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案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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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集豐德要帶你走進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參與審判、進行判決!死者是在酒店工作的23歲女子,她吸毒致死,提供毒品的男友該負甚麼刑責,將由3名職業法官及6名國民法官共同決定…關心司法、不滿恐龍判決的你我,聲歷其境半年後將上路的國民法官制度!收聽時可點擊以下連結,方便閱卷,國民法官~你準備好了嗎?(下集我們請來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和未來負責專庭的職業法官: • 《我在案發現場》恐龍法官將滅絕?你我將坐上法... )  
📂國民法官陳豐德的法庭現場 bit.ly/3tzMQyj
(00:02:30) 請先看審理計畫書 bit.ly/3Hek5gn
(00:07:20) 審前說明書 bit.ly/3tuGlg4
(00:10:10) 檢方起訴書 bit.ly/3NMZ6DE
(00:12:00) 毒品檢驗結果 bit.ly/3tNnDRa
(00:26:00) 檢察官論告 bit.ly/3mH0pbn
(00:31:50) 被告律師結辯 bit.ly/3mLh8KN
(00:37:20) 審判全程筆錄 bit.ly/3O6wwNq
註:正式國民法官,不得將卷證及筆記攜帶回家!!
(00:44:30) 評議程序資料 bit.ly/3tTwvVB
(00:48:30) 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投票
(00:52:10) 真實案件判決較重
(00:53:45) 國民法官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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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cast #國民法官 #法庭 #審判

Пікірлер: 73

  • @user-bu7xl1ot3k
    @user-bu7xl1ot3k2 жыл бұрын

    豐德今天所做出的節目,確實讓我們長見聞,國民法官乃基於每位百姓心中的話語而代表的陳述,真實的判決還是要經過了專業的法官認定,謝謝豐德

  • @user-qj2gr6qo9x
    @user-qj2gr6qo9x Жыл бұрын

    控方檢察官思路清晰、辯才無礙,結案陳詞比電影還厲害!

  • @user-ox8dx6zt4w
    @user-ox8dx6zt4w Жыл бұрын

    水啦

  • @user-kn9sq5dt5l
    @user-kn9sq5dt5l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終身職,就是不合理 要司法改革這才是第一步

  • @user-fd7ny6ig9j

    @user-fd7ny6ig9j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陪審制度能早日上路!

  • @silverring820122
    @silverring820122 Жыл бұрын

    法醫說都得很清楚了 實際情況身理數據.藥物代謝等等要等毒物鑑定出來才知道,還一直問,看了好尷尬

  • @ning_ning_0108
    @ning_ning_0108 Жыл бұрын

    老是覺得我來當法官一定可以給社會交代。整個過程看完才發現不簡單⋯⋯( ̄▽ ̄) 。換我來審可能全部斬立決😂😂😂 很棒的體驗、也讓我們看到一些不容易的地方

  • @user-fb9mn5zt2w

    @user-fb9mn5zt2w

    6 ай бұрын

    那豈不比現在更慘。

  • @user-si8qx4gp3q
    @user-si8qx4gp3q Жыл бұрын

    重點還和警察去玩,複雜關係應該調查。也許另有別的問題。眼見不一定為實,請查清楚!

  • @jwc9330
    @jwc9330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被告演技爆棚 我邊看心理一直想 這不是說模擬嗎?

  • @nancyting8732

    @nancyting873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差點以為是現場實況。

  • @924catchow
    @924catchow Жыл бұрын

    可以配埋字幕嗎?

  • @user-si8qx4gp3q
    @user-si8qx4gp3q Жыл бұрын

    快捉毒梟才是長治久安,否則吸毒是常態了。

  • @user-cj6tv2ox9j
    @user-cj6tv2ox9j Жыл бұрын

    國民法官怎麼在詢問甚至感覺是責問當事人,如此會有陷入先入為主的觀念的狀況,這不行啦,無法客觀中立,會出大問題。

  • @user-fd7ny6ig9j

    @user-fd7ny6ig9j

    Жыл бұрын

    國民法官可以質詢被告嗎?應該不行吧?

  • @ching3131
    @ching3131 Жыл бұрын

    24:50 謀殺罪!!

  • @SizkaWang
    @SizkaWang Жыл бұрын

    個人覺得:如果主張死者自有,哪就沒有轉讓的事實。服用藥物後無正常行為能力,就沒有過失致死。

  • @evonnekang3492
    @evonnekang3492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國民法官能幫助被害者,不管如何、服用毒品就是不對的行為⋯⋯應該要喝止使用毒品,而不是討論服用多少劑量

  • @C.Y.15

    @C.Y.15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只要有吸毒,就不用探討死因為何是嗎?

  • @xing3555
    @xing3555 Жыл бұрын

    Yt廣告有夠多...

  • @user-so2ld1sz3g
    @user-so2ld1sz3g Жыл бұрын

    很難得的模擬演習,但很可惜內容有點緊湊且不周全,且有帶入些許個人情緒,而且太多假設了,也有太多題外問題,很難當作一個適合的模擬案例 模擬當事人的演技超級好,真的很難想像這只是模擬

  • @user-ft4xc8zu8g
    @user-ft4xc8zu8g Жыл бұрын

    吃藥跟喝酒一樣看個人體質和承受度⋯我覺得女生自己也有責任!

  • @devan2421
    @devan2421 Жыл бұрын

    雙方若有吸毒尋歡習慣並非強迫死者亦有責任,被告當時若吸毒過量能正常處理狀況?另外被告說死者情緒差自行找藥吃...單方證詞。只能說死者是否有反抗或被強迫餵食體證或承認主動給藥,如何證實死者體內毒品都來自被告?若沒有只能說被告未阻止死者(被告承認提供的部分),另被告若證實自身服藥足以神智不清....那能給予的刑責?

  • @user-hb7vr3us1w
    @user-hb7vr3us1w Жыл бұрын

    人生的路.下一步什麼走

  • @user-uw8lj1fg8e
    @user-uw8lj1fg8e Жыл бұрын

    有國民法官陪審這是好的開始。 不過廣告真灰熊多

  • @user-pw2bf6yb3i
    @user-pw2bf6yb3i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若是懷疑謀殺,應該加入了解被告與女子感情狀況,與是否有殺人動機,是否異常?調閱通聯、互通訊息、搜尋過的網站、關鍵字、時間點…各項。

  • @Crystal-qp3to
    @Crystal-qp3to Жыл бұрын

    片頭也太囉嗦了……

  • @user-rd7rj4oq4w
    @user-rd7rj4oq4w Жыл бұрын

    要知道是誤殺還是謀殺。 。。。。要查女方金錢流向。男方金錢流向,各自財務狀況 。。。。要查女方交友情況。男方交友情況 。。。。若查到男方除了交往被害者。卻還有另一交往者。也要查那個財務情況! 。。。。女方家屬家庭情況。男方家屬家庭情況 。。。。若謀殺排除。。。才能判誤殺!

  • @jessesheaven
    @jessesheaven Жыл бұрын

    提供毒品,應判重刑

  • @W4581071
    @W4581071 Жыл бұрын

    發問完全問不到重點 法醫應該問 解剖過程及它看到的結果 而不是讓法醫推定 還有道德上一條人命只有7年有期徒刑 況且使用毒品及酒精的第三者 (非相關人)沒制止 也有罪 海鮮店老闆能說 我也不知道嗎 問嫌犯石 明知它人有生命危險而棄之不顧 那不是遺棄罪嗎

  • @C.Y.15

    @C.Y.15

    Жыл бұрын

    你重看一次,法醫在上午已經報告過解剖過程以及結論,只是沒有剪進去而已。

  • @siuhungliu4351
    @siuhungliu4351 Жыл бұрын

    人又要,銭又要,點做父母。這樣母親不要見面。母親全是要銭過活。不比壹點面兒子。還告上法院。這位母親壹點人性都無。告兒子,還告女兒。

  • @AE-CHANNEL
    @AE-CHANNEL Жыл бұрын

    這是演習嗎?

  • @tonychien6176
    @tonychien6176 Жыл бұрын

    為什麼要審判什麼案子連今天都不知道那不是臨時用想的嗎

  • @kinght055006
    @kinght055006 Жыл бұрын

    福爾摩斯說??

  • @chihhungchen1359
    @chihhungchen1359 Жыл бұрын

    檢方律師...福爾摩斯這小說的人物拿來借鑑? 搞不好哪天就用八點檔的某人說過的一句話? 我不知道法律還有因果關係...種因得果...阿隬陀佛

  • @user-dt8rs2de1t
    @user-dt8rs2de1t2 жыл бұрын

    只能說雖然同是無罪假定,但是都明顯與回歸前的香港不同(當中跟政治無關,麻煩五毛不要跑來出醜),三權分立就是這個互相制衡下的才能令人民公民意識、司法制度及整體社會發展,健康成長的重要因素呢!

  • @chantelkarissacheng9222
    @chantelkarissacheng9222 Жыл бұрын

    關於如何死亡,要傳喚法醫

  • @user-bn4du8zq7k
    @user-bn4du8zq7k Жыл бұрын

    不吸毒就什麼事都沒有啦…掛了也是自找的

  • @ananli7747
    @ananli7747 Жыл бұрын

    有那麼難懂嗎?拿毒品給人難道沒罪嗎?

  • @bl1423gv
    @bl1423gv Жыл бұрын

    什麼鬼?! 公訴檢察官在法庭,基本跟木頭一樣。 ...錯了,木頭還可以燒火,公訴檢察官?! 廢。

  • @rhinobaby1500
    @rhinobaby1500 Жыл бұрын

    拜託哦!那些國民法官可能都是自己人找來的?法官兼裁判?

  • @191akmu8

    @191akmu8

    Жыл бұрын

    我比較好奇你真的看了政策嗎

  • @rhinobaby1500

    @rhinobaby1500

    Жыл бұрын

    @@191akmu8政策?那些是呼籠人民的讓你以為真的是國民法官!

  • @junde7339

    @junde7339

    Ай бұрын

    @@rhinobaby1500 87

  • @user-cq8zr2pr1b
    @user-cq8zr2pr1b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給人民判只會更糟糕,人民易因自己的正義而流於報復,尤其又因受親朋好友社會輿論影響,加之專業度不夠,更容易流於亂判,雖說專業法官可能判得不符合民意,但至少有一定專業,不會跳脫法律,所以訓練法官多認識民意,是比純粹傳喚素人而失去控制要來得好的

  • @nancyting8732

    @nancyting8732

    Жыл бұрын

    西方不也是有陪審團制度嗎?與其抱怨恐龍法官,不如採國民法官制度。社會制度總要往前走、總要進步的。加上如今的民眾,許多方面素養根本不亞於法官。許多其他專業領域人士,大學時期也修習過法學緒論、行政法、民法、刑法、國際法...。多年來,我為前述這些課程安排師資時,一直追求師資來源多元化。教師除了自己系上專任教師外,也吸收社會上的檢察官、律師、指導國考法科老師、法學背景的人事主管...等師資,輪著來上法學課程。目的就是要讓學生對法律有本認識,並透過不同老師背景拓展視野。 我相信,各行各業專業人士如果大學時有有用心上法學課程,有朝一日擔任國民法官,必不會向你所說的樣"流於亂判"。

  • @6k226

    @6k226

    Жыл бұрын

    @@nancyting8732 本國民智未開,要施行陪審團制度還言之過早

  • @nancyting8732

    @nancyting8732

    Жыл бұрын

    @@6k226 西方的陪審制度,起於西元前6世紀古希臘政治家克萊斯提尼的改革,設立民眾法庭。英國在1215年大憲章,已採陪審團制限縮王權。1788年生效的美國憲法,刑事陪審得到了明文保障。整個陪審團制度的發展,我不在此細數。 但你擔心的是什麼呢?我國國民民智,比不上西方中世紀嗎?制度不往前走,社會怎麼會進步?你所謂的民智未開,是擔心你自己?還是擔心賣菜阿嬤素養不夠?

  • @user-Lawraven

    @user-Lawraven

    Жыл бұрын

    @@nancyting8732 陪審團跟國民法官制度一直都不一樣 別再相提並論... 國民法官制是承繼自日本的裁判員制度 是參審制

  • @nancyting8732

    @nancyting8732

    Жыл бұрын

    @@user-Lawraven 源於明治時代維新志士所提倡的參審制度,也是陪審團制度的一種。它一樣是源自西方,並且有一個發展歷程。你要硬說它與西方陪審制度不同可以,但不表示整個陪審團制度的精神不是源於西方。 如今,我國國民法官制度如果參考日本,只說明了採用東亞鄰國的制度,或許不會因為民情文化差距太大而不易實施。

  • @user-tl3mz3rl9g
    @user-tl3mz3rl9g2 жыл бұрын

    豐德跟對面對話的那一位發言者是什麼身分 好像很不專業?🤪🤪

  • @Crimescene_ET

    @Crimescene_ET

    2 жыл бұрын

    是法醫 😂 沒有不專業啦,因為大家問的很多是「毒物學」領域,所以法醫只能保守回答他看法

  • @user-tl3mz3rl9g

    @user-tl3mz3rl9g

    2 жыл бұрын

    @@Crimescene_ET 原來是這樣🤪了解

  • @MarkaiYan

    @MarkaiYan

    Жыл бұрын

    @@Crimescene_ET 請問 7:00 站豐德你右方的是羅浚晅醫師嗎?

  • @user-zt6fn8vn8k
    @user-zt6fn8vn8k Жыл бұрын

    草菅人命!

  • @meisu3774
    @meisu3774 Жыл бұрын

    反正提供“毒品”就是死罪,死罪的源頭是“毒品”,而不是是否轉讓或非轉讓的行為

  • @beyong2850
    @beyong2850 Жыл бұрын

    From

  • @user-si8qx4gp3q
    @user-si8qx4gp3q Жыл бұрын

    5O歲以上當法官或當記者才不會草菅人命!

  • @aegis0425

    @aegis0425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台灣都沒有50歲以上作奸犯科的人? 50歲以前草菅人命的人,吃完50歲生日蛋糕後就不會草菅人命了?

  • @hwalalatw
    @hwalalatw Жыл бұрын

    連蔡英文1.5個博士學位都不知道真假了 國民法官不是更爛嗎

  • @user-ei1wi2xy2z
    @user-ei1wi2xy2z Жыл бұрын

    🤡 亂搞 🃏 得好 🎭

  • @youtubechangemynamewhy
    @youtubechangemynamewhy Жыл бұрын

    哇 這個男主持人國語這麼難聽又不標準 他老師要好好反省了

  • @avo5499
    @avo5499 Жыл бұрын

    怎麼一直卡在藥量多少誰提不提供。我個人是覺得,給妳一把藥放在面前,不代表一定要吃掉吧。都是成人做的個人選擇,除非她被灌藥,不然這真的不是重點。聽著覺得就是一個年輕女孩,做了一個衝動不理性的選擇,結果不小心導致過量而過世了。 覺得真的要講過失致死,反而應該是灌牛奶灌蜆精處理不當這一段。

  • @user-vh9be6nf5x
    @user-vh9be6nf5x Жыл бұрын

    說真的,正常法官是有多專業?,一堆法官都是帶著個人想法判決的...

  • @tre3879
    @tre3879 Жыл бұрын

    國民法官的制度不如直接設置陪省團

  • @HH-rc9gr
    @HH-rc9gr Жыл бұрын

    最大的好處是法官不能胡審亂判收紅包

  • @aegis0425

    @aegis0425

    Жыл бұрын

    你是不是沒看過美國電影《失控的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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