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狡猾千面人」蠻牛摻毒害1死4傷!「變裝+刺青逃亡」被逮竟落淚:我是無辜的【

在2005年台灣發生了第一起,千面人下毒(致死)的事件,一共造成了一個人不幸死亡、四個人受傷,而當時警方在瓶子上看到這樣的字條,上頭寫著「我有毒 、一個骷髏頭、請勿喝」因此警方大膽的假設,歹徒的犯案動機,很有可能就是恐嚇取財,而且由於他不是單一的賣場,或者是單一的便利商店被放置,所以恐嚇取財的目標,很有可能就是飲料公司,但奇怪的是這家飲料公司,也沒有接到任何的恐嚇電話、或者是任何的恐嚇信件,該怎麼追查呢?首先得鎖定氰化物的來源,因為氰化物它是屬於管制的物品,只要微量就可以致人於死,所以只要是透過合法的管道去購買都會留下記錄,警方因此立刻的清查,大台中地區的化工行,立刻就有人通報了,在案發的前一天,曾經有一名女子,上門要買氰化物,但是由於她沒有辦法交代她的用途,所以被拒絕了,專案小組獲報之後士氣大振,以為這麼順利就可以逮到人了嗎?沒想到這名女子到案之後,她竟然跟警方說,她是跟她老公吵架,一氣之下才會想要買藥毒死她老公。雖然這條線索斷掉了,不過別忘了還有警方的破案利器監視器畫面,慢慢的看、一則一則看,總會看到破案的蛛絲馬跡,因為不管歹徒是從哪裡買到氰化物,是怎麼把這些氰化物注射到了這些飲料罐裡頭,最後還是得親手把這些飲料罐放到冷藏櫃的架上,這個時候只要調出現場的監視器畫面,是不是就可以掌握到歹徒的面貌呢?但是沒有想到歹徒他也早就料到了,自己是躲不過監視器的鏡頭,所以他做了這件事情,他製造出了一個又一個的斷點。
監視器畫面,可以清楚的看到歹逮在放完一瓶毒飲料之後走出了便利商店,他就沿著騎樓,鑽進了小巷子之後就消失不見了,其實他沒有不見,他只是全身上下都換了衣服換了褲子,才會讓警方的肉眼追丟了人,但是專案小組鐵了心要把他揪出來,動員了龐大的人力,逐一的檢視超過了5萬片的監視器的光點,終於天道酬勤,這一部提款機的鏡頭照到了歹徒上車的畫面,但是高興沒多久問題又來了,因為這監視器的畫面實在太模糊了,別說是車牌號碼,就連車子的廠牌都沒有辦清楚的辨識,專家小組接下來又該怎麼突破呢?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終於追到了涉嫌重大的目標,而且巧合的是,他在案發的隔天竟然就飛到了香港,莫非是作賊心虛嗎?但是又該怎麼解釋他在五天之後又飛回台北呢?不管如何按照各項的跡證,這個王進展就是專案小組眼前最可疑的目標,不過為了避免打草驚蛇,警方守在他的住處埋伏監控,終於等到目標出現了,立刻動手逮人,而且在他的住處搜出了好幾隻的針筒,懷疑這就是把氫化物,注射進飲料罐的犯案工具,這下子人贓俱獲,王進展應該是百口莫辯了吧?沒有想到只見他,一副老神在在的說,那些針筒是用來清理列表機的,特別好用,警察你們不曉得嗎?王進展以為他的犯罪證據,該丟的丟該刪的刪,警察就算找上門也拿他沒辦法,而為了這個案子,根據瞭解他整整花了,一年的時間去準備,他去研究日本千面人的案件,去搜集各種的犯案資料,最後在下手之前他還坐著公車,去規劃他的路線、勘查他的地點,犯案之後王進展還特地跑去刺青,為什麼呢?他說萬一警察真的找上門,他說你可以看看,那個監視畫面裡頭拍到的那個人,手上明明沒有刺青,但是我有,他以為這個計劃天衣無縫了,卻沒有想到百密一疏,專案小組硬是從他的電腦裡頭救回了一個,他以為已經遭到刪除的檔案。
這一起案件在當年引起社會極度的恐慌,王進展在一審、二審到更三審都遭到了判處死刑,不過到了更四審卻出現了大逆轉,合議庭的法官認為,王進展因為他在瓶身上面貼著「我有毒請勿喝」的字條,等於是他已經做了所謂「預防誤食」的措施,所以在主觀上面,王進展他並沒有殺人之故意,所以改判無期徒刑,儘管這個判決讓社會譁然、而檢方也提出了上訴,不過最後更五審,還是維持無期徒刑定讞,讓王進展逃過一死,原來這就是他給自己貼上的保命符,可見他的確實是一名心思細膩的狡猾罪犯。
事實上王進展,不但是犯下台灣千面人下毒致死的第一個人,他還曾經在1993年,在國家的大門桃園機場搶劫了台灣銀行,他搶走了新台幣五百多萬之後,揚長而去,王進展當年自以為天衣無縫,但卻又是誰舉報了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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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46

  • @shenming9514
    @shenming9514 Жыл бұрын

    一開始那個買氰化物要殺夫的也很恐怖…..還好有擋下

  • @clickyclick007
    @clickyclick0079 ай бұрын

    台灣警察對破案的執著真的是讓人覺得很佩服, 驕傲驕傲

  • @user-ug6lv2vs7m
    @user-ug6lv2vs7m Жыл бұрын

    46:54 這素描師是哪裡請的,太屌了吧😂

  • @user-sw6si7dl3k
    @user-sw6si7dl3k Жыл бұрын

    恐龍法官的再教育定義 往往讓死者 受害家屬邁入下一個地獄

  • @TonyMontana-mb8qy
    @TonyMontana-mb8qy Жыл бұрын

    沒有$,作乞丐也可渡日,這些人與你無仇,不可以害人性命

  • @Rich-wx6vs
    @Rich-wx6vs8 ай бұрын

    慣犯⋯⋯那個法官判無期徒刑的,讓犯人有機會再到社會上犯罪,請判無期徒刑的法官跟著一起受刑罰~怒

  • @user-nc5bk1ue3h
    @user-nc5bk1ue3h Жыл бұрын

    每次法官都會說加害人有悔過之心可以教化結果都輕判,演變到現在害人的都不死,出監獄後又繼續害人。都是這些法官讓下一代的社會環境越變越差,法官要負部分責任

  • @williamchai4792

    @williamchai4792

    Жыл бұрын

    如果有包青天的话……

  • @SharonLo-vr4ym
    @SharonLo-vr4ym10 ай бұрын

    為了貪婪什麼事都可能做出來,就是要享受😎生活!不願吃苦耐勞工作養活自己!

  • @amandakuo9530
    @amandakuo9530 Жыл бұрын

    這女記者採訪怎麼一直插嘴 看得很不舒服 我只想好好看完這個案件 可以少播一點這個記者搶話的時間嗎 Veeeeeery annoying 還是換掉這個採訪的女記者好了 看得我好煩 不想看

  • @user-qm1rw9yl9e
    @user-qm1rw9yl9e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是最該死的角色

  • @user-gd1li8dt2e
    @user-gd1li8dt2e Жыл бұрын

    天網恢恢 疏而不漏

  • @xxi7708166
    @xxi7708166 Жыл бұрын

    出來後再來一次

  • @user-gv4ry8qm3y
    @user-gv4ry8qm3y Жыл бұрын

    33:44的那邊怎麽感覺他在看記者反應…

  • @user-lt6qo1yu4j
    @user-lt6qo1yu4j Жыл бұрын

    真會演

  • @user-ye5yg8fo4z
    @user-ye5yg8fo4z Жыл бұрын

    有沒有人跟我一樣覺得記者很愛插嘴

  • @user-qq8gp7qn9v

    @user-qq8gp7qn9v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吵死了

  • @tomtom1224
    @tomtom1224 Жыл бұрын

    那刑警、我以為是莊瑞雄!

  • @user-mp3dv2qb9w
    @user-mp3dv2qb9w10 ай бұрын

    這叫不確定殺人故意,一樣是罪大惡極。就是搶錢過好日子,花很多錢買精品,過享受級的生活。問題是,錢並不是自己辛苦賺來的。

  • @user-mp3dv2qb9w
    @user-mp3dv2qb9w10 ай бұрын

    一臉就是心虛的表情,已經自己先露餡餅了。明知道氰化物會殺死人,還說沒有要殺人的意思?這是把我們裝肖耶嗎?

  • @user-nh9cl4xr5m
    @user-nh9cl4xr5m7 ай бұрын

    看起來下毒人只是接下案子賺錢,藏鏡人可能是廠家勁敵。王進展受訪時口嚼口香糖,其實要故作輕鬆,為何要故做輕鬆?因為心情其實是不輕鬆,是心虛的!

  • @user-js3dg7dl8w
    @user-js3dg7dl8w Жыл бұрын

    第一件輕判10年,第二件又判無期,25年出來,他還是可再犯

  • @attention1906
    @attention190611 ай бұрын

    居然不是死刑

  • @user-wq9jt4do4g
    @user-wq9jt4do4g Жыл бұрын

    社會垃圾

  • @hsintingchang9224
    @hsintingchang9224 Жыл бұрын

    氰化物基本上必死無疑…好狠…

  • @user-kp2cr5ho6r

    @user-kp2cr5ho6r

    Жыл бұрын

    樟腦丸?

  • @user-uk7sg3xg6k

    @user-uk7sg3xg6k

    Жыл бұрын

    人家都對不起了,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道歉就應該原諒他了

  • @user-kp2cr5ho6r

    @user-kp2cr5ho6r

    Жыл бұрын

    氰佛酸也係?酸入血液?

  • @user-ll2hv6qw5c

    @user-ll2hv6qw5c

    Жыл бұрын

    @@user-uk7sg3xg6k 道歉是讓他去跟上帝說的,面對受害者家屬,只有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敢做敢當,敢做壞事,就不要被抓到後裝俗辣孬孬

  • @m2lp333

    @m2lp333

    Жыл бұрын

    殺人就是償命

  • @user-cd2zh5hw6t
    @user-cd2zh5hw6t Жыл бұрын

    又是女記者話多

  • @Ivie2121
    @Ivie2121 Жыл бұрын

    放出來了嗎?

  • @user-qu9ml2fo9m

    @user-qu9ml2fo9m

    8 ай бұрын

    要關二十五年,如果法官認為他可以假釋出獄的話,那他就可以關二十五年就可以出來了無期就是這樣子,如果他是第一次關,那他可以去外役監服刑,還可以放假,這種人應該是要跟香港一樣判終身監定,不然以後出來以後還會繼續這樣子做的

  • @每日一貼文
    @每日一貼文 Жыл бұрын

    氰化物

  • @maysun378
    @maysun378 Жыл бұрын

    怎麼沒說為什麼選定這家飲料廠?

  • @user-ik7hv7jc7r

    @user-ik7hv7jc7r

    Жыл бұрын

    就恐嚇飲料廠商啊,當時蠻多人不敢喝蠻牛的

  • @carmenmonteromuntd2911
    @carmenmonteromuntd2911 Жыл бұрын

    記者煩人

  • @user-ik7hv7jc7r
    @user-ik7hv7jc7r Жыл бұрын

    發生這個案子我才國小而已😂

  • @tigerchang8377
    @tigerchang8377 Жыл бұрын

    筆電還用大陸的...

  • @user-xs4gz7be8s
    @user-xs4gz7be8s8 ай бұрын

    死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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