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會員: / @xdiaocha 一位懷有八個月身孕的女子在聖誕節前夕離奇失蹤。事件發生之後,其丈夫一系列的行為引起了警方的懷疑。此案發生那年,人們的觀點幾乎一邊倒。但隨著時間的過去,有越來越多的人持不同的意見。有人認為女子的丈夫就是兇手,有人卻認為他是無辜的⋯⋯
斯科特最大的嫌疑有兩點,先說是一整天都在打高爾夫,而後改口說是出海去釣魚,偏偏萊西屍體就在附近被找到;另一個就是在案發前,他就跟婚外情對象安柏說自己已婚但是剛剛失去了妻子。這樣兩件事會只是就剛好巧合?實在是很難令人相信!
主观推定后任何事情都可以成为罪证,拿着锤子看什么都是钉子
事实是,检方并没有直接证据。 只是推论?注意: 美国的法庭审判是假设被控告的人无罪,然后检方必须证明被控告的人有罪(Not guilty until proven otherwise), 而不是被控告的人必须证明自己无罪。
没有直接证据就不能定罪!哪怕斯科特嫌疑最大且检方推论也十分合理
但凡任何一個被殺的受害者的老公剛好有婚外情的話,多半都發現他有對被小三的那位說沒結婚或死老婆的你信不?要不就是說剛離婚。跟你說老婆還好好的在自己家對方就不會願意被小三了,所這種巧合率其實很高
@@user-tr8vj5po3j 重點是在老婆死前,他就跟小三說他失去老婆了⋯預知嗎?
感覺辯方說得有道理。之後檢方再次提出的假設總覺得哪裡怪怪的。 不過不可否認,一個天性說謊的傢伙想要讓人相信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每天都很期待星期二,謝謝威爾~
我想到了可能的作案方式,可直接看最後一段 23日晚上8:30萊西致電母親~24日晚上6點左右員警到達現場,這段時間是斯科特可能犯案的時間 如果算上鄰居在24日早上的10點的遛狗目擊,那整個作案時間會更少,但都說得上充裕 這個案子最麻煩的地方在於無法確定萊西的死因與死亡時間,可以確定兩人家中不是第一犯罪現場(畢竟血跡反應一天內要處理完很難),不然就是斯科特用了毒殺或迷暈的方式 還有既然發現了軀體,為什麼不在付近搜索一下看能不能找到頭顱或四肢,就算被魚蝦吃了也會剩骨頭的 至於遇上盜匪遇害的說法則是無稽,就這麼剛好?盜匪殺完人後拋屍處就是丈夫釣魚的地方付近?如果在犯案現場附近還有可能,兩地車程約1小時半,我不覺得有這麼巧合 但斯科特的手法確實很縝密 因為11個人的目擊幾乎可以斷定萊西在24日早上10點左右還活著,斯科特得在11點(電子郵件記錄時間)返家作案,並在12:54到達港口(自助取票時間) 至於要怎麼殺老婆,那倒比較簡單,既然是夫妻一定互相知道生活習慣,例如萊西可能有遛狗完回家就先喝杯牛奶或冰水的習慣,只要上班前把迷藥下在裡面即可 一次不成功也無所謂,借口東西忘了回家拿,順便把下藥的飲料取走就好(如果妻子在遛狗之前誤食了,也能處理),只要死者沒向外人透露最近丈夫常常上班途中回家,暴露的機率就很小 重點還是11點半,這次返家時不能被人目擊,考慮到他們住的是高檔社區(必須常與鄰居互動),而且定居已經兩年,連妻子遛狗都能被11個人目擊,丈夫開車回家要怎麼避開「鄰居監視器」呢? 他是可以用幾天連續同時間返家來讓鄰居們習慣,因為習慣所以是小事,因為是小事所以沒跟警察說,但這是案件沒鬧大時,案件鬧這麼大,如果有人看到就一定會報告的(再說拉著一條船的車很容易留下印象吧) 換車或打電話讓老婆自己離開也不現實,同樣是「鄰居監視器」的問題,所以警察才會推測丈夫是早上甚至前一晚就將老婆殺害,用船載到公司再運送到港口丟棄 但這個推論就違背了丈夫刻意讓老婆制造的生還目擊證據,所以才會被律師打臉 最後我想通了,第一案發現場根本不是在家裡,而是丈夫11點半左右回到家付近,可能是公園或某些偏僻處(避開目擊同時制造老婆的生還目擊證人) 事前跟老婆說好要帶他和家中的小狗一起去釣魚,在那等他來接,他可以先溜狗走到那裡,至於為什麼不在家裡接,就看丈夫的口才與藉口怎麼編了 等接上人後就在車中用準備好的藥毒死或迷暈老婆(槍殺或勒斃是不行的,血跡反應和反抗痕跡太難隱藏),狗子就不管了,畢竟帶著狗更麻煩 在到達港口前附近的水域就把老婆殺害棄屍了,所以丈夫釣魚處根本找不到作案痕跡,港口的人也不覺得有異樣 至於港口為何會有老婆的氣味,別忘了這兩個月丈夫多次去過港口,原因不明,推測就是在港口銷毀老婆的私人物品,目地是為了誤導警方他是在這裡殺人棄屍的 只是既然路上有山路哪都能拋屍,為何一定要拋到港口附近的沼澤地?我推測是為了破壞遺體 埋山裡雖好,但除非挖得夠深或以水泥封頂,很容易就被自然或生物破壞,而且作業時間長,不利自己創造不在場證明,一但遺體被發現,完整的屍體也更有助於警方破案 沼澤地同樣人跡少,而且水流緩還有沼氣與動物能加速屍體分解 斯科特千算萬算沒算到的是陪審團最後是以心證將他定罪,不然以物理證據來說,你真的無法證明是他殺的
你這個握測很有可能就是事情真相,不要忘記丈夫是農科出身,畢業後從事化肥業務,屍體某程度上也算是有機肥料一種,沼澤地和山地對藏屍的利弊一定很懂。
這個推測很合理
我觉得这个合理
專業
這個丈夫的確是很縝密,我認為他做很多細節都是設計好的,比如到公司上班(上網)這件事,一般口供不一定會講到那麼細,至少我看了那麼多解說案件的頻道,很少看到幾點幾分做甚麼都記得那麼清楚的,但是這種細節他都主動講出來,而且辯方也提出這些點,可見這些都是一開始他已經設計好辯白的方式
懷胎8月的妻子、重大節日的前夕,再怎麼感情不睦的丈夫,也應該會留意一下她們母子在家的狀況。你獨自去釣魚、讓妻子自己在家打掃和準備節日餐飲、還要大肚子的妻子去開車幫忙拿花束...等到爽快一天自己悠悠哉哉回到家,發現懷孕妻子不見蹤影,你也不親自報警,找不到人的日子,也不擔憂,甚至與小三你儂我儂.......不管是不是丈夫做的,前前後後這麼冷血的表現,不懷疑你不然要懷疑誰?
這樣誰都懷疑是真的,可是司法還是看證據不能用懷疑,不然冤獄會超多。
基本上同意你的观点。有时候欧美的白人就是非常自私的,我就认识一个,他妻子刚刚生第二个宝宝一周,家没有其他人照顾两个孩子,他居然约我去看球赛。 我不知道他们家庭是怎么运作的。
@@RFD16 看場球賽,可能只是為了脫離經常被家庭綁住的狀態,一種暫時的喘息放鬆。也許那不叫自私,是西方人懂得調適。 但這男主角太混了,顯然沒有任何的責任感與親情。
回家大門開著 聯絡不到老婆 還覺得不急 這種話說出來我真的不敢聽
@@RFD16 真的超级自私,不过不必地图炮欧美吧,这种人在中国也多的是,自愿加班逃避带孩子
我覺得這個丈夫真的很讓人心寒,孕妻失蹤,無所謂的態度,還繼續與情人聯絡。
对的!他的态度让人怀疑他就是凶手,虽然他可能只是个渣男
因為不愛了 很多婚外情又不離婚的人都這樣
沒事人家長得帥,會被原諒的
但是不愛了,也是兩條生命,就算不是兇手,也該擔憂她們,連寵物都有感情了,何況還是跟你相處五年的妻子。
重點:丈夫一點也不擔憂的態度。 是不是兇手,不是我能評論的。 😩😩😩
Amber Frey後來有出一本書,揭露他跟Scott Peterson詳細交往過程,其中提到Scott Peterson並不想要孩子,甚至考慮結紮。代表Scott Peterson的確不想為人父,還想要繼續渣下去。如果Amber Frey後來真的跟他在一起,下一個很有可能就是她。
想知道書名☺️
@@ss-nz2rj Witness: For The Prosecution Of Scott Peterson
不想要孩子又要結婚又不戴套 搞出人命後就是射後不理 100%渣男 敢殺人又死不敢承認👎🤬🤮
不能理解...不想要小孩也不用殺人啊?
真的什么都出书
自己有在釣魚..., 開100多公里 然後只釣一個小時 而且還是船釣, 有在釣魚的人應該能理解我說的話, 關於這點真的有點奇怪~
但是就以他那艘小船想抛一个孕妇加4个水泥锚是很难的。我开过那种小船。想要不翻船必须把尸体给肢解了。检方得靠尸检来证明他可以实施抛尸。没有的话就有点太小看辩方了
我沒有釣魚經驗,但是打高爾夫天氣太冷改出海有比較不冷嗎⋯⋯
不能同意更多
是的,我钓了二十多年鱼,海上钓鱼风会更大,比陆地更寒冷。正常人去海钓,不都应该看下潮汐天气预报的吗?谎话连篇啊
本來想去打高爾夫,但因為天氣太冷,所以改出海釣魚 原來是幹話照樣照句阿 我也會 "本來想吃冰 但因為天氣太熱 所以改吃鍋燒烏龍麵"
「萊西從小就暈船」太雙關了吧
超好笑我一聽到這句也這麼想
好地獄😂
喔天😂
怎么双关的,可以解释一下吗,还没有明白😂
@@boshuaizhang7905通常暈船講人被愛沖昏腦
第一次長達半小時的非會員影片,看的很過癮
謝謝Will站在中立的立場報道了這個案子。 當年這個案子發生的時候, 我就在所有主流媒體上跟蹤了。 我至今還是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定他謀殺罪。 斯哥特自己的愚蠢, 他的律師的自大以為自己能夠從中期就取消檢察官的起訴, 選擇陪審員的時候也不認真挑選, 陪審團成立了以後也還是對陪審團不尊重,都成了這個案子最後定他謀殺罪的原因。 但是,事實是, 定他罪的證據確實不足。
感覺電影「控制Gone Girl」應該有借鑑這個案件 安柏站出來說自己與斯科特是情人關係的畫面超像電影那幕 然後斯科特也跟控制的男主角班艾佛列克在電影裡的形象蠻像的 受害者是孕婦加重大眾的同情心、有存放雜物的倉庫、媒體騷擾,都太吻合了
我也一直覺得「控制」的劇情跟這個案件很像!🤔
而且斯克特長得有點像班艾佛列克
同感
應該就是了
天啊 根本就是~~
一直撒謊的人一定要遠離...好可怕...!
這個案子許久前聽過,妻子快要臨盆之際遇害,將為人父的丈夫卻談笑自若,這本來就很容易引起懷疑。 但我不明白的是,那兩個不同的鄰居都做證看到在不同時間看到在遛狗的被害人,這說不通啊,要嘛就是他真的沒殺害孕妻,要嘛就是鄰居做了偽證。 情人三觀很正,沒有被所謂的「愛情」沖昏頭。
有可疑不一定就是兇手,本來證據就不是壓倒性的,還初審判終生,上訴都判終生不能假釋已經重判了...可能情人也沒有很喜歡/很相信他...有時候如果是警察急於破案,導致程序不公義,破案了在市民心目中還是懸案...
@@ashleydls 我也是有疑慮才指出來的。
那個鄰居應該本身記性不好吧,自己時間人物都搞不清楚還當證人... 我昨天才被別人說「你是不是剛剛就在外面晃來晃去?」 但我已經遲到,一來就衝進集合處,哪有時間晃來晃去...
斯考特要是女的,早就在外面晃了 搞不好還跟城丸君女嫌學習 申請求償.....
@@user-rc4cz9jr3x eric讲过吗!长安万年是吗
丈夫斯科特的嫌疑最大,这是毋庸置疑的,辩方的两个观点并不能排除掉斯科特的嫌疑,邻居看见莱西遛狗的时间是10点,之后看见的都只有莱西的狗,这很大程度上说明莱西是在10点到10:30之间遇害的,并不清楚斯科特家到公司需要多久时间,由于斯科特是在10:30才开始回复邮件,他是完全有时间在10点后作案然后将莱西运到仓库的。第二点关于渔船以及浅水区,斯科特说当天去了浅水区不代表当天他就在浅水区抛尸了,他完全可以将莱西藏在禁止登陆的岛上,从而误导警方,而且斯科特后续前往了很多次码头,也说明抛尸很有可能是在之后进行的。也有可能是斯科特根本就没去浅水区,而是去了其他适合抛尸的水域。所以这两点都不能洗清斯科特的嫌疑。
補充警方關於早上目擊Laci遛狗的調查線索,當時有3位孕婦在Laci住家附近散步,其中跟Laci身形相似的2位在遛狗,目擊者很容易誤認。
他那艘敞篷小船怎么做的抛尸不被发现的,一个孕妇四个水泥锚很难一次性从小船上抛下。如果他是肢解后分批次抛尸那尸检结果应该会证明,也会有目击者。这些都解释不通。如果尸检结果连抛尸方法都解释不了那就别辩了,洗洗睡吧。
@@johnbu9098 如果斯科特作案應該會有目擊者?那換做其他人做的就不會有目擊者嗎?屍體發現時都已經泡了四個月了,還能屍檢出個甚麼呢?
人口訴的行程,不能拿來當證據,人會說謊的,反而他口訴的行程漏洞百出。 兇手哪會誠實跟你說整個行程怎麼走的,肯定會刪剪掉很多他不想說的事情。
你的說法並不付合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你現在是說: 这两点都不能洗清斯科特的嫌疑, 美國法律不是這樣運作
這案子很久之前就有看其他網紅說過,但是will說的還是比較詳細、他工具鉗子上有斯科特老婆毛髮血跡、還有水泥柱....怎麼看都非常可疑
这个是很大嫌疑。到了海里,鬼才知道他哪儿抛的尸
30分钟!!! 还没有看完,但是让我们说:谢谢will👏
和上次講述的沙漠骨骸案類似,斯科特要對萊西的死亡負責,但檢控官無法還原他的犯罪過程,推敲的與實際可能落差頗大。
Google了一下 這案件還有不少後續 斯科特的律師指控當年其中一名陪審員隱瞞自己曾受家暴的經歷,有先入為主的偏見,會造成斯科特得到不公平的審判結果 目前進度是上月底剛進行了聽證會,預計六月會有結果,如果指控成立,案件有可能會要重審 看來這案子似乎在完結前還會有很多故事呢 (思
看不懂英文 跪求後續
来晚了, 去外面的案件讲解的油管频道绕了一圈后 还是喜欢Will的风格 而且每一期的素材都看得出特别用心 新加入成为会员啦 希望成为你一点点的动力 继续保持高水准的原创作品
哇有半小時,Will辛苦了
這起案件講述的非常精彩,短短半小時讓我的情緒起起伏伏,隨著案件進展想法也是一變再變 故事一開始我感覺斯科特不太像是兇手,後來看到警方在他家中完全沒找到任何痕跡,更是堅定了此一想法 但到中段,婚外情的披露跟幾次撒謊,開始讓人感覺斯科特不太對勁,後來警方搜查到的一些頭髮、血跡、水泥錨,開始讓人感覺似乎、好像、也許斯科特真是兇手? 此時我心中在想,沒有找到凶器,屍體更是無影無蹤,還不能下判斷,但後來隨著被害人被發現,讓人覺得毛骨悚然的同時,想法也完全改變 但是到了法庭審理時,辯方律師提出的內容徹底反駁了警方的推測,此時讓我想到一部看過很多次的電影,剛好上週又重看過一次--《The Shawshank Redemption》 丈夫有加害動機,後續的一系列讓人迷惑的行為,更是加重了他的嫌疑,但是始終沒有明確的證據,或許一切都只是巧合? 會讓我覺得斯科特真是兇手的證據,例如家中的血跡、凶器、清洗現場的工具、消費紀錄、搜尋紀錄、用以棄屍的負重物...等一項都沒有 甚至如何行兇的推理,時間點、地點、如何棄屍,這些也絲毫沒有,最後定罪的關鍵居然是電話錄音......,給我的感覺就是過於兒戲,警方的搜查方向似乎也一直都是以斯科特是兇手為前提
未看先👍⋯⋯謝謝你
本打算去打高爾夫,結果因為天氣太冷所以選擇出海???
🤣🤣有夠扯
这个给了我至少81个死亡威胁的焦畜生今天生日,我不会让她有好日子过的!老子才不怕她身家十多亿!我一直相信: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写给焦俊艳的“生日祝福”:你个杀夫(高以翔)的凶手!今天是你36岁的生日,高以翔身故后的这三年,娱乐圈只有两个艺人去你微博祝你生日快乐(很容易查,艺人的祝福一定会置顶,一个是刘海宽、另一个是白宇,你和谢娜同一天生日,她有上千个艺人去祝她生日快乐)为了免得你今年挂零,我来祝你“生日快乐”啦! 第一:你联手多个姘夫谋杀了亲夫高以翔,自认受过《法医秦明》的耳濡目染,技高一筹,一定在偷着乐吧? 第二:你骗大众和高家你怀了双胞胎(你本人的匿名亲自来通知了我)谋取了高以翔22亿台币的一半和他两套房产,住在上海最贵的公寓翠湖山庄里,天天在做美梦吧? 第三:你伙同台湾杰星公司策划他不存在的🐔女友出道,见广告资源旁落,就跳出来大炒特炒你和高是夫妻关系,接手了他大量的广告资源,现在仍暗暗得意? 第四:高以翔的家人想和你打官司,证明你偷人生的儿子和高没有关系,才导致他被害,你却把偷人生的儿子户口转去他处,说小孩流产了,天衣无缝的技术暗自窃喜了很久? 第五:娱乐圈里这么多人知道你已婚有娃,圈里面唯一写长长悼文的就是你,去安慰你的人,用的全是安慰寡妇的口吻(李维嘉、王富美、法医秦明官网、你自己及陈铭章的助理、Papi酱的小号……)可是他们知道你前男友徐昂在公安大院长大,人人都噤若寒蝉,美死你了? ……. 你就得意吧,之所以现在不把你“弄死”就想让你多快活几天!每天生活在惶恐中比死还难受吧?因为我知道只要五万人民币就可以彻底把你玩死!你能活多久?不取决于你自己,取决于老子!(参见插队的婆孙俩,被有钱人花了¥50,000买了热搜,全网社死,况且我还可以去全世界打广告) 你威胁了三年多要给的律师函在哪?现在全网都知道你色厉内荏、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下毛毛雨可以出海的,下毛毛雨草地湿湿的,打球就很困难?
@@flora7688 誰說天氣冷就是下毛毛雨的?北美這邊艷陽高照的同時還可以冷風颼颼
@@flora7688 如果天氣冷,出海會比打高爾夫球更冷,他說的謊邏輯上不通
夫妻不幫忙一起弄耶誕大餐,丈夫反而想去打高爾夫,後來卻變釣魚(殺害完改計畫)->去公司處理事情(藏屍)->拉船出海(探查拋屍點)->魚餌沒帶再回車上(觀察周邊人流多寡再把屍體搬上船)->看天氣不好折返(拋屍完折返)->回家前故意打電話(故佈疑陣)->回家洗衣清洗(湮滅證據)->然後最後說找不到人(完成做案),一連串下來怎麼看都像是犯罪劇場去滅證的行為。
30分鐘看的好滿足
一次半小時好棒喔!辛苦了
不敢說斯科特100%就是犯人,但以死者遺體的狀況-頭手這些易辨識的生物特徵被砍除來看. 99.9%是親朋好友所為.
這個判決已經出來了,他被判有罪
Will辛苦了!疫情期間仍規律的更新
他又没在中国
hi
@@senshin7243 真假@@!? 不然他在哪? (其實我也不清楚will在哪)
@@willy7703 上海
@@NN0121ZD1106 剛好是在一個最近有點....嗯的地方
我提出一個猜想. 妻子是早上溜狗中被殺害的, 所以狗才會自己跑來跑去 之後帶著妻子屍體到公司處理點事, 制造不在場證明, 然後再帶著妻子和船去碼頭. 至於抛屍點是有爭議的, 但一片海域有深有淺, 辯方自然要找個最淺的地方做實驗, 而事實上他出海那段時間沒人知道他去哪了, 可以去一個深點的地方抛屍 總的來說, 沒有直接證據可以不判死刑, 但無期+不得假釋是不能逃掉的, 不別說最後要跑路的舉動和情人的聊天
丈夫一直在故意做“不在场证明”,行为太可疑
因為去高爾夫球場打球會冷,所以去更冷死人的海上。這位老公你不覺得說這供詞前要先想清楚嗎。我記得另一位up主有提到這個,然後男嬰是媽媽死亡後自然從子宮排出來的。加上其他一堆間接證據加起來,我認為老公是真兇。
超级认真的看完了这一期,精彩啊,我很想知道到底凶手是不是斯科特
我觉得,如果will说的都是真的的话,几乎肯定不是斯科特,太勉强了
如同Will最後面說的,至於真相如何,只有斯科特自己知道!
不是
感覺很久以前Will做過這起案件的解說,但現在這個版本又更詳細了,補充更多細節及圖片~
沒有沒有講過
安柏好勇敢出來說明 讚!
搬物件上船的時候,有可能在倉庫裏搬上去,並非去了碼頭才搬。應該不會在眾目睽睽之下搬大型物件的。
電影「控制」就是參考這個案件改編而成的
是喔😯
真假😳
我變 我變 我變變變
原來如此
控制很好看
好精彩的30分鐘,一下子就看完了
這案件我覺得最關鍵的地方在於正確的死亡時間,以及屍體是怎麼運到海邊。很可能不是斯科特親手殺他老婆,但他是首謀,負責出主意的人,執行另有其人
沒有前科的人能做到找到殺手,不被找到直接證據根本不可能
雖然斯科特有作案動機 案件發生後的態度也很讓人起疑 但辯方提出的解釋都很到位 以一些間接證據就定斯科特的罪的確不妥 不過20年都已經過去了 感覺要真相大白很有難度...
要真相大白真的很難。 除非決定性的證據有被找到。 凶器還未被找到。 我覺得斯科特是否是兇手,真的很難說。 因為也可能不是兇手,但內心其實害是希望自己的妻子快點離開自己。 所以當萊西消失的時候,他才會有那種反應。 但不代表他就不是兇手。 只是缺乏最有利的證據。
至少不是死刑定讞 用間接證據把一個人判死根本是白色恐怖或恐怖時期
就算是說謊成癮的渣男 都不一定就是兇手 這案件反映了 這人治不是法治 道德凌駕法律
@@user-dz3dl9dm7t will每次未明真相的案件,下面的評論,都是一邊倒支持兇手不是兇手的,陰謀論就是強😂
@@user-dz3dl9dm7t 建議研讀法律相關書籍,讀完再來看看你自己講什麼,並且美國同台灣屬無罪推定原則。
20年了。没有出现类似案件,多半就是丈夫所为。除非他们的关系网中出现非让他们家遭罪的有深仇大恨之人,否则谁会激情杀孕妇?杀人惯犯不会只杀一个孕妇。
星期二就是要看Will。
30分鐘影片辛苦了
非常好听🌹🌹🌹
其實辯方的論點都很有力,都有打到控方的弱點,至少真相絕對不是控方說的那樣,此案真的有再審的必要
完全同意,我也觉得辩方明显更有力,而且很可是是陪审团被舆论误导了。斯科特不是好男人,但是大概率没杀人
@@freebird1122ai 斯科特嫌疑還是很大的,即便不是他動手殺人,但他主使他人行兇是主謀的可能性仍很高!尤其那位女鄰居明明說看到三個可疑人,而最後只拘捕了兩位,那麼第三位會否是斯本人呢?!
我也這麼認為
法庭上的交戰 明顯是辯方更合邏輯
@@kathychan392 但最起碼應該重審並且再找多點証據,至少應該再認真查一下鄰居說的三個賊
妻兒被發現的地點在丈夫釣魚的附近和車上有妻子血跡,所以我覺得丈夫是兇手耶!只是過程不是像檢方說的那樣......
除非有人刻意栽赃陷害,而且非常了解丈夫的行为日常,但是辩方律师有没有找到一丝可疑的栽赃证据呢?当时是根本没有的,而且丈夫谎话连篇,当警察是白痴,说的那些话没人相信
他一定是兇手 只是我們推理不出實際作案手法罷了 所以法律根據無罪推定原則 及 比例原則 不能判死刑
上了賊船,他慶幸載他老婆上船的過程沒被人發現
來了!!
這則重大刑案告訴我們,人千萬不要既外遇又謊話連篇,不然即使你個人沒有直接證據,也仍然會讓法官覺得你的為人就是兇手的模子
是陪審團吧
我觉得他应该是凶手。 当天老婆去遛狗,他也驾车出外半途用某种方法带走老婆,所以最后狗狗才会独自在街上溜达,接下来他应该是带她去了公司把她藏在船里,然后开船去钓鱼,弃尸。可能他说的路线是干扰警方查案,到底他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 即使妻子失踪他也冷血的和情人打电话, 这样的人不是凶手还有谁?
有看過其他人說的 但還是比較喜歡Will版本😆
只有will能讓我看了30分鐘不快轉👍🏻👍🏻
好想聽Will講Chris Watts案件🥺🙏
卡穆的「異鄉人」中,主角被判死刑的關鍵是因為在母親的葬禮沒有傷心難過,甚至在隔天就與女友做愛,這樣的情況與本案不謀而合,將常人的倫理觀作為審判標準確實有點荒謬。 但如果說真的清白,不接受測謊,從頭到尾都認定妻子已經死亡,船上的頭髮還有血跡就完全說不通。 這個案子跟之前日本男童失蹤案一樣都是有相當多的間接證據但卻無直接證據,最後的結果卻天差地遠,從這點上來看我是相當認同的,陪審制好的地方就是在於法律並不是絕對的法則,眾人的意志也是審判標準之一。
不接受測謊不一定是因為有問題才不接受 我記得美國大部分的州份除了特殊情況下,都不能用測謊來當證據 測謊就是用來讓你說多一點,但是有時候,你不能保證警察刻意性問一些誘導性問題,讓你在不明不白的時候,不小心被認罪了 當然,正如我上面所述,測謊是不太能當證據,但以"好警察"跟"壞警察"等方法,去哄你說,要不要認啦,再誤導你以為剛測謊的內容可以拿上庭證明你有罪,現在認了就不用死哦 雖然是完全不同的國家,例如在日本,你明明是沒有痴漢的,如果車站職員叫你去什麼房間解釋的話,有些人就會覺得我沒做,就解釋吧,但實際上,死也不要去,去了就等同認罪
扯谎机常常失误,而且关键是其结果还得依赖操作的警官做出主观判断。
@@JackVocaloid 我再補充一下,我看過很多美國審訊的視頻解說,內行的都說不要接受警方的測謊,你要證明自己清白,可以自己去找第三方測謊,要知道做判斷的是法院,而警蔡做的一切都是搜集你犯罪的證據,這就是他們真正的工作和專業,而不是所謂的找出真相
明明知道對方就是兇手,一堆間接證據,連地點都吻合,卻因為沒有直接證據,這種感覺很嘔阿。 日本男童那案件超明顯的,就是那女的綁架滅口的。
@@f117001 沒辦法阿,這就是法治的缺點吧. 就跟電車痴漢一樣,就你站在那女生後面,旁邊的人也看到你,你手就沒舉高,女生就是感覺到有人摸他,但是你就是沒摸,那這樣也能定你罪嗎?
節奏清快,無捲舌鼻音濃腔,故事取材簡潔有力。
好!
我支持檢方的說法-斯科特是兇手。但,我要補充的是,他應有共犯。 首先,斯科特的證詞變來變去,就有問題了。再加上他拒絕測謊,那就“一定有鬼”! 第二,這明顯是預謀犯案!斯科特騙安柏說他沒老婆這句話,其實有兩個意思:一是純粹要追求安柏,二則暗示他即將殺掉萊西! 第三,所謂的“竊賊”,可能是故佈疑陣!我認為這三個竊賊其實是幫助犯或斯科特花錢請來的殺手,他們跟本不是來偷東西,而是要來殺萊西或處理萊西屍體的! 第四,斯科特變裝、畏罪潛逃、多次到伯克利碼頭(可能是觀察潮水的變化,及確認屍體是否浮起...等),都是一種犯後會出現的行為。 第五,斯科特的船上有萊西的頭髮和鉗子有血跡反應,就更是鐵證了!
他知道沒有直接證據,警察無法抓他,法院無法定他罪。所以表現得很渣男,連演都不演一下悲傷,就是在挑戰公權力。 屍體浮上岸就是給他的報應,沒直接證據,警察、法院也要把你抓進去關。
怎麼看最有問題跟殺人動機的就只有丈夫阿...除非遇到甚麼變態殺人魔 不然誰會無故去殺害一個人而且還是孕婦 對外遇對象也是各種謊言 證明這人很會撒謊 很多供詞可能都是騙人的
对啊,其隣居說附近有竊盜發生,他们不盜財物,搶孕婦做啥?!
有殺人動機的也可能是Amber
老婆怀孕 还是第一胎 八个月了 还出海钓鱼 还去找情人 还和情人说自己刚刚失去了妻子… 在船上有血迹 在车上有血迹 嫌疑人前后证词不一致 拒绝测谎 ……
哪一項是直接證據?
听了两遍了!
妻子失蹤後還能和情人冷靜調情,單單這點就不是正常人辦得到的,至少證明他認為失去妻子和孩子不是一個大問題。
其实是有这样性格的人的 对道德和情感的感知不强
@@timy4382 你深井冰
問題不是他正不正常 而是有沒有明確證據呀 此案根本沒有明確證據
很棒
来了😍
這案子明顯證據不足,辯方也說明了檢方推論根本對不上,在沒有直接證據且間接證據也極度薄弱下還能判死刑也是厲害。...
用來定罪的關鍵性證據居然是一段和情人扯謊的通話記錄,我覺得檢方拿這個出來左右陪審團的情緒也是很沒品。最後只能說斯科特為了他的風流成性和玩世不恭付出了代價。
我覺得陪審團被帶風向,要說婚外情是動機可以,但當直接證據說不過,司法還是要公正不能放感情的東西,要是我是陪審團中一員,我就會說沒直接證據直接判死太過了,他們這樣做是寧願錯殺來補網這樣,這不太好。
@@user-cz5om1vq2m 有些女的只想解氣,不在乎冤不冤枉你^^
@@user-ki1is1ts7f 看來是真的不要理你好了。
@@user-cz5om1vq2m 作为一个女性看到这么个渣男忽然觉得是不是他干的不重要,蹲号子就行了。 by 派大星 對照案例和真實留言都給你了
誰叫你妻子不見又不報警,又有婚外情,大家不懷疑妳要懷疑誰?
想看will推出类似于《 2008年北京失踪地理老师任铁生》的系列迷案故事,还有像法医秦明的这种系列故事
好殘忍
這集真的用心,三十分鐘小老弟也都看完了,謝謝
這案子間接證據滿多的,車上有血跡,鉗子有妻子頭髮,弄一些奇怪的東西,又常去碼頭,又有犯案動機,然後對妻子死亡沒有悲傷的感覺,又逃跑,又一直說謊,這都沒有一個好的解釋,而辯方律師也沒有證據證明不是他殺的,所以這案子一定和他有關係,這樣判我覺得合理。
哇will難得30分鐘的影片
good!
如果不是斯科特殺的,那殺人犯的拋屍地點也太巧, 有人會把隨機殺人的屍體拋到130公里外的海裡嗎? 另外除了妻子失蹤後的反應很不正常外, 有人會把自己妻子失蹤當日的行程交代錯誤嗎? 出海釣魚跟一直在打高爾夫球是差很多的耶。 所以我認為殺人者就是斯科特, 至於犯罪手法,我懷疑有同夥幫忙拋屍, 因為那艘船要拋屍+錨確實是難度大了些, 但如果有人幫忙開其他漁船載屍體出海, 他就可以將他的說詞連結起來降低嫌疑。
弗力貝爾稍安勿譟 本案有請派克出來說明當時斯考特是否有增加金錢袋
有同夥的幾率不大,因為警方偵查首先就會鎖定嫌疑人的人際關系,如果有經濟來往或者交往密切的人,第一時間就會被懷疑上去調查了。斯科特有婚外情也好,冷漠也好,說謊成性也好並不能說明他就是殺人凶手,只能說明這個人比較渣。但是就算人渣也應該被公正的審判,不應該蹲冤獄,更不應該冤受死刑。
雷电吞噬了他吗
如果當時庭審結果是斯科特無罪,那麽警方就不得不往竊賊那個方向去調查,說不准能查出鄰居黛西所說的,參與行竊卻未被逮捕的第三人。
@@lollife121 是W吞噬
電影的原型出自於這個案件
安安你好
哇今天的影片好長 有30分鐘 開心
不知道老威有沒有興趣講講日本的岡田里香案(宅急便藏屍事件),這個案子也是挺曲折離奇的
辯方提出的質疑的確很有道理 但車門上的血跡、鉗子上的頭髮要怎麼解釋?
三十分钟 太爽了🤩🤩🤩
又有新影片看
斯科特虽然问题很大,但到底谁杀人还是没弄清楚,只是很多巧合让人极度怀疑而已。他有婚外情说明存在害人的动机,事后表现也说明对妻儿出事满不在乎甚至希望它发生。但这顶多能证明“他希望妻子遇害”。根本无法证明就是他本人干的。如果真凶故意诱导警察,那么在钓鱼地点附近抛尸是最佳场所。虽然他不是什么好人,但如果真凶逍遥法外了那才是最气人的。
我也觉得不是斯科特,证据太少,而且如果有其他人作案是完全说的通的
個人感覺要不是斯科特親手殺死自己懷孕的妻子,但他的嫌疑還是最大,影片末段鄰居所說看到三位可疑人,但最後只有兩人被捕,那第三個會否就是斯科特?!是不是他夥同此倆作案?!
@@kathychan392 我也感覺是他 但沒有直接證據就判人死刑... 有點不太行
@@op9000977 你好~所以最後還是改判終身監禁了事。 人心叵測!要知這種早有預謀的犯罪和可能指示別人行兇的,必定把一切罪證徹底消毁,希望儘量不令其他人對他產生懷疑。 但天網恢恢,就他與情人的電話對話,甚至最後被捕的軌跡,斯科特的人格品位已留下很多可疑的痕跡了。
你说的没错 这个案件还是有很多疑点的
也許他不是動手的人,但很有可能是主謀
It's always the husband
我也這樣認為,很可能買兇殺人,所以一直找不到直接性證據
這次片長半小時耶 爽
檢方所掌握的所有直接證據均只能指向男主有外遇,但是有外遇歸有外遇,殺人歸殺人不能混為一談,不能說每個有外遇的人都一定會殺掉原本的另一半,這起審判作案動機有了,而且疑犯事後也有不正常的表現,但最重要的犯案證據和過程幾乎是空白或不能完全成立,這嚴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補充影片中沒講的案件細節,Scott在案發妻子失蹤前兩週購買Gamefisher漁船,Scott聲稱12月24日上午去釣鱘魚、鱸魚 ,調查後發現船上使用的釣魚竿、魚餌、船錨全部不是正確合適的裝備,當月不是產鱘魚鱸魚季節,證明不是專程去釣魚,新船卻有Laci 微量血跡,根據疑點訊問Scott反而拒絕回答,已經明確形成有罪確信的心證。
这个斯科特我觉得是隐藏很深的那种人。
要是窃贼或其他陌生人作案,根本用不着分尸/弃尸或藏尸,完全没有必要费这个事。这么干的一定是熟人,而且是嫌疑最明显的亲密关系人,因为他们只有这么做才能让人觉得被害人生死未定,是他们拖延调查的惯用手段。
可能是真凶故意这样做陷害斯科特
@@willtraveller1388 旅行哥你说的也有道理,凶手要和两个人都熟悉而且有深仇大恨才行。不然杀一个人为让另一个人坐牢,成本太高风险太大。
想看山洞系列了🥺
妻子懷孕8個月失蹤,四個月後發現泡在水裡,腹中小孩也已經出來了而且足月了~會不會妻子失蹤當天其實還沒死,只是被關起來~藏了一陣子甚至到臨盆了才被殺害?🤔這樣的話老公完全有可能在大家不知道的時間裡殺死妻子再拋屍,比較不會被查到證據? 而且法醫研判小孩在母親腹中就已經夭折,是母親死後才滑出來,但是為什麼小孩的脖子上會纏繞尼龍膠帶?這樣不會懷疑是生出來以後才被纏上膠帶的嗎?🤔好奇怪~
雖然看了整整30分鐘覺得很爽 但願母子好好安息😭😭😭
整件案情複雜,除了當事人凶手和受害者之外,沒有人甚至警方和陪審团也无法鑑定,只能通过凶手和情人的对话未判断,有点遗憾。
請問一下 ,有考慮出臺灣相關的案件嗎?
久違的收尾金句!
太多的巧合同時發生,代表那並不是巧合,並不需要去懷疑。只要有事發生,接下來的展開肯定少不了被清理過的家、合適丟棄的工具、剛巧出現在丟棄位子的嫌犯。障眼法要多少有多少,邏輯線很明顯只出現過一條,根本不需要去懷疑
但辯方的說法有破壞這個邏輯線,不能無視辯方本身提出的證據,只看檢方證據構成的邏輯,像是拋屍點水不深人不少,失蹤前幾天數千人大規模的搜尋就應該找到,而且他們當下就有考量遇難的情況。美國有記錄的謀殺案一年約兩萬件上下,二十年就近四十萬件了,代表就可能有十幾萬分之一等級的巧合。will之前也說過有人因巧合被列為嫌疑人,兇手知道後故意補栽贓證據的情況。此外,在另個頻道有解說過一種人,就是慣性說謊者,有些人不是兇手,但其習慣用謊言來簡化事情,像這種一直外遇的人很常是慣性說謊者。 聖誕節清理家庭很合理跟我們過年掃除差不多,算個1/5,丟棄工具也是嫌疑人一直都有的,而且辯方也證明無法拋屍,根本不能算巧合,所以真正的巧合是失蹤期間出現在拋屍地點,大概1/100左右的等級吧,畢竟人大概就會去固定幾個地方,船上有頭髮很難說畢竟妻子也見過,知道那艘船,嫌疑人穿的衣物鞋子什麼的夾帶妻子頭髮,這種巧合大概1/10等級,純用巧合來看,整體大概近萬分之一。高度嫌疑但我覺得還不到足夠覆蓋樣本量的程度。 後面潛逃就不說了,無論是否是真兇,發現證據都指向自己是兇手,但又無力反駁時,還不逃?
@@hbyang8114 千人大规模搜寻的应该是受害人家附近的地点,不是百里以外的弃尸地点吧!?
@@sschong5469 别说地点了,我就问你他那艘敞篷小船,怎么做的抛一个孕妇4个水泥锚而不翻的不被路人看到的。我开过那种小船也用过水泥锚,我唯一能想出来的方法就是肢解后抛尸。但是检方的尸检是可以证明我的猜想的。如果尸检结果连抛尸方法都证明不了,那辩个屁啊。法律要证据的,逻辑是建立在证据上的。光靠逻辑定不了案的
城丸君事件應該請這些陪審團來判
但可惜日本好像沒有陪審團制度 如果有的話那個城丸君事件一定不會是這種結果的…………
拜託您做Kurt Cobain案!(Nirvana 主唱)
太恐怖了
我還是覺得史考特有充份的犯罪動機... 但我還是無法對他做有罪指控... 因為證據真的不足...
北海道城丸君屍體在女嫌犯的家中倉庫找到 > 無罪 加州孕婦海中找到完全沒有直接證據 > 死刑改無期 一樣證劇不足,性別真的很重要~
個人是傾向有動機但動機不足 因為頂多就離婚再婚,或者攤牌,離殺人棄屍兼小孩還相去甚遠 而且辯方律師說的很有道理 不到一公尺水深的碼頭棄屍那邊還要不被發現與看見實在是困難 除非斯考特智能不足 而且還有上網紀錄可佐證
@@user-ki1is1ts7f 我提出一個猜想. 妻子是早上溜狗中被殺害的, 所以狗才會自己跑來跑去 之後帶著妻子屍體到公司處理點事, 制造不在場證明, 然後再帶著妻子和船去碼頭. 至於抛屍點是有爭議的, 但一片海域有深有淺, 辯方自然要找個最淺的地方做實驗, 而事實上他出海那段時間沒人知道他去哪了, 可以去一個深點的地方抛屍 總的來說, 沒有直接證據可以不判死刑, 但無期+不得假釋是不能逃掉的, 不別說最後要跑路的舉動和情人的聊天
@@user-ki1is1ts7f 一大片海域,卻被律師說硬要說只能在一米淺水區拋屍,這是啥邏輯
@@user-ki1is1ts7f 沒有這種頂多,殺妻案其實不罕見。不離婚選擇殺人有很多的原因,包括財產分佈等,僥倖心理等。
向安柏坦承已經結婚,卻又說自己剛剛失去妻子,他要是說自己正在跟妻子談離婚或許會比較合理,說失去妻子簡直就是在說他知道妻子會死。
外遇加說謊都無法將之與殺人犯聯想,但是妻子失蹤後他的冷靜表現、回答警方的說詞反覆、和情人提及自己剛失去妻子……這一些足以令人懷疑,甚至他可以花錢找人搞定,出海釣魚或是打高爾夫的同時孕妻子已人間蒸發,但是殺手不負責善後,所以他的車和船才有頭髮和血跡
你好。我很喜欢您的频道。每一个视频我都有看。但是可以不放背景音乐吗?最近上载的都有音乐,影响到听故事的清楚度
怎麼感覺有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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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科特最大的嫌疑有兩點,先說是一整天都在打高爾夫,而後改口說是出海去釣魚,偏偏萊西屍體就在附近被找到;另一個就是在案發前,他就跟婚外情對象安柏說自己已婚但是剛剛失去了妻子。這樣兩件事會只是就剛好巧合?實在是很難令人相信!
@chapmanzeng1885
2 жыл бұрын
主观推定后任何事情都可以成为罪证,拿着锤子看什么都是钉子
@JamesXiaolu
2 жыл бұрын
事实是,检方并没有直接证据。 只是推论?注意: 美国的法庭审判是假设被控告的人无罪,然后检方必须证明被控告的人有罪(Not guilty until proven otherwise), 而不是被控告的人必须证明自己无罪。
@000MIB
2 жыл бұрын
没有直接证据就不能定罪!哪怕斯科特嫌疑最大且检方推论也十分合理
@user-tr8vj5po3j
2 жыл бұрын
但凡任何一個被殺的受害者的老公剛好有婚外情的話,多半都發現他有對被小三的那位說沒結婚或死老婆的你信不?要不就是說剛離婚。跟你說老婆還好好的在自己家對方就不會願意被小三了,所這種巧合率其實很高
@sandyyu9428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tr8vj5po3j 重點是在老婆死前,他就跟小三說他失去老婆了⋯預知嗎?
感覺辯方說得有道理。之後檢方再次提出的假設總覺得哪裡怪怪的。 不過不可否認,一個天性說謊的傢伙想要讓人相信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每天都很期待星期二,謝謝威爾~
我想到了可能的作案方式,可直接看最後一段 23日晚上8:30萊西致電母親~24日晚上6點左右員警到達現場,這段時間是斯科特可能犯案的時間 如果算上鄰居在24日早上的10點的遛狗目擊,那整個作案時間會更少,但都說得上充裕 這個案子最麻煩的地方在於無法確定萊西的死因與死亡時間,可以確定兩人家中不是第一犯罪現場(畢竟血跡反應一天內要處理完很難),不然就是斯科特用了毒殺或迷暈的方式 還有既然發現了軀體,為什麼不在付近搜索一下看能不能找到頭顱或四肢,就算被魚蝦吃了也會剩骨頭的 至於遇上盜匪遇害的說法則是無稽,就這麼剛好?盜匪殺完人後拋屍處就是丈夫釣魚的地方付近?如果在犯案現場附近還有可能,兩地車程約1小時半,我不覺得有這麼巧合 但斯科特的手法確實很縝密 因為11個人的目擊幾乎可以斷定萊西在24日早上10點左右還活著,斯科特得在11點(電子郵件記錄時間)返家作案,並在12:54到達港口(自助取票時間) 至於要怎麼殺老婆,那倒比較簡單,既然是夫妻一定互相知道生活習慣,例如萊西可能有遛狗完回家就先喝杯牛奶或冰水的習慣,只要上班前把迷藥下在裡面即可 一次不成功也無所謂,借口東西忘了回家拿,順便把下藥的飲料取走就好(如果妻子在遛狗之前誤食了,也能處理),只要死者沒向外人透露最近丈夫常常上班途中回家,暴露的機率就很小 重點還是11點半,這次返家時不能被人目擊,考慮到他們住的是高檔社區(必須常與鄰居互動),而且定居已經兩年,連妻子遛狗都能被11個人目擊,丈夫開車回家要怎麼避開「鄰居監視器」呢? 他是可以用幾天連續同時間返家來讓鄰居們習慣,因為習慣所以是小事,因為是小事所以沒跟警察說,但這是案件沒鬧大時,案件鬧這麼大,如果有人看到就一定會報告的(再說拉著一條船的車很容易留下印象吧) 換車或打電話讓老婆自己離開也不現實,同樣是「鄰居監視器」的問題,所以警察才會推測丈夫是早上甚至前一晚就將老婆殺害,用船載到公司再運送到港口丟棄 但這個推論就違背了丈夫刻意讓老婆制造的生還目擊證據,所以才會被律師打臉 最後我想通了,第一案發現場根本不是在家裡,而是丈夫11點半左右回到家付近,可能是公園或某些偏僻處(避開目擊同時制造老婆的生還目擊證人) 事前跟老婆說好要帶他和家中的小狗一起去釣魚,在那等他來接,他可以先溜狗走到那裡,至於為什麼不在家裡接,就看丈夫的口才與藉口怎麼編了 等接上人後就在車中用準備好的藥毒死或迷暈老婆(槍殺或勒斃是不行的,血跡反應和反抗痕跡太難隱藏),狗子就不管了,畢竟帶著狗更麻煩 在到達港口前附近的水域就把老婆殺害棄屍了,所以丈夫釣魚處根本找不到作案痕跡,港口的人也不覺得有異樣 至於港口為何會有老婆的氣味,別忘了這兩個月丈夫多次去過港口,原因不明,推測就是在港口銷毀老婆的私人物品,目地是為了誤導警方他是在這裡殺人棄屍的 只是既然路上有山路哪都能拋屍,為何一定要拋到港口附近的沼澤地?我推測是為了破壞遺體 埋山裡雖好,但除非挖得夠深或以水泥封頂,很容易就被自然或生物破壞,而且作業時間長,不利自己創造不在場證明,一但遺體被發現,完整的屍體也更有助於警方破案 沼澤地同樣人跡少,而且水流緩還有沼氣與動物能加速屍體分解 斯科特千算萬算沒算到的是陪審團最後是以心證將他定罪,不然以物理證據來說,你真的無法證明是他殺的
@KINO_CKW
2 жыл бұрын
你這個握測很有可能就是事情真相,不要忘記丈夫是農科出身,畢業後從事化肥業務,屍體某程度上也算是有機肥料一種,沼澤地和山地對藏屍的利弊一定很懂。
@user-zj3vz5sk3e
2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推測很合理
@hakkiwong3155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觉得这个合理
@user-ed9eq2gc5k
2 жыл бұрын
專業
@yi-hongchiu242
2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丈夫的確是很縝密,我認為他做很多細節都是設計好的,比如到公司上班(上網)這件事,一般口供不一定會講到那麼細,至少我看了那麼多解說案件的頻道,很少看到幾點幾分做甚麼都記得那麼清楚的,但是這種細節他都主動講出來,而且辯方也提出這些點,可見這些都是一開始他已經設計好辯白的方式
懷胎8月的妻子、重大節日的前夕,再怎麼感情不睦的丈夫,也應該會留意一下她們母子在家的狀況。你獨自去釣魚、讓妻子自己在家打掃和準備節日餐飲、還要大肚子的妻子去開車幫忙拿花束...等到爽快一天自己悠悠哉哉回到家,發現懷孕妻子不見蹤影,你也不親自報警,找不到人的日子,也不擔憂,甚至與小三你儂我儂.......不管是不是丈夫做的,前前後後這麼冷血的表現,不懷疑你不然要懷疑誰?
@user-cz5om1vq2m
2 жыл бұрын
這樣誰都懷疑是真的,可是司法還是看證據不能用懷疑,不然冤獄會超多。
@RFD16
2 жыл бұрын
基本上同意你的观点。有时候欧美的白人就是非常自私的,我就认识一个,他妻子刚刚生第二个宝宝一周,家没有其他人照顾两个孩子,他居然约我去看球赛。 我不知道他们家庭是怎么运作的。
@AbeTsai1972
2 жыл бұрын
@@RFD16 看場球賽,可能只是為了脫離經常被家庭綁住的狀態,一種暫時的喘息放鬆。也許那不叫自私,是西方人懂得調適。 但這男主角太混了,顯然沒有任何的責任感與親情。
@yeh424
2 жыл бұрын
回家大門開著 聯絡不到老婆 還覺得不急 這種話說出來我真的不敢聽
@daisyqvq4070
2 жыл бұрын
@@RFD16 真的超级自私,不过不必地图炮欧美吧,这种人在中国也多的是,自愿加班逃避带孩子
我覺得這個丈夫真的很讓人心寒,孕妻失蹤,無所謂的態度,還繼續與情人聯絡。
@aokiQ
2 жыл бұрын
对的!他的态度让人怀疑他就是凶手,虽然他可能只是个渣男
@ggbro30678
2 жыл бұрын
因為不愛了 很多婚外情又不離婚的人都這樣
@joe16095
2 жыл бұрын
沒事人家長得帥,會被原諒的
@user-vh3yq3ej7o
2 жыл бұрын
但是不愛了,也是兩條生命,就算不是兇手,也該擔憂她們,連寵物都有感情了,何況還是跟你相處五年的妻子。
@user-vh3yq3ej7o
2 жыл бұрын
重點:丈夫一點也不擔憂的態度。 是不是兇手,不是我能評論的。 😩😩😩
Amber Frey後來有出一本書,揭露他跟Scott Peterson詳細交往過程,其中提到Scott Peterson並不想要孩子,甚至考慮結紮。代表Scott Peterson的確不想為人父,還想要繼續渣下去。如果Amber Frey後來真的跟他在一起,下一個很有可能就是她。
@ss-nz2rj
2 жыл бұрын
想知道書名☺️
@KrisChang
2 жыл бұрын
@@ss-nz2rj Witness: For The Prosecution Of Scott Peterson
@taiwanlove683
2 жыл бұрын
不想要孩子又要結婚又不戴套 搞出人命後就是射後不理 100%渣男 敢殺人又死不敢承認👎🤬🤮
@yao19840301
2 жыл бұрын
不能理解...不想要小孩也不用殺人啊?
@shagalab500
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什么都出书
自己有在釣魚..., 開100多公里 然後只釣一個小時 而且還是船釣, 有在釣魚的人應該能理解我說的話, 關於這點真的有點奇怪~
@johnbu9098
2 жыл бұрын
但是就以他那艘小船想抛一个孕妇加4个水泥锚是很难的。我开过那种小船。想要不翻船必须把尸体给肢解了。检方得靠尸检来证明他可以实施抛尸。没有的话就有点太小看辩方了
@wenee7681
2 жыл бұрын
我沒有釣魚經驗,但是打高爾夫天氣太冷改出海有比較不冷嗎⋯⋯
@user-ei5gl8xr6b
2 жыл бұрын
不能同意更多
@user-vv4ck5gq8i
2 жыл бұрын
是的,我钓了二十多年鱼,海上钓鱼风会更大,比陆地更寒冷。正常人去海钓,不都应该看下潮汐天气预报的吗?谎话连篇啊
@LoveRockclimbing666
2 жыл бұрын
本來想去打高爾夫,但因為天氣太冷,所以改出海釣魚 原來是幹話照樣照句阿 我也會 "本來想吃冰 但因為天氣太熱 所以改吃鍋燒烏龍麵"
「萊西從小就暈船」太雙關了吧
@user-cc3pu4rh3q
11 ай бұрын
超好笑我一聽到這句也這麼想
@littledeadcat
9 ай бұрын
好地獄😂
@ValenHaNaBi21
2 ай бұрын
喔天😂
@boshuaizhang7905
2 ай бұрын
怎么双关的,可以解释一下吗,还没有明白😂
@ireneh7335
2 ай бұрын
@@boshuaizhang7905通常暈船講人被愛沖昏腦
第一次長達半小時的非會員影片,看的很過癮
謝謝Will站在中立的立場報道了這個案子。 當年這個案子發生的時候, 我就在所有主流媒體上跟蹤了。 我至今還是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定他謀殺罪。 斯哥特自己的愚蠢, 他的律師的自大以為自己能夠從中期就取消檢察官的起訴, 選擇陪審員的時候也不認真挑選, 陪審團成立了以後也還是對陪審團不尊重,都成了這個案子最後定他謀殺罪的原因。 但是,事實是, 定他罪的證據確實不足。
感覺電影「控制Gone Girl」應該有借鑑這個案件 安柏站出來說自己與斯科特是情人關係的畫面超像電影那幕 然後斯科特也跟控制的男主角班艾佛列克在電影裡的形象蠻像的 受害者是孕婦加重大眾的同情心、有存放雜物的倉庫、媒體騷擾,都太吻合了
@vodka1107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一直覺得「控制」的劇情跟這個案件很像!🤔
@jay263717
2 жыл бұрын
而且斯克特長得有點像班艾佛列克
@AC-ho1kh
2 жыл бұрын
同感
@kentsu1651
2 жыл бұрын
應該就是了
@KoxijoingX_X
2 жыл бұрын
天啊 根本就是~~
一直撒謊的人一定要遠離...好可怕...!
這個案子許久前聽過,妻子快要臨盆之際遇害,將為人父的丈夫卻談笑自若,這本來就很容易引起懷疑。 但我不明白的是,那兩個不同的鄰居都做證看到在不同時間看到在遛狗的被害人,這說不通啊,要嘛就是他真的沒殺害孕妻,要嘛就是鄰居做了偽證。 情人三觀很正,沒有被所謂的「愛情」沖昏頭。
@ashleydls
2 жыл бұрын
有可疑不一定就是兇手,本來證據就不是壓倒性的,還初審判終生,上訴都判終生不能假釋已經重判了...可能情人也沒有很喜歡/很相信他...有時候如果是警察急於破案,導致程序不公義,破案了在市民心目中還是懸案...
@ophelia_lai
2 жыл бұрын
@@ashleydls 我也是有疑慮才指出來的。
@wilmacarlsson7557
2 жыл бұрын
那個鄰居應該本身記性不好吧,自己時間人物都搞不清楚還當證人... 我昨天才被別人說「你是不是剛剛就在外面晃來晃去?」 但我已經遲到,一來就衝進集合處,哪有時間晃來晃去...
@user-ki1is1ts7f
2 жыл бұрын
斯考特要是女的,早就在外面晃了 搞不好還跟城丸君女嫌學習 申請求償.....
@erinzhang9731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rc4cz9jr3x eric讲过吗!长安万年是吗
丈夫斯科特的嫌疑最大,这是毋庸置疑的,辩方的两个观点并不能排除掉斯科特的嫌疑,邻居看见莱西遛狗的时间是10点,之后看见的都只有莱西的狗,这很大程度上说明莱西是在10点到10:30之间遇害的,并不清楚斯科特家到公司需要多久时间,由于斯科特是在10:30才开始回复邮件,他是完全有时间在10点后作案然后将莱西运到仓库的。第二点关于渔船以及浅水区,斯科特说当天去了浅水区不代表当天他就在浅水区抛尸了,他完全可以将莱西藏在禁止登陆的岛上,从而误导警方,而且斯科特后续前往了很多次码头,也说明抛尸很有可能是在之后进行的。也有可能是斯科特根本就没去浅水区,而是去了其他适合抛尸的水域。所以这两点都不能洗清斯科特的嫌疑。
@terryhsu5921
2 жыл бұрын
補充警方關於早上目擊Laci遛狗的調查線索,當時有3位孕婦在Laci住家附近散步,其中跟Laci身形相似的2位在遛狗,目擊者很容易誤認。
@johnbu9098
2 жыл бұрын
他那艘敞篷小船怎么做的抛尸不被发现的,一个孕妇四个水泥锚很难一次性从小船上抛下。如果他是肢解后分批次抛尸那尸检结果应该会证明,也会有目击者。这些都解释不通。如果尸检结果连抛尸方法都解释不了那就别辩了,洗洗睡吧。
@SChi999
2 жыл бұрын
@@johnbu9098 如果斯科特作案應該會有目擊者?那換做其他人做的就不會有目擊者嗎?屍體發現時都已經泡了四個月了,還能屍檢出個甚麼呢?
@f117001
2 жыл бұрын
人口訴的行程,不能拿來當證據,人會說謊的,反而他口訴的行程漏洞百出。 兇手哪會誠實跟你說整個行程怎麼走的,肯定會刪剪掉很多他不想說的事情。
@hangyee9308
2 жыл бұрын
你的說法並不付合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你現在是說: 这两点都不能洗清斯科特的嫌疑, 美國法律不是這樣運作
這案子很久之前就有看其他網紅說過,但是will說的還是比較詳細、他工具鉗子上有斯科特老婆毛髮血跡、還有水泥柱....怎麼看都非常可疑
@qj2003fall
2 жыл бұрын
这个是很大嫌疑。到了海里,鬼才知道他哪儿抛的尸
30分钟!!! 还没有看完,但是让我们说:谢谢will👏
和上次講述的沙漠骨骸案類似,斯科特要對萊西的死亡負責,但檢控官無法還原他的犯罪過程,推敲的與實際可能落差頗大。
Google了一下 這案件還有不少後續 斯科特的律師指控當年其中一名陪審員隱瞞自己曾受家暴的經歷,有先入為主的偏見,會造成斯科特得到不公平的審判結果 目前進度是上月底剛進行了聽證會,預計六月會有結果,如果指控成立,案件有可能會要重審 看來這案子似乎在完結前還會有很多故事呢 (思
@user-co2py3th5u
Жыл бұрын
看不懂英文 跪求後續
来晚了, 去外面的案件讲解的油管频道绕了一圈后 还是喜欢Will的风格 而且每一期的素材都看得出特别用心 新加入成为会员啦 希望成为你一点点的动力 继续保持高水准的原创作品
哇有半小時,Will辛苦了
這起案件講述的非常精彩,短短半小時讓我的情緒起起伏伏,隨著案件進展想法也是一變再變 故事一開始我感覺斯科特不太像是兇手,後來看到警方在他家中完全沒找到任何痕跡,更是堅定了此一想法 但到中段,婚外情的披露跟幾次撒謊,開始讓人感覺斯科特不太對勁,後來警方搜查到的一些頭髮、血跡、水泥錨,開始讓人感覺似乎、好像、也許斯科特真是兇手? 此時我心中在想,沒有找到凶器,屍體更是無影無蹤,還不能下判斷,但後來隨著被害人被發現,讓人覺得毛骨悚然的同時,想法也完全改變 但是到了法庭審理時,辯方律師提出的內容徹底反駁了警方的推測,此時讓我想到一部看過很多次的電影,剛好上週又重看過一次--《The Shawshank Redemption》 丈夫有加害動機,後續的一系列讓人迷惑的行為,更是加重了他的嫌疑,但是始終沒有明確的證據,或許一切都只是巧合? 會讓我覺得斯科特真是兇手的證據,例如家中的血跡、凶器、清洗現場的工具、消費紀錄、搜尋紀錄、用以棄屍的負重物...等一項都沒有 甚至如何行兇的推理,時間點、地點、如何棄屍,這些也絲毫沒有,最後定罪的關鍵居然是電話錄音......,給我的感覺就是過於兒戲,警方的搜查方向似乎也一直都是以斯科特是兇手為前提
未看先👍⋯⋯謝謝你
本打算去打高爾夫,結果因為天氣太冷所以選擇出海???
@Mr-Zero-DA
Жыл бұрын
🤣🤣有夠扯
@flora7688
Жыл бұрын
这个给了我至少81个死亡威胁的焦畜生今天生日,我不会让她有好日子过的!老子才不怕她身家十多亿!我一直相信: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写给焦俊艳的“生日祝福”:你个杀夫(高以翔)的凶手!今天是你36岁的生日,高以翔身故后的这三年,娱乐圈只有两个艺人去你微博祝你生日快乐(很容易查,艺人的祝福一定会置顶,一个是刘海宽、另一个是白宇,你和谢娜同一天生日,她有上千个艺人去祝她生日快乐)为了免得你今年挂零,我来祝你“生日快乐”啦! 第一:你联手多个姘夫谋杀了亲夫高以翔,自认受过《法医秦明》的耳濡目染,技高一筹,一定在偷着乐吧? 第二:你骗大众和高家你怀了双胞胎(你本人的匿名亲自来通知了我)谋取了高以翔22亿台币的一半和他两套房产,住在上海最贵的公寓翠湖山庄里,天天在做美梦吧? 第三:你伙同台湾杰星公司策划他不存在的🐔女友出道,见广告资源旁落,就跳出来大炒特炒你和高是夫妻关系,接手了他大量的广告资源,现在仍暗暗得意? 第四:高以翔的家人想和你打官司,证明你偷人生的儿子和高没有关系,才导致他被害,你却把偷人生的儿子户口转去他处,说小孩流产了,天衣无缝的技术暗自窃喜了很久? 第五:娱乐圈里这么多人知道你已婚有娃,圈里面唯一写长长悼文的就是你,去安慰你的人,用的全是安慰寡妇的口吻(李维嘉、王富美、法医秦明官网、你自己及陈铭章的助理、Papi酱的小号……)可是他们知道你前男友徐昂在公安大院长大,人人都噤若寒蝉,美死你了? ……. 你就得意吧,之所以现在不把你“弄死”就想让你多快活几天!每天生活在惶恐中比死还难受吧?因为我知道只要五万人民币就可以彻底把你玩死!你能活多久?不取决于你自己,取决于老子!(参见插队的婆孙俩,被有钱人花了¥50,000买了热搜,全网社死,况且我还可以去全世界打广告) 你威胁了三年多要给的律师函在哪?现在全网都知道你色厉内荏、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flora7688
Жыл бұрын
下毛毛雨可以出海的,下毛毛雨草地湿湿的,打球就很困难?
@xueliang63
Жыл бұрын
@@flora7688 誰說天氣冷就是下毛毛雨的?北美這邊艷陽高照的同時還可以冷風颼颼
@xueliang63
Жыл бұрын
@@flora7688 如果天氣冷,出海會比打高爾夫球更冷,他說的謊邏輯上不通
夫妻不幫忙一起弄耶誕大餐,丈夫反而想去打高爾夫,後來卻變釣魚(殺害完改計畫)->去公司處理事情(藏屍)->拉船出海(探查拋屍點)->魚餌沒帶再回車上(觀察周邊人流多寡再把屍體搬上船)->看天氣不好折返(拋屍完折返)->回家前故意打電話(故佈疑陣)->回家洗衣清洗(湮滅證據)->然後最後說找不到人(完成做案),一連串下來怎麼看都像是犯罪劇場去滅證的行為。
30分鐘看的好滿足
一次半小時好棒喔!辛苦了
不敢說斯科特100%就是犯人,但以死者遺體的狀況-頭手這些易辨識的生物特徵被砍除來看. 99.9%是親朋好友所為.
@toshiyaasakiri7187
Жыл бұрын
這個判決已經出來了,他被判有罪
Will辛苦了!疫情期間仍規律的更新
@senshin7243
2 жыл бұрын
他又没在中国
@chengyuqi4906
2 жыл бұрын
hi
@willy7703
2 жыл бұрын
@@senshin7243 真假@@!? 不然他在哪? (其實我也不清楚will在哪)
@NN0121ZD1106
2 жыл бұрын
@@willy7703 上海
@willy7703
2 жыл бұрын
@@NN0121ZD1106 剛好是在一個最近有點....嗯的地方
我提出一個猜想. 妻子是早上溜狗中被殺害的, 所以狗才會自己跑來跑去 之後帶著妻子屍體到公司處理點事, 制造不在場證明, 然後再帶著妻子和船去碼頭. 至於抛屍點是有爭議的, 但一片海域有深有淺, 辯方自然要找個最淺的地方做實驗, 而事實上他出海那段時間沒人知道他去哪了, 可以去一個深點的地方抛屍 總的來說, 沒有直接證據可以不判死刑, 但無期+不得假釋是不能逃掉的, 不別說最後要跑路的舉動和情人的聊天
丈夫一直在故意做“不在场证明”,行为太可疑
因為去高爾夫球場打球會冷,所以去更冷死人的海上。這位老公你不覺得說這供詞前要先想清楚嗎。我記得另一位up主有提到這個,然後男嬰是媽媽死亡後自然從子宮排出來的。加上其他一堆間接證據加起來,我認為老公是真兇。
超级认真的看完了这一期,精彩啊,我很想知道到底凶手是不是斯科特
@freebird1122ai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觉得,如果will说的都是真的的话,几乎肯定不是斯科特,太勉强了
@King-tf9kv
2 жыл бұрын
如同Will最後面說的,至於真相如何,只有斯科特自己知道!
@MrMaps.
2 жыл бұрын
不是
感覺很久以前Will做過這起案件的解說,但現在這個版本又更詳細了,補充更多細節及圖片~
@evaliu5598
3 ай бұрын
沒有沒有講過
安柏好勇敢出來說明 讚!
搬物件上船的時候,有可能在倉庫裏搬上去,並非去了碼頭才搬。應該不會在眾目睽睽之下搬大型物件的。
電影「控制」就是參考這個案件改編而成的
@AETV-01
2 жыл бұрын
是喔😯
@XavierYang
2 жыл бұрын
真假😳
@blitzkrieg981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變 我變 我變變變
@bear10805
2 жыл бұрын
原來如此
@J.Chiang
2 жыл бұрын
控制很好看
好精彩的30分鐘,一下子就看完了
這案件我覺得最關鍵的地方在於正確的死亡時間,以及屍體是怎麼運到海邊。很可能不是斯科特親手殺他老婆,但他是首謀,負責出主意的人,執行另有其人
@user-mn7br9yw4k
2 жыл бұрын
沒有前科的人能做到找到殺手,不被找到直接證據根本不可能
雖然斯科特有作案動機 案件發生後的態度也很讓人起疑 但辯方提出的解釋都很到位 以一些間接證據就定斯科特的罪的確不妥 不過20年都已經過去了 感覺要真相大白很有難度...
@user-et9zk2kx9m
2 жыл бұрын
要真相大白真的很難。 除非決定性的證據有被找到。 凶器還未被找到。 我覺得斯科特是否是兇手,真的很難說。 因為也可能不是兇手,但內心其實害是希望自己的妻子快點離開自己。 所以當萊西消失的時候,他才會有那種反應。 但不代表他就不是兇手。 只是缺乏最有利的證據。
@BabyUist
2 жыл бұрын
至少不是死刑定讞 用間接證據把一個人判死根本是白色恐怖或恐怖時期
@user-dz3dl9dm7t
2 жыл бұрын
就算是說謊成癮的渣男 都不一定就是兇手 這案件反映了 這人治不是法治 道德凌駕法律
@VingChung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dz3dl9dm7t will每次未明真相的案件,下面的評論,都是一邊倒支持兇手不是兇手的,陰謀論就是強😂
@phoeni6990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dz3dl9dm7t 建議研讀法律相關書籍,讀完再來看看你自己講什麼,並且美國同台灣屬無罪推定原則。
20年了。没有出现类似案件,多半就是丈夫所为。除非他们的关系网中出现非让他们家遭罪的有深仇大恨之人,否则谁会激情杀孕妇?杀人惯犯不会只杀一个孕妇。
星期二就是要看Will。
30分鐘影片辛苦了
非常好听🌹🌹🌹
其實辯方的論點都很有力,都有打到控方的弱點,至少真相絕對不是控方說的那樣,此案真的有再審的必要
@freebird1122ai
2 жыл бұрын
完全同意,我也觉得辩方明显更有力,而且很可是是陪审团被舆论误导了。斯科特不是好男人,但是大概率没杀人
@kathychan392
2 жыл бұрын
@@freebird1122ai 斯科特嫌疑還是很大的,即便不是他動手殺人,但他主使他人行兇是主謀的可能性仍很高!尤其那位女鄰居明明說看到三個可疑人,而最後只拘捕了兩位,那麼第三位會否是斯本人呢?!
@MaestroChao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這麼認為
@MaestroChao
2 жыл бұрын
法庭上的交戰 明顯是辯方更合邏輯
@user-tr8vj5po3j
2 жыл бұрын
@@kathychan392 但最起碼應該重審並且再找多點証據,至少應該再認真查一下鄰居說的三個賊
妻兒被發現的地點在丈夫釣魚的附近和車上有妻子血跡,所以我覺得丈夫是兇手耶!只是過程不是像檢方說的那樣......
@memory9839
2 жыл бұрын
除非有人刻意栽赃陷害,而且非常了解丈夫的行为日常,但是辩方律师有没有找到一丝可疑的栽赃证据呢?当时是根本没有的,而且丈夫谎话连篇,当警察是白痴,说的那些话没人相信
@yeh424
2 жыл бұрын
他一定是兇手 只是我們推理不出實際作案手法罷了 所以法律根據無罪推定原則 及 比例原則 不能判死刑
@vincentgallagher_
Жыл бұрын
上了賊船,他慶幸載他老婆上船的過程沒被人發現
來了!!
這則重大刑案告訴我們,人千萬不要既外遇又謊話連篇,不然即使你個人沒有直接證據,也仍然會讓法官覺得你的為人就是兇手的模子
@k82817
2 жыл бұрын
是陪審團吧
我觉得他应该是凶手。 当天老婆去遛狗,他也驾车出外半途用某种方法带走老婆,所以最后狗狗才会独自在街上溜达,接下来他应该是带她去了公司把她藏在船里,然后开船去钓鱼,弃尸。可能他说的路线是干扰警方查案,到底他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 即使妻子失踪他也冷血的和情人打电话, 这样的人不是凶手还有谁?
有看過其他人說的 但還是比較喜歡Will版本😆
只有will能讓我看了30分鐘不快轉👍🏻👍🏻
好想聽Will講Chris Watts案件🥺🙏
卡穆的「異鄉人」中,主角被判死刑的關鍵是因為在母親的葬禮沒有傷心難過,甚至在隔天就與女友做愛,這樣的情況與本案不謀而合,將常人的倫理觀作為審判標準確實有點荒謬。 但如果說真的清白,不接受測謊,從頭到尾都認定妻子已經死亡,船上的頭髮還有血跡就完全說不通。 這個案子跟之前日本男童失蹤案一樣都是有相當多的間接證據但卻無直接證據,最後的結果卻天差地遠,從這點上來看我是相當認同的,陪審制好的地方就是在於法律並不是絕對的法則,眾人的意志也是審判標準之一。
@JackVocaloid
2 жыл бұрын
不接受測謊不一定是因為有問題才不接受 我記得美國大部分的州份除了特殊情況下,都不能用測謊來當證據 測謊就是用來讓你說多一點,但是有時候,你不能保證警察刻意性問一些誘導性問題,讓你在不明不白的時候,不小心被認罪了 當然,正如我上面所述,測謊是不太能當證據,但以"好警察"跟"壞警察"等方法,去哄你說,要不要認啦,再誤導你以為剛測謊的內容可以拿上庭證明你有罪,現在認了就不用死哦 雖然是完全不同的國家,例如在日本,你明明是沒有痴漢的,如果車站職員叫你去什麼房間解釋的話,有些人就會覺得我沒做,就解釋吧,但實際上,死也不要去,去了就等同認罪
@RambutanLaw
2 жыл бұрын
扯谎机常常失误,而且关键是其结果还得依赖操作的警官做出主观判断。
@edwinlee1529
2 жыл бұрын
@@JackVocaloid 我再補充一下,我看過很多美國審訊的視頻解說,內行的都說不要接受警方的測謊,你要證明自己清白,可以自己去找第三方測謊,要知道做判斷的是法院,而警蔡做的一切都是搜集你犯罪的證據,這就是他們真正的工作和專業,而不是所謂的找出真相
@f117001
2 жыл бұрын
明明知道對方就是兇手,一堆間接證據,連地點都吻合,卻因為沒有直接證據,這種感覺很嘔阿。 日本男童那案件超明顯的,就是那女的綁架滅口的。
@JackVocaloid
2 жыл бұрын
@@f117001 沒辦法阿,這就是法治的缺點吧. 就跟電車痴漢一樣,就你站在那女生後面,旁邊的人也看到你,你手就沒舉高,女生就是感覺到有人摸他,但是你就是沒摸,那這樣也能定你罪嗎?
節奏清快,無捲舌鼻音濃腔,故事取材簡潔有力。
好!
我支持檢方的說法-斯科特是兇手。但,我要補充的是,他應有共犯。 首先,斯科特的證詞變來變去,就有問題了。再加上他拒絕測謊,那就“一定有鬼”! 第二,這明顯是預謀犯案!斯科特騙安柏說他沒老婆這句話,其實有兩個意思:一是純粹要追求安柏,二則暗示他即將殺掉萊西! 第三,所謂的“竊賊”,可能是故佈疑陣!我認為這三個竊賊其實是幫助犯或斯科特花錢請來的殺手,他們跟本不是來偷東西,而是要來殺萊西或處理萊西屍體的! 第四,斯科特變裝、畏罪潛逃、多次到伯克利碼頭(可能是觀察潮水的變化,及確認屍體是否浮起...等),都是一種犯後會出現的行為。 第五,斯科特的船上有萊西的頭髮和鉗子有血跡反應,就更是鐵證了!
@f117001
2 жыл бұрын
他知道沒有直接證據,警察無法抓他,法院無法定他罪。所以表現得很渣男,連演都不演一下悲傷,就是在挑戰公權力。 屍體浮上岸就是給他的報應,沒直接證據,警察、法院也要把你抓進去關。
怎麼看最有問題跟殺人動機的就只有丈夫阿...除非遇到甚麼變態殺人魔 不然誰會無故去殺害一個人而且還是孕婦 對外遇對象也是各種謊言 證明這人很會撒謊 很多供詞可能都是騙人的
@chitchat1082
2 жыл бұрын
对啊,其隣居說附近有竊盜發生,他们不盜財物,搶孕婦做啥?!
@yellowqq1290
2 жыл бұрын
有殺人動機的也可能是Amber
老婆怀孕 还是第一胎 八个月了 还出海钓鱼 还去找情人 还和情人说自己刚刚失去了妻子… 在船上有血迹 在车上有血迹 嫌疑人前后证词不一致 拒绝测谎 ……
@dppsupporter5622
2 жыл бұрын
哪一項是直接證據?
听了两遍了!
妻子失蹤後還能和情人冷靜調情,單單這點就不是正常人辦得到的,至少證明他認為失去妻子和孩子不是一個大問題。
@timy4382
2 жыл бұрын
其实是有这样性格的人的 对道德和情感的感知不强
@qj2003fall
2 жыл бұрын
@@timy4382 你深井冰
問題不是他正不正常 而是有沒有明確證據呀 此案根本沒有明確證據
很棒
来了😍
這案子明顯證據不足,辯方也說明了檢方推論根本對不上,在沒有直接證據且間接證據也極度薄弱下還能判死刑也是厲害。...
@LewisPeng
2 жыл бұрын
用來定罪的關鍵性證據居然是一段和情人扯謊的通話記錄,我覺得檢方拿這個出來左右陪審團的情緒也是很沒品。最後只能說斯科特為了他的風流成性和玩世不恭付出了代價。
@user-cz5om1vq2m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覺得陪審團被帶風向,要說婚外情是動機可以,但當直接證據說不過,司法還是要公正不能放感情的東西,要是我是陪審團中一員,我就會說沒直接證據直接判死太過了,他們這樣做是寧願錯殺來補網這樣,這不太好。
@user-ki1is1ts7f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cz5om1vq2m 有些女的只想解氣,不在乎冤不冤枉你^^
@user-cz5om1vq2m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ki1is1ts7f 看來是真的不要理你好了。
@user-ki1is1ts7f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cz5om1vq2m 作为一个女性看到这么个渣男忽然觉得是不是他干的不重要,蹲号子就行了。 by 派大星 對照案例和真實留言都給你了
誰叫你妻子不見又不報警,又有婚外情,大家不懷疑妳要懷疑誰?
想看will推出类似于《 2008年北京失踪地理老师任铁生》的系列迷案故事,还有像法医秦明的这种系列故事
好殘忍
這集真的用心,三十分鐘小老弟也都看完了,謝謝
這案子間接證據滿多的,車上有血跡,鉗子有妻子頭髮,弄一些奇怪的東西,又常去碼頭,又有犯案動機,然後對妻子死亡沒有悲傷的感覺,又逃跑,又一直說謊,這都沒有一個好的解釋,而辯方律師也沒有證據證明不是他殺的,所以這案子一定和他有關係,這樣判我覺得合理。
哇will難得30分鐘的影片
good!
如果不是斯科特殺的,那殺人犯的拋屍地點也太巧, 有人會把隨機殺人的屍體拋到130公里外的海裡嗎? 另外除了妻子失蹤後的反應很不正常外, 有人會把自己妻子失蹤當日的行程交代錯誤嗎? 出海釣魚跟一直在打高爾夫球是差很多的耶。 所以我認為殺人者就是斯科特, 至於犯罪手法,我懷疑有同夥幫忙拋屍, 因為那艘船要拋屍+錨確實是難度大了些, 但如果有人幫忙開其他漁船載屍體出海, 他就可以將他的說詞連結起來降低嫌疑。
@user-ki1is1ts7f
2 жыл бұрын
弗力貝爾稍安勿譟 本案有請派克出來說明當時斯考特是否有增加金錢袋
@LewisPeng
2 жыл бұрын
有同夥的幾率不大,因為警方偵查首先就會鎖定嫌疑人的人際關系,如果有經濟來往或者交往密切的人,第一時間就會被懷疑上去調查了。斯科特有婚外情也好,冷漠也好,說謊成性也好並不能說明他就是殺人凶手,只能說明這個人比較渣。但是就算人渣也應該被公正的審判,不應該蹲冤獄,更不應該冤受死刑。
@lollife121
2 жыл бұрын
雷电吞噬了他吗
@LewisPeng
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當時庭審結果是斯科特無罪,那麽警方就不得不往竊賊那個方向去調查,說不准能查出鄰居黛西所說的,參與行竊卻未被逮捕的第三人。
@user-ki1is1ts7f
2 жыл бұрын
@@lollife121 是W吞噬
電影的原型出自於這個案件
安安你好
哇今天的影片好長 有30分鐘 開心
不知道老威有沒有興趣講講日本的岡田里香案(宅急便藏屍事件),這個案子也是挺曲折離奇的
辯方提出的質疑的確很有道理 但車門上的血跡、鉗子上的頭髮要怎麼解釋?
三十分钟 太爽了🤩🤩🤩
又有新影片看
斯科特虽然问题很大,但到底谁杀人还是没弄清楚,只是很多巧合让人极度怀疑而已。他有婚外情说明存在害人的动机,事后表现也说明对妻儿出事满不在乎甚至希望它发生。但这顶多能证明“他希望妻子遇害”。根本无法证明就是他本人干的。如果真凶故意诱导警察,那么在钓鱼地点附近抛尸是最佳场所。虽然他不是什么好人,但如果真凶逍遥法外了那才是最气人的。
@freebird1122ai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觉得不是斯科特,证据太少,而且如果有其他人作案是完全说的通的
@kathychan392
2 жыл бұрын
個人感覺要不是斯科特親手殺死自己懷孕的妻子,但他的嫌疑還是最大,影片末段鄰居所說看到三位可疑人,但最後只有兩人被捕,那第三個會否就是斯科特?!是不是他夥同此倆作案?!
@op9000977
2 жыл бұрын
@@kathychan392 我也感覺是他 但沒有直接證據就判人死刑... 有點不太行
@kathychan392
2 жыл бұрын
@@op9000977 你好~所以最後還是改判終身監禁了事。 人心叵測!要知這種早有預謀的犯罪和可能指示別人行兇的,必定把一切罪證徹底消毁,希望儘量不令其他人對他產生懷疑。 但天網恢恢,就他與情人的電話對話,甚至最後被捕的軌跡,斯科特的人格品位已留下很多可疑的痕跡了。
@uibimu214
2 жыл бұрын
你说的没错 这个案件还是有很多疑点的
也許他不是動手的人,但很有可能是主謀
@NightSadness
2 жыл бұрын
It's always the husband
@patriciahanart8207
2 жыл бұрын
我也這樣認為,很可能買兇殺人,所以一直找不到直接性證據
@kathychan392
2 жыл бұрын
同感
這次片長半小時耶 爽
檢方所掌握的所有直接證據均只能指向男主有外遇,但是有外遇歸有外遇,殺人歸殺人不能混為一談,不能說每個有外遇的人都一定會殺掉原本的另一半,這起審判作案動機有了,而且疑犯事後也有不正常的表現,但最重要的犯案證據和過程幾乎是空白或不能完全成立,這嚴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terryhsu5921
2 жыл бұрын
補充影片中沒講的案件細節,Scott在案發妻子失蹤前兩週購買Gamefisher漁船,Scott聲稱12月24日上午去釣鱘魚、鱸魚 ,調查後發現船上使用的釣魚竿、魚餌、船錨全部不是正確合適的裝備,當月不是產鱘魚鱸魚季節,證明不是專程去釣魚,新船卻有Laci 微量血跡,根據疑點訊問Scott反而拒絕回答,已經明確形成有罪確信的心證。
这个斯科特我觉得是隐藏很深的那种人。
要是窃贼或其他陌生人作案,根本用不着分尸/弃尸或藏尸,完全没有必要费这个事。这么干的一定是熟人,而且是嫌疑最明显的亲密关系人,因为他们只有这么做才能让人觉得被害人生死未定,是他们拖延调查的惯用手段。
@willtraveller1388
Жыл бұрын
可能是真凶故意这样做陷害斯科特
@xiaohongyan11
Жыл бұрын
@@willtraveller1388 旅行哥你说的也有道理,凶手要和两个人都熟悉而且有深仇大恨才行。不然杀一个人为让另一个人坐牢,成本太高风险太大。
想看山洞系列了🥺
妻子懷孕8個月失蹤,四個月後發現泡在水裡,腹中小孩也已經出來了而且足月了~會不會妻子失蹤當天其實還沒死,只是被關起來~藏了一陣子甚至到臨盆了才被殺害?🤔這樣的話老公完全有可能在大家不知道的時間裡殺死妻子再拋屍,比較不會被查到證據? 而且法醫研判小孩在母親腹中就已經夭折,是母親死後才滑出來,但是為什麼小孩的脖子上會纏繞尼龍膠帶?這樣不會懷疑是生出來以後才被纏上膠帶的嗎?🤔好奇怪~
雖然看了整整30分鐘覺得很爽 但願母子好好安息😭😭😭
整件案情複雜,除了當事人凶手和受害者之外,沒有人甚至警方和陪審团也无法鑑定,只能通过凶手和情人的对话未判断,有点遗憾。
請問一下 ,有考慮出臺灣相關的案件嗎?
久違的收尾金句!
太多的巧合同時發生,代表那並不是巧合,並不需要去懷疑。只要有事發生,接下來的展開肯定少不了被清理過的家、合適丟棄的工具、剛巧出現在丟棄位子的嫌犯。障眼法要多少有多少,邏輯線很明顯只出現過一條,根本不需要去懷疑
@hbyang8114
2 жыл бұрын
但辯方的說法有破壞這個邏輯線,不能無視辯方本身提出的證據,只看檢方證據構成的邏輯,像是拋屍點水不深人不少,失蹤前幾天數千人大規模的搜尋就應該找到,而且他們當下就有考量遇難的情況。美國有記錄的謀殺案一年約兩萬件上下,二十年就近四十萬件了,代表就可能有十幾萬分之一等級的巧合。will之前也說過有人因巧合被列為嫌疑人,兇手知道後故意補栽贓證據的情況。此外,在另個頻道有解說過一種人,就是慣性說謊者,有些人不是兇手,但其習慣用謊言來簡化事情,像這種一直外遇的人很常是慣性說謊者。 聖誕節清理家庭很合理跟我們過年掃除差不多,算個1/5,丟棄工具也是嫌疑人一直都有的,而且辯方也證明無法拋屍,根本不能算巧合,所以真正的巧合是失蹤期間出現在拋屍地點,大概1/100左右的等級吧,畢竟人大概就會去固定幾個地方,船上有頭髮很難說畢竟妻子也見過,知道那艘船,嫌疑人穿的衣物鞋子什麼的夾帶妻子頭髮,這種巧合大概1/10等級,純用巧合來看,整體大概近萬分之一。高度嫌疑但我覺得還不到足夠覆蓋樣本量的程度。 後面潛逃就不說了,無論是否是真兇,發現證據都指向自己是兇手,但又無力反駁時,還不逃?
@sschong5469
2 жыл бұрын
@@hbyang8114 千人大规模搜寻的应该是受害人家附近的地点,不是百里以外的弃尸地点吧!?
@johnbu9098
2 жыл бұрын
@@sschong5469 别说地点了,我就问你他那艘敞篷小船,怎么做的抛一个孕妇4个水泥锚而不翻的不被路人看到的。我开过那种小船也用过水泥锚,我唯一能想出来的方法就是肢解后抛尸。但是检方的尸检是可以证明我的猜想的。如果尸检结果连抛尸方法都证明不了,那辩个屁啊。法律要证据的,逻辑是建立在证据上的。光靠逻辑定不了案的
城丸君事件應該請這些陪審團來判
@Bob-mp5hv
2 жыл бұрын
但可惜日本好像沒有陪審團制度 如果有的話那個城丸君事件一定不會是這種結果的…………
拜託您做Kurt Cobain案!(Nirvana 主唱)
太恐怖了
我還是覺得史考特有充份的犯罪動機... 但我還是無法對他做有罪指控... 因為證據真的不足...
@user-ki1is1ts7f
2 жыл бұрын
北海道城丸君屍體在女嫌犯的家中倉庫找到 > 無罪 加州孕婦海中找到完全沒有直接證據 > 死刑改無期 一樣證劇不足,性別真的很重要~
@user-ki1is1ts7f
2 жыл бұрын
個人是傾向有動機但動機不足 因為頂多就離婚再婚,或者攤牌,離殺人棄屍兼小孩還相去甚遠 而且辯方律師說的很有道理 不到一公尺水深的碼頭棄屍那邊還要不被發現與看見實在是困難 除非斯考特智能不足 而且還有上網紀錄可佐證
@laoraymond4413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ki1is1ts7f 我提出一個猜想. 妻子是早上溜狗中被殺害的, 所以狗才會自己跑來跑去 之後帶著妻子屍體到公司處理點事, 制造不在場證明, 然後再帶著妻子和船去碼頭. 至於抛屍點是有爭議的, 但一片海域有深有淺, 辯方自然要找個最淺的地方做實驗, 而事實上他出海那段時間沒人知道他去哪了, 可以去一個深點的地方抛屍 總的來說, 沒有直接證據可以不判死刑, 但無期+不得假釋是不能逃掉的, 不別說最後要跑路的舉動和情人的聊天
@user-nb7oo5wu2e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ki1is1ts7f 一大片海域,卻被律師說硬要說只能在一米淺水區拋屍,這是啥邏輯
@liitbro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ki1is1ts7f 沒有這種頂多,殺妻案其實不罕見。不離婚選擇殺人有很多的原因,包括財產分佈等,僥倖心理等。
向安柏坦承已經結婚,卻又說自己剛剛失去妻子,他要是說自己正在跟妻子談離婚或許會比較合理,說失去妻子簡直就是在說他知道妻子會死。
外遇加說謊都無法將之與殺人犯聯想,但是妻子失蹤後他的冷靜表現、回答警方的說詞反覆、和情人提及自己剛失去妻子……這一些足以令人懷疑,甚至他可以花錢找人搞定,出海釣魚或是打高爾夫的同時孕妻子已人間蒸發,但是殺手不負責善後,所以他的車和船才有頭髮和血跡
你好。我很喜欢您的频道。每一个视频我都有看。但是可以不放背景音乐吗?最近上载的都有音乐,影响到听故事的清楚度
怎麼感覺有聽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