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裝藍芽Gopro會被罰?法規在此看完不怕被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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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270

  • @user-be7oy2zy2k
    @user-be7oy2zy2k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大家不是對這個法規沒信心!而是對執法的警察單位沒有信心!

  • @pokiiwow9413

    @pokiiwow9413

    2 жыл бұрын

    沒辦法,形象太差xd

  • @Jersey-el1dt

    @Jersey-el1dt

    2 жыл бұрын

    正解

  • @chiayilin8092

    @chiayilin8092

    2 жыл бұрын

    像之前排氣管一樣,亂抓一通,罰單先開再說,反正有異議,請車主去申訴。

  • @user-uw1ly9cw9z

    @user-uw1ly9cw9z

    2 жыл бұрын

    沒錯,警察只會曲解法條然後叫你去申訴,浪費人民時間、魚肉百姓。

  • @user-xo7kk4bt4k

    @user-xo7kk4bt4k

    2 жыл бұрын

    有問題可以去申訴 罰單先乖乖收好😂😂

  • @jjjj88521
    @jjjj885212 жыл бұрын

    這法規本身沒錯 錯的是那些故意要搞騎士的交通部跟警察 明明早就說非固定式裝置不在此限 卻硬要曲解法規

  • @gamernoob4837
    @gamernoob48372 жыл бұрын

    最近標檢局也有自己出面澄情了跟你們一樣的內容,所以可以更確定這些黏上去的東西是合法的,但也反映出政府單位常常不懂裝懂去曲解其他單位的法規,害那個單位莫名其妙被罵最後還要自己出來解釋

  • @user-sh9pr6nt8s

    @user-sh9pr6nt8s

    2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警察最會的就是不懂裝懂然後就開你單啊 反正他們也只會丟一句叫你去申訴

  • @gamernoob4837

    @gamernoob4837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sh9pr6nt8s廢警日常 ¯\_(ツ)_/¯,還好我運氣好遇過的警察都是好警察,都很熱心的幫我解決麻煩

  • @zavier7201

    @zavier7201

    2 жыл бұрын

    還有記者 常常斷章取義 不講清楚讓人誤會 民眾真的看到消息不能直接相信 都要再次查證

  • @gamernoob4837

    @gamernoob4837

    2 жыл бұрын

    欸都上面那個網址是沙毀?雖然他自己刪掉了

  • @Tsukikami

    @Tsukikami

    2 жыл бұрын

    大家怕的就是警察自己擴大解釋亂開單

  • @rock6977
    @rock69772 жыл бұрын

    新聞亂寫帶風向炒瀏覽數或熱度也有很大的問題,當初看到這件事還多看了幾家新聞都寫得好像不管黏的夾的只要超過5mm就罰,不懂的人看到一定炮,現在再來看就覺得這樣規定的都很合理

  • @jasonw1127
    @jasonw11272 жыл бұрын

    怕的是 有這消息 就有警察拿這條去開單 也不會管你合法不合法 反正他們最愛講 有問題就申訴 用人民的時間去給警察做教育訓練 可悲

  • @fla7872002

    @fla7872002

    2 жыл бұрын

    唉! 警察就是這樣做,先開了再說,當然啦! 有沒有業績我是不知或是高層對下面施壓也是有可能, 更有可能說你全部不要裝就不會攔你,不然就說公文批下來就是這樣,說哪是甚麼話 又或是說我以公文為主影片歸影片不準確之類的,連內部啥教育訓練的說不定只說一二.......

  • @cuoyuda5317

    @cuoyuda5317

    2 жыл бұрын

    你當場和他吵,他可能就給你妨礙公務,直接帶走。你不吵還要自己去慢慢申訴,民眾就被吃死死的。

  • @fla7872002

    @fla7872002

    2 жыл бұрын

    @@cuoyuda5317 其實苦的還是那些守法的騎士啊!

  • @user-jc2oe4kq7e

    @user-jc2oe4kq7e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可以已用公務員登載文書不符去告 因為員警本身如果不熟法規亂開單 是可以用這條去控告開單員警

  • @garychiu1424

    @garychiu1424

    2 жыл бұрын

    為什麼不請警察寫臨檢異議單?他開你的單,以後伸訴你贏了,你就可以用異議單去申訴他,他一定會被申誡

  • @user-ni8re3gy1s
    @user-ni8re3gy1s2 жыл бұрын

    完全同意 絕對不能給警政署主導修法

  • @user-sanyun

    @user-sanyun

    2 жыл бұрын

    執法者還主導修法 那就真的是「裁判、球證都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了

  • @user-ub8tx2iz8w

    @user-ub8tx2iz8w

    2 жыл бұрын

    只會搶錢

  • @SaderGP

    @SaderGP

    2 жыл бұрын

    據說禁行機車 就是警政署主導的 因為警政署某個大官被車禍 最終導致相關行政命令 然後立法

  • @user-zonglin
    @user-zonglin2 жыл бұрын

    大家怕的是:你可以去申訴阿! 然後還要請假去處理這件事(然後損失跟誰索賠?打國賠訴訟?跟開單單位索賠?跟開單員警索賠?) 不是不相信法條,是信任警察,遇到一次就呵呵...

  • @user-jc2oe4kq7e

    @user-jc2oe4kq7e

    2 жыл бұрын

    有人是直接告開單員警

  • @LAUPHONE
    @LAUPHONE2 жыл бұрын

    覺得紅線重點應該要畫的地方要更前面一點,「可以很容易脫開之裝備」那邊開始畫紅線, 整段都是不在此限的描述範圍,不在此限這4個字在加大加粗會更理想。 畢竟最容易被拿出來吵的行車紀錄器就是指這個「可以很容易脫開之裝備」。

  • @Zerotwodesu002
    @Zerotwodesu0022 жыл бұрын

    國外也有類似的相關法規 原本不太明白為什麼需要限制安全帽加裝東西 不過火哥解釋的很清楚

  • @tobeadd6696
    @tobeadd66962 жыл бұрын

    有這部影片更能放心的繼續把action cam 裝在安全帽上了,非常的感謝你們!

  • @user-rq6qp9my2x
    @user-rq6qp9my2x2 жыл бұрын

    憲法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不得以法律限制之。不得以法律限制之。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經濟部規範的是廠商..人民在沒有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政府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 @pitohui1122
    @pitohui11222 жыл бұрын

    公務人員平常不關自己的事都會推來推去 怎麼這次交通部就那麼盡責的回函呢? 484看到機車就想血流成河

  • @jz6571
    @jz65712 жыл бұрын

    簡單啊 有問題就申訴+署長信箱 保證警察縮爆

  • @user-dt6wz6jd7g
    @user-dt6wz6jd7g2 жыл бұрын

    我個人一直覺得全台的交通單位就是台灣的交通亂源 從交通規劃、標線號誌不一,罰則不合理、以及現在的法規亂回覆等等,族繁不及備載 說實話,我真的可以理解,因為是公務員嘛 從檢視數據→研擬試辦→某種數據顯著下降→決定擴大辦理→後來民眾抗議、反應→又變滾動檢討→ 『不論如何,我們的出發點都是為了民眾的安全』 不管任何措施上線前,有沒有溝通或討論,反正做錯也沒關係 只要表現出有做事的態度,撈個模範公務員就行,反正裝裝拆拆的也是花公帑 看看關渡的實體分隔圍籬,是不是也是這樣? 裝上去不到1週又要拆,只是因為公務員腦洞大開覺得這樣可行 誰叫你們一般賤民只會做事,不會考試

  • @jasonw1127

    @jasonw1127

    2 жыл бұрын

    不是覺得,是事實

  • @jerry-cd5he

    @jerry-cd5he

    2 жыл бұрын

    笑死,亂源是台灣人駕駛習慣太爛吧,一堆違規還敢大聲的,守規矩好像很難一樣....不管機車還是汽車看到行人都沒再讓的,反正台灣人也不會承認自己有問題,只要有個靶子罵完就當沒事了

  • @yui-chihung9361
    @yui-chihung93612 жыл бұрын

    沒辦法,被打壓到怕了,怕是修了對的方向,但被"植髮人員"常常也不是很知法然後就亂開單

  • @brianpeng17
    @brianpeng172 жыл бұрын

    最近剛買sjcam系列的行車記錄器,想說要黏在安全帽頭頂上,今天鄰居就說看到5mm規範的事,但現在看完您們的影片我就安心了😂

  • @user-wk1qp9vd8f
    @user-wk1qp9vd8f2 жыл бұрын

    也就是說用子母扣不算完全固定,就算撞到了,耳機是可以脫離帽體

  • @sp5502
    @sp55022 жыл бұрын

    問題是員警懂不懂~員警常常搞不清楚法規不懂裝懂,一句話有異議去申訴,硬要開單;有些影片上面跟他們要異議單也是要給不給的說甚麼沒帶的狀況。

  • @onlyliveonce3440
    @onlyliveonce34402 жыл бұрын

    安全帽裝行車記錄器是合法的 用黏貼的

  • @zero73103
    @zero731032 жыл бұрын

    重點一直不法規的問題!而是執法人員到底知不知道法規要表達的!怕就到時一堆執法人員不懂又要亂開單....

  • @clss6874
    @clss68747 ай бұрын

    看來交通部跟警察真的把二輪當提款機,如果路上監視器完善,幹嘛要自己花錢裝行車記錄器…再者,鴿子竟是看錢不看安全,bi啊

  • @epson228
    @epson2282 жыл бұрын

    說明得非常清楚 / 安心多了

  • @shivenlulu547
    @shivenlulu5472 жыл бұрын

    敲碗台74甲(快官-花壇)奇葩道路標線規劃及快慢車道分隔島

  • @sannlin839
    @sannlin8392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影片留著跟別人戰的時候拿來用🤣

  • @user-jd8wx7qf7m
    @user-jd8wx7qf7m2 жыл бұрын

    請標檢局回又會被你酸踢皮球。我建議最後面這段還是去掉比較好。

  • @sparklo

    @sparklo

    2 жыл бұрын

    沒打算喔

  • @tommy.X7
    @tommy.X72 жыл бұрын

    新聞曾有警察對行照過期開罰,真是天才。

  • @user-dm9ie4xl4m
    @user-dm9ie4xl4m2 жыл бұрын

    那如果開車能不能戴安全帽裝這些東西啊

  • @3000yy
    @3000yy2 жыл бұрын

    意思是說螺絲可以5MM以內? 行車紀錄器只要非鎖死固定,夾黏貼也是都可以?

  • @jjmanewu5836
    @jjmanewu5836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政府覺得安全帽的安全很重要 路上怎麼會有一堆 西瓜皮

  • @ZorgWen
    @ZorgWen2 жыл бұрын

    看著我的越野帽跟多功能帽思考了一下.. 那帽簷呢……

  • @sparklo

    @sparklo

    2 жыл бұрын

    那個合法

  • @400yuan
    @400yuan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有些人會在安全帽上黏牛角,貓耳,惡魔角之類的,這樣也合法囉?

  • @Jimmy-vx8hr
    @Jimmy-vx8hr2 жыл бұрын

    飛樂M3能配戴在安全帽上嗎?😅 最近想入手第一個安全帽行車記錄器

  • @jack-oj5or

    @jack-oj5or

    2 жыл бұрын

    用黏貼的合法 但你用鎖的 因為有螺絲 所以違法 反正黏的就很牢固啦 用黏的就好

  • @user-lk2cw5op4s
    @user-lk2cw5op4s2 жыл бұрын

    我越野帽的帽簷有夠長,也是用螺絲鎖,會不會被警察攔下~~

  • @user-gk1rb3jp1u
    @user-gk1rb3jp1u2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經濟部要跟安全帽商開發一體成型的安全帽

  • @user-vo2hp8gw6k
    @user-vo2hp8gw6k2 жыл бұрын

    多謝你們的解說

  • @user-tz9ne4pz3r
    @user-tz9ne4pz3r2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懶人包是 鎖螺絲的東西不能超過5MM 用黏的就不在此限 是這樣嗎?

  • @Luna-yd8rg

    @Luna-yd8rg

    2 жыл бұрын

    是滴

  • @user-fc8jj9we3s
    @user-fc8jj9we3s2 жыл бұрын

    是說,gopro 用下巴綁帶那種的會不會又要被刁呢?

  • @HCY00125
    @HCY001252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你們影片的解說 另外想借問一下: 我是用下巴扣來裝行車紀錄器 下巴扣就是扣在安全帽上但沒有用螺絲也沒有動到帽體 只是有使用到大螺絲(只需要手轉) 把行車記錄器鎖在下巴扣上 這樣算違法嗎?

  • @davistai8474

    @davistai8474

    2 жыл бұрын

    不違法!畢竟它法規是針對鎖扣在安全帽上,你用下巴扣具不算。你大螺絲是固定相機外殼用 (類似SJ CAM系統)

  • @weeeed420
    @weeeed4202 жыл бұрын

    拔草測風向測到龍捲風

  • @m-t1006
    @m-t10062 жыл бұрын

    01有一篇文,標題為 "安全帽被鑽螺絲了" ,想請問火花羅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

  • @sparklo

    @sparklo

    2 жыл бұрын

    請提供連結

  • @0819pqio
    @0819pqio2 жыл бұрын

    謝謝你們肯幫忙導正風向,現行電視媒體只為了點閱會刻意用標題誤導民眾,好險有你們幫忙釋疑。

  • @little-pink-nmsl
    @little-pink-nmsl2 жыл бұрын

    曾幾何時曾想過戴著 "紅色有角三倍速" 的安全帽,但礙於法規....

  • @wecka333
    @wecka3332 жыл бұрын

    最近嘖嘖 那個 好像又有一個安全帽的..........是不類似之前的那種阿...,求知希望

  • @user-ig3sl3qm1i
    @user-ig3sl3qm1i2 жыл бұрын

    基本上CNS就是參考(照搬)JIS來訂定的

  • @wwe314221
    @wwe3142212 жыл бұрын

    我自己看公文其實我不覺得這次交通部有什麼問題,發文說得很清楚就是要經濟部標驗局認定有變更帽體的情形才要開罰,可是很多媒體跟那位感覺看不懂公文的議員都直接砲交通部,我也是看的莫名其妙,而且覺得很好笑,那些一看到黑影就開槍的先看清楚再說啊😂

  • @user-mw2ur9uq2v
    @user-mw2ur9uq2v2 жыл бұрын

    守法的最沒尊嚴 為了安全裝行車紀錄器和藍芽法規也要被刁難 結果一堆邊騎車邊用手機架滑手機的根本沒在抓

  • @user-kn7xx6wp4o
    @user-kn7xx6wp4o2 жыл бұрын

    不然要用膠水黏嗎

  • @nzcym
    @nzcym2 жыл бұрын

    關鍵是警察隨意違法亂開單不用負擔任何違法成本,也就是警察違法沒有加重處罰。

  • @user-me3yp5qq3u
    @user-me3yp5qq3u2 жыл бұрын

    希望以後可以出個你有帶過Shark嗎

  • @sparklo

    @sparklo

    2 жыл бұрын

    有出啊shopee.tw/product/9608688/10225311927?smtt=0.9609985-1630122347.9

  • @user-me3yp5qq3u

    @user-me3yp5qq3u

    2 жыл бұрын

    @@sparklo 哇 沒注意到 謝謝火花大大

  • @Ryuuki0418
    @Ryuuki04182 жыл бұрын

    !!!!那個五萬多的智能頭盔~一堆螺絲耶!!為什麼可以過啦~XDDDDDDDD

  • @user-yi3eu4uf3i
    @user-yi3eu4uf3i2 жыл бұрын

    那五萬三下巴用螺絲鎖是可以的嗎??

  • @oggyaulaul9782
    @oggyaulaul97822 жыл бұрын

    最近停紅燈都被單眼相機追焦 是不是太鹹濕 沒事做 警察杯杯好像變態叔叔

  • @user-jj9nd8vh5w
    @user-jj9nd8vh5w2 жыл бұрын

    看到衣服就想直接揪團訂ㄧ波😂

  • @Taiwan-is-a-country-8964
    @Taiwan-is-a-country-89642 жыл бұрын

    上次看到的是說只要不是破壞性的在安全帽上面鑽孔等會破壞安全帽結構和安全性的都不會抓.目前市面上的藍芽或行車紀錄器都是用夾具或黏貼在安全帽上面.所以不會破壞安全帽的結構和安全性.會有這個法規是因為其他國家的騎士會對安全帽作各種改裝.例如切割.鑽洞.加裝其他東西.在結構和安全性會有問題造成車禍時安全帽完全無法保護 而且除非常常因為這些外部裝置造成一堆車禍才有可能會去更改.要不然怎麼可能抓.會抓早就抓了.其實感覺就是有人故意帶風向

  • @guan684
    @guan6842 жыл бұрын

    警察才不會管法規說什麼 他‘’覺得‘’你的違法就開單 你有問題自己去申訴 不關他的事

  • @twshachi
    @twshachi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還是警察那關比較難搞 說到底就交通部自己亂解釋規範,但問題來了 開罰單的是警察,警察隸屬警政署,警政署問交通部,交通部說違法,可開罰 那大家會碰到的警察就是我們上層問過了,這是違法的,你提的什麼標檢局誰理你,反正罰單開定了有問題自己去申訴吧,你有截圖又如何 總覺得叫交通部重新回函比較實在,也比較保險

  • @SaderGP

    @SaderGP

    2 жыл бұрын

    據說標檢局出來打臉了

  • @user-ro5yv6vw8r
    @user-ro5yv6vw8r2 жыл бұрын

    有問題的一直是警察濫權雙標問題

  • @user-hx9dq7uq3k
    @user-hx9dq7uq3k2 жыл бұрын

    超級棒,謝謝火哥 阿荃

  • @test3tw44
    @test3tw442 жыл бұрын

    感恩兩位方方面面的解釋,完美度很高也切中要害。真難得當年標檢局的法規有把握到事情的核心規範,以防止危險的產生的設計和會破壞安全帽功能為核心的考量。我想是政府當局執政核心理念深入人心才會造成如此恐慌的,諸如遊覽車車體結構是看「外觀」、台鐵安全只需公文改進、買疫苗看官商勾結,擋疫苗不遺餘力、爭功諉過捨我其誰…。

  • @user-gt7nk8ow8d
    @user-gt7nk8ow8d2 жыл бұрын

    警察只會說 有問題 你可以去申訴 就開始寫單子叫你簽名了,我怕我多回他一句 就被他大外戈 +壓制 送回警局又多了好幾條罪名

  • @duei7789

    @duei7789

    2 жыл бұрын

    沒錯!感覺跟美國警察的差別只在有沒有槍出來噴你而已

  • @lilysvlog309
    @lilysvlog3092 жыл бұрын

    用安全帽綁帶裝Gopro的路過

  • @0988218130

    @0988218130

    2 жыл бұрын

    用安全帽下巴綁gopro 的來報到

  • @haohaomoto0910
    @haohaomoto09102 жыл бұрын

    挖那個電扇是低能?想死也不是這樣

  • @eatgoodfood
    @eatgoodfood Жыл бұрын

    怎麼聽起來都很合理沒啥好爭的

  • @ioio-li
    @ioio-li2 жыл бұрын

    crosshelmet下巴那塊用螺絲鎖的不就違規了?

  • @KrisS_6152

    @KrisS_6152

    2 жыл бұрын

    對 所以它沒驗過CNS

  • @ioio-li

    @ioio-li

    2 жыл бұрын

    @@KrisS_6152 cns沒過是沒過,重點違法沒辦法戴呀,如果真的出事情違法的話保險搞不好不賠耶

  • @wwe314221

    @wwe314221

    2 жыл бұрын

    @@M.T.Y.C. 他的CNS過的只有頤帶而已,和標準沒任何關係哦,但是他要說這樣就等於他的帽體有通過的話應該是可以告他詐欺

  • @qqqqqqqq797
    @qqqqqqqq797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最怕外行領導內行...

  • @user-cb3wt2gc6i
    @user-cb3wt2gc6i2 жыл бұрын

    原來入耳式的耳機更安全(? 騎車時直接啥都聽不到

  • @frodo678
    @frodo6782 жыл бұрын

    原來如此,感謝分享

  • @user-mv5xj7mc1m
    @user-mv5xj7mc1m2 жыл бұрын

    那越野帽跟鳥帽的帽沿有算合法嗎?

  • @Luna-yd8rg

    @Luna-yd8rg

    2 жыл бұрын

    不是用螺絲鎖死的就合法喔

  • @50326zxp
    @50326zxp2 жыл бұрын

    辛苦了又長知識了

  • @mp659601
    @mp6596012 жыл бұрын

    我一直覺得當初打字少了一個0 ,50mm才對

  • @seanray1629
    @seanray16292 жыл бұрын

    版主說的好說的對,要改變可以去選委員了,不然就考試當交通部員工

  • @sparklo

    @sparklo

    2 жыл бұрын

    這種問題還要靠立法委員?

  • @alstoneshg6203
    @alstoneshg62032 жыл бұрын

    貳輪革命的T能發货到大陸嗎…想買

  • @vaanfloy
    @vaanfloy2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全罩安全帽的下巴是用螺絲鎖上的話,這樣算改造帽體嗎?

  • @Eric_CB

    @Eric_CB

    2 жыл бұрын

    不算,因為那頂驗不過所以不是安全帽

  • @edwinyoo44

    @edwinyoo44

    2 жыл бұрын

    最近很熱門的那頂頭盔嗎?

  • @EriksonLiu

    @EriksonLiu

    2 жыл бұрын

    @@Eric_CB 哈哈哈哈哈 笑死

  • @lkliangkimo
    @lkliangkimo2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在去年.就有幾個騎士.安全帽多兩個觸鬚.就以為自己戴的是呂布頭盔了.自以為很帥這樣.還上網PO~法規就是要罰這種的!!

  • @qzsdsd0821
    @qzsdsd08212 жыл бұрын

    還有為什麼罰單沒繳清,不能換照跟領駕照

  • @jiahonga.k.a3541
    @jiahonga.k.a35412 жыл бұрын

    那如果gopro用綁的呢?

  • @chengjung5300
    @chengjung53002 жыл бұрын

    這規定應該是源自美國法規。 FMVSS 218 S5.5: Projections. A helmet shall not have any rigid projections inside its shell. Rigid projections outside any helmet's shell shall be limited to those required for operation of essential accessories, and shall not protrude more than 0.20 inch (5 mm). 但問題是連美國各州對這條法規的執法態度也不同,所以有時也會看到美國警察會告知機車騎士不准在安全帽上架設gopro。 回到台灣的話當然就更誇張了,畢竟法規一開始是拼湊(日本抄美國,台灣抄日本)而得,執法與用路人又經常自以為是老大。所以除非經濟部與交通部一起明確把這部分的法律模糊空間給補起來,否則警察還是一樣可以找麻煩。

  • @gold-shio
    @gold-shio2 жыл бұрын

    我還以為之前講的很清楚了

  • @user-nf4mv5pv9u
    @user-nf4mv5pv9u2 жыл бұрын

    不只是滾動 安全帽上假設有固定的凸起物體 受到衝擊時 凸起物會變成類似一塊固定在安全帽上的石頭 你想想看安全帽撞到石頭會怎樣 會彈開 滑開 但你裝了一塊固定在安全帽上的石頭 這會成為一個施力點 集中力量在安全帽上 嚴重破壞安全帽的安全性

  • @ZehnWieard
    @ZehnWieard2 жыл бұрын

    不是那些“官”為了,遏止(防止)檢舉達人嗎…😏

  • @puppy0120
    @puppy01202 жыл бұрын

    5:17 我視覺錯亂了,凹的看成凸的

  • @user-gn7gm7ik7s
    @user-gn7gm7ik7s2 жыл бұрын

    我還是覺得交通部回文只有一半,應該是故意的!如果被開,我想告承辦~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 @user-vo3fc6jt1e
    @user-vo3fc6jt1e2 жыл бұрын

    不服去申訴跟不爽不要做是一樣的 因為這樣輕鬆很多...@@

  • @work901125
    @work9011252 жыл бұрын

    交通部感覺就是跟警政署串好,讓廢警可以正大光明找騎士麻煩,縱使標檢局有出來澄清又如何?我先開再說,不爽你去申訴! 謠言傳久了也會變事實,反正開了單業績也入手了,剩下浪費的資源甘我屁事。

  • @user-bs3zv1fo2k
    @user-bs3zv1fo2k2 жыл бұрын

    那下巴用螺絲鎖的算嗎?

  • @user-lb4bf4ej5v

    @user-lb4bf4ej5v

    2 жыл бұрын

    又舔ㄟ

  • @kanetseng6073
    @kanetseng60732 жыл бұрын

    感謝分享

  • @AsdAsd-hd9tc
    @AsdAsd-hd9tc2 жыл бұрын

    可以啊!那我們也要求汽車的側邊也不準掛,後面也不準掛倒車啊!我看他要得罪給誰

  • @user-un9cz7bu8h
    @user-un9cz7bu8h2 жыл бұрын

    結論 交通部的鍋 民眾莫名的背(誤

  • @user-zd7wy6uj4h
    @user-zd7wy6uj4h Жыл бұрын

    美國限制更嚴酷,禁止安全帽搭載任何物品,如運動攝像機,裝飾物... 原因是擔心機車行駛時搭載物脫落,危害其它用路人。

  • @user-wm8nd7qw8c
    @user-wm8nd7qw8c2 жыл бұрын

    用強力膠黏的話算不算易鬆脫阿XDDDD

  • @Luna-yd8rg

    @Luna-yd8rg

    2 жыл бұрын

    還是算

  • @user-ge4th2sk3c
    @user-ge4th2sk3c2 жыл бұрын

    那鴿子在身上裝密錄器也可以嗎???

  • @user-sc4vc8pt5r
    @user-sc4vc8pt5r2 жыл бұрын

    下巴綁帶的行車記錄器應該可以吧…?

  • @user-ro5yv6vw8r
    @user-ro5yv6vw8r2 жыл бұрын

    把照片存在手機也沒用 警察要針對你的時候 他照開 你被警察激怒了 他更開心 再開一張妨礙公務

  • @user-wy6og9mt9u
    @user-wy6og9mt9u2 жыл бұрын

    現在的很多電視媒體 總是喜歡用一些聳動的標題來帶風向,安全帽本身本來就是屬於必須一體成型或是必須是在原廠設定下的開孔,這樣才能保證安全帽本體的安全性,一旦私自鑽孔就會造成結構破壞,所以,規範必須有清楚的條文,讓大家能去遵守

  • @killuaz5517
    @killuaz55172 жыл бұрын

    言下之意警政署做事……

  • @acuzio23
    @acuzio23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怕的是不懂法規就自我解釋的黑警廢鴿,硬使出「單照開,還嗆你不爽可以去申訴」的這個奧步啦! 希望教教大家遇到這種為了績效或情緒性的開單的普攏共黑鴿,該怎麼自保?

  • @jasonw1127

    @jasonw1127

    2 жыл бұрын

    好像真的只能後續申訴,廢警就仗著你各位怕麻煩不想處理申訴在開你單阿

  • @changdavid9504
    @changdavid95042 жыл бұрын

    藍芽及wife 是NCC管轄的。

  • @victorchuang5113

    @victorchuang5113

    2 жыл бұрын

    你的wife是NCC管轄的?

  • @firepowershoot7675
    @firepowershoot76752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就用黏的就不怕囉...

  • @sparklo

    @sparklo

    2 жыл бұрын

  • @ivanagyro
    @ivanagyro2 жыл бұрын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的規範並不等於標檢局的檢驗標準。 標檢局的檢驗標準的規範對向是製造商而不是一般使用者。 把製造標準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連上關係是交通部的權責,也正是交通部這次在回應的事情。

  • @benyeh2591
    @benyeh25912 жыл бұрын

    感覺是警察不想被安全帽上的行車記錄器拍到.. 實在也找不到有什理由要硬拗安全帽記錄器違反了什麼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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