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rean Anti-Stalking Law Doesn't Work?

做直銷,就能擁有被動收入?
做直銷,能輕鬆月入百萬?
直銷跟詐騙,又有什麼差別?
本週日(12/4)晚上 7 點
《 蛤Huh? 》EP2 :直銷
解答你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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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節重點:
00:00 開頭
01:33 【蛤】廣告段落
02:22 在韓國跟騷法誕生前
03:09 安仁德事件
03:54 韓國的跟騷法講了什麼?
05:17 跟騷法上路後,依然無法阻止犯罪?
06:14 韓國跟騷法:執行面的問題
07:23 韓國跟騷法:立法面的問題
08:37 韓國跟騷法的下一步?
09:47 我們的觀點
11:28 提問
11:47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偶陣雨
|腳本:偶陣雨
|編輯:wei
|剪輯後製:范范
|剪輯助理:珊珊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首爾地鐵新堂站跟騷殺人事件:韓國「不要再殺女」的第N次怒吼 - 報導者:reurl.cc/gQe8qR
→跟蹤騷擾鎖命危機(上)南韓不能保護被害人的《跟騷法》? - 轉角國際 Udn Global:reurl.cc/eWG9Nb
→跟蹤騷擾鎖命危機(下)報案5次仍遇害的金炳燦殺人案 - 轉角國際 Udn Global:reurl.cc/vmp5Me
→《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哪些行為屬於跟騷?與日韓法規有何差異 - The News Lens:reurl.cc/KXdxG9
→南韓「地鐵新堂站殺人事件」:刺死女站務員的跟騷惡狼 - 轉角國際 Udn Global:reurl.cc/MX6ZeK
【 延伸閱讀 】
→構築社會安全防護網 :《跟騷法》困境如何解?- 大學報:reurl.cc/LX50yK
→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 - ptt Boy-Girl版:reurl.cc/mZRq8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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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582

  • @shasha77
    @shasha77 Жыл бұры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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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asha77

    @shasha77

    Жыл бұрын

    這支也是黃標影片QQ 如果你覺得它不應該被黃標,或是你想讓這個內容被更多人看到 歡迎留言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和我們一起協助 KZread 建立一個更完善、更精準的AI判別系統!

  • @Meikan_is_here

    @Meikan_is_here

    Жыл бұрын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 @user-hv7kd3uw6y

    @user-hv7kd3uw6y

    Жыл бұрын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 @FangChunShia

    @FangChunShia

    Жыл бұрын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 @user-adsi96gjgfs

    @user-adsi96gjgfs

    Жыл бұрын

    與其嗆別人政府濫,還不如關心資下自己國家政府有多爛,笑死

  • @user-vl1he9bn5e
    @user-vl1he9bn5e Жыл бұрын

    YT真的不該讓這樣的題材黃標 #這應該綠標 #ItDeservesGreenMark

  • @len-jager-ye-yao-gai

    @len-jager-ye-yao-gai

    Жыл бұрын

    合理懷疑 影響到某個利益才黃標

  • @skymarshalllam7069

    @skymarshalllam7069

    Жыл бұрын

    @@len-jager-ye-yao-gai 自信點把懷疑去掉

  • @12380033

    @12380033

    Жыл бұрын

    被中資買下來了啦!

  • @lahaqueenee

    @lahaqueenee

    Жыл бұрын

    #這應該綠標 #ItDeservesGreenMark

  • @Momiji-fx5wr

    @Momiji-fx5wr

    Жыл бұрын

    #這應該綠標 #ItDeservesGreenMark

  • @ZhangYating
    @ZhangYating Жыл бұрын

    看完之後只覺得,人類似乎只要是沒有發生重大慘案,幾乎都不會認真對待....而韓國的跟騷法因為還很新缺乏經驗,在立法之初就有很多條文模糊不清....除了讓處理的警察無所適從外,配套的方案更是沒有.....現在只能指望對於現行法條不滿的人民,持續推動更新修正了。最後也希望台灣的跟騷法,也能持續進步。

  • @ninedays1024

    @ninedays1024

    Жыл бұрын

    跟騷真的很難認定,那種超間接跟騷也沒辦法認定成犯罪,鈴原當年就是這樣被逼退的

  • @HuakenStickberg

    @HuakenStickberg

    Жыл бұрын

    人總是在悲劇發生後才記得教訓

  • @CCPTiananmenMassacre8964

    @CCPTiananmenMassacre8964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法案難以認定,以及耗費人力資源太大

  • @Chinese_leek_republic_of_China

    @Chinese_leek_republic_of_China

    Жыл бұрын

    總不能把所有人當預備犯吧(汗

  • @user-ik5sg8ir2w

    @user-ik5sg8ir2w

    Жыл бұрын

    是自私吧!因為不是自己的女友、姊妹、妻子,所以沒關係,如果是自己的親人或愛人,我就不相信能無動於衷,再者韓國人對女性始終無法給予尊重是最根本的原因。

  • @AfraOntheway___
    @AfraOntheway___ Жыл бұрын

    想先說:韓國光是把加害者照片公布就很先進了。 在台灣反而都是受害者的照片到處被轉發,加害者被馬賽克保護的好好的,都已經真的犯下殺人、強暴等實質罪行還被保護得好好的,對民眾來說根本才是對社會的傷害

  • @user-jb1un8wp4l

    @user-jb1un8wp4l

    Жыл бұрын

    @uff423 你有證據嗎,哪來的說法,不要血口噴人,白癡

  • @user-sz7zh6yo2k

    @user-sz7zh6yo2k

    Жыл бұрын

    ㄜ… 韓國N號房… 跟一大堆的性剝削影片沒看到嗎? 又在外國的月亮比較圓…

  • @user-cb9wu6eq2p

    @user-cb9wu6eq2p

    3 ай бұрын

    笑話 韓國法律漏洞比台灣多好幾倍

  • @shasha77
    @shasha77 Жыл бұрын

    這支也是黃標影片QQ 如果你覺得它不應該被黃標,或是你想讓這個內容被更多人看到 歡迎留言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和我們一起協助 KZread 建立一個更完善、更精準的AI判別系統! (根據 KZread 官方表示,大家的hashtag是有幫助的!)

  • @sweddio

    @sweddio

    Жыл бұрын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 @joy9064

    @joy9064

    Жыл бұрын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 @user-vw2lg5lf3q

    @user-vw2lg5lf3q

    Жыл бұрын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 @ljps40222

    @ljps40222

    Жыл бұрын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 @hyz5717

    @hyz5717

    Жыл бұрын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 @kabilapxi
    @kabilapxi Жыл бұрын

    既然廣告講到直銷,最近直銷圈,有業務會強烈推薦長輩在手機上安裝微信APP,甚至會直接把長輩手機拿去安裝 請多關心自身周邊的長輩 (業務說法是,賣中國產品,裝微信比較好操作)

  • @user-fc5bs2fg2k
    @user-fc5bs2fg2k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的警察還不是一樣,打電話給警察說我在某某地被陌生人跟蹤了,警察說“你不要理他就好”(掛電話……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隔天請朋友一起去警察局,警察連三聯單都懶得開!!!還騙說,開了,只是單子沒給妳!查了就是沒開@@……

  • @user-fc5bs2fg2k

    @user-fc5bs2fg2k

    Жыл бұрын

    (B)!很多地方警察根本在吃案,騙你已經受案了,然後有些是根本沒開三聯單……還有老人家去報案()也是常常吃案不受理,除非你家族有認識立法委員或政治人物去懲罰警員,不然他們就是懶得受理他們主觀認為“不重要的事”。所以這集答案不在“法律”,而是“執法人員”,擇B

  • @dehuanyeh5923

    @dehuanyeh5923

    Жыл бұрын

    隨身攜帶警報器跟防狼噴霧 以免發生憾事

  • @user-gl7ph2hm6z

    @user-gl7ph2hm6z

    Жыл бұрын

    這時要出動民代

  • @250hsu8

    @250hsu8

    Жыл бұрын

    有些地方為了降低帳面上的犯案率含提高破案率,一些案件都能不理就不理。T_T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 2017.08.31

  • @wahyuwachfo
    @wahyuwachfo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的跟騷法主要是增加申請保護令的途徑,但就算有保護令,受害人還是會跟加害者一起生活,直到受害人又報警,事實上很多加害人都在被警察驅離的時候都會說被害人允許一起住

  • @sweetpotato1990
    @sweetpotato1990 Жыл бұрын

    其實這個跟台灣的保護令一樣的意思,有沒有效力完全看罪犯自己的意願。 多少人申請保護令依然被揍被傷害,甚至罪犯只要夠變態,還能快速找到搬家的被害人,你能做的只是報警把犯人驅離,但是下次犯人可能連讓你報警的機會都沒有…😢

  • @Fallen930823
    @Fallen930823 Жыл бұрын

    治標的方法,我有個想法不知道可不可行 犯人需要配戴電子腳鐐的話,那可以可以跟被害人手機/手錶的部分連動 近到一定距離就會直接通知被害人,再進一步的距離會直接聯繫警察,不用被害人主動告知聯繫警方

  • @owlfuko
    @owlfuko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的路上,每天隨機抽出8人登出人生,一年要走2500人,至今仍沒受到大眾重視。

  • @GaoGao0617

    @GaoGao0617

    Жыл бұрын

    超可怕

  • @SMEL1984
    @SMEL1984 Жыл бұрын

    法律永遠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跟瘋子

  • @user-cs5fs5zj7d
    @user-cs5fs5zj7d Жыл бұрын

    「以法律處罰」從來就不是完美的預防工具 因為就是會有人行動前不會多想法律怎麼規定的 但在執政者對人民交代方面,卻總是最速食的

  • @ALiangYen

    @ALiangYen

    Жыл бұрын

    同意,事實上歐美的研究都漸漸認為過長的刑期會導致國家的治安更惡化。譬如受刑人的子女可能會失去主要照顧者,未來輟學、犯罪的機率也會增加。受刑人出獄後可能難以復歸社會,而變成重複犯罪。 而事實上,監獄裡最常見不是重罪犯,而是一些輕罪犯,像是藥物濫用,這些人除了傷害自己的健康也沒傷害別人。但是一旦入獄後,無法正常回歸社會,會衍生出更多社會問題。 想預防犯罪,除了刑法應該也要從教育、社會安全網的方向著手。

  • @shinacainese
    @shinacainese Жыл бұрын

    我觉得以后在做这类型法律议题的影片时可以列举几个相关法律较为完善的国家是怎样做的,同时希望大家在择偶时能够多去了解一下另一半的人格品行

  • @kidsguy246

    @kidsguy246

    Жыл бұрын

    最近有看到說,這種人幾乎無法避免,因為這些人常常都知道自己有問題,所以他們會隱藏得很好;就像在你和一個人熟了之前,你也不會知道他私下是怎樣的人。 所以這種事根本不是一件能夠事先了解的事,不論是交往前或結婚前。

  • @ikertable

    @ikertable

    Жыл бұрын

    就很經典的諜對諜咯

  • @tangtang3586

    @tangtang3586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人是性犯罪者 闭嘴吧zhi障

  • @user-fr5sl8ov1y

    @user-fr5sl8ov1y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人是性犯罪者 印度性侵率「全球第94名,我是不知知道你信不信拉,反正我是不信

  • @tat4340

    @tat4340

    Жыл бұрын

    @@kidsguy246 你是對的 這種人真的根本不可能防範 唯有鐵血法律可以強制介入

  • @Jas-ti7hr
    @Jas-ti7hr Жыл бұрын

    雖然中文是說跟騷跟騷,但英文應該是anti-stalking law比較合理😂愛爾蘭最近也推出一個,不過跟騷只是其中一個規範內容,所以是叫the Criminal Justice Bill

  • @terrykoc

    @terrykoc

    Жыл бұрын

    為啥竟然用Bill不是用Act 🤔

  • @len-jager-ye-yao-gai

    @len-jager-ye-yao-gai

    Жыл бұрын

    @@terrykoc 你這暱稱的A怎麼打

  • @Jas-ti7hr

    @Jas-ti7hr

    Жыл бұрын

    @@terrykoc 還沒sign

  • @understood3170

    @understood3170

    Жыл бұрын

    @@len-jager-ye-yao-gai 我記得是法文還是丹麥文來著的🤔

  • @len-jager-ye-yao-gai

    @len-jager-ye-yao-gai

    Жыл бұрын

    @@understood3170 原來如此 🤔(向著原來如此回原來如此

  • @A_Liao
    @A_Liao Жыл бұрын

    推情感教育,真的需要好好教導每個人如何表達跟拒絕! #這應該綠標 Ps. 超期待«蛤»!!!!

  • @user-xu8nt3ys3h

    @user-xu8nt3ys3h

    Жыл бұрын

    這已經不是表達跟拒絕的問題了 如果只要拒絕就有用 那就不會有三大錯覺之首:他喜歡我

  • @g0r6a2h5am

    @g0r6a2h5am

    Жыл бұрын

    "好好教導每個人如何表達" 是不可能的 因為每個人認為的 "好好表達" 定義都不同 有的人認為直接地拒絕是沒禮貌 有的人認為禮貌地說是拐彎抹角 有的人認為明白說出來是不給對方面子 有的人認為暗示委婉地說會讓對方以為還有轉圜的機會 做服務業這麼多年,我相信只有世界末日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 2017.08.31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每年有2萬5千人遭跟蹤!從假車禍真擄人看騷擾現象多嚴重,為何法律無法保護被害人? 2021-04-14 16:10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闖入家中 24 次!臺灣為什麼也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 2021. 5. 11 臺灣婦女團體從 2015 年就呼籲,政府應針對跟蹤騷擾防制立法,行政機關立法進度卻停滯不前,使得令人遺憾的犯罪事件一再發生。 如臺大宅王情殺案、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演藝圈也有歌手蕭敬騰遭粉絲騷擾/潑糞事件,另一歌手林凡則遭狂粉騷擾 6 年,甚至闖入住家等。 今年 4 月,屏東縣萬丹鄉發生假車禍真擄人命案,嫌犯在今年 2、3 月間就曾數度騷擾、跟蹤在通訊行上班的被害者曾女,曾女雖二度報案,但礙於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自保,最後釀成曾女遭擄喪生的悲劇。 此案嫌犯已有跟蹤、性騷擾前兆,卻無「法源」保護被害人,終促使行政院會 4 月 22 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5 月 3 日立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但是否將跟蹤騷擾限縮於「與性或性別相關」、跟騷行為的定義,以及是否能「預防性羈押」等條文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曾闖入家中 24 次! 在科技業工作的小萍(化名)讀大學時,因受不了前男友阿傑(化名)奪命連環叩而與他分手,但阿傑仍不斷傳訊息給她,希望兩人能夠復合,並處心積慮透過假帳號、社交網絡掌握她的行蹤,甚至還會騷擾小萍的家人。 「我選擇搬家,跟原來的朋友都斷絕往來,停用各種社群媒體,甚至剪掉長髮,改以中性裝扮,掩人耳目。」小萍說。 原以為隱匿自己就好,但隔了幾年她考上研究所,竟然在非公開的系內發表會上,看見阿傑站在教室角落,還對著她微笑。她當下感到胃抽痛,好幾天都睡不好、吃不下。 隱忍多時的小萍終於鼓起勇氣對阿傑說:「不要再跟蹤我了。」阿傑竟回:「我又沒對妳怎樣。」最後小萍在家人支持下出國幾年,前 2 年碰上科技公司徵才,她很猶豫是否要回臺灣工作。 她說,自己這些年是靠心理諮商撐過來的,她安慰自己:「或許那個人早忘了我,但他卻早已成為我揮之不去的夢靨。」 小海(化名)則曾遭妹妹前男友站崗騷擾長達 6 年,對方畫過不只上千張幻想的全家福塞到她家信箱。小海在那段期間報警超過 20 次,有的警察會覺得「這沒什麼」,收案辦理的話還會增加工作量,最後往往只是口頭警告加害人,還希望小海跟她的家人不要追究。 持續處於害怕和恐懼中的小海研究了相關法條,發現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卻沒有一次成功被受理,因為對方只要應警方要求離開,警方便無法裁罰,且該法條只罰 3000 元,根本無法有效嚇阻加害人的騷擾行為。 直到有次對方闖入小海的住家並當場被抓,小海才得以《刑法》提出侵入住宅告訴。那時她才知道,對方曾複製她家鑰匙,侵入她家已有 24 次! 在臺灣,跟蹤騷擾到底多嚴重?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7 年做過調查,資料顯示每 8 位年輕女性就有 1 位曾遭跟蹤騷擾,256 位受害者經驗中更顯示,高達 9 成為女性,30 歲以下的被害人占比為 43%,甚至有 92% 的跟蹤騷擾行為人為被害者熟人。 隨著科技及社群軟體不斷精進,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9 年另一項調查更顯示,臺灣每 4 人就有一人曾經遭遇以科技或社群軟體進行的「科技跟蹤」,女性比例高達 78.4%。 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說,許多被害人因長期被跟蹤、騷擾,出門前必須戴帽子、墨鏡,以保護自己;為躲避騷擾、威脅,被迫得搬家、離職、換工作,甚至遠離自己的社群網路,久而久之便脫離社會,甚至因此患上恐慌症、憂鬱症。她強調,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目的是補足現行法規無法幫助受害者的缺漏。

  • @max8413
    @max8413 Жыл бұрын

    有點出執法層面困難,很棒 很多事情不是警察不處理,而是如果法本身定義模糊不明確、模稜兩可抑或是完全沒有提及,會讓實際處理員警無從下手

  • @fdc8646
    @fdc8646 Жыл бұрын

    很多犯罪行為都是一時的衝動,說實在法律訂的再重,都很難預防情緒失控的犯罪者,而真正理智的犯罪者,只要在受害者通報期間收斂,幾個月後,受害者總是有疏於防範的時候,我想跟騷這種事情已經不是如何去訂定法律,而是必須思考如何改善社會風氣與情緒管理

  • @comeamib
    @comeamib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跟騷法要專門專案 配套措施~各個地方政府 成立獨立專門團隊 成員有律師~警察~心理師 攝影師~記者 配有收容所~強制關押所

  • @kingkonglin609

    @kingkonglin609

    Жыл бұрын

    搞這些還不如讓人出生就植入晶片來配合天網比較實際

  • @start1109
    @start1109 Жыл бұрын

    廣告「蛤」ep2感覺很好看耶

  • @rocanzhang
    @rocanzhang Жыл бұрын

    除了”情感教育”,還要加上”情緒管理”與”安全防衛”,在學生時期的必修課程。 在公權力協助前能保有理智,應對情緒異常的跟騷加害人。 但我還是說實話,沒遇過類似問題,難以體會真正的感受。 所以我推薦網飛上的一部動畫「浪漫殺手」,這部雖然是喜劇,後半劇情會出現關於”跟騷”的描述。其實算是可怕又噁心,同時也點到家庭成員不協助,會助長加害人更嚴重,受害者無法受到該有的幫助。

  • @user-sy4gr7iv5v

    @user-sy4gr7iv5v

    Жыл бұрын

    請問,你認為面對情緒異常且失控的加害人,無法保持理智與安全防衛自己的被害人有問題嗎?

  • @wahyuwachfo

    @wahyuwachfo

    Жыл бұрын

    @@user-sy4gr7iv5v 每個人在當下都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管扮演任何角色

  • @rocanzhang

    @rocanzhang

    Жыл бұрын

    @@user-sy4gr7iv5v 你是在說檢討被害者的疑慮嗎? 當然保護自己不只是硬碰硬,親友的幫助也是很重要,減少落單無助的風險。

  • @432v01

    @432v01

    Жыл бұрын

    說到動畫我才想到,有些影視題材根本劇情就是跟騷,這種劇情的作品多了更會助長一些人以為這些跟騷手法有效而去做 不知道這塊有沒有甚麼方法

  • @kevinchang0527

    @kevinchang0527

    Жыл бұрын

    @@rocanzhang 親友的幫助雖然重要,但親友真的沒有義務要幫忙啊...

  • @shaman0230
    @shaman0230 Жыл бұрын

    身邊跟自己都有遇過奇怪的異性過份騷擾或跟蹤的經驗,但跟騷法在沒發生什麼嚴重的事之前似乎效力並不怎麼大,結果都要靠朋友間互相陪伴自救,遇到同類事的人壓力真的很大,希望法規能再更重視實務上如何處理 #這應該綠標

  • @ikertable
    @ikertable Жыл бұрын

    這種法律基本上也是給還沒有打算走入極端的人有基本的風險嚇阻罷了 就像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一樣,能阻止一般人,但阻止不了想要這些東西的人

  • @morinzha766
    @morinzha766 Жыл бұрын

    應該另設一個能反制浮濫報案的法令,讓濫報造成警方無法正常執勤的刑未做出規範,讓民眾能知道自身的處境能否報案並間接使民眾認識這些法令內容,有違者應施予適當懲罰,像需聽課或罰款,這樣才能讓巨嬰型民眾報案量降低,並讓真正需要幫助的民眾得到最大警方資源,足夠的警力才能嚇阻或逮捕預謀罪犯,並使被害人能主動進行對加害人的行為蒐證以利警方能判定其是否違法

  • @432v01
    @432v01 Жыл бұрын

    100公尺可能太短但1公里範圍太大了 這樣可能反而會出問題欸 想像一下加害者平常在台北車站附近工作 被害人去個台大醫院看病或是去京站逛街,距離就變成1公里內了 難道是要每次被害人去這些地方的時候,警察就要去把加害者架離或監視加害者嗎?還是要去全程戒護被害人?這不管怎樣都會造成警力的大幅無意義消耗 還是要求被害人不能主動靠近加害人所以不能自己主動去那些地方?那被害人的自由因此被大幅限縮也不合理

  • @ChinaziXitler

    @ChinaziXitler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300公尺差不多,不會很容易誤入,就算有意跟蹤也是很容易甩開跟蹤者的範圍。

  • @abramsm1a271
    @abramsm1a271 Жыл бұрын

    有些事情都是發生才在開始立法或加重處分。 很多事情明明可以嚴辦嚴懲但就是做不到。 最重要還是需要多發生更多相關命案才可能會加快速度。

  • @CatFtr

    @CatFtr

    Жыл бұрын

    畢竟有些事情要發生了才會知道現行制度是不好的 飛航的起飛程序,TCAS強制安裝,GPS下放民間都是這種形式的體現

  • @fishfishz06
    @fishfishz06 Жыл бұрын

    影片講的很好!!目前有問題的是 行為人動機要與性有關 但有時候金錢利益也可能使加害人產生跟騷行為 另外騷擾行為的認定蠻困難的 像是行為人指使很多刺龍刺鳳看起來不是很友善的人在附近晃來晃去 到底算不算使被害人心生恐懼與騷擾?

  • @fishfishz06

    @fishfishz06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人是性犯罪者 老實說如果沒有抓到跟騷者 被害人真的不知道跟騷行為何時結束 對社會來說 放著這樣的人存在 不知還會不會有下一個受害者

  • @fanyoungan0613
    @fanyoungan0613 Жыл бұрын

    加害者裝電子腳鐐或加裝手機APP定位(加害者無法自行移除),配合受害者有APP連線,加害者接近1公里範圍內發出警示。

  • @user-shifumi

    @user-shifumi

    Жыл бұрын

    加害者直接買新手機......

  • @AntiPedophile
    @AntiPedophile Жыл бұрын

    一條條人命換來這些法 已經不知道算不算值得了

  • @GaoGao0617

    @GaoGao0617

    Жыл бұрын

    對呀.. 應該預防勝於治療 搞得現在看法律 好像在看..神主牌?

  • @cassia1125
    @cassia1125 Жыл бұрын

    絕大多數人都不會被跟騷,而且絕大多數人也不會用跟騷來解決問題,所以…以我之前看到的經驗,除非加害者或被害者有一方消失在這世界上,這個問題是不會被解決的。 你說禁止100公尺太短,但就算是禁止接近1公里,加害者只要知道後面有那麼一個噁心人在,整天事情都不用做了,就算在家裡也只會想著那個噁爛男又在外面搞什麼會害自己的東西,光想就會瘋掉!所以就現實面上來講,除非加害者永遠消失在這世界,問題是不會被解決的。 而我看到的加害者,完全無所畏懼,關?你要抓得到我才行呀!罰?你要抓得到我才行呀!禁止?你要抓得到我才行呀!反正天下一皮無難事,他無所畏懼。而且就算真的抓到了,不論要關要罰要禁止,都會有別人來煩惱,他還是開心過自己的生活。 所以你說立法能扼阻跟騷,就我的理解是不能的。 在跟騷加害者找到他更有興趣的對象之前,他不會停止自已的行為。 我不理解的是,這算是一種心理疾病,可是卻不會有人要求他們要被強制送醫。

  • @bruce2848

    @bruce2848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認同再怎麼立法都沒辦法有效嚇阻 會跟騷的人基本上都會認為天崩地裂都要得到被害者,怎麼可能被區區一條法律嚇到 遇到真的只能想辦法保護自己😅

  • @user-jf4qq8xi4h

    @user-jf4qq8xi4h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換個多金的帥哥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 @darrenburgess3959
    @darrenburgess3959 Жыл бұрын

    個人是偏向C,覺得從教育著手或許可以改善下一代對愛情界線的認知,韓國也可以增加反擊免責給與無法致死的辣椒水或電擊槍,讓加害人能夠害怕接近受害者。七七讓我增加了很多不同觀點的看法與知識,希望台灣跟騷法可以進步。

  • @user-my8ib7yw7z
    @user-my8ib7yw7z Жыл бұрын

    法律是訂給怕法律的人遵守的,對方連死刑都不怕了,要訂什麼法律才能保護受害者?

  • @qqOAOpp
    @qqOAOpp Жыл бұрын

    讓加害人戴上墊子腳鐐靠近被害人就逼逼叫,直接把電子腳鐐當成羞恥圈用,之後就會有被害者追著加害者跑的情況了可喜可賀

  • @Ssss-zm1gs

    @Ssss-zm1gs

    Жыл бұрын

    重点是要怎样定义加害者

  • @Ssss-zm1gs

    @Ssss-zm1gs

    Жыл бұрын

    定义不好满大街都可以有加害者,然后你一天到晚都听到逼逼叫,最后没人会理这个声音了

  • @milkfish9118

    @milkfish9118

    Жыл бұрын

    電子腳鐐成本很高,很難普及。

  • @imwang2563
    @imwang2563 Жыл бұрын

    個人認為缺點還是在於對於衝突發生的處理速度吧⋯⋯ 要解決就必需授權人民執法的權利,讓自我防衛可以實踐在法律層面;如果真有什麼損失,再由法院裁定賠償的問題;對於有事先申請保護而造成的損失,法院也要提高免責的幅度⋯⋯ 看看這樣能不能真正做到保護的效果吧⋯⋯

  • @user-sy6nc9nh8g
    @user-sy6nc9nh8g Жыл бұрын

    來了~

  • @orps40225
    @orps40225 Жыл бұрын

    長遠來看其實ABC都應該要進行吧,不過最優先事項應該還是B>A,不然連出動警方都來不及法案修了也很難落實 當然主要還是希望大家都能認知到什麼行為會讓對方感到不適和恐懼...... 這個超重要的到底在黃標什麼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 @chrisdt2297
    @chrisdt2297 Жыл бұрын

    當一個人的衡量價值的方法已經一般人相差太多時,再多的法律與嚇阻都很難有效果 因為這人對風險與代價的理解已經徹底扭曲,違法的懲罰在其眼中可能沒一般人嚴重,或已經無法正常的理解、判斷 而要界定出可以採取強制措施的界線,與採取哪些強制措施才有效則非常困難 (相關資源也有限) 在此情況下面對這些情況時準備一些最後手段來保護自己,恐怕才是最能確保有效的

  • @onlyliveonce3440
    @onlyliveonce3440 Жыл бұрын

    跟蹤騷擾防止 社會問題 法律和執法問題

  • @cooper6419
    @cooper6419 Жыл бұрын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就跟酒精鎖一樣,強制安裝配戴,移除者立即處罰才有用吧...

  • @kate0720owo
    @kate0720owo Жыл бұрын

    最新一支影片不見了😢 看到一半的app影片

  • @wahyuwachfo
    @wahyuwachfo Жыл бұрын

    跟蹤騷擾、家暴防治等等因家庭、男女交往衍生出的暴力糾紛處理都跟保護令有關,希望志祺在討論此類議題的時候能講解(或討論)法律上申請保護令獲准後,受害者保護自己的方式,以及實務上此類案件加害者和受害者的情形,而不像這次只說法令不完備、執行方面窒礙難行等等隔靴搔癢的結論,就算法令上有不少缺點,實務上力有未逮,也該看看現有能使用的資源不是嗎?

  • @lancelonginus

    @lancelonginus

    Жыл бұрын

    雖然有提及,但是其實志祺也在影片中有提及 韓國自從跟騷法上路後,也發生許多爛訴的事件發生,然後濫訴卻無法受到制裁,把警察當情侶吵架的調停者... 然後又一昧的鼓勵要報警,反正只要把事情全權丟給政府警察,就沒女權的事情了...

  • @user-cw2bl8ff6p
    @user-cw2bl8ff6p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定太嚴,就演變不爽就去提告或是惡意提告都會出現

  • @cma42801
    @cma42801 Жыл бұрын

    為什麼要侷限在“跟騷法”? 最後的結果不外乎就是“殺人”、“性侵”,那是否應該針對“結果”進行更有赫阻效果的修法? (畢竟現在多數不判死也沒有閹掉或其他大快人心的懲罰方式甚至無期都難) 而跟騷法會讓其罪行再加重! 罪加一等的概念! 這樣雖然無法真正有效處理跟蹤騷擾的行為,但我想應該能有效赫阻事態變更嚴重。 個人淺見

  • @user-eg9dg8jb5h
    @user-eg9dg8jb5h Жыл бұрын

    C!搭配直男行為研究社,情感教育不是缺乏,是不存在啊!www

  • @zzzzzz522002
    @zzzzzz522002 Жыл бұрын

    根本不應該對跟騷法有太高的期望,還是靠自己吧

  • @nnnnoooo007
    @nnnnoooo007 Жыл бұрын

    C 不是每個人天生擁有自省與控制情緒行為的能力 隨機殺人出現時就已經在警告社會,不處理、不認識情緒,只會釀成更大的悲劇

  • @tinglinjian8362
    @tinglinjian8362 Жыл бұрын

    支持對於這類議題的探討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 @tong7536
    @tong7536 Жыл бұрын

    钻法律空荡的人太多。就算法律再完善,也有人敢钻漏洞

  • @user-cf5uf7vf2g
    @user-cf5uf7vf2g Жыл бұрын

    4:34 反復持續,複數嗎? 其實蠻恐懼這個法律,我怕突然被冤枉然後毀一身,所以現在都不亂出門。

  • @milkfish9118
    @milkfish9118 Жыл бұрын

    現在臺灣跟騷法的問題有幾個: 1.只限制關於性、性別有關的跟騷行為才能適用本法,但是性和性別的跟騷已經有其他法律可以處理了,這樣沒有增加可以處理的跟騷範圍。(但是因為警力無法負荷不限制範圍的案件量,所以只能限制) 2.現在的跟騷法是告訴乃論,因此就算被害人已經鼓起勇氣去報案,加害人反而會變本加厲的去騷擾被害人要求他撤告。 3.即使已經申請保護令,也難以限制加害人靠近被害者,還是一樣是警力不夠的問題,很難即時阻止加害人的行為。我知道很多人都會想到電子腳鐐,但一副電子腳鐐的成本很高,而跟騷案件又非常多,根本無法普及。 4.要去警局報案,然後警察會給你單子,然後警察那邊要去調查處理、警告加害人,但是調查處理警告這些通常都沒什麼用,並且警局那邊很多案子要處理,這些程序會跑很久,有時候根本得不到警局那邊的答覆,那被害人要怎麼辦? (以上是之前聽系上演講得到的資訊,歡迎理性討論)

  • @BLACKWATCHp2

    @BLACKWATCHp2

    Жыл бұрын

    事實上就還是一個問題,如何防止犯罪完全不發生,答案就是不可能

  • @milkfish9118

    @milkfish9118

    Жыл бұрын

    @@BLACKWATCHp2 犯罪本就不可能不發生,我認為重點是要如何保護被害人,至少不希望再有韓國這次這種憾事發生。

  • @BLACKWATCHp2

    @BLACKWATCHp2

    Жыл бұрын

    @@milkfish9118 保護被害人跟讓犯罪不發生不是相同意思吗哈哈,事實上就是不論你怎麼做都無法讓他完全不發生,頂多是可以讓這件事變得越來越困難,但美國總統都會被人暗殺了,一個普通民眾真的是沒有甚麼困難

  • @b85040312
    @b85040312 Жыл бұрын

    真正的問題是教育,從小就應該教導男女相處的事情,而不是等長大已經歪了 才來用法律想辦法喝止,那都來不及了

  • @UADETATSUYA
    @UADETATSUYA Жыл бұрын

    居然敢碰直銷 七七真的是超級猛~~~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 2017.08.31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每年有2萬5千人遭跟蹤!從假車禍真擄人看騷擾現象多嚴重,為何法律無法保護被害人? 2021-04-14 16:10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闖入家中 24 次!臺灣為什麼也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 2021. 5. 11 臺灣婦女團體從 2015 年就呼籲,政府應針對跟蹤騷擾防制立法,行政機關立法進度卻停滯不前,使得令人遺憾的犯罪事件一再發生。 如臺大宅王情殺案、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演藝圈也有歌手蕭敬騰遭粉絲騷擾/潑糞事件,另一歌手林凡則遭狂粉騷擾 6 年,甚至闖入住家等。 今年 4 月,屏東縣萬丹鄉發生假車禍真擄人命案,嫌犯在今年 2、3 月間就曾數度騷擾、跟蹤在通訊行上班的被害者曾女,曾女雖二度報案,但礙於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自保,最後釀成曾女遭擄喪生的悲劇。 此案嫌犯已有跟蹤、性騷擾前兆,卻無「法源」保護被害人,終促使行政院會 4 月 22 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5 月 3 日立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但是否將跟蹤騷擾限縮於「與性或性別相關」、跟騷行為的定義,以及是否能「預防性羈押」等條文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曾闖入家中 24 次! 在科技業工作的小萍(化名)讀大學時,因受不了前男友阿傑(化名)奪命連環叩而與他分手,但阿傑仍不斷傳訊息給她,希望兩人能夠復合,並處心積慮透過假帳號、社交網絡掌握她的行蹤,甚至還會騷擾小萍的家人。 「我選擇搬家,跟原來的朋友都斷絕往來,停用各種社群媒體,甚至剪掉長髮,改以中性裝扮,掩人耳目。」小萍說。 原以為隱匿自己就好,但隔了幾年她考上研究所,竟然在非公開的系內發表會上,看見阿傑站在教室角落,還對著她微笑。她當下感到胃抽痛,好幾天都睡不好、吃不下。 隱忍多時的小萍終於鼓起勇氣對阿傑說:「不要再跟蹤我了。」阿傑竟回:「我又沒對妳怎樣。」最後小萍在家人支持下出國幾年,前 2 年碰上科技公司徵才,她很猶豫是否要回臺灣工作。 她說,自己這些年是靠心理諮商撐過來的,她安慰自己:「或許那個人早忘了我,但他卻早已成為我揮之不去的夢靨。」 小海(化名)則曾遭妹妹前男友站崗騷擾長達 6 年,對方畫過不只上千張幻想的全家福塞到她家信箱。小海在那段期間報警超過 20 次,有的警察會覺得「這沒什麼」,收案辦理的話還會增加工作量,最後往往只是口頭警告加害人,還希望小海跟她的家人不要追究。 持續處於害怕和恐懼中的小海研究了相關法條,發現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卻沒有一次成功被受理,因為對方只要應警方要求離開,警方便無法裁罰,且該法條只罰 3000 元,根本無法有效嚇阻加害人的騷擾行為。 直到有次對方闖入小海的住家並當場被抓,小海才得以《刑法》提出侵入住宅告訴。那時她才知道,對方曾複製她家鑰匙,侵入她家已有 24 次! 在臺灣,跟蹤騷擾到底多嚴重?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7 年做過調查,資料顯示每 8 位年輕女性就有 1 位曾遭跟蹤騷擾,256 位受害者經驗中更顯示,高達 9 成為女性,30 歲以下的被害人占比為 43%,甚至有 92% 的跟蹤騷擾行為人為被害者熟人。 隨著科技及社群軟體不斷精進,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9 年另一項調查更顯示,臺灣每 4 人就有一人曾經遭遇以科技或社群軟體進行的「科技跟蹤」,女性比例高達 78.4%。 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說,許多被害人因長期被跟蹤、騷擾,出門前必須戴帽子、墨鏡,以保護自己;為躲避騷擾、威脅,被迫得搬家、離職、換工作,甚至遠離自己的社群網路,久而久之便脫離社會,甚至因此患上恐慌症、憂鬱症。她強調,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目的是補足現行法規無法幫助受害者的缺漏。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又有馬國女子在台灣被殺 大馬網友怒罵「台魔殺人」:已經3人了 2022.10.14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連3名大馬女子在台遇害!當地網友激憤:台灣該給交代了 2022/10/15

  • @lala1234567mumu
    @lala1234567mumu Жыл бұрын

    马来西亚在今天10月通过跟骚法,上个星期被骚扰了两年的我终于有理由去报警,但是警察说上司没有通知,所以他们也只能帮我做一份记录,如果我出事他们知道嫌疑犯是谁。所以我是希望我应该出事么?

  • @lala1234567mumu

    @lala1234567mumu

    Жыл бұрын

    #Itdeservesgreenmark

  • @junyen5337
    @junyen5337 Жыл бұрын

    有教育價值的影片,希望能綠標。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 @ago2260
    @ago2260 Жыл бұрын

    想聽您對白紙運動的看法

  • @user-qc2hc2sf6h
    @user-qc2hc2sf6h Жыл бұрын

    警力不夠,執法資源不夠,法律不能直接關人,如何規範?

  • @Iamhandsomeboy
    @Iamhandsomeboy Жыл бұрын

    有要講這次九合一大選嗎?

  • @arieldreampursuer9902
    @arieldreampursuer9902 Жыл бұрын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我覺得短期的解法是B增加執法量能 長期的方案是C增加情感教育 來一步步降低下一代跟騷犯罪者的比例

  • @ronking9144
    @ronking91448 ай бұрын

    這情況法律沒太大作用~ 主要應該是教育/社會風氣問題 , 要採用別的方案處理效果會更好

  • @user-zr1fi9uj8e
    @user-zr1fi9uj8e Жыл бұрын

    全世界都一樣 保護令 跟騷法 通常只針對 君子 如果一個人豁出去 就是要妳死 除非妳躲到他找不到 不然拿 保護令 跟騷法 給他看 他就不殺妳?

  • @user-zr1fi9uj8e

    @user-zr1fi9uj8e

    Жыл бұрын

    電子鐐銬 也要有人判別 24H 線上監看是不可能的 通常都是等出事後 才去查看

  • @NeverMemory
    @NeverMemory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是C+一點A.固然有些國家的法規無法保護受害者,但我覺得有些國家的文化與法規又對被害者過度保護,像是只要被害者申請保護,加害者就會被社死之類的,所以我覺得從情感與道德教育著手是一個很重要的部分,我覺得現在平權運動四起,會出現這些爭議是因為大家對於公民權,人權等諸多界線並沒有一定的共識,所以才會出現有些被害者吵個架就要保護令,或者有些加害者變本加厲一而再再而三的騷擾被害者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這些現象.

  • @huifenGuo
    @huifenGuo Жыл бұрын

    非告訴乃論當然比較好 但…. - C // 能夠讓你追求的,其實也包括非生物

  • @toin20501
    @toin20501 Жыл бұрын

    D 設法保護自己

  • @szmin83
    @szmin83 Жыл бұрын

    之前看過一本書,說保護令只是一張紙而已

  • @user-tr1mh7sb1y
    @user-tr1mh7sb1y Жыл бұрын

    可以模仿滴滴打车,做一个”滴滴防骚扰“软件。

  • @yiiii0222
    @yiiii0222 Жыл бұрын

    在一條法律成立以前 都是悲劇發生而開始 願所有被害者能離開不安與悲痛 台灣也應該借鑒 而盡可能完善跟騷法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 2017.08.31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每年有2萬5千人遭跟蹤!從假車禍真擄人看騷擾現象多嚴重,為何法律無法保護被害人? 2021-04-14 16:10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闖入家中 24 次!臺灣為什麼也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 2021. 5. 11 臺灣婦女團體從 2015 年就呼籲,政府應針對跟蹤騷擾防制立法,行政機關立法進度卻停滯不前,使得令人遺憾的犯罪事件一再發生。 如臺大宅王情殺案、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演藝圈也有歌手蕭敬騰遭粉絲騷擾/潑糞事件,另一歌手林凡則遭狂粉騷擾 6 年,甚至闖入住家等。 今年 4 月,屏東縣萬丹鄉發生假車禍真擄人命案,嫌犯在今年 2、3 月間就曾數度騷擾、跟蹤在通訊行上班的被害者曾女,曾女雖二度報案,但礙於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自保,最後釀成曾女遭擄喪生的悲劇。 此案嫌犯已有跟蹤、性騷擾前兆,卻無「法源」保護被害人,終促使行政院會 4 月 22 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5 月 3 日立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但是否將跟蹤騷擾限縮於「與性或性別相關」、跟騷行為的定義,以及是否能「預防性羈押」等條文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曾闖入家中 24 次! 在科技業工作的小萍(化名)讀大學時,因受不了前男友阿傑(化名)奪命連環叩而與他分手,但阿傑仍不斷傳訊息給她,希望兩人能夠復合,並處心積慮透過假帳號、社交網絡掌握她的行蹤,甚至還會騷擾小萍的家人。 「我選擇搬家,跟原來的朋友都斷絕往來,停用各種社群媒體,甚至剪掉長髮,改以中性裝扮,掩人耳目。」小萍說。 原以為隱匿自己就好,但隔了幾年她考上研究所,竟然在非公開的系內發表會上,看見阿傑站在教室角落,還對著她微笑。她當下感到胃抽痛,好幾天都睡不好、吃不下。 隱忍多時的小萍終於鼓起勇氣對阿傑說:「不要再跟蹤我了。」阿傑竟回:「我又沒對妳怎樣。」最後小萍在家人支持下出國幾年,前 2 年碰上科技公司徵才,她很猶豫是否要回臺灣工作。 她說,自己這些年是靠心理諮商撐過來的,她安慰自己:「或許那個人早忘了我,但他卻早已成為我揮之不去的夢靨。」 小海(化名)則曾遭妹妹前男友站崗騷擾長達 6 年,對方畫過不只上千張幻想的全家福塞到她家信箱。小海在那段期間報警超過 20 次,有的警察會覺得「這沒什麼」,收案辦理的話還會增加工作量,最後往往只是口頭警告加害人,還希望小海跟她的家人不要追究。 持續處於害怕和恐懼中的小海研究了相關法條,發現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卻沒有一次成功被受理,因為對方只要應警方要求離開,警方便無法裁罰,且該法條只罰 3000 元,根本無法有效嚇阻加害人的騷擾行為。 直到有次對方闖入小海的住家並當場被抓,小海才得以《刑法》提出侵入住宅告訴。那時她才知道,對方曾複製她家鑰匙,侵入她家已有 24 次! 在臺灣,跟蹤騷擾到底多嚴重?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7 年做過調查,資料顯示每 8 位年輕女性就有 1 位曾遭跟蹤騷擾,256 位受害者經驗中更顯示,高達 9 成為女性,30 歲以下的被害人占比為 43%,甚至有 92% 的跟蹤騷擾行為人為被害者熟人。 隨著科技及社群軟體不斷精進,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9 年另一項調查更顯示,臺灣每 4 人就有一人曾經遭遇以科技或社群軟體進行的「科技跟蹤」,女性比例高達 78.4%。 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說,許多被害人因長期被跟蹤、騷擾,出門前必須戴帽子、墨鏡,以保護自己;為躲避騷擾、威脅,被迫得搬家、離職、換工作,甚至遠離自己的社群網路,久而久之便脫離社會,甚至因此患上恐慌症、憂鬱症。她強調,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目的是補足現行法規無法幫助受害者的缺漏。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又有馬國女子在台灣被殺 大馬網友怒罵「台魔殺人」:已經3人了 2022.10.14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連3名大馬女子在台遇害!當地網友激憤:台灣該給交代了 2022/10/15

  • @user-cm2bd9vw4v
    @user-cm2bd9vw4v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或許也會如此 台中狼師還當上校長 受害者還很多 此人還造樣騷擾受害者

  • @user-zx8gb2jk3q
    @user-zx8gb2jk3q Жыл бұрын

    C,若根本不治 再怎麼修法 都會有不足處

  • @ivanagyro
    @ivanagyro Жыл бұрын

    會提高誣告的說法根本沒有根據。有時候根本是反對的人自己也知道自己常做出不受歡迎的行為,所以才在那擔心。不要做出不受歡迎的行為就好了啊

  • @desktop5212

    @desktop5212

    Жыл бұрын

    关键就是两个字:证据。如果只要出一张嘴说什么是什么那一定会被滥用。另外你说不做出不受欢迎的行为,不是什么事都是黑白分明的,很多事情难以界定。比如有人喜欢小猫小狗,有人看见宠物就烦,哪怕主人管教的很好,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可能出现利用诬告来迫使养宠物的邻居搬家?

  • @WYCAN

    @WYCAN

    Жыл бұрын

    一名女子向10年前打工的同事方姓男子提告,認為方男跟蹤、騷擾她,影響她的生活;但檢方調查後發現,女子稱她在今年6月1日被方男跟蹤騷擾,但方男早在今年2月就出國至今,難以憑女子指認,就認定方男有跟騷行為,予以不起訴處分。 女子提告,稱方男去年11月16日下午,先是在台北市微風南京百貨地下一樓賣場,站在櫃位外盯著她看,又在今年5月20日下午,趁著女子到土城醫院看診時,在醫院候診區等候她,同月23日又尾隨她進入超市;6月1日晚間,方男駕車行經土城中央路,見她在路上餵貓,迴轉後將車停在女子附近,坐在車上盯著她。 女子認為,方男舉動有反覆且持續實施,已使她心生畏怖、影響她的日常生活,向他提告跟蹤騷擾防治法。 檢方認為,跟蹤騷擾防治法今年6月1日才開始實施,女子稱方男對她騷擾的舉動,僅有最後一次犯罪時間符合,但方男早在今年2月就出境,且至今未歸國,不可能如女子所稱在跟騷法實施當天對她跟蹤騷擾,認為沒有傳喚方男到案的必要,便予以不起訴處分。

  • @langmao
    @langmao Жыл бұрын

    #ItDeservesGreenMark

  • @user-du7sr5tq4h
    @user-du7sr5tq4h Жыл бұрын

    日本也是蠻嚴重的⋯⋯⋯⋯⋯⋯台灣也是有這種情況,只是嚴重跟不嚴重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 2017.08.31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每年有2萬5千人遭跟蹤!從假車禍真擄人看騷擾現象多嚴重,為何法律無法保護被害人? 2021-04-14 16:10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闖入家中 24 次!臺灣為什麼也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 2021. 5. 11 臺灣婦女團體從 2015 年就呼籲,政府應針對跟蹤騷擾防制立法,行政機關立法進度卻停滯不前,使得令人遺憾的犯罪事件一再發生。 如臺大宅王情殺案、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演藝圈也有歌手蕭敬騰遭粉絲騷擾/潑糞事件,另一歌手林凡則遭狂粉騷擾 6 年,甚至闖入住家等。 今年 4 月,屏東縣萬丹鄉發生假車禍真擄人命案,嫌犯在今年 2、3 月間就曾數度騷擾、跟蹤在通訊行上班的被害者曾女,曾女雖二度報案,但礙於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自保,最後釀成曾女遭擄喪生的悲劇。 此案嫌犯已有跟蹤、性騷擾前兆,卻無「法源」保護被害人,終促使行政院會 4 月 22 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5 月 3 日立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但是否將跟蹤騷擾限縮於「與性或性別相關」、跟騷行為的定義,以及是否能「預防性羈押」等條文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曾闖入家中 24 次! 在科技業工作的小萍(化名)讀大學時,因受不了前男友阿傑(化名)奪命連環叩而與他分手,但阿傑仍不斷傳訊息給她,希望兩人能夠復合,並處心積慮透過假帳號、社交網絡掌握她的行蹤,甚至還會騷擾小萍的家人。 「我選擇搬家,跟原來的朋友都斷絕往來,停用各種社群媒體,甚至剪掉長髮,改以中性裝扮,掩人耳目。」小萍說。 原以為隱匿自己就好,但隔了幾年她考上研究所,竟然在非公開的系內發表會上,看見阿傑站在教室角落,還對著她微笑。她當下感到胃抽痛,好幾天都睡不好、吃不下。 隱忍多時的小萍終於鼓起勇氣對阿傑說:「不要再跟蹤我了。」阿傑竟回:「我又沒對妳怎樣。」最後小萍在家人支持下出國幾年,前 2 年碰上科技公司徵才,她很猶豫是否要回臺灣工作。 她說,自己這些年是靠心理諮商撐過來的,她安慰自己:「或許那個人早忘了我,但他卻早已成為我揮之不去的夢靨。」 小海(化名)則曾遭妹妹前男友站崗騷擾長達 6 年,對方畫過不只上千張幻想的全家福塞到她家信箱。小海在那段期間報警超過 20 次,有的警察會覺得「這沒什麼」,收案辦理的話還會增加工作量,最後往往只是口頭警告加害人,還希望小海跟她的家人不要追究。 持續處於害怕和恐懼中的小海研究了相關法條,發現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卻沒有一次成功被受理,因為對方只要應警方要求離開,警方便無法裁罰,且該法條只罰 3000 元,根本無法有效嚇阻加害人的騷擾行為。 直到有次對方闖入小海的住家並當場被抓,小海才得以《刑法》提出侵入住宅告訴。那時她才知道,對方曾複製她家鑰匙,侵入她家已有 24 次! 在臺灣,跟蹤騷擾到底多嚴重?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7 年做過調查,資料顯示每 8 位年輕女性就有 1 位曾遭跟蹤騷擾,256 位受害者經驗中更顯示,高達 9 成為女性,30 歲以下的被害人占比為 43%,甚至有 92% 的跟蹤騷擾行為人為被害者熟人。 隨著科技及社群軟體不斷精進,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9 年另一項調查更顯示,臺灣每 4 人就有一人曾經遭遇以科技或社群軟體進行的「科技跟蹤」,女性比例高達 78.4%。 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說,許多被害人因長期被跟蹤、騷擾,出門前必須戴帽子、墨鏡,以保護自己;為躲避騷擾、威脅,被迫得搬家、離職、換工作,甚至遠離自己的社群網路,久而久之便脫離社會,甚至因此患上恐慌症、憂鬱症。她強調,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目的是補足現行法規無法幫助受害者的缺漏。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又有馬國女子在台灣被殺 大馬網友怒罵「台魔殺人」:已經3人了 2022.10.14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連3名大馬女子在台遇害!當地網友激憤:台灣該給交代了 2022/10/15

  • @user-fx1ws8kw3f
    @user-fx1ws8kw3f Жыл бұрын

    這是一個全民有感的問題吧 台灣每周都出現殺人案 這應該是全民皆關注的議題#ItDeservesGreenMark

  • @686dar
    @686dar Жыл бұрын

    電擊脚鐐,一公里觸發警報三方,八百公尺出警,七百公尺自動電擊。

  • @HanlingHitlerArnand
    @HanlingHitlerArnand Жыл бұрын

    保護令成功後除了腳鐐一類的防範機制 還要配發電擊槍、防狼噴霧、鎮暴槍+胡椒彈。再加上不致死致殘的反擊無責 只想靠公權力震懾本來就是錯誤的,讓跟蹤者明確感受到威脅才重要 正因為跟蹤被害人不會對跟蹤者有任何實質傷害,所以才有恃無恐

  • @Mori_Calliope

    @Mori_Calliope

    Жыл бұрын

    電擊槍和鎮暴槍給沒受過訓練的人用應該不太實際(尤其女生大多沒當過兵) 近距離拔槍通常來不及 防狼噴霧比較合適 但防狼噴霧一瓶才一兩百 自己網購就能買了

  • @chrisdt2297

    @chrisdt2297

    Жыл бұрын

    電擊槍有效使用真的難,有效距離近且要求兩電極擊中正確區域,沒有持續訓練在承受壓力時要及時拔槍瞄準不容易,且可能因衣物種類失效 連警方使用時都要求雙/多人制,一人持實彈警戒另一/多人預備使用電擊槍,避免失誤 而鎮暴槍/電擊棍則屬於疼痛嚇阻,如果對方有一定心理準備/夠瘋狂很容易變為扭打纏鬥 且鎮暴槍往往體積較大,難以日常攜帶 防狼噴霧倒是很有效,但要注意風向,且因為射程有限使用窗口很短 如果沒有事先做好準備/訓練,恐怕光從包包拿出來就太晚了 這些可以作為補充/最後手段,但難以真的解決問題

  • @maxqu3907

    @maxqu3907

    Жыл бұрын

    @@chrisdt2297 正确的

  • @fufrank3217
    @fufrank3217 Жыл бұрын

    我的想法有点奇怪,既然法律的修改和民众的情绪往往是由极端案件和悲剧挑起,那么随着跟骚法的完善产生的悲剧又该如何处理呢?

  • @bluelemon1000
    @bluelemon1000 Жыл бұрын

    C 從情感教育下手, 才是治本的辦法

  • @p122931436
    @p122931436 Жыл бұрын

    跟蹤騷擾 本身是心理 問題 加害人 本人 有意識 到這問題嗎?

  • @taiwan51997
    @taiwan51997 Жыл бұрын

    政府提供一具Terminator-1000,24hr保護騷受害者,不就結了!

  • @user-dy4mz4jn9r
    @user-dy4mz4jn9rАй бұрын

    只有真正出事之後政府才會開始重視 有夠悲哀😢

  • @user-mx8ey9nr3t
    @user-mx8ey9nr3t Жыл бұрын

    總是要有人死掉(話題),才會引人注意(流量)

  • @dehuanyeh5923
    @dehuanyeh5923 Жыл бұрын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韓國如果立案之後,只要騷擾人有再次犯過,應該馬上抓起來 不然不知道他到什麼程度才能被抓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誰說印度是「性侵大國」? 讓數據說話,台灣性侵案比例至少是印度的1.6倍,官方統計更高達27倍! 2017.08.31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台灣每年有2萬5千人遭跟蹤!從假車禍真擄人看騷擾現象多嚴重,為何法律無法保護被害人? 2021-04-14 16:10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闖入家中 24 次!臺灣為什麼也需要《跟蹤騷擾防制法》? 2021. 5. 11 臺灣婦女團體從 2015 年就呼籲,政府應針對跟蹤騷擾防制立法,行政機關立法進度卻停滯不前,使得令人遺憾的犯罪事件一再發生。 如臺大宅王情殺案、世新大學情殺案、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演藝圈也有歌手蕭敬騰遭粉絲騷擾/潑糞事件,另一歌手林凡則遭狂粉騷擾 6 年,甚至闖入住家等。 今年 4 月,屏東縣萬丹鄉發生假車禍真擄人命案,嫌犯在今年 2、3 月間就曾數度騷擾、跟蹤在通訊行上班的被害者曾女,曾女雖二度報案,但礙於法令無法聲請保護令自保,最後釀成曾女遭擄喪生的悲劇。 此案嫌犯已有跟蹤、性騷擾前兆,卻無「法源」保護被害人,終促使行政院會 4 月 22 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5 月 3 日立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但是否將跟蹤騷擾限縮於「與性或性別相關」、跟騷行為的定義,以及是否能「預防性羈押」等條文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 跟蹤騷擾長達 6 年,曾闖入家中 24 次! 在科技業工作的小萍(化名)讀大學時,因受不了前男友阿傑(化名)奪命連環叩而與他分手,但阿傑仍不斷傳訊息給她,希望兩人能夠復合,並處心積慮透過假帳號、社交網絡掌握她的行蹤,甚至還會騷擾小萍的家人。 「我選擇搬家,跟原來的朋友都斷絕往來,停用各種社群媒體,甚至剪掉長髮,改以中性裝扮,掩人耳目。」小萍說。 原以為隱匿自己就好,但隔了幾年她考上研究所,竟然在非公開的系內發表會上,看見阿傑站在教室角落,還對著她微笑。她當下感到胃抽痛,好幾天都睡不好、吃不下。 隱忍多時的小萍終於鼓起勇氣對阿傑說:「不要再跟蹤我了。」阿傑竟回:「我又沒對妳怎樣。」最後小萍在家人支持下出國幾年,前 2 年碰上科技公司徵才,她很猶豫是否要回臺灣工作。 她說,自己這些年是靠心理諮商撐過來的,她安慰自己:「或許那個人早忘了我,但他卻早已成為我揮之不去的夢靨。」 小海(化名)則曾遭妹妹前男友站崗騷擾長達 6 年,對方畫過不只上千張幻想的全家福塞到她家信箱。小海在那段期間報警超過 20 次,有的警察會覺得「這沒什麼」,收案辦理的話還會增加工作量,最後往往只是口頭警告加害人,還希望小海跟她的家人不要追究。 持續處於害怕和恐懼中的小海研究了相關法條,發現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卻沒有一次成功被受理,因為對方只要應警方要求離開,警方便無法裁罰,且該法條只罰 3000 元,根本無法有效嚇阻加害人的騷擾行為。 直到有次對方闖入小海的住家並當場被抓,小海才得以《刑法》提出侵入住宅告訴。那時她才知道,對方曾複製她家鑰匙,侵入她家已有 24 次! 在臺灣,跟蹤騷擾到底多嚴重?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7 年做過調查,資料顯示每 8 位年輕女性就有 1 位曾遭跟蹤騷擾,256 位受害者經驗中更顯示,高達 9 成為女性,30 歲以下的被害人占比為 43%,甚至有 92% 的跟蹤騷擾行為人為被害者熟人。 隨著科技及社群軟體不斷精進,現代婦女基金會 2019 年另一項調查更顯示,臺灣每 4 人就有一人曾經遭遇以科技或社群軟體進行的「科技跟蹤」,女性比例高達 78.4%。 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王珮玲說,許多被害人因長期被跟蹤、騷擾,出門前必須戴帽子、墨鏡,以保護自己;為躲避騷擾、威脅,被迫得搬家、離職、換工作,甚至遠離自己的社群網路,久而久之便脫離社會,甚至因此患上恐慌症、憂鬱症。她強調,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目的是補足現行法規無法幫助受害者的缺漏。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又有馬國女子在台灣被殺 大馬網友怒罵「台魔殺人」:已經3人了 2022.10.14

  • @user-gu7ib3wn8x

    @user-gu7ib3wn8x

    Жыл бұрын

    連3名大馬女子在台遇害!當地網友激憤:台灣該給交代了 2022/10/15

  • @KJHsu
    @KJHsu Жыл бұрын

    D. 看來只能找道上兄弟來幫忙了 (誤)

  • @WNJkk
    @WNJkk Жыл бұрын

    只有千日做賊 哪有千日防賊

  • @user-dt6tl8ci9r
    @user-dt6tl8ci9r Жыл бұрын

    #這應該綠標 #ItDeservesGreenMark❤

  • @jmj001
    @jmj001 Жыл бұрын

    我想給個 D 提案,給犯罪者來個奪魂鋸模式的電子腳鐐,接近被害者100公尺就狂叫,近到10公尺就把腳炸掉。 我知道一定很多法律人反對,那把炸藥換成高壓電擊,是不是比較能接受了呢?

  • @bensonhuang359
    @bensonhuang359 Жыл бұрын

    上一部怎麼突然沒了 看到一半的說

  • @xinyulin5992
    @xinyulin5992 Жыл бұрын

    #ItDeservesGreenMark

  • @user-de9gg8ci4i
    @user-de9gg8ci4i Жыл бұрын

    這是教育觀念的問題,我問你會報復是人性,一昧重罰並不會改善情況,反正值得討論。

  • @avenlikeu2745
    @avenlikeu2745 Жыл бұрын

    志祺不考慮準備館長跟黃國昌的議題嗎

  • @meicha1123
    @meicha1123 Жыл бұрын

    #這應該綠標 #ItDeservesGreenMark 💚💚💚💚💚

  • @ivanjohnson4383
    @ivanjohnson4383 Жыл бұрын

    讲讲最近在“PRC”发生的事吧

  • @GaoGao0617
    @GaoGao0617 Жыл бұрын

    小學有稍微被跟過 也不覺得好玩 跟蹤 是不是某種動物天性?

  • @Tube-bh5ud
    @Tube-bh5ud Жыл бұрын

    3:35沒想到放火跟殺人同時

  • @j6f5h56
    @j6f5h56 Жыл бұрын

    #itdeservesgreenmark

  • @GNX-Y903VW
    @GNX-Y903VW Жыл бұрын

    8:33 既然都發現問題了,那就修法不就好了嗎? 雖然很難聽,但是這是我在志琪77有史以來看過最令人憤怒的一句話 不過這不是在怪罪志琪,而是責備大多數只專注於選舉的立委不分國籍

  • @Kanadesaioshi
    @Kanadesaioshi Жыл бұрын

    #這應該綠標#itdeservesgreenmark

  • @MangoPower01
    @MangoPower01 Жыл бұрын

    騷法

  • @onlyliveonce3440
    @onlyliveonce3440 Жыл бұрын

    逼車 跟蹤騷擾

  • @whiskytn0754
    @whiskytn0754 Жыл бұрын

    警察跟殯葬人員一樣專門除理後事的,事情發生了才能處理。

  • @user-cm2bd9vw4v
    @user-cm2bd9vw4v Жыл бұрын

    被害人要準備自衛武器 因為壞人最討厭同等的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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