說,台灣的法治精神本來就是比較薄弱,這跟施政者有絕對的關係,所謂上樑不正,下樑必然歪斜,我只是不想把話說得那麼重,不然嚴格來說,選出這些酒囊飯袋的民代,全民都是共犯,不是嗎?

  • @user-do4gs4my2h

    @user-do4gs4my2h

    Жыл бұрын

    @@rogerliang7106 歐美所謂成熟的民主國家,施行民主的時間都已很久,臺灣在政治分野上是新興民主國家,就總統選舉觀之,也不過施行民主30年不到。 放寬心,每個人價值觀差異很大,就憑自己的喜好去做選擇吧。或許有些人的選擇明顯的不成熟或不合理,但這就是選民的素養素質,除非入籍另一個國家或是親自去說服溝通教育其他人,否則一整代大環境的改變需要三五十年都是稀鬆平常的。 法律由立委來修,但我們選民用什麼標準衡鑑立委的優劣? 又我們的選民本身有沒有能力自己判斷法案本身的優劣? 我身邊幾乎沒有人看選舉公報,也幾乎沒有人會主動關心法案審議。 大家投票一憑黨籍認同,二憑對該員的綜合印象,比較講究的就是考慮下品行,大多數民眾也不會有請立委選民服務的經驗,無從查考。 所以我們會選出很多黨意大於民意的橡皮圖章,或是把里長跟立委視作同樣職能的紅白帖機器人。但人人都是一票很公平,如果不在乎法案品質的選民夠多,那罵天罵地罵法案罵法官也是沒用的,還是得回到全國民眾本身,如果民憤夠大(如洪仲丘案廢軍審)自然會有能動性推動一些事情變化。精神病判不判死的議題,在乎的人其實沒有這麼多,多少人打電話去跟立委反映意見了嗎? 多少人嘗試著上街請願了嗎?就鍵盤按一按罷了,還是歲月靜好乾我屁事。

  • @AquilaTheta

    @AquilaTheta

    10 ай бұрын

    難得看見有人提出立法改善的觀點,但卻被底下悲憤而只有吶喊卻無建設性內容的留言給埋沒了 人民不覺醒,就很難淘汰掉那些故意把議題放著不處理的執政黨,和把人民情緒當作下次執政籌碼在炒的在野黨 結果只是換個人上來一樣爛,沒人想過要修法,問題只會一再發生

  • @silverbloon

    @silverbloon

    9 ай бұрын

    @@rogerliang7106 現實就是法盲太多,才製造了為了法盲服務的政治人物啊,不難懂吧? 從留言大多數連自己在乎的犯案都不願意研究法律,沒有查過卷宗也不會查政府提供的公開資料,也沒幾個研究犯罪心理學,只是在留言一廂情願的幻想現實包青天,能好到哪裡去才神奇呢。

  • @user-vg4jj6rj3b
    @user-vg4jj6rj3b Жыл бұрын

    今天殺的是自己媽媽可以選擇原不原諒,下一次殺了別人,這個姐姐也等同於間接殺人了。 無論是基於什麼原因,既然吸毒犯你管不了他,為什麼不讓他受法律制裁、順便勒戒,出來後又是新的人生不好嗎?

  • @user-do4gs4my2h

    @user-do4gs4my2h

    Жыл бұрын

    你認為監獄可以勒戒吸毒犯就是個一廂情願的幻想。 身癮易心癮難。

  • @user-dc2mg3hm7y
    @user-dc2mg3hm7y Жыл бұрын

    凡殺父母者為極惡重罪,死後當墮阿鼻地獄,永出無期,如來之語真實不須,法律不判,地府來判

  • @suyici
    @suyici Жыл бұрын

    吸毒後的無法自控,竟然可以適用刑法19條之1而不罰。以後想殺人之前先把自己喝到茫、或是吸到茫再殺,就不會有罪。

  • @jasonpipi1
    @jasonpipi1 Жыл бұрын

    家屬要求無期徒刑所有的伙食開銷都家人出,假釋出獄再犯行家人負連帶責任

  • @user-jm8dy6jk7x
    @user-jm8dy6jk7x Жыл бұрын

    生病另當別論,喝酒、吸毒是有行為能力者自己做的選擇~~~應該要除外!

  • @chihsu8496
    @chihsu849626 күн бұрын

    警察大人辛苦了

  • @user-jv5xf8pp2x
    @user-jv5xf8pp2x Жыл бұрын

    姐姐也很有問題。有這樣弟弟還原諒他。自己親人都殺,簡直喪心病狂。應該立即處死。

  • @user-do4gs4my2h

    @user-do4gs4my2h

    Жыл бұрын

    沒人有權利說她姊姊怎麼樣,路人說話不腰疼,殺人侵害的法益是當事人的生命,如果媽媽可以陰間顯靈,您認為媽媽會希望孩子判死嗎?而且他家有精神疾病史,問題沒有那麼簡單。

  • @user-jv5xf8pp2x

    @user-jv5xf8pp2x

    Жыл бұрын

    @@user-do4gs4my2h精神疾病不是殺人理由。為什麼有的精神病就不會殺人。如果有人利用精神病殺人躲死刑,被殺的人,他家人做何感想。難道被殺的人就是活該嗎

  • @user-do4gs4my2h

    @user-do4gs4my2h

    Жыл бұрын

    @@user-jv5xf8pp2x 討論這個是沒有意義的,等你當法官時你再去細細甄別。 每件事情不是只有0和100的非黑即白,同樣殺人,有判五年以下的,也有判死刑的,什麼情況五年以下? 為了不堪身心障礙的家人痛苦,怕自己比那個人先走,不堪長期照顧身心壓力。 只有幼稚的孩子,未諳世事,眼中才只有好跟壞二極分化。 精神病的情況很多,也有各種輕重程度的差別,這個只能每個個案分開獨立判斷。 刑法是講動機不是只看結果的,一樣偷東西,飢寒交迫而偷跟為炫富而偷不同。 同樣殺人,他有沒有能力辨認、有沒有動機殺人,什麼動機殺人不會完全沒有影響,高興的話你可以請立委立法因吸毒而駕駛、因吸毒而殺人的各種罪,但現行法就是只管他精神是否完全喪失,沒有吸毒後就不算的規定。講個極端的例子,某種安眠藥有嚴重的夢遊後遺症,在國外有人吃了之後去夢遊殺人,最後什麼判決?當然無罪。難道你要說吃安眠藥不是殺人理由嗎?當事人吸毒的時候,並不是以殺人為目的而吸毒,如果你今天看了這個案子,所以故意吸毒後去殺人,這是另外一回事。 而且我說了,這個案子裡這個家族有家族精神病史,精神病體質是會遺傳的,不是一句吸毒殺人這麼簡單,這個遺傳體質誰該負多少責是說不清的。

  • @user-jv5xf8pp2x

    @user-jv5xf8pp2x

    Жыл бұрын

    @@user-do4gs4my2h 說得對。被殺死的人,被害者家庭只能認命。你想訴說對應該是這個意思。

  • @user-do4gs4my2h

    @user-do4gs4my2h

    Жыл бұрын

    @@user-jv5xf8pp2x 本案中,被殺死的人和兇手是同一個家庭,每個案件都是Case by Case的,只要你訂出各式各樣的原則,同時也就會出現所謂的「例外」。 之前,曾有人呼籲「殺害幼童唯一死刑」,結果大家在盤點時就發現有一類「母殺子女」的情狀,例如大學生在廁所生子,驚慌下沖入馬桶結果孩子就窒息了。這樣要判媽媽死刑嗎? 又如古代「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唯一死刑,結果就出現不堪長期家暴,小孩子反抗殺人的案子。 我想說的事情是永遠不要想用所謂單一標準簡單化處理所有事,人間是很複雜的。你當然可以維持你的信仰和理念,這是每個人獨立自主的自由,但我也可以維持我的理念。 那麼你就可以部份理解,為什麼「合議庭」很難做出死刑判決了吧? 陪審制國家的實務經驗,只要參與審判人數一多,出現死刑的概率更加下降,我尊重你的法律情感和價值判斷,但你也須尊重我的,這就是民主社會啊,但也因此,越多人要達成「共識」有多不容易。 最後,幾乎全部以無期成交,甚至還有很多案子被告或辯護律師能力強的、會表演的,陪審制獲得無罪的可能性比各位嗤之以鼻的「恐龍法官」還大。 覺得人間沒有公理嗎? 那是每個人認定的「公理」角度不同。 很多人說那我也去殺人等等幼稚話,我只能說那你想清楚了就去私刑、就去殺啊。難道二十年牢獄或是無期會是好過的嗎? 是報仇了,但也毀了自己的人生。既然大家都認為輕刑鼓勵私刑,那想好願意付代價的就去私刑吧。

  • @chenenson4937
    @chenenson4937 Жыл бұрын

    犯嫌當下有無意識雖然要靠法官來判定,但法官也是除當事者以外得知最多內情的人,我不太認同有許多人看了標題就去詛咒被害者家屬,請問你是看過完整的法院判決書了嗎? 比起這個,我想更值得關注的議題應該是台灣到底適不適用廢死這件事情,現今的廢死、似乎跟政治還有利益掛勾,為何鄭傑會被漏夜處死,等人都被槍斃了才通知家屬?當初是為了掩蓋那一條新聞?又為何現在一堆更該死的死刑犯遲遲未執行死刑 ? 是把大法官釋憲當成一種續命手段嗎? 如果整理出曾經提出釋憲的律師,不知道其中是廢死聯盟成員的比例又會是多少? btw:無罪結果確實令人傻眼,至少也是過失致死吧

  • @Doohua

    @Doohua

    Жыл бұрын

    確實單純從事情的描述來看最輕是過失致死

  • @user-gr9tz6zz3g
    @user-gr9tz6zz3g6 ай бұрын

    選擇開始吸毒,是很清醒的時候做的決定;因吸毒得精神病,不就是自己造成的,為何不用負責

  • @_jeffrey.com.tw_
    @_jeffrey.com.tw_3 ай бұрын

    好恐怖😱

  • @ShuweiKuo
    @ShuweiKuo Жыл бұрын

    精障患者就是應該接受醫療協助啊,我們人不是一直都是理性的,開車時容易有過激反應的駕駛也算是程度較輕的精神障礙啊。 法官接受醫學報告讓被告接受治療完全合理。

  • @QQQQQ0QQQQQ
    @QQQQQ0QQQQQ8 ай бұрын

    我之前就住在對面那棟八樓(他們在E01-11樓) 真的覺得超可怕的 現在經過都覺得很不舒服

  • @user-xw2dm5kd4c
    @user-xw2dm5kd4c Жыл бұрын

    警察真辛苦 連開槍都要考慮這麼久

  • @xxxToTheMoonxxx
    @xxxToTheMoonxxx Жыл бұрын

    鼓勵殺人前吸毒 免責

  • @jacaca274
    @jacaca274 Жыл бұрын

    明知毒品會讓人錯亂,為何要吸毒,可以當犯罪借口?邏輯錯亂的人更不適合當法官!

  • @user-gd5xc7lt1f
    @user-gd5xc7lt1f11 ай бұрын

    只因手足情深,替自己在未來埋下禍根

  • @lilywu9344
    @lilywu9344 Жыл бұрын

    吸毒殺人可以無罪??!!邏輯太奇怪了吧,根本比酒駕撞死人還嚴重!吸毒本來就違法,然後還殺人

  • @user-ii5mk7iz9j
    @user-ii5mk7iz9j10 ай бұрын

    *荒謬*

  • @user-iy3or6sg9j
    @user-iy3or6sg9j Жыл бұрын

    並不是幻聽者都有暴力傾向,據身心科醫師:是吸毒者,酗酒者及暴力家庭成長者才會有暴力傾向!沒錯!思覺失調症的幻聽及被害幻想是會覺得有人傷害他,但是一旦犯案,就是犯案。即便我是思覺患者我也不認同殺人者不判罪,這對我的思覺患者也是一種傷害,因為只因吸毒酗酒及暴力成長者才會傷害他人身體,導致傷害及死亡。對我們定時服藥者很不公平,而且大多是沒有暴力傾向。

  • @YUXIA5188
    @YUXIA518810 ай бұрын

    這種法官,智商有沒有比三歲小孩的高,希望有人能處理這種法官

  • @YTinLoveYT
    @YTinLoveYT Жыл бұрын

    政府只顧追求利益跟選票,司法不改革,不管老百姓跟警消的死活,好笑的是交通執法交通法規改的比什麼都還快,因為開罰單國庫能賺錢。。。

  • @lv0914
    @lv0914 Жыл бұрын

    無論精神疾病或吸食毒品產生幻覺無辨識能力,殺人就是該死刑

  • @user-rm7rx7wk2i
    @user-rm7rx7wk2i Жыл бұрын

    頭腦生病造成喪失判斷能力判處無罪可以理解,但是吸毒喪失判斷力跟喝酒喪失判斷力不是同一種行為嗎? 為什麼一個無罪一個加重處分?

  • @li-chenouyang5526
    @li-chenouyang55265 ай бұрын

    犯人至少應該入精神病院做長期治療,而非無罪開釋或把他跟一般罪犯關在一起。他吸毒前就應對吸毒後行為後果考慮清楚,一旦因吸毒而精神錯亂做出殺人、傷人行為,當然要法律負責任。法院司法人員在判刑時,請專業一些,有邏輯一些可以嗎? 判無罪,實在太荒謬,太令人無言了!貽笑大方不說,公理正義也不得申張。

  • @user-ln8ks2se5d
    @user-ln8ks2se5d Жыл бұрын

    悲傷,可憐!又可惡的罪!!😨😨😨😨😨😨😨😨😤😤😤😤😤😥😥😥😥😥😥😢😢😢😢😢😢😭😭😭😭😭😭😭😭😭😭😭😭😭😭😭😭😭😭🙋🙋🙋😫😫😫

  • @user-hh7pq5gi2p
    @user-hh7pq5gi2p Жыл бұрын

    真懷念30年前的刑罰,不會像現代的法律,對窮凶惡極之人,竟判無罪,簡直離譜至極,我記得小時候,只要殺人,分屍,搶劫,一律判死刑,聽說強奸犯關進牢裡,ㄧ率會由正義的大哥調教下,因此那年代反而犯下重大刑案很少,現在當街殺幼童,殺直系親屬,搶劫,強姦,分屍,竟只輕判幾年就假釋出獄,令人絕望的司法制度

  • @user-do4gs4my2h

    @user-do4gs4my2h

    Жыл бұрын

    請看「中華民國刑案統計」,讓證據說話,30年前重大暴力犯罪比現在多太多了。 造成錯覺的其中之一變因是什麼您知道嗎?媒體。 媒體發達後,發生在全台灣的任何案件你都覺得發生在你身邊,30年前再怎樣的大案都可能在報紙一角,非發生在你居住的鄉鎮,你未必知道。 你認為整個國家幾十年來正式的刑案統計會做假嗎?所有重大暴力犯罪是全線下降喔(殺人、性侵、擄人勒贖、強盜) 這些我小時候可說是常聽到(搶銀行、搶超商、綁票撕票),現在接近絕跡。 要討論刑罰問題可以好好討論,但用錯誤的印象或是幻想,論點變成一種信仰,很難站得住腳。

  • @user-hh7pq5gi2p

    @user-hh7pq5gi2p

    Жыл бұрын

    @@user-do4gs4my2h 或許是,可是至少我知道以前只要犯下重大案件都是ㄧ律有執行死刑搶決,就目前只看到鄭捷有執行而已,其他割頸殺童的現行犯卻離譜的沒死刑,殺至親的也沒被判死刑,你說離譜離譜

  • @silverbloon

    @silverbloon

    9 ай бұрын

    @@user-hh7pq5gi2p 現實就是你沒有大量閱讀卷宗,也無法長期關注,只能接受不專業的媒體餵食,媒體餵食給你的是什麼,自己清楚嗎? 而且你知道以往的死刑反而製造了重大刑案的更多悲劇嗎? 我想你不清楚,因為只要有一點真正要關注這些資訊的人一定知道。

  • @user-hh7pq5gi2p

    @user-hh7pq5gi2p

    9 ай бұрын

    @@silverbloon 以前我知道有這樣的情形,可是殺人現行犯一律判死刑,在那年代犯罪率沒現在多,不像這幾年現行犯殺人被逮,還輕判,表現好可減刑,請問,殺人者有人權,為什麼那些死掉的被害者沒人權?這幾年犯罪率節節攀升,黑道猖獗,沒死刑,犯罪者根本沒沒人再怕,覺得殺人不會死刑,表現好,減刑就可以出來

  • @dbaa1484

    @dbaa1484

    7 ай бұрын

    ​@@user-hh7pq5gi2p其實就是你的思考能力很差,看事情很表面而已,然後又不去查證。很容易被帶風向就你這類人,什麼事都有自己的偏見,都以感覺為主。

  • @Delicious9529
    @Delicious9529 Жыл бұрын

    我是覺得,即便罪犯當下無自主能力,退一萬步,最少也是從輕發落,而不是無罪.............

  • @user-pq7gu4tq5k
    @user-pq7gu4tq5k Жыл бұрын

    無論吸毒與否,都該判死刑

  • @user-iw8fe1gd2e
    @user-iw8fe1gd2e Жыл бұрын

    豐德的聲音實在太好聽了😂

  • @Crimescene_ET

    @Crimescene_ET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稱讚~

  • @user-fn6ym7jn9i

    @user-fn6ym7jn9i

    10 ай бұрын

    @@Crimescene_ET 但發音很不標準。「ㄋ」都變成「ㄌ」(ex.6「年」前都講成6「連」前),聽得很難受。既然要做這種類型的工作,至少發音要注意吧。

  • @bambi61

    @bambi61

    9 ай бұрын

    @@user-fn6ym7jn9i 1.這是Podcast , 是以台灣案件作為主要探討的網路節目 ,不是【廣播電台】,也不是播報新聞的【新聞台】, 你可以把他當作一般 KZread 來看。 既然是一般YT影片,難道你看到其他YT發幾個音不太標準也都會跑去留言嗎?.. 那你要求也太多了吧..!有些人就是沒辦法發出某些音階, 不是不注意, 是沒辦法。豐德的記者經驗都多少年了, 他還需要你來糾正他自己也知道的發音嗎? 😂 2. 這沒有所謂中途停拍或補錄的,所有訪鋼文稿都已經準備好了,跟一般影片又不一樣可以一直暫停重拍..。

  • @user-ez5zd2zb9o
    @user-ez5zd2zb9o Жыл бұрын

    判的好這種人才就因該讓他在社會上發光發熱~~

  • @soloman00414
    @soloman00414 Жыл бұрын

    這種人留在世上何用?

  • @vickiehuang5817
    @vickiehuang5817 Жыл бұрын

    社會毒瘤

  • @user-ee5jo9is3n
    @user-ee5jo9is3n Жыл бұрын

    這警察不知道有沒有去收驚….

  • @lolalu6168
    @lolalu616810 ай бұрын

    台灣出了很多的昏官,根本不知道他們到底是學法律學到哪裡去了所以呀大家自保吧這種殺人犯還可以放出來希望他的家人保重啊,他的姐姐們要注意啦

  • @user-ld4wl9bg9u

    @user-ld4wl9bg9u

    9 ай бұрын

    台灣官場現在瀰漫一股政治氣息, 不管法律應該有的正義

  • @user-kp1tc6ji2d
    @user-kp1tc6ji2d Жыл бұрын

    之前

  • @Gaku_mom
    @Gaku_mom Жыл бұрын

    警員好baby face 太辛苦了 感覺好危險😰😰

  • @bambi61
    @bambi619 ай бұрын

    看到人頭的心理陰暗面我無法想像.....。

  • @Maimai__chen
    @Maimai__chen Жыл бұрын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所以治安越來越差 因為犯錯不用付出代價

  • @Anna-nj5kl
    @Anna-nj5kl Жыл бұрын

    並不是吸毒殺人就無罪,而是必須吸毒到失去辨識能力。這個部分必須由醫生來判定,法官只是依照醫生判斷跟現場證人證據來判斷。

  • @user-do4gs4my2h

    @user-do4gs4my2h

    Жыл бұрын

    對,此案的專家證言是唯一變數,而且專家一般要做出極端認定不容易,一定有顯著精神病特徵。

  • @user-qo6ok3pt5x
    @user-qo6ok3pt5x Жыл бұрын

    連為什麼精神病會無罪彧輕判,都不知道,看到最後大家還是一樣無所知!

  • @PAIPAIYAO
    @PAIPAIYAO10 ай бұрын

    看到一顆頭顱~~~員警真的很冷靜。

  • @li-chenouyang5526
    @li-chenouyang55265 ай бұрын

    為人父母者看了這個新聞,不知心中作何感想? 慘絕人寰😂⋯⋯

  • @user-rc9ft4op1f
    @user-rc9ft4op1f Жыл бұрын

    日常😂😂😂😂😂

  • @a29227498
    @a29227498 Жыл бұрын

    不能處罰不知道自己,阿布就不知者無罪布就不知者無罪

  • @yunweichang5077
    @yunweichang507711 ай бұрын

    還好不是無罪 否則天理難容(判無罪法官)

  • @user-ee5jo9is3n
    @user-ee5jo9is3n Жыл бұрын

    他姐是不是也有吸啊!

  • @Rachelyang-mp1zi
    @Rachelyang-mp1zi25 күн бұрын

    覺得要戴電子腳銬 而且 要規範住家範圍

  • @user-vy2ho7tj3l
    @user-vy2ho7tj3l7 ай бұрын

    😂😂 吸毒有罪,殺人有罪,但是吸毒加殺人就無罪😅😅負負得正的概念……😅😅

  • @user-pq7gu4tq5k
    @user-pq7gu4tq5k Жыл бұрын

    應該是判死刑

  • @rilakkuma_0904
    @rilakkuma_09048 ай бұрын

    好年輕的警察,混入人群裡也很難發現吧(稱讚意味)

  • @user-dc2mg3hm7y
    @user-dc2mg3hm7y Жыл бұрын

    我在講一次,吸毒沒救

  • @wuwuwu5446

    @wuwuwu5446

    Жыл бұрын

    再………………

  • @accoladeconsulting9628
    @accoladeconsulting9628 Жыл бұрын

    恐龍法官 (小燈泡事件主審法官也是)...所以, 國民陪審制度的建立勢在必行!

  • @whocarestw
    @whocarestw Жыл бұрын

    fuck, this is so frustrating

  • @user-od1ib5qm9h
    @user-od1ib5qm9h7 ай бұрын

    為什麼在判決的時候,從來不先問他在剛開始要吸毒時,有沒有行為判斷能力? 知不知道吸了之後會造成什麼狀況,還是只是克制不了自己?

  • @user-ri3qm5nl4x
    @user-ri3qm5nl4x Жыл бұрын

    警察超帥⋯可以卡哀居嗎(誤#

  • @love38d
    @love38d Жыл бұрын

    報案人是鄰居,那這家人平常就常常吵架了

  • @about5453
    @about5453 Жыл бұрын

    超過100個 那⋯

  • @user-rc9qv8md5o
    @user-rc9qv8md5o4 ай бұрын

    跟大家分享一下 講話時可以減少 那…那…那………那…那… 到底要那幾次😂有意識的做一些替換,會讓人聽得更舒服些

  • @user-kd4de5hx1w
    @user-kd4de5hx1w4 ай бұрын

    真的無法想像,這樣都沒事-------殺至親?????無罪?????

  • @yidweahzaimen
    @yidweahzaimen Жыл бұрын

    我以為是賴鴻麟

  • @user-gg8ee1fi6k
    @user-gg8ee1fi6k Жыл бұрын

    毒品會大賣哦!

  • @bear6536
    @bear6536 Жыл бұрын

    看到下面的一堆留言 真的覺得很多人的法律素養實在是…法官應該是除了姊姊外最清楚事實真相的人 甚至連他姊都幫他求情 肯定還有什麼隱情是我們這些外人不知道的

  • @user-do4gs4my2h

    @user-do4gs4my2h

    Жыл бұрын

    法律素養0 不意外 很多人只期待整部刑法都唯一死刑

  • @user-hq9pn8ro3l
    @user-hq9pn8ro3l3 ай бұрын

    台灣的法律在地球上,果然是很奇怪😅

  • @JACKY-LKT
    @JACKY-LKT2 ай бұрын

    吸毒有罪,殺人有罪,吸毒加殺人無罪,法律好棒棒!法官好棒棒!

  • @konghoilai7056
    @konghoilai70566 ай бұрын

    好恐怖呀 起雞皮

Келес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