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公開】LIVE 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 憲法法庭開庭
#國會職權修法 #暫時處分 #憲法法庭
2024.07.10【完整公開】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 憲法法庭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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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1 800
在這憲法法庭上,法理站得住腳,就能侃侃而談,法理站不住腳,就只能實問虛答閃避,甚至不知所言何物,管你政黨背景是甚麼,講得出邏輯跟法理見解有理有物,高下立判。
認真覺得如果立法院每個會議也可以這樣坐下來好好認真討論的話,台灣大概可以多進步二十年...
@rainbow-sz9bs
28 күн бұрын
那可以請黃捷不要在凌晨4點開鎖了嗎???
@jennylin3185
27 күн бұрын
@@rainbow-sz9bs怎麼不講講你們的基隆市長直接鋸鎖😂
@userJiangPisces
27 күн бұрын
靠,簡直不能同意樓主更多
@rainbow-sz9bs
27 күн бұрын
@@jennylin3185 我也不認為基隆市長可以鋸鎖哦,我支持你們去罷免阿,但現在講的立院,像今天不就好好的在黨團協商了嗎??
@bryanx2384
27 күн бұрын
@@rainbow-sz9bs 可以請藍白別亂擴權嗎
終於看到正常的溝通了
@userJiangPisces
27 күн бұрын
真的,蔥師只會在國會殿堂潑婦罵街而已,翁曉玲也只會說什麼我比你大、質詢是上對下,到底把自己當皇帝還是女王
@Andy-ti3di
27 күн бұрын
法院沒法鬧😂
@user-lx5qd4cv4k
27 күн бұрын
兩邊都一樣啦,沒有誰比較好啦
@GGIID111
27 күн бұрын
@@user-lx5qd4cv4k你這樣想就錯了,你應該要想你覺得哪一方的主張跟理想對你比較有利,是你欣賞的,如果你的心中沒有一把尺,你永遠都做不出另你滿意的決定。
@userJiangPisces
27 күн бұрын
@@GGIID111 沒錯!
比電視精彩的辨論
@svmax0922
28 күн бұрын
至少是有秩序的發言
他怎麽沒說他是上對下
翁曉玲說"她沒有說國會優位權" 但是她只是具體落實而已 猶記得他在質詢前行政院長陳建仁時 質詢就是上對下....... 學法律的卻玩忽法律於股掌之間 豈止可恥?
@user-eg9qi6ni9p
28 күн бұрын
立法院是民意監督立法最高機關、行政院要對立法院負責。民主不是只有選舉、監督制衡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精神。
@harry08025
28 күн бұрын
@@englishperformer2441 國會優位權啦,然後國會裡面對其他立委還可以講「我就是比你大」,翁上人怎麼不在憲法法庭繼續開示😂
@chungjui6671
28 күн бұрын
@@user-eg9qi6ni9p違憲擴權也算監督!
@user-hz1gs6ls8c
27 күн бұрын
@@chungjui6671大法官都在釋憲了你還在那邊違憲,你是哪個在台上的大法官?
@user-hz1gs6ls8c
27 күн бұрын
@@harry08025沒事啊,你們最愛的蘇前院長的在那叫什麼,沒看過你出來靠北,所以一句話回你,在那叫什麼
關掉留言,放全螢幕 仔細聽聲請方、立法院、大法官的問答,真的非常有趣。 到底為什麼會有人來刷留言呢? 難道某一方立場站不住腳嗎? 辯論居下風? 還是法理不紮實? 大法官裡也有不同立場存在,看平常擅長政治攻防的立法委員們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理論和立場,完全看出一個人的學識涵養和口才。做為關心政治的一般人 這場辯論很精彩。平常在政論節目上 或在記者鏡頭前很出風頭的人 到底實力如何 就看這場辯論啦
@lareinekong
28 күн бұрын
說得太對了,不要看留言,認真聽完這兩小時的公民課。
@eyeanimal
28 күн бұрын
那你為什麼還來留言
@ThePadai
28 күн бұрын
@@eyeanimal你邏輯還好嗎?
@user-vy2lq9sh9x
28 күн бұрын
解弊案有錯嗎?
@c2co2co32-
28 күн бұрын
@@eyeanimal 叫你專心上課爾,如果在學校玩康乃爾博士的張飛打岳飛,就直接被叫出去罰站
黃聲調鏗鏘 內容蒼白
國會改革雖是必須,但要明文正訂,改革更不能使人民有包藏禍心無限擴權的疑慮,更要遵循憲政倫理,否則國將大亂,載舟覆舟,人民是有權處理不適格立委的!
@jackhsu2039
28 күн бұрын
有無限擴權嗎???
@peter0702
28 күн бұрын
又來一個被洗腦的,憲法當初就是把調查權給民選代表,歸還給國會有何不可? 反而是堅持不可的,有想過國家沒有正常調查權要怎麼運作?
@svmax0922
28 күн бұрын
對 不適格綠委都該被唾棄
@mikkoeast
28 күн бұрын
@@peter0702 說得好,你有看過憲法嗎?這權力應該是在監察院喔,要拿回來之前,應該要先廢除我國最高監察機關,才能進一步的往下討論國會調查權的問題
@op9000977
28 күн бұрын
你是人民我不是人民? 少在這邊代表全民
所以國蔥老師…反質詢定義?交功課囉..😅還是那一位高大的法律人能提出見解😂😂😂😂😂
@harry08025
27 күн бұрын
「院長,How are you?」 『I am fine,and you?」 哦~你反問!反質詢,抓去關! -The end-
@yingchanou1506
27 күн бұрын
瞎爆了,身為立法委員卻是解釋不出來自己訂的反質詢定義為何!?
@ll0931
27 күн бұрын
我國沒有賦與行政官員質詢的權利,所以不會有反質詢的狀況發生,那不會有反質詢的狀況發生那為什麼還要訂反質詢的規定 這大法官蝦爆了
@leeritenour
27 күн бұрын
您真是大聰明呢
@arielchen238
25 күн бұрын
@harry08025 😂😂😂
我終於看到那些法律經典名書的作者,完全是法理的碾壓。
@lushuoling
28 күн бұрын
法理之源何也?蓋近代人類文明哲思趨前滾動以形之,萬非亙古不變之真理也。
@user-kf3cn1pm1o
28 күн бұрын
我終於看到當初高喊的那些謠言、假訊息都不見了,不是說人民會被抓去關?不是說立委不爽隨時可以把人叫去問話?怎麼不說立委可以刺探國家機密?怎麼不說習近平授意國會改革所以有急迫性要暫停處分?怎麼這些毀憲亂政在大法官面前一件都不敢提?
@user-it5lg9re6l
28 күн бұрын
@@user-kf3cn1pm1o 今天只是聽取兩造意見來決定是否有需要做暫時處分喔。尚未對本次案件有任何實質上審查,稍安勿躁。
@lushuoling
28 күн бұрын
@@user-kf3cn1pm1o 哈哈哈哈哈
@Lilice88888
28 күн бұрын
@@user-kf3cn1pm1o 看來你沒看懂這次在幹嘛哦?
林石猛律師……,是避重就輕的訴訟辯論技巧嗎? 覆議失敗後的行政院,以前是:行政院長辭職或接受立法院維持原決議。這二選一,是基於政治責任的負責態度。但那前提是: 立法院決議本身,只是其決議內容的政治性妥適否不受行政院認同。 而不是合憲性受廣泛且普遍的質疑。 在法學理論上,以及民主法制國的政治學理論上,通通是認為,行政權可以拒絕執行立院立的違憲法律或決議。 因為……《依法行政》才是行政權執行時應該遵守的第一準則,那個“法”,通通都得有合憲性才有資格叫“法”。 至於有無合憲性,是有爭議時,是司法權作判斷的。 不然……立委們以前自己幫自己加薪還三讀通過,為啥被大法官們說違憲無效,難不成還什麼都立法院自己說了算? 所以……正常民主法制國家,連立法機關立的法都得具合憲性,才會被尊重對待。 而立法院要自己立出違憲性很高的法案或決議,基本上很不可能
在場大法官是很多法官、律師、檢察官的老師、教授,法盲只會該該叫而已。
@CherylBabyT
28 күн бұрын
@@junyanhsu2886 國蔥是大法官的法官
@user-hl8uh4kw3m
28 күн бұрын
黃國昌,就是該該叫 可是,他說他不知道他在叫什麼餒???😂😂😂
@user-qn4ds7fs6h
28 күн бұрын
@@CherylBabyT所以是法克嗎?fxxk
@jiehan1708
28 күн бұрын
大法官可以決定立法院通過的法例對錯?實際的太上皇?
@harry08025
28 күн бұрын
@@jiehan1708基本常識,裁決立法院的法律有沒有違憲就是大法官的權限喔
翁上人,你確定你懂人家在說啥嗎?
@viti43210
28 күн бұрын
她比較大啊,上對下😂
@faith6502
28 күн бұрын
她是生意很差的教授。。。哈~
@user-wp3ip5gb6n
28 күн бұрын
😅問的好。
@cibo-cq5lz
28 күн бұрын
她熟悉 上位,不喜愛 下位。 😂
@user-hl8uh4kw3m
28 күн бұрын
@@user-rb6zk4hv5p 不懂。 就扭一下身體,就裝笑一下 我扭,故我在
大法官後面的笑容根本是以前上課時老師遇到說慌又說的很假的小朋友~那種無奈又好笑的表情........
@Kinsing86
27 күн бұрын
也像藍白遇到綠一樣的無奈又好笑.... 真希望綠有自己大法官1/3的智商
尤伯祥大法官 : 「不好意思,翁委員我冒昧往下追問。如果照您這樣子講的話,以這個案子來講,行政院這邊主張細則規定違憲,因此提請覆議,立法院這邊覆議完了以後沒有通過,(立法院主張)因此行政院就必須接受。換句話講,立法院說沒有違憲就沒有違憲了,行政院就必須要接受,那我這邊就產生兩個疑問。第一個疑問,如果照您這樣子的推理的話,那是不是我們的憲法裡面有所謂的『國會優位』,也就是立法權比行政權大?這是第一個。第二個疑問,那憲法法庭這邊的違憲審查權,在這種情況下,又將置於何地呢? 」 電爆
@qklaqkla
28 күн бұрын
翁:我比你大
@Min-dq7li
28 күн бұрын
@@BreezeDragon 尤完美邏輯壓制 哈哈哈
@user-ze6qx4gm2i
28 күн бұрын
@@Min-dq7li 綠能你不能,就是這樣子
@MingC-fl6qm
28 күн бұрын
@@user-ze6qx4gm2i 多讀點書
@user-ze6qx4gm2i
28 күн бұрын
@@MingC-fl6qm 多讀「綠書」是吧? 再硬拗啊!
應以國家人民福祉為最高準則為主!若有抵觸就不應施行,以保障國家安全及人民憲法所保障基本權利。才是國家人民之福!!
終於不是吵吵鬧鬧了,真的是很冷靜的相互辯論,果然,好好講話其實也不是那麼難,如果之後也可以這樣,多好
這樣公開的討論真的很好!正向!
前面不論哪一方, 講話口氣都很溫和, 為什麼一到黃國昌就感覺特別大聲...
@yc3835
27 күн бұрын
可能是因為綠腦聽到黃國昌講話就特別討厭ㄅ
@user-ek3lk7ju9y
27 күн бұрын
他以為還在立法院,因為他們沒睡飽麻🤣🤣🤣
@joeychen795
26 күн бұрын
大概以為講話大聲就贏了
@kidooma
26 күн бұрын
當不能搞直播,當不能搞直播賣蔥,不能咆吼,戰力秒掉了90%,我都快懷疑他康乃的學歷是不是用買??
@andrewchang6564
26 күн бұрын
因為沒理只能虛張聲勢 瞧他的動作多大多浮誇都是為了掩飾自己的緊張跟尷尬
翁最大跟傅國昌被打到滿地找牙
黃國昌被大法官插……話, 太離譜了!大法官藐視法庭
It will be quite interesting if KZread could gauge percentage of number of Taiwan audience tuning into this broadcast as a percentage of total electorate。This is a remarkable and audacious display of Democracy! Kudos to Taiwan! 如果 KZread 能夠計算收看該廣播的台灣觀眾佔總選民的百分比,那將非常有趣。這是一個自由民主非凡而大膽的展示!為台灣按讚!
...............阿彌陀佛
3:07:40 蔡大法官很努力在忍住不罵人👏👏
公開電視轉播,讓大家可以評斷,所謂的大法官是否適才適所?還是屍位宿餐?
就像訂契約,防人之心不可無,該寫清楚還是要清楚。翁委員了解嗎
這才是立法院及行政機關應該具備的尊重、秩序與理性與會討論,讓人民看到實質的就事論事質詢及提出專業事證,用良好的答辯素養讓人民信服,立委為民監督以及行政機關為民福祉服務。
一個老母雞地圖早已取代了秋海棠地圖都"不知道"的法學博士能期待她多懂中華民國的憲法
有深度的課程~~讚~~
好開心,這才是我想看到的台灣民主討論 希望每個月都有機會看到這麼高水準的溝通pk
真心話: 翁曉玲 你除了很差 還是很差!沒有比這“差”還大的了!!!
@jennyeh2089
26 күн бұрын
所以哪裡差?
@michellelin3127
25 күн бұрын
@@jennyeh2089 Overall
手語老師真厲害
第一次聽到法庭開庭是用上網公告的,原告被告自己上網查時間、開庭的目標,我還以為是雙掛號來告知原告被告(憲法訴訟法19-2),強者的想法果然無法捉摸
甚麼時候判決😊
公民不服從 on
Nobody, and I mean nobody, would be stupid enough to impatiently sit across from 15 Supreme Court Justices crossed-handed while answering questions from and presenting to the Justices 沒有人會愚蠢到回答15 名最高法院法官問題並向法官們作陳述時,不耐煩雙手交叉坐的
尤大法官說憲法沒有賦予官員質詢立委的權利,以目前來講也沒有這個環節,何來反質詢的行為存在? 這不是很好笑嗎,憲法沒有賦予你闖紅燈的權利,所以尤大法官也同樣認為沒有闖紅燈這個行為存在嗎? 可以確定的是反質詢肯定存在。
國會改革立意是好的,有不足的地方在所難免,所以要集眾人智慧,用更高更細的標準去修法
台灣是民主憲政國家,好在有捍衛憲政的防線!天佑台灣!
聽到大法官發言時,真的是享受,白ㄔ帶來的髒污都被清洗了。
@user-eg9qi6ni9p
28 күн бұрын
沒當過法官也提名當大法官。台灣的政客根本拿權力亂搞
@user-fm1qx6yl1x
28 күн бұрын
當然,綠營的大法官就是爽,藍白還不知道這只是過過場,他們怎麼做都沒用啦
@chungjui6671
28 күн бұрын
@@user-fm1qx6yl1x又在胡說八道,不帶風向活不下去嗎?
@robertlin4346
28 күн бұрын
@@user-fm1qx6yl1x 黃國昌 很落漆耶
@andrewchang6564
27 күн бұрын
@@user-fm1qx6yl1x可憐 藍白拖真醜
美國是三權分立不是五權分立,怎麼可以同題而比,統合跟各別是不同的不是嗎??
整部看完 以下整理 1.此次立法程序是否存在程序瑕疵 有待商榷且大法官沒問到 2.此次憲法法庭是否已通知立法院 並告訴立法院憲法法庭這次是要舉行準備程序 未可知 3.憲法法庭接受總統、51位立法者、行政院、監察院所遞交的暫時處分是否符合過去判例或者憲法訴訟法第47、48之規定 大法官們聽起來各有不同意見,因而讓申請人補充。行政院所提的預知犯是否真的對所用的“適用法之規範”是存疑的(因為此爭議法條放在立法委員的職權行使法裡),其對於受侵害後是否有與立法院協商也確實沒有,而監察院在影片最後秘書長有做更好的補充認為其立院要開新的調查事項與監察院相同,與司法院不同的是立法院沒額外的限縮,調查結果的公布也與之重疊。但兩者所述的法理依據需要大法官的自由心證,因為憲法訴訟法皆是引用法理。而立法院援引第49條認為牴觸憲法沒問題,總統是否受國情諮詢影響仍有疑慮但受理應算合理(因為法條看起來確有不清楚) 4.尤姓與蔡姓大法官對立法者問題稍多 導致申請方沒辦法充足闡述受侵害的緣由,且立法者不夠時間回答 5.蔡姓大法官強調立法者並非法條最後的解釋,亦即大法官享有最後的法條解釋權 行政方認為法條適用範圍過廣、官員對於可預知的犯罪不明確。而立法方能舉出法條援引的憲法,並提供法條解釋 因此猜測大法官最後的釋憲結果 (1)較可能是立法與行政解釋的折衷或是需要立法者限縮適用範圍 (2)部分如無憲法基礎的會被去掉(如反質詢) (3)增加的人民或院機關間的權力義務關係需要大法官背書或是要求修正 (4)法條增加更多明確性的補充與限縮 (5)憲法已闡明立法院的調查權為其固有之附屬權力,因此大法官不應該宣告整部修正條文違憲。法案最後雖有限縮,但釋憲對於各級機關(尤其是立法院)的權力與義務都會闡明
@ashleya8479
23 күн бұрын
感謝整理~這樣好讀多了…
現在是準備程序你也知道啊?
許宗力大法官開示,以後公文書都不用有效送達相對人,有放上網就好
@Heartchain
28 күн бұрын
繼續瞎搞...
@roychiu32
28 күн бұрын
又是扯淡來的
@chelseychen666
28 күн бұрын
我也不知道 我的交通罰單 , 為什麼要寄到我家來通知我? 為何報稅通知單也要寄到我家通知我? 連這個都要寄到家裡通知了, 我不知道為何 可以不用有效的方式‘’送達‘’ 到相對人
@Huang2258
28 күн бұрын
好扯
@user-pi6lh8ov9k
28 күн бұрын
拿憲法法庭法案跟個人罰單對比是白癡嗎?
對方律師多這一點有甚麼好抱怨的? 說什麼 "武器不對等"? 大法官問一個問題,給你五分鐘,給其他四個機關也總共五分鐘,並沒有因為他們律師多就多給時間。 反而因此你佔了便宜,你方每個發言者有更充分時間論述,彼方卻需要在四個機關多位律師之間切割時間、分配協調,更吃虧。你佔了便宜還賣乖。
3:22:30 黃國昌三天內交報告, 題目是 "定義反質詢"
@harry08025
27 күн бұрын
「院長,How are you?」 『I am fine,and you?」 哦~你反問!反質詢,抓去關! -The end-
@hzLin
27 күн бұрын
反正就是要先立法啦 後續法該怎麼訂都是我們立委說了算 定義內容都在我的d槽裡 應該是這樣吧😂
@洛基北歐故事之神
27 күн бұрын
那你們告訴我 立法院說謊 為什麼會違憲 2:52:00 ??? 就像黃委員所說的 美國和德國先進國家都有 相關說謊的刑責@@hzLin
老柯講話有字幕嗎?還有蔡大法官的提問是在念血統不協同意見書嗎?
整個看下來事件申請人這邊的法律論述都很清晰,也都有法源依據,反觀立法院這一邊,不管是黃國昌或是翁或是吳宗憲闡述的都是政治的語言比較多,他們的代理人闡述法律的依據也是結結巴巴不是那麼的紮實比較蒼白,所以大法官們應該支持先凍結這個法案吧!
我覺得詹森林大法官雖然針對行政院訴代提問並予以糾正有點嚴肅 但可以看得出來詹森林用心良苦,希望書面陳述補充資料方面,行政院可以完善提出 至於為何沒有針對相對人,要是我我想會放棄立法院這方面 違憲事實相當明確⋯⋯沒什麼好說的
鬼邏輯!帶刀上街沒殺人也可以的説法嗎! 還沒開始,沒有範本所以沒關係?! 瞎扯詭辯!
才這樣的時間。
我聽到準備庭的重點,提出釋憲案的條件未充分,未經協商就提出釋憲案,不構成受理要件
法律人(正義與邪惡)的戰鬥, 大法官加油~^^~
絕對會減少弊案,保障正直官員生命財產。
可以幫老柯上字幕嗎?永遠聽不懂他在講什麼
公开之后真的能听得懂吗?感觉还是需要人来解释下。但是解释的人也会有偏见呀……
@haharu3547
5 күн бұрын
至少比沒解釋的好呀… 簡單來講就是違反了五權分立原則! 他們立這個法來亂的!國會改革很好!但是要謹慎不能失衡
@9527neo
5 күн бұрын
所以民主就是要自己做主,也就是自己负责起来。要多听多看多学。
@haharu3547
5 күн бұрын
@@9527neo 人民做主沒錯!但也要遵守法律
我真的有這種朋友,剛開始覺得他可以講很多,然聽到最後沒聽出什麽!問題丟給他完全沒有能力解決,就話多沒營養~~~ 沒擋真的會講到天亮
違憲條文經協商妥協就不違憲了嗎?
@0920338934
25 күн бұрын
協商包括修正條文
看這法庭與其內涵,台灣走到這裡,是多少人努力的成果!藍白拖不要在拖累台灣了,做一些真正有利台灣社會的事吧。
當初的立法院、擴權五法、偽君子黃國昌在三讀前一天晚上、還說內容是最高機密。現今、大法官讓你在三天前、上網閱覽。很佛心了。
02:56:16 此段柯建銘內容有請字幕組...
@ARONKUO5213
28 күн бұрын
你這不就為難了字幕組? 另外我想請教的是,如果柯建銘講的不是事實,那是不是公然在憲法法庭上說謊?
@user-xf5ru7mj9e
28 күн бұрын
@@ARONKUO5213是啊 但他又不怕 自己調查自己😂
@ckn9507
28 күн бұрын
好好笑 含滷蛋
@Heartchain
28 күн бұрын
我很懷疑現場有幾個聽得懂,不過他好像也不在乎人家聽不懂
@linlinjason
28 күн бұрын
佩服~始終如ㄧ!
不得不說尤大法官的論述真的都聽得出來清晰的邏輯
@junkao830
28 күн бұрын
反而黃的回答一直沒答在點上,一直繞圈圈,是想把大法官繞暈😂
@CherylBabyT
28 күн бұрын
@@user-ip1rx2vs6j 這只限正常人 雜草還是會叫人去考綠師執照
@user-iu6mj9hw6d
26 күн бұрын
尤針對性太強了啦,且好像是申請方的律師
@money-fo6kk
9 күн бұрын
尤伯祥綠大法官是一個律師,一輩子沒當過法官,靠總統提拔而成為一個大法官。他在憲法法庭,利用Gish Galloping辯論技術,打擊黃國昌。尤伯祥綠大法官的所作所為,不就是中國自古以來法律為政治服務的延續嗎?
留言區真精彩。
邏輯問題就是:沒有跑過,不知道會發生什麼,所以覺得違憲,照這樣不就什麼都過不了…? 至於反質詢的定義,最後不就都是送法院判斷嗎?沒有看到到底哪一條是立法院可以自行判決的。
但凡有一定社會經驗&人生閱歷,兼有一定人際敏感度的人,在和人合作共事上一定都知道要優先避開黃國昌這種人。
@kidooma
26 күн бұрын
他絕對是 那種 可以給你後面給背刀的人。
黃國昌會後記得交作業阿
@helenchen7903
28 күн бұрын
堂堂一個大法官問林淑芬也知道答案的問題 有損名譽吧😂
@She-tq5tf
28 күн бұрын
@@helenchen7903国葱为什么不敢针对问题回答一直扯美国德国,是美国人还是德国人
@gray120
28 күн бұрын
@@She-tq5tf 因為我們的法律系統是沿襲美國或德國,他們的民主系統發展的比我們成熟,很多制度問題早已先處理了。這麼淺顯的解說,你聽得懂嗎?不要勉強喔
@user-ix3ul5zq2f
28 күн бұрын
很想看法案被判定違憲時他的表情
@helenchen7903
28 күн бұрын
@@user-ix3ul5zq2f 喔 就為了這個理由拖台灣的民主改革喔?
台灣越來越紅了😢
尤大法官單是提問的時間就花了6分鐘!很誇張~
原來相對人不用收通知書是嗎?
@jacky4411
28 күн бұрын
37:00 相對人的機關,7/5 收到憲法法庭通知書 …
@ru25816
28 күн бұрын
@@jacky4411 是要申請書,不是通知書,不要偷換概念
@jacky4411
28 күн бұрын
@@ru25816 你要不要仔細看看原PO問的是什麼==
@svmax0922
28 күн бұрын
收到通知書裡面沒有附件只有開庭時間地點等,申請人所提出的爭議點要相對人自己去查閱,不論查閱與否,隔天開庭。 申請人寫ppt可以不限一天,相對人只能一天然後被說反正資料可以候補
@user-wk5nd8yg4k
28 күн бұрын
@@svmax0922今天本來就是準備程序,正式的言詞辯論或實質審查庭根本還沒開始==
最簡單的問題 問了5分鐘以上 烙來烙去
公理越辦越明 這狠狠打臉了新法諸多的不合理及損害國家國人的權利
少數總統?我記得3組出來選的,況且投票率也不是100%😂小學學的數學我應該沒學錯😂
老柯說得好,把 再 修正法案列為最高機密, 根本就是不想討論,何來經過討論,何來充分討論;
@user-un7kx7wf9n
28 күн бұрын
我嚴重懷疑你能聽的懂😂😂😂
@wtao015
28 күн бұрын
大麻吸太多😂…綠能你不能😂
@haoweihu1255
28 күн бұрын
說得好,抗中保台才是台灣價值,藍白都是中共同路人
@rick51012
28 күн бұрын
@@twh5645 所以修正動議應該上網公開對吧
@user-ze6qx4gm2i
28 күн бұрын
又是個邏輯錯亂的😂😂😂
簡而言之,黃國昌要等到「出了人命之後再說,因為現在只是快要出人命,還沒有出人命」😂,所以暫時處分是多餘的。等真的出事了,我才能明確得跟你說「反質詢」的定義。😂
@black0pudding
28 күн бұрын
憲訴法就是這樣規定的啊😅 還有 真的沒必要幫自己按讚 頗尷尬
@Fracically
28 күн бұрын
@@black0pudding 我不尷尬你尷尬什麼? 憲法不是這樣解讀的啦阿共!
@wjiahuei
28 күн бұрын
不要事實還沒發生,就被害妄想😂
@color7047
28 күн бұрын
不管大法官問什麼,若委員們都不正面回應,只是跳針的反問大法官:「請問針對被質詢官員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等行為讓立法院的監督權形同虛設,大法官有何見解?」 這就是反質詢
@nyeisfree
28 күн бұрын
@@color7047法庭所做的問答不是質詢,何來反質詢呢?
仉桂美副教授的聲音很好聽,口條也不輸國昌委員 太優質了吧❤
34:17開始
大法官的論述跟政客論述(無論提問或答辯),根本就是不同層次格局。
2:49:18 國昌老師,有問題。美國國會聽證調查權,是為了擬定法律而存在,需要調查事實,才能擬定符合民情的法律。但現在中華民國立法院一直告訴人民的是,我們要查弊案。一個是為了未來路的方向,需要找民間機構到國會提供事實以利修法;一個是要查已發生的事實,查過去的弊案,這兩者能相類比嗎?
@eyeanimal
28 күн бұрын
水門案 川普 國會騷亂案 很多調查聽證
@DPPSucks777
28 күн бұрын
調查事實跟查弊案不用那麼對立 我們要定雞蛋採購的法案,需要請超斯過來聽證調查,調查事實,以幫助擬定符合民情的法律 結果查出他們的非法行為,此即為弊案。 兩個戶不牴觸,不需要一條線切開
@JIMMY-df5yt
28 күн бұрын
@@eyeanimal那是基於立法的理由,我們的國會擴權法案開宗明義就說要調查弊案,直接侵犯司法權是哪一招?
@wjiahuei
28 күн бұрын
查弊案,就是查事實,要先確認事實,才能知道法律哪裡有漏洞。 2:47:55 有說明
@wjiahuei
28 күн бұрын
@@JIMMY-df5yt因為要知道現行法律哪裡有漏洞,所以知道事實才能補起來。
書面補充是不是上網就好?
吳說可自由提供資料和塗黑,確定嗎?都說是機密不提供能嗎?誰有閒時塗黑資料,你到底在說啥,讓人聽不下去,且丟司法人員的臉。
桂美教授陳述的真好~^^
@wjiahuei
28 күн бұрын
真的 淺顯易懂
@SunRyan2277
28 күн бұрын
她可能忘記自己在開中華民國憲法法庭 提美國法? 賣鬧啊 要不要講美國總統有否決權
立法院要對付行政院不是還有刪減或凍結預算案的手段
It was hilarious to watch the three legislators' defense in action. One was reading from her notes much the same as a first grader, the second one yawning and the third one moving all about to catch camera's attention. Three stooges. 觀看三位現任立法委員的防守說詞真是太搞笑了。其中一個像小學生般快速朗讀她的筆記,第二個正在打呵欠,第三個正在四面晃動以吸引鏡頭的注意力。三個搞笑傀儡演員。
哈哈 黃委員三天內回覆反質詢的報告,這是老師交辦的作業,好好寫啦 🤣🤣🤣
這邊好多1450來洗版了。說黃國昌論述不好,但提不出來哪裡不好
@user-xq3rd7cm1w
27 күн бұрын
提不出來? 如果總統不來,立法院要怎麼給回應, 一句話就能說完,說一大堆屁話,你自己去看黃國昌到底在講什麼東西
@user-ek3lk7ju9y
27 күн бұрын
他只能騙騙無知老百姓,以為玩文字遊戲很厲害,用幾個專業名詞套一套繞口令就是專業嗎 我想大法官已經很給他臉了,只是說他還沒回答 沒有直接問:你知道你夕勒宮啥*
看來人民對於被監察院、司法院查錯簽結的案子,是沒任何喊扣的措施對吧,李俊邑秘書長
@user-lc2qr9oc2t
28 күн бұрын
如果判決確定後,獲得新事證並顯示得以影響原判決結果,還是可以要求重審。
暫時處分憲法法庭,黃國昌根本都在閃避回答法官的問題!!大法官問的是不是原有的立法院就擁有的調查權和聽證權,而是說為何這次增修加了侵害人權、司法權、行政權、總統權、監察權等人員的法源依據? 立法者制定的立委職權法,處罰拘束力要由調查小組決議,那就是不確定!!! 國情報告要由黨團協商決定方式,那就是不確定阿!!! 反質詢定義不明,那就是不確定!!!... 而重點是立委不是法官,也不是檢察官,是有明確政治立場的官員,怎可就由立委們經由決議、協商就決定要不要強制執行和處罰、處置??? 這些一但執行就不可回復,所以一定要暫時處分!!!
@ashleya8479
23 күн бұрын
可以提供更清楚的法源依據嗎?覺得你說的蠻有道理,想知道來源。還有「反質詢定義」是誰可以決定的?謝謝!
立法過程都在打架跟吵架也沒討論(不知道立法院長是擺飾的嗎?),一直強調不應該走到司法程序(又說大法官政治不中立),應該先討論跟協商,重點你們不沒有這麼做,也不想做啊。(聽到頭痛覺得無語😮)
李荃和律師好厲害,不懂這些法律、公民還給高中老師的我居然聽懂了.....
@user-eg9qi6ni9p
28 күн бұрын
@@user-rx6on8mx5j 他講出你想聽的就是這麼簡單
@black0pudding
28 күн бұрын
是喔 我是不知道能說出參謀總長能受質詢的人法律素養有多高啦🤔
@robertlin4346
28 күн бұрын
@@user-eg9qi6ni9p 所以 你是雜草嗎?
@oldstone15
27 күн бұрын
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20058&flno=25 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法規明明有寫明 國防外交有特例 李律師 是否連法規都不清楚啊?
看到監察院秘書長李俊邑坐在那邊打臉自己過去的言論,真的坐實了換了位置換了腦袋!
@user-hl8uh4kw3m
28 күн бұрын
@@user-kf3cn1pm1o 講的比黃國昌好千百倍啦 黃國昌只有猛打臉自己,早知就幫黃國昌把臉打腫了再上場
@cutifat
28 күн бұрын
@@user-kf3cn1pm1o 真的,好諷刺啊!
@user-pn9jz6cc8v
28 күн бұрын
會哦?
尤大法官問的太好了,黄國昌:什麼是反質詢.呉宗憲說法律過了就知道什麼是反質詢,現在連什麼是反質詢都說不清楚,讓官員怎麼辧?
好失望,這算什麼頂上戰爭?根本是法理的單方面屠殺🥹
@MingC-fl6qm
28 күн бұрын
@@krispanda9146 你根本不懂法
@jjb9904
28 күн бұрын
@@MingC-fl6qm要你認同才算法?
@robertlin4346
28 күн бұрын
@@MingC-fl6qm 除了 反對 還能說什麼事證 沒看到蔥神都結巴了嗎 回家 還要交作業耶
@CCPTiananmenMassacre8964
22 күн бұрын
@@MingC-fl6qm狗蔥的作業未及格😂
有種就先修改五權憲法,藍營的神主牌啦
@kc008811
28 күн бұрын
看到你說得,我就怒了,這個神主牌是全體國人的!有沒有法治觀念!
@user-jx9nw2nf4f
28 күн бұрын
修不動,綠白不是絕對多數
@Wing770205
28 күн бұрын
綠白是多數唷,而且藍營也有支持的,是綠的縮了
@o0776096
28 күн бұрын
@@Wing770205國民黨早表示澄清維持「五權分立」基本立場,修改憲法也會動到國民黨黨綱。
@raywang6089
28 күн бұрын
阿廢考監是誰的主張 綠色絕對多數八年怎麼 不廢除? 阿你又要扯阿共跟國民黨反對 阿他們反對有用? 沒有過不了的法案只有不想過的法案懂嗎?
1:59:21
32:36 直切開庭,前面一堆藍綠白廢話
@arseneKnight
28 күн бұрын
造謠起點
@user-jx9nw2nf4f
26 күн бұрын
@@arseneKnight 你認為是就是。
大阿哥的羈押庭都開得比憲法法庭久
@hunterpoint8520
28 күн бұрын
一直文不對題講的黃委員真讓人困擾呢
@ycchang305
28 күн бұрын
羈押庭除了法律適用外,還有他媽好幾疊口供卷宗、證物要審,這個就單純法律上適用會不會與目前釋憲實務有所衝突的法律爭議而已,懶覺比雞腿。
@CherylBabyT
28 күн бұрын
@@user-fh4el8jr4n 娘子快來看法盲耶
@cheonsong2882
28 күн бұрын
這只是準備程序欸
刻總招深知立法元幹拿~麼~久,必須很懂也必須玩轉「立個法來玩玩」院裡的每個門道……🤣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 【真調會條例違憲?】 1、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發揮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 2、 立法院調查權並非毫無限制,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 (1)、與其行使憲法職權有重大關聯者 (2)、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範圍。 (3)、行政首長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 (4)、於具體案件,就所調查事項是否屬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或行政特權之範疇,或就屬於行政特權之資訊應否接受調查或公開而有爭執時,立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宜循合理之途徑協商解決,或以法律明定相關要件與程序,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之。 3、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提供參考資料或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惟其程序,如調查權之發動及行使調查權之組織、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各項調查方法所應遵守之程序與司法救濟程序等,應以法律為適當之規範。
黃國昌,等發生事情才叫做出事嗎?那麼明顯的法案瑕疵只有你眼睛瞎了才看不到。
@DPPSucks777
28 күн бұрын
因為你今天審的叫做暫時處分。暫時處分有審理的要件 1.必須要具備「急迫性」,也就是非立即核發,不足以確保本案的聲請。 2.必須具備「明確性」,也就是必須「具體、明確、可執行」。 所以還沒有發生。並不符合明確性懂嗎? 你要講的臆測性,是審查是否違憲的時候的言詞辯論在講的,搞清楚程序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