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無親屬關係」家庭有近八百萬戶!不結婚又不想「孤獨死」!「領養好友」成鑽法律漏洞的新解法?【TODAY 看世界】

#韓國 有一對只差5歲的同居好友,從合租到合資買房,已經當了7年室友,不過去年,其中一人竟然「收養」了另一人,好友成了「母女」關係,還把整個過程記錄下來寫成書出版,引起廣大迴響,她們為什麼這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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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786

  • @emilysu2042
    @emilysu20427 ай бұрын

    [只要是家人 不可能不管你]....能說出這句話的人可真是幸福啊...

  • @cybercroissant023

    @cybercroissant023

    7 ай бұрын

    認同,看來是沒見過墨茶的悲慘世界的幸福人

  • @iceberg8701

    @iceberg8701

    7 ай бұрын

    @@cybercroissant023 那個死掉的大陸B站遊戲直播up主啊

  • @googooc

    @googooc

    7 ай бұрын

    我在醫院工作,真的多的是有家人但沒人想管的病人 問病人很久沒跟兒子往來了嗎? 病人很無奈的說:我也是直到生病才知道家人沒人願意管我

  • @ilas-kuwaw

    @ilas-kuwaw

    7 ай бұрын

    ​@@cybercroissant023不是孤獨死,而是 “無主屍” 無主屍不等同無名屍,無主屍大多數是有名有主,只是沒有人想處理,奉勸那些以為很有格調的那些人,如果不想落到無主屍的下場,不想麻煩別人,自己應該趁早做打算。

  • @ilas-kuwaw

    @ilas-kuwaw

    7 ай бұрын

    講實在話,如果真的有替人著想,不想麻煩別人,就算要死,也不會引響別人。這是很實在的話,不要覺得自己很有個性,做了麻煩人的事情,

  • @kabilapxi
    @kabilapxi7 ай бұрын

    有時候,身邊相處已久的夥伴,比有血緣關係但很激掰家人更值得信任

  • @LiNa-ug8zy

    @LiNa-ug8zy

    7 ай бұрын

    這是真的

  • @Elle-iz3sm

    @Elle-iz3sm

    7 ай бұрын

    雞掰笑死

  • @ilas-kuwaw

    @ilas-kuwaw

    7 ай бұрын

    不是孤獨死,而是 “無主屍” 無主屍不等同無名屍,無主屍大多數是有名有主,只是沒有人想處理,奉勸那些以為很有格調的那些人,如果不想落到無主屍的下場,不想麻煩別人,自己應該趁早做打算。 自己想成為無主屍,沒問題,但不要麻煩別人。

  • @uy864

    @uy864

    7 ай бұрын

    誠實

  • @timstore8023

    @timstore8023

    7 ай бұрын

    台灣人比較有個性,台灣父母很少教小孩交際,日韓內外分得清很重視人際關係,加上台灣各法規也比日韓寬容一些,台韓文化不同所以是無法比較是家人好還是朋友好,若在台灣還是自己親人比較好些,若在日韓『親人或朋友』他們都很注重他人觀感,有時日韓朋友忠誠度很高,台灣人是體會不到得。

  • @enchentai4002
    @enchentai40027 ай бұрын

    以前就有這樣想像過!不結婚不生小孩,跟一群朋友們一起住在一間大房子生活到老 本來以為不可能實現,沒想到如今真的有人做到了!覺得很開心

  • @s888865

    @s888865

    7 ай бұрын

    主要是多元成家在台灣只有通過同婚法,伴侶制和多人家屬都沒後續,只要制度改變在台灣這種家庭也能有保障

  • @choy2l

    @choy2l

    7 ай бұрын

    有啊,很久以前就有了,詳情請搜索“自梳女”

  • @nakamotoki88

    @nakamotoki88

    7 ай бұрын

    如果這期間好朋友突然結婚了怎麼辦?你會非常失落的

  • @user-ej1nf4rl5j

    @user-ej1nf4rl5j

    7 ай бұрын

    只有女人才做得到, 多數台男跟癈物一樣, 還是想靠女人照顧, 自己不想照顧別人,

  • @user-ej1nf4rl5j

    @user-ej1nf4rl5j

    7 ай бұрын

    @@s888865 可笑, 韓也沒有, 為什麼有這種朋友像家人的關係呢

  • @noahlin6485
    @noahlin64857 ай бұрын

    「生病就去醫院,家人不可能不管你」 說出這句話的也太不食人間煙火了 跟「何不食肉糜」有異曲同工之妙

  • @user-vx8ke9sq5w

    @user-vx8ke9sq5w

    6 ай бұрын

    家人根本各不來往

  • @user-cat_eat_my_food
    @user-cat_eat_my_food7 ай бұрын

    沒有愛,就算是原生家庭成員,也稱不上家人,反之亦然,互相有愛就能組成新的家人一起過生活。

  • @user-dt9pw8cs3w

    @user-dt9pw8cs3w

    7 ай бұрын

    “愛”可以計量嘛? 又或者什麼是“愛”,多少才能說有?😊😊😊😊

  • @SJ-id5cw

    @SJ-id5cw

    7 ай бұрын

    真可憐

  • @kailin2800

    @kailin2800

    7 ай бұрын

    @@user-dt9pw8cs3w 你爸媽沒血緣關係還不是能成為家人

  • @user-fh7xf8qc2i

    @user-fh7xf8qc2i

    7 ай бұрын

    這樓是理性與感性的戰爭😅

  • @chihhsieh7388

    @chihhsieh7388

    7 ай бұрын

    政府有必要為了ㄧ少數笨蛋(范姐的朋友的爸爸) 而犧牲其他真的有需要的人嗎?

  • @yyrukia
    @yyrukia7 ай бұрын

    這就是之前被弄臭的多元成家系列 感謝還有人讓這個主題復活 身為不婚不生族 就算家人不是不願意照顧,也不知道他們都能活到幾歲 台灣老人被護家盟煽動、結果直接傷害自己身邊下一代人權益真ㄉ很機歪

  • @AT_starsdream

    @AT_starsdream

    7 ай бұрын

    護家盟當初在公投時還到處投放危言聳聽的傳單 對 是投放 仍進信箱的那種 製造長輩的恐慌和不理解🫠

  • @user-jf7us8wv8c
    @user-jf7us8wv8c7 ай бұрын

    真正的家人不能只以血緣來判定,而是雙方對於彼此的認定

  • @user-od7ht4gb6p

    @user-od7ht4gb6p

    7 ай бұрын

    是缘份

  • @h906230

    @h906230

    7 ай бұрын

    @@user-ld9zm4vo6d有血緣是原罪,有時候就是不喜歡自己的家人真的想變😅

  • @user-uk6zx4sw2l

    @user-uk6zx4sw2l

    7 ай бұрын

    小時候我也這麽想但是關鍵時刻只有家人不會被判你人太壞

  • @ching8999

    @ching8999

    7 ай бұрын

    姑婆屋,

  • @ryhpezr

    @ryhpezr

    7 ай бұрын

    @@user-od7ht4gb6p 所謂緣分只不過是差不多的DNA,然後就沒然後了

  • @kiki303820
    @kiki3038207 ай бұрын

    我不是同性戀,對戀愛也沒興趣,未來很希望能跟談得來的好朋友們一起住,希望台灣對家庭的定義可以更多元

  • @similis_5526

    @similis_5526

    7 ай бұрын

    無性戀群體真的很需要伴侶法

  • @kiki303820

    @kiki303820

    7 ай бұрын

    @@similis_5526 真的

  • @h906230

    @h906230

    7 ай бұрын

    我身邊還是有那種大我幾歲直腦袋的直男主管,我說有無性戀的族群在他一臉不可置信🤷‍♂️我是同志,他也是問我結婚問題,我說我不婚族他也是不解的臉,我翻白眼🙄結婚是權益但我不一定要啊!當初連署我也有簽啊!我不需要但我理解重要性,所以未來會不會有孤獨死就看法規能不能通過了😅

  • @kiki303820

    @kiki303820

    7 ай бұрын

    @@h906230 真的,有些人就是腦袋留在上世紀,所以,加油!過自己希望的日子就好,別人怎麼說就不需要理他們了

  • @h906230

    @h906230

    7 ай бұрын

    @@kiki303820 真的有時不想理他,他又會想到跟我聊,說是好奇想瞭解,但他講出來的無知話我就覺得傷腦,要解釋到讓你懂我先哭給你看😆😂🤣我那已婚主管也不是不好就是直腦憨😮‍💨我41歲他44歲怎麼可以天差地別,別人就不會這樣,難怪大家都說可以當朋友不能當同事,會氣死(管理上也是直腦憨)😅

  • @ayawooo
    @ayawooo7 ай бұрын

    其實,這就是當年所謂的“多元成家中的伴侶制度”要照顧的族群,我覺得是很棒的提案,但當時被很多人曲解為多人成婚之類的東西 人不一定要戀愛,可是一定要有彼此關照度對象,如果沒有,就是走上孤獨死的路線 可是目前法律沒有任何一條保障“朋友”關係,如果是一個親屬都沒有的人,或是不跟家人來往,就會面臨“如果有特殊情況需求,沒有人可以幫忙代理”的情形 這個躺平的世代,不談戀愛、不敢社交的族群越來越多,這個法案應該要再重視

  • @peipei2142

    @peipei2142

    7 ай бұрын

    真的 但發生了五億高中生的事件 也許會停滯一陣子 不然現在的社會形態已經改變了 這是很重要的制度

  • @user-ej1nf4rl5j

    @user-ej1nf4rl5j

    7 ай бұрын

    @@peipei2142 就算改變多數台男還是要不會照顧別人, 還是要女人照顧它們,

  • @user-nk1po1tz7b
    @user-nk1po1tz7b7 ай бұрын

    老實說,看了很多案例之後覺得 以前的社會結構、環境、觀念跟文化不是沒問題,而是寧願把問題放著然後大家一起裝作看不見 變成就算到現在大家都知道問題,也都知道要改,但那些裝作看不見的為了不想承認自己有問題於是跳出來反對;那些會影響自己利益的跳出來反對;那些只認為自己(傳統)觀念是對的/沒有問題的,也跳出來反對

  • @ABABBAB

    @ABABBAB

    7 ай бұрын

    時代不同以前人認為那樣是沒有問題

  • @lawlaw1716

    @lawlaw1716

    7 ай бұрын

    真正的問題是每個人都有各自的問題與各自的利益. 比方同志就支持多元, 但爸爸有小媽的家庭就不支持.

  • @user-px1ru5ml7y

    @user-px1ru5ml7y

    7 ай бұрын

    柯文哲可以解決這些隔閡

  • @y720love

    @y720love

    7 ай бұрын

    這本來就不重要,但是政府優惠部分可能要全部改成對母親,這樣領養的人要吐血了

  • @user-lz9sj8wh6p

    @user-lz9sj8wh6p

    7 ай бұрын

    在奴家思想為整體環境下華人家庭問題中一項醜習就是-將一切問題以房間裡的大象為原則,當作「一切都沒有」

  • @koko-melonpan
    @koko-melonpan7 ай бұрын

    覺得亞洲法律要先推行同居伴侶法比較實在,雖然很多人都覺得一張紙沒差,但遇到重大變故或法定監護權利相關,就知道那張紙有多重要 尤其現在不婚不生或想生不婚的越來越多,同居伴侶法不妨是個折衷辦法,爲社會帶來更多彈性,畢竟傳統價值觀的壓迫實在慘

  • @jili1000

    @jili1000

    7 ай бұрын

    甚至只是生活互相扶助的獨處居家修行人之間,也都可能需要這樣的法律來給個方便。

  • @ann2735

    @ann2735

    7 ай бұрын

    agree

  • @user-qm2ku8lm5p

    @user-qm2ku8lm5p

    7 ай бұрын

    6:56 生病了會有的人的家人不管你嗎? 就是有啊 不然為什麼會有人想要立這種法律==

  • @Dalloyau

    @Dalloyau

    7 ай бұрын

    現可用同性婚姻的方式來處理

  • @matthew872490

    @matthew872490

    7 ай бұрын

    去看看之前民進黨推的多元成家法案吧,裡面本來就有,被誰擋掉了就知道誰在拖台灣後腿

  • @w94vm
    @w94vm7 ай бұрын

    其實我也跟女性朋友聊到以後誰先死,誰就負責對方的葬禮XD

  • @q.w.e.l6092

    @q.w.e.l6092

    7 ай бұрын

    感情問題另外說 經濟壓力才是主因這就是台灣的未來 貧賤夫妻百事哀 古人真的會形容

  • @YRH-Kevin

    @YRH-Kevin

    7 ай бұрын

    天啊,我是跟幾個朋友交代,不要太晚發現我這樣(晚發現就難處理)。😅

  • @user-oh5gu9ko7c

    @user-oh5gu9ko7c

    7 ай бұрын

    我決定年紀到了直接跟禮儀社交代,簽好生前契約

  • @yenjun0204

    @yenjun0204

    7 ай бұрын

    主要要先留一筆喪禮費用,所以要自己看看要怎麼辦,各項費用要多少,每個地區都不一樣。到時朋友幫忙,或喪葬公司幫忙都可以。

  • @YRH-Kevin

    @YRH-Kevin

    7 ай бұрын

    @@yenjun0204 收到,我知道不能造成朋友的困擾。😆

  • @Lunar_Crater
    @Lunar_Crater7 ай бұрын

    遺產特留分很大一部分就是為了改善傳統遺產只傳子不傳女的情況,現在居然說這樣的法律太傳統……很感謝范姐的團隊做世界各地的報導,但希望關於台灣的部分還是要貼近現實一點。不然如果連身邊的事情都看不清,我們又怎麼能信任影片的報導符合現實呢?這只是一件小事,但通常是展現團隊的可信度(credibility)的地方。謝謝。

  • @yyrukia

    @yyrukia

    7 ай бұрын

    推推

  • @kailin2800

    @kailin2800

    7 ай бұрын

    也許等重男輕女的老一輩都死光 未來就不需要特留分這種法律來強制保障

  • @yachunlai5613

    @yachunlai5613

    7 ай бұрын

    我以為特留分是為了,老人家把遺產全部捐給宗教團體時,子女好歹還能有特留分。

  • @alisiacai

    @alisiacai

    7 ай бұрын

    真的,聽到批判特留分的部分我也是覺得很震驚... 或許小團隊作業又要維持產量不容易,但還是希望可以在地化點。

  • @steelsheepmao

    @steelsheepmao

    7 ай бұрын

    特留分就是看從什麼角度看待這件事情,范姐後面也有說看到別的國家的法律再回頭看台灣的特留分就覺得還是有它的道理在,當然還是希望盡量從多個角度看待事情

  • @user-vs4yr1uz1t
    @user-vs4yr1uz1t7 ай бұрын

    有一部小學時看的漫畫情節讓我至今印象深刻 「玩偶遊戲」女主角是被患有不孕症的養母收養的,家裡還有女主角的經紀人和一個家政婦阿姨(和一隻寵物松鼠?)。 養母接受採訪時說他們確實來自不同的家庭,但仍是一家人。 傳統夫妻也是兩個家庭的結合,許多領養案例也能成為家人。 因此家人不一定要綁在血緣與婚姻關係,越來越多人選擇不婚,足以顯示傳統的婚姻關係已不太適用於現代人,希望家庭關係的觀念也能隨著時代進步。

  • @user-ir8ze4vn2p

    @user-ir8ze4vn2p

    7 ай бұрын

    玩偶遊戲好像不是一個適合拿來學習價值觀的漫畫😅

  • @user-ff7mr1ht2w

    @user-ff7mr1ht2w

    7 ай бұрын

    突然覺得 自己老了

  • @yanliu2243

    @yanliu2243

    7 ай бұрын

    @@user-ir8ze4vn2p玩偶遊戲雖然不是所有觀點都適合學習,但既然會有這樣的故事出現,現實中可能也有發生類似的情況,那麼不妨當作一種參考

  • @user-ry1in9hl5r

    @user-ry1in9hl5r

    7 ай бұрын

    看你留言才知道紗南是被領養的,也可能是我全忘記劇情了😂

  • @user-ry1in9hl5r

    @user-ry1in9hl5r

    7 ай бұрын

    經紀人原本是流浪漢嗎

  • @user-wu2by2fd1v
    @user-wu2by2fd1v7 ай бұрын

    韓國不只壓力大,連保守力量還這麼強勢,一直在看韓劇 韓電影,演的都是他們的真實世界.....

  • @abcdefgkfc

    @abcdefgkfc

    7 ай бұрын

    他们肉体上是发达国家了,但精神上还早得很

  • @axe3425

    @axe3425

    7 ай бұрын

    肉体上是科技与狠活儿

  • @陳力維

    @陳力維

    7 ай бұрын

    韓國是基督教國家,讓高麗大學與延世大學可以直接叫板首爾大學。😂

  • @hummylady

    @hummylady

    7 ай бұрын

    ​@@abcdefgkfc這種形容😂👍! 完全認同 P.s.台灣人國家也差不多啦!畢竟都是儒家文化國家

  • @carmenpooh3867

    @carmenpooh3867

    7 ай бұрын

    所以生育率沒可能高,整個社會都有問題

  • @user-hr7pp4iq6x
    @user-hr7pp4iq6x7 ай бұрын

    我幾乎可以肯定自己會孤獨死,即便台灣通過同居伴侶也很困難,現代社會要找個志同道合能一起生活照顧彼此到老的朋友,我覺得甚至比交個女朋友還困難吧,但這種法律可以幫助這些少數也是很棒,台灣多元化且通過同性婚姻,那就更該考慮這些多元家庭,當然審核上一定要嚴格,避免發生有人取巧以此牟利,很多法律設定後都要有後續的追蹤和制度

  • @hk84888863

    @hk84888863

    7 ай бұрын

    +1............

  • @ann2735

    @ann2735

    7 ай бұрын

    孤獨死+1 希望在我老到沒有能力自殺前安樂死可以合法

  • @乘號-0527

    @乘號-0527

    7 ай бұрын

    Me to 希望未來能安樂死

  • @yyrukia

    @yyrukia

    7 ай бұрын

    異性戀的婚姻才是真的一堆鬼怪牟利最爽的制度

  • @chrischang5549

    @chrischang5549

    7 ай бұрын

    @@ann2735 原來不只我一個人在祈禱

  • @user-ff2rk9pe3b
    @user-ff2rk9pe3b7 ай бұрын

    "身為家人怎麼可能不管你呢?"說出這種話的人是幸福的也是無知的,有多少所謂的家人輕則不聞不問,重則輕視凌虐甚至性侵等等,雖說血濃於水適用於多數人群,但不可否認,那種有了他們再也不需要敵人的親人也不少見

  • @chinchiliachin5130

    @chinchiliachin5130

    7 ай бұрын

    有些家人真的是不如不見。見了就整天心情差。 那個能說出「身為家人怎麼可能不管你呢?」的人,他若不是很有錢,就是那種經常受到家人呵護很幸福的人。

  • @coster_5021
    @coster_50217 ай бұрын

    6:52 那位發言人真敢講這句話,估計又是活得太好,缺乏同理心的長輩

  • @hongwu284

    @hongwu284

    7 ай бұрын

    這種人就是以為家庭只有一種形式,但很多爸媽根本連親權都無法好好執行

  • @user-oh5gu9ko7c

    @user-oh5gu9ko7c

    7 ай бұрын

    他很幸運有正常的父母,有很多毒親會讓孩子覺得不如死了

  • @carmenpooh3867

    @carmenpooh3867

    7 ай бұрын

    有時家人真是不會理,不過在韓國親子關係應該看好重,韓視作品基本上只要孩子出事,父母就發瘋,劇情一對孩子出手,那個人就死定 雖說其他地方應該也有著緊孩子,但韓劇是特別多(基本有父母子女的關係出現,就一定怎都說下親情

  • @jm-qq4to
    @jm-qq4to7 ай бұрын

    這本書在台灣有出版嗎?好想看啊.有的人跟原生家庭沒啥緣分.或是有孽緣.可以有好朋友好夥伴一起生活.投緣融洽互相照顧.這簡直太幸福了.希望把遺產留給這樣的朋友很可以理解啊.

  • @white9alice

    @white9alice

    7 ай бұрын

    不過臺灣的收養制度有年齡差限制,大概無法適用

  • @cathyjane0612

    @cathyjane0612

    7 ай бұрын

    對,好像台灣要差20歲才可以領養

  • @linchen1809

    @linchen1809

    7 ай бұрын

    遺產問題是還好,留遺囑去公證就好

  • @AshH0220

    @AshH0220

    7 ай бұрын

    ​@@linchen1809但遺囑還是抵不過你親人的特留分申請。。。

  • @y720love

    @y720love

    7 ай бұрын

    @@cathyjane0612 這好像有點嚴苛過頭

  • @user-oh5gu9ko7c
    @user-oh5gu9ko7c7 ай бұрын

    老人把環境搞成大家都不想結婚,還在那裏囉哩囉嗦, 年輕人需要的不是一段話,是一筆錢啦!

  • @yyrukia

    @yyrukia

    7 ай бұрын

    中肯 笑死

  • @h906230

    @h906230

    7 ай бұрын

    好實在😅

  • @WhereisKevin1222
    @WhereisKevin12227 ай бұрын

    看完後才知道台灣真的很先進,大家真的要很珍惜得來不易的一切 說不定自己的日常,就是其他人夢寐以求,拼上命也要追求的目標

  • @Joycee061

    @Joycee061

    7 ай бұрын

    那你一定是同性戀

  • @891cosmos

    @891cosmos

    7 ай бұрын

    @@Joycee061????邏輯

  • @EZgo0369

    @EZgo0369

    7 ай бұрын

    @@891cosmos😂

  • @Lanlous

    @Lanlous

    7 ай бұрын

    凱文在哪裡?死了啦

  • @nunyunini5758

    @nunyunini5758

    7 ай бұрын

    @@Joycee061 樓主是又如何? 你要把他綁十字架火刑喔?😂😂😂😂

  • @user-qe7xb9mo9r
    @user-qe7xb9mo9r7 ай бұрын

    台灣也應該趕快研究 及修法 我有一次開刀前 醫院也堅持要有親屬簽名 問題是我從小就生長在父母分居的家庭 親友 手足關係都非常淡薄 甚至可以說 幾乎沒在往來 非要在開刀前要找一個人來簽名 基本上 是個很悲催的笑話! 最後是我簽了保證書 一切後果自負 才終於過關 總之 就是.....悲!

  • @bobichen1150

    @bobichen1150

    7 ай бұрын

    台灣已經最鬆了,自己能簽就是最快的,其他國家是真的要有親屬簽名才能開刀。

  • @user-nk7bj5tm6z

    @user-nk7bj5tm6z

    7 ай бұрын

    台灣可以預立醫囑,沒有血緣關係的人一樣能成為法定代理人而且代理人可以不衹一位,多位也沒問題。 法定代理人除了可以執行立醫矚人的醫療意願外,也有執行開刀簽字的權利。 大家可以洽詢各大醫院。

  • @user-qe7xb9mo9r

    @user-qe7xb9mo9r

    7 ай бұрын

    @@user-nk7bj5tm6z 也就是說 花錢 找律師事務所?

  • @tsaiweilo999

    @tsaiweilo999

    7 ай бұрын

    我是急診護理師 老實說 全身麻醉通常需要家屬陪同(有的主治醫師沒人陪,不開的) 但我也很擔心,我自己未來(不用到老的時候)有辦法達成這個條件嗎

  • @h906230

    @h906230

    7 ай бұрын

    @@tsaiweilo999難怪,原來是全身麻醉需要親人簽名,我去年開刀很天真以為可以自己處理原來是全麻的關係😅不是沒家人幫是想說不是大問題應該不用麻煩😬我的醫師就是要家屬簽名加有人在場🤷‍♂️

  • @ChrisGoderom-we9ym
    @ChrisGoderom-we9ym7 ай бұрын

    韓國教會那句 "只要你生病家人不可能不管你" 根本屁話😂 以為每個人都跟他一樣很幸福很幸運是不是

  • @AltisVerley

    @AltisVerley

    7 ай бұрын

    基督徒跟天主教徒不都這樣,不食人間煙火又不動腦子,募款的時候腦子倒是動的很快

  • @Xxdoxx0112
    @Xxdoxx01127 ай бұрын

    從小時就 很希望有一天可以跟好友們一起買房當養老院 後來多元成家法案 在討論時才知道這就是我的夢想 只是當時牽扯到同婚整個法案被污名化 連合法亂倫都講得出來 不過現在出社會了 更崇尚獨居 覺得現在社會戾氣太重 還是默默地死在自己家就好 別沒事找事做

  • @ich840

    @ich840

    7 ай бұрын

    我也是這麼想的,曾經夢想跟好朋友住

  • @yyrukia

    @yyrukia

    7 ай бұрын

    我也是+1 當初看到民進黨多元成家的時候真ㄉ被感動到 而在之前我甚至都沒為自己想過

  • @user-ry1in9hl5r

    @user-ry1in9hl5r

    7 ай бұрын

    萬一跟好友鬧翻怎麼辦

  • @Xxdoxx0112

    @Xxdoxx0112

    7 ай бұрын

    @@user-ry1in9hl5r 因為有這種疑慮 才說現在更崇尚獨居 不過結婚都可以離婚了 連有血緣的家庭都有可能吵架 跟朋友吵架也不是很嚴重的問題 現在北漂的年輕人很多都會合租 以類似多元成家的方式在社會生活 只是不具備法律認證 多元成家法案的用意在於 「多元成家 家庭成員」具有法律認證的「家人」身分 可代為執行 手術、喪葬、緊急聯絡人 等需具備親人權益 至於法案內容如何規範 以免假成家 鑚漏洞詐騙遺產 就需要政府官員的智慧了

  • @wiaiaaa

    @wiaiaaa

    7 ай бұрын

    老友记就几个朋友一起住啊,有的人心太脏而已。过去都有给同性之间绑定做一辈子好朋友的,比如雪花秘扇里的老同,或者什么结拜兄弟姐妹。刘关张几个干兄弟都一起打天下了,几个好朋友只是一起住简直太和平了。

  • @behappy12355
    @behappy123557 ай бұрын

    很希望多元成家的家屬制能成法,人生很辛苦大家都要互相扶持

  • @user-rz8wb4ly6f
    @user-rz8wb4ly6f7 ай бұрын

    很多人長大了就跟家人各奔東西,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圈 不過我怕吵,又有潔癖,我還是想一個人生活,不想被打擾 孤獨死就孤獨死吧,我就也不想活太老,老了很不方便,我又不喜歡求助,如果跟別人住,我不想變成負擔,也不想別人變成我的負擔

  • @lawlaw1716

    @lawlaw1716

    7 ай бұрын

    問題在於你老到開始失能再到孤獨死之間那段日子怎樣過?

  • @user-re1sk8tj3x

    @user-re1sk8tj3x

    7 ай бұрын

    存錢去安樂死,一來能無病痛舒服的走,二來還能捐贈器官給更想活下去的人

  • @user-rz8wb4ly6f

    @user-rz8wb4ly6f

    7 ай бұрын

    @@lawlaw1716 就是這種問題我才不想活那麼老,如果到時候有錢,會請人來照顧我吧,沒錢老了身體又一堆問題需要別人照顧,那我只好離開這世界

  • @user-rz8wb4ly6f

    @user-rz8wb4ly6f

    7 ай бұрын

    @@user-re1sk8tj3x 有錢就安樂死,沒錢就自己解決,捐贈器官可考慮,家中長輩有癌症已過世,所以我可能也會有癌症,從以前我就覺得活到四十幾歲就可以了....,我快四十,身體也不如以往,找不到人生意義,反正又沒生小孩,沒有罣礙

  • @hk84888863

    @hk84888863

    7 ай бұрын

    @@user-re1sk8tj3x 我已經打電話去瑞士諮詢過了......不是你想死就能死....要評估的....

  • @user-yd1il1xc4e
    @user-yd1il1xc4e7 ай бұрын

    我嚮往的家人是價值觀相近,能互相包容照顧,能找到沒有血緣關係卻勝似家人的同伴也是種幸運啊,我自己的家庭關係就很不健康,父母要的是服從,他們再愛我我也消受不起😅

  • @okfamily21

    @okfamily21

    7 ай бұрын

    如果再加上他們不給你倫理呢?每個人能生但不濫生,臺灣不會走到這步。

  • @user-ej1nf4rl5j

    @user-ej1nf4rl5j

    7 ай бұрын

    可笑, 你自己也做不到吧,

  • @jizuruc922
    @jizuruc9227 ай бұрын

    我快50歲有房獨居,但現代社會風氣很難讓人相信人,根本不敢找同居人相伴只能孤獨死。

  • @chinchiliachin5130

    @chinchiliachin5130

    7 ай бұрын

    人心確實難測

  • @otis881

    @otis881

    7 ай бұрын

    所以 人需要從內心去厚實起來 獨處其實很享受 但有病痛的時候就另一回事了 獨居的人好歹也要有一些朋友常聯繫 在同好中找到好友最讚了 有共同的話題聯繫

  • @okfamily21

    @okfamily21

    7 ай бұрын

    你也找個有房獨居的吧!耐心等到65再以房養老,我想那個生活同伴會支持的。

  • @brucelin8950

    @brucelin8950

    7 ай бұрын

    找相同興趣的人一起囉

  • @user-ej1nf4rl5j

    @user-ej1nf4rl5j

    7 ай бұрын

    有房要小心, 現代人騙自己父母房子, 朋友有房也會騙,

  • @smile6315
    @smile63157 ай бұрын

    所以多元成家真的是很棒的方案呢,以後都會是超單身社會, 很適合幾個真的要好的朋友不只合租而是建立新的法定關係來處理其他事務。

  • @angelbear1612
    @angelbear16127 ай бұрын

    宗教只是個人信仰,用自己信仰去規範他人/全社會道德標準,就太超過。 兄弟姐妹也會反目、有血緣不一定是自己人; 用守舊宗教去阻止別人多元的生活選擇。這種宗教與邪教無異。

  • @陳力維

    @陳力維

    7 ай бұрын

    韓國是基督教國家,讓高麗大學與延世大學可以直接叫板首爾大學。😂

  • @samewish

    @samewish

    7 ай бұрын

    其實應該是人人公平公正的世俗三觀做法律才是正確的觀念和執行,絕對不能用宗教來做法律。那些宗教份子根本拿神來欺騙和奴隸工具,簡直不合理甚至得利臭男人。

  • @by10Y

    @by10Y

    7 ай бұрын

    基督教有教父母(類似乾親),生父母應故離世,教父母有責任照顧教子女。

  • @user-ik5sg8ir2w

    @user-ik5sg8ir2w

    7 ай бұрын

    宗教如果能在這方面放鬆就不叫宗教了好嗎?他們就是很偏頗的認為沒有事不是他們的神跟教眾不能解決的,真的不能解決就把人解決。

  • @yurawei
    @yurawei7 ай бұрын

    「只要是家人不可能不管你」真是幸福又無知的人啊

  • @GaoGao0617

    @GaoGao0617

    7 ай бұрын

    真的是哪來的自信以為大家都一樣😮‍💨凡事又沒有絕對

  • @chinchiliachin5130

    @chinchiliachin5130

    7 ай бұрын

    那個人很有錢的話

  • @ninapiepie5591
    @ninapiepie55917 ай бұрын

    堅持要結婚通常是衝動,堅持不結婚通常是理智

  • @y720love

    @y720love

    7 ай бұрын

    被家人強制逼婚那是悲劇

  • @hangiyen5316

    @hangiyen5316

    7 ай бұрын

    被逼婚又被逼生孩子是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

  • @setiawandeni1384

    @setiawandeni1384

    7 ай бұрын

    所以要堅持自己的權利,自己要為自己而活,就算再親的親人也不能干涉自己的感情事,不然會一直釀成悲劇

  • @KMon99
    @KMon997 ай бұрын

    當西方在爭論同住多年但沒辦身份的人有沒有伴侶權利的時候,亞洲還在「快死了嗎,等你家人來簽名」就覺得很可悲

  • @alicelin310
    @alicelin3107 ай бұрын

    就是有跟"有血緣關係的家人"不熟的狀況阿,血緣又不能選,一起生活經常聯繫的事實比較重要吧!!希望法律能更貼近生活與時俱進!!

  • @h906230

    @h906230

    7 ай бұрын

    真的,我就是跟我哥從小不熟的,他個性又是我不喜歡的就更想有距離感😅我們個性是反過來的🤷‍♂️

  • @user-wf8rl7wi5v
    @user-wf8rl7wi5v7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以領養方式 ,領養一個真正關心自己的人,互相照顧,非常的好。

  • @user-ej1nf4rl5j

    @user-ej1nf4rl5j

    7 ай бұрын

    可笑, 領養別人照顧自己, 超自私想法, 領養長大不會照顧你, 多數都不愛養父母, 你不用想太美好, 現在年輕年自私自立不會想養老人,

  • @user-vx8ke9sq5w

    @user-vx8ke9sq5w

    6 ай бұрын

    很難

  • @user-mz7bz3st8c
    @user-mz7bz3st8c7 ай бұрын

    真的不是不想要組成一個家庭,而是不想組成傳統家庭。 希望台灣早日能夠實施同居伴侶法😊

  • @user-ej1nf4rl5j

    @user-ej1nf4rl5j

    7 ай бұрын

    同居伴侶也一樣, 你真以為台灣父母會放過你啊, 台男也不會放棄女人就是要照顧它們父母, 你不用太天真, 什麼法對台男跟夫家都一樣, 女人就是要照顧夫家,

  • @user-ej1nf4rl5j

    @user-ej1nf4rl5j

    7 ай бұрын

    到時會有很多男人利用伴侶法騙財產

  • @user-mz7bz3st8c

    @user-mz7bz3st8c

    7 ай бұрын

    @@user-ej1nf4rl5j 你很痛恨“台男”?是被傷多深啊

  • @bella8303
    @bella83037 ай бұрын

    我一位公司同事,與男友同居接近三十年,但不結婚,我問為什麼不結婚,她說因為對方有很多醫療債務,而且沒有工作,她男友十多年前因工傷,她一直養他,但不想負擔對方醫療費用。 另外一位女性朋友,結婚後,老公有學生時期的貸款債務,也沒有工作,她自己又薪金不高,經常回家問父親要錢。

  • @y720love

    @y720love

    7 ай бұрын

    這真是我沒想過的問題。

  • @nininanashow

    @nininanashow

    7 ай бұрын

    天哪,同事就算沒婚姻關係,這擔子也扛了30年,不輕鬆欸😅 她真的是男友的天使啊

  • @user-ej1nf4rl5j

    @user-ej1nf4rl5j

    7 ай бұрын

    可笑, 老公有債也不工作, 就不要結婚, 這些女人沒男人會死嗎, 獨立生活就好了, 這種女人最可惡, 自己愛嫁沒用男人, 又逼娘家給錢養癈物男人,

  • @user-ej1nf4rl5j

    @user-ej1nf4rl5j

    7 ай бұрын

    @@y720love 一堆人只會幻想靠朋友照顧, 沒想過對方有可能沒錢只想靠你養,

  • @Dennis_botchan
    @Dennis_botchan7 ай бұрын

    看到影片裡的反對派,為了不讓特定族群好過, 連其他族群提出的需求都一併無視,真的感到非常心寒, 他們究竟是有多美好的童年,才會覺得「血緣」可以滿足一切?

  • @similis_5526
    @similis_55267 ай бұрын

    台灣的 伴侶法 也是卡很久了, 未來這種找朋友互相終老的一定會變多, 我大概也是其中之一。 還是希望台灣的伴侶法能早日通過。

  • @similis_5526

    @similis_5526

    7 ай бұрын

    @@maborosi-2022 放心,隨著不婚不生的人日漸增加, 未來這種室友會越來越好找。

  • @user-ej1nf4rl5j

    @user-ej1nf4rl5j

    7 ай бұрын

    @@similis_5526 台男不會想照顧朋友, 它們只想靠女人照顧, 不信等著看, 台男找的朋友一定都是女人, 女外勞, 然後都是女人照顧台男, 台男不會照顧朋友,

  • @jlance4975
    @jlance49757 ай бұрын

    有血緣的不一定是家人 但在乎妳愛妳的就算沒血緣關係 他也可以是你的家人 別被傳統框架給框住

  • @chinchiliachin5130

    @chinchiliachin5130

    7 ай бұрын

    確實啊。很多家人見了面就互相傷害、彼此都不愉快。

  • @reesenatalie3605
    @reesenatalie36057 ай бұрын

    台灣政府近八年內修法,真的在亞洲國家走得很前面,不論是同婚、同性家庭領養、長照等,日本和韓國真的很保守,中國及東南亞國家更是非常保守,雖然現有的法規還不夠完善,但已經是發達國家的政策,而事實上台灣獨居,不僅是在同性同住共組家庭得到平權,現在執政的政府也透過「長照」等醫療政策,已解決老年在家居住不便的問題 ~~~ 希望台灣法規與政策能愈來愈完善

  • @user-ej1nf4rl5j

    @user-ej1nf4rl5j

    7 ай бұрын

    只有政付保守 很多人民也支持同婚,

  • @user-bz4zi3li8w
    @user-bz4zi3li8w7 ай бұрын

    我只是希望有無條件安樂死 讓我有意識在50歲就先走 不要讓自己老了病了 又要麻煩別人 財產在我有意識都分配好 不就解決 世界少子化是趨勢 也不可能逆轉 大家真的看淡一點 就算是家人 死了也是空氣 有什麼好在乎

  • @by10Y
    @by10Y7 ай бұрын

    最後那個例子,新聞前陣子有報導一位剛成年的兒子被父母要求贍養剛出生弟弟,兒子以不是自己兒子為由拒絕,可法官還是判決要負責贍養。

  • @chinchiliachin5130

    @chinchiliachin5130

    7 ай бұрын

    成年的兒子老了之後,能被弟弟照顧嗎?應該是不會。所以找機會弄個意外了結那個小的,幹那檔事的又不是他,憑什麼他得養孩子。

  • @Vitaniish

    @Vitaniish

    7 ай бұрын

    這個案例看起來,兄弟差了至少18歲啊!父母搞不好都沒有經濟能力了,這樣的情況下,就只剩下兄弟,法院自然會這樣判決

  • @by10Y

    @by10Y

    7 ай бұрын

    到時父母發現自己生活品質下降的話就會考慮把弟弟過繼給親戚。

  • @keir0422
    @keir04227 ай бұрын

    前幾年討論到的多元成家,應該就是這個例子吧,但就像影片後面提到的類似婚姻詐騙的問題,只是現代人與人的關係,跟以前不一樣了,有的時候朋友會與家人更加親密,的確如果有確定要相互扶持一輩子,的確需要相關法案來保障權益,只是也像影片所說,如何防止有心人利用法規鑽漏洞,要看立法者的智慧...。

  • @陳力維

    @陳力維

    7 ай бұрын

    韓國是基督教國家,讓高麗大學與延世大學可以直接叫板首爾大學。😂

  • @OlfT3031

    @OlfT3031

    7 ай бұрын

    沒錯,這個狀況就是台灣之前討論到的「多元成家」(不是同性婚姻)

  • @lawlaw1716

    @lawlaw1716

    7 ай бұрын

    問題是當法規不合理, 必須鑽漏洞呢?

  • @user-oy6xg2sq1p
    @user-oy6xg2sq1p7 ай бұрын

    我剛出生爸媽就離婚(算是那個年代的+9跟+9妹),監護權判給我爸,但他沒有對我盡過養育之責,而是丟給我祖母養,兩個人靠祖父留下來的退休俸過活(每月1.3萬),所以我小時候沒讀幼兒園跟補習班。等我剛出社會,祖母變成我在照顧,犧牲了人生發展的黃金時間。32歲祖母過世後,爸爸馬上要我交出房地契,然後瞬間把祖父留下來的老公寓敗光,我什麼都沒拿到。幸好早在祖母住進插管病房的時候我就搬出去住了。 所以我一直很好奇,臺灣的特留份到底有三小路用?幾等親才能拿?那時候沒錢跟我爸打官司,只想趕快遠離原生家庭......

  • @XinasLand

    @XinasLand

    7 ай бұрын

    Google一下你能得到答案,但我還是簡單說,如果子女在,孫子女是輪不到的。繼承人是配偶+順位繼承人,第一順位是直系直系血親卑親屬,親等近的優先,有人就不會到下一個順位了。

  • @XinasLand

    @XinasLand

    7 ай бұрын

    特留份是指原來就有繼承權的人,為了保障他們繼承的權利,就算往生者已經立下遺囑(例如全部給某某人或是捐給某慈善基金會),仍然可以拿到原來應繼承的遺產的一部分

  • @user-oy6xg2sq1p

    @user-oy6xg2sq1p

    7 ай бұрын

    @@XinasLand 嗯嗯,我當初查到的也是這樣,而且我對祖母的付出也很難舉證,乾脆離開原生家庭就好,沒必要爭這些。

  • @user-oy6xg2sq1p

    @user-oy6xg2sq1p

    7 ай бұрын

    @@XinasLand 我現在擔心的是,如果我那廢物老爸老了以後要求我扶養該怎麼辦?我該如何舉證他沒有盡過半天養育之責? 如果那一天真的到來,法院又不肯還我公道,到時候我打算在法院跳婁以證清白.......

  • @Elsa6022649

    @Elsa6022649

    7 ай бұрын

    ​​@@user-oy6xg2sq1p記得有相關法律,你可以google 查查「拋棄扶養」。 也可以去找相關的法扶免費諮詢,先準備總是好的。 加油

  • @BuchnerSmile
    @BuchnerSmile7 ай бұрын

    其實特留份的部分最主要是為了破除傳統遺產僅傳男不傳女的部份,時至今日,其實還是多少會聽到有相關的官司再進行,所以不是那麼簡單...

  • @user-se9lw8yr2r
    @user-se9lw8yr2r7 ай бұрын

    能夠跟自己的價值觀.衛生觀.生育觀,相同的人一起天天日日的生活在一起,很幸福。

  • @bunny0325
    @bunny03257 ай бұрын

    有些家人可是「趁你病,要你命」啊

  • @redford1412
    @redford14127 ай бұрын

    說起來十幾年前台灣開始討論伴侶制度的時候,我剛好也做出同樣的結論。我還蠻早就覺得多元成家的多元不僅是性別組合的意義,而是更加實質意義的。

  • @similis_5526

    @similis_5526

    7 ай бұрын

    卡到現在還是沒通過,嗚嗚嗚

  • @orange_smoothie
    @orange_smoothie7 ай бұрын

    如果能感應到其他人跟自己有血緣關係,那個叫特異功能 能夠分享、傾聽、互助生活大小事的朋友,比豺狼虎豹般的親戚,更似家人

  • @linchen1809
    @linchen18097 ай бұрын

    很正常啊,我偶爾也會跟幾個同樣單身的朋友說起,老了當鄰居,互相看護,死後有個人打電話給喪葬公司,執行生前契約

  • @user-bt9wc2iw4b
    @user-bt9wc2iw4b7 ай бұрын

    還是安樂死比較實際,能解決超多問題

  • @meiyuc22
    @meiyuc227 ай бұрын

    多點這種社會實驗蠻不錯的,給後來人一些示範參考

  • @f1256f1526
    @f1256f15267 ай бұрын

    之前很期待多元成家法,就是因為有些“家人”沒有血緣關系,過年過節相聚不用法律規定,但哪天萬一需要醫療相關之類的時候我們這種“沒血緣”的晚輩想照顧都沒辦法? 此外,我覺得既然我們異性戀結婚不用同性戀同意,那為何同性戀結婚需要由異性戀者投票同意? 至於法律漏洞,老實說我不懂,但我相信法案是經過專家審核的,況且真有人存心鑽的話,世俗中哪有完美的法條?

  • @YuTungCheng-fs5tm
    @YuTungCheng-fs5tm7 ай бұрын

    日本的同性也會這樣建立親屬關係,因為他們也不能同婚 用領養就能從形式婚姻變成法定親屬 而且可以冠夫姓(法律上是冠父姓),可以滿足個人在社會面的情緒價值

  • @artemislingersaker77
    @artemislingersaker777 ай бұрын

    結婚對女人真的是剝削又沒好處。

  • @chinchiliachin5130

    @chinchiliachin5130

    7 ай бұрын

    我十幾年前身體就有毛病,當家庭主婦,全靠丈夫養。我老公算是被我剝削的對象。 只不過如今少子化因素,很多妻子都要承擔賺錢扶養娘家父母的責任,確實相當忙碌。所以很多女人不願意結婚。

  • @user-ej1nf4rl5j

    @user-ej1nf4rl5j

    7 ай бұрын

    @@chinchiliachin5130 你也有生小孩, 照顧家, 不算剝削老公,

  • @YN0909
    @YN09097 ай бұрын

    「你生病了就去醫院,只要是家人,不可能不管你」 不管的例子可不少喔~ 不同樣態的決裂狀況,生病也可能不被理會的。 說話的人,可以多多到人世間走走嗎?

  • @SunnieWoo
    @SunnieWoo7 ай бұрын

    Thanks for sharing ❤

  • @changaki4708
    @changaki47087 ай бұрын

    很棒的議題

  • @user-hr4zw9qg5s
    @user-hr4zw9qg5s7 ай бұрын

    『權力、義務』必須相對一致! 如果討論家人的定義就要把『權力、義務』考慮進去,有多少權力就要有多少義務。 或者這種多元同居需要先簽協議書,彼此的需求都寫清楚,以後就能避免爭議。

  • @shiningraider

    @shiningraider

    7 ай бұрын

    太可悲了吧,就是有這種只想談義務和養兒防老的老害,甚至根本沒有養兒,所以一堆人不想生

  • @432v01

    @432v01

    7 ай бұрын

    權利是可以受對方照顧,義務是照顧對方,不是很簡單嗎

  • @user-hr4zw9qg5s

    @user-hr4zw9qg5s

    7 ай бұрын

    @@432v01 程度呢?怎樣的程度算是不盡義務?例如:一個比較健康,另一個常常生病,所以雙方照顧對方的勞動程度就會不同。 或者這種多元同居需要先簽協議書,彼此的需求都寫清楚,以後就能避免爭議。

  • @Kly108

    @Kly108

    7 ай бұрын

    台灣之前有討論過如何修法,如果有法律規定好,再給人民制式表格,很多事情都會比較簡單一點。 自己簽合約,就怕漏東漏西的。

  • @user-hb5ny8jb7g

    @user-hb5ny8jb7g

    7 ай бұрын

    @@shiningraider 我覺得多元同居的義務與養兒防老的義務是不一樣的喔,養兒防老是處於不對等關係的,父母花錢花時間養育孩子,並要求孩子長大應該要回報父母,整個過程小孩是沒有反駁的餘地,孩子沒辦法選擇出生,沒辦法選擇父母,但多元同居不一樣,以現今我覺得最接近的是結婚,結婚跟不結婚的義務差別請在網路上查一下,有很多資料。

  • @jorrrvrr
    @jorrrvrr7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給予同居人權利能夠簽署一些重要文件是需要的,不一定是同婚,也可以只是相同性別但覺得合得來像家人,那樣也應該賦予權利才是。而且地球人口這麼多,兩個人可以相互扶持且沒有下一代,我覺得挺好的。

  • @2000711
    @20007117 ай бұрын

    很多歐美國家都有[伴侶制度]. 台灣之前也有,但是同婚合法後台灣就沒有了. 我覺得台灣應該再次重啟[伴侶制度]. 讓2位好朋友同居也有法律和醫療保障. (這跟[多元成家]不同喔! 我對於[多元成家]是有疑慮的。但是[伴侶制度]台灣以前就有過。而且[伴侶制度]在很多國家已經行之很多年了。)

  • @2000711

    @2000711

    7 ай бұрын

    至於遺產[特留分]是很好的啊! 畢竟我們交朋友也不是為了對方的遺產啊! 而且國外的遺產問題亂象重生.

  • @apocalypse1024
    @apocalypse10247 ай бұрын

    傳統的婚姻制度走到現在,真的是有重新檢討與反思的必要。

  • @user-gp1bw3og4q
    @user-gp1bw3og4q7 ай бұрын

    在台灣大手術醫院也普遍要親屬簽名 看了才驚覺在臺灣可能也會有親屬都不出面導致無法手術的狀況 家人不等於可靠,教會說家人不可能不出面是太天真還是他們的信仰高於人命呢

  • @GaoGao0617

    @GaoGao0617

    7 ай бұрын

    原來沒辦法自己動手術嗎 還要綁定其他人簽名

  • @JS-ir8vt
    @JS-ir8vt7 ай бұрын

    宗教根本就是社會進步的絆腳石,一堆打著宗教的旗號,霸道地強行灌輸自己的封建想法,這些宗教到底能給社會帶來多少好處根本不得而知

  • @johnnyhui3950
    @johnnyhui39507 ай бұрын

    連朋友都沒有的怎麼辦?😂謝謝報導,以後可以拿來參考下。

  • @Anggieisgood
    @Anggieisgood7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這樣超好啊😂 比起用 孝順的壓力來要求 倒不如尋求另一種方式

  • @theodorekuo3013
    @theodorekuo30137 ай бұрын

    其實大家可以問問自己:有看到哪一對恩愛夫妻,羨慕到看了想結婚的嗎?不是說出來見過面那種,而是真的見過他們在家庭中的相處。 我自己的答案是,一對都沒有。

  • @user-grkjehejiebsksj

    @user-grkjehejiebsksj

    7 ай бұрын

    人家生活中的相處為啥別人見得到?

  • @theodorekuo3013

    @theodorekuo3013

    7 ай бұрын

    @@user-grkjehejiebsksj 例如自己爸媽,例如走得很近的親戚。

  • @ticky8150

    @ticky8150

    7 ай бұрын

    有啦 台灣的話 我是滿羨慕艾力克斯跟李詠嫻的婚姻,還有一些親戚老伴老伴的叫看起來很溫暖,但真的你要遇到摯友都很難了,台灣很多朋友只是吃午餐或打球的朋友,何況是共度一生的伴侶,我之前的朋友說他最好的朋友就是他的老婆,所以還是有讓人稱羨的婚姻。

  • @user-grkjehejiebsksj

    @user-grkjehejiebsksj

    7 ай бұрын

    @@theodorekuo3013 我其實是贊同你的看法,但我也是有見過朋友的爸媽感情很好,只能說就像俗話說的[真愛就像鬼一樣,相信的人多,真正遇見的人少]

  • @theodorekuo3013

    @theodorekuo3013

    7 ай бұрын

    @@ticky8150 "看起來"

  • @y720love
    @y720love7 ай бұрын

    我認為婚姻家庭有的權利因該不是要擴大,而是擴大定義但權利不給。 我認為給母親跟小小孩的利多不足。 非不非婚不是重點,重點是有生有補助,甚至因該加大成生了國家養。

  • @TONY19960
    @TONY199607 ай бұрын

    台灣好幾年前有討論過多元成家法案 不過可能太急了,加上那時同性婚姻也還沒通過 所以反彈聲浪蠻大的 還被扭曲成爸爸跟女兒合法做愛 (是說有一群人怎麼老是精蟲衝腦,整天做愛來做愛去的 我那時就想到台灣因為歷史背景的關係 有一群人很適合多元成家 "榮民伯伯" 很多跟著軍隊來台 親人都在大陸,來台也沒結婚 以血緣關係來說算是一人孤身在台灣 跟他們最好的就是曾經是同胞的弟兄 他們關係不是家人勝似家人了

  • @Jona-wb8ey
    @Jona-wb8ey7 ай бұрын

    親人;親近的人。有血緣不代表親近。

  • @angela0224
    @angela02247 ай бұрын

    沒想到韓國也是這麼暖心的一個國家....

  • @user-hs9nu3rt9j
    @user-hs9nu3rt9j7 ай бұрын

    很多消息都在報對於”人類”的壞消息,發現自己會有替代性創傷的心理唉。 又厭世又糾結😐

  • @squareylin
    @squareylin7 ай бұрын

    高中就聽過法文老師講過 PACS ,當時還覺得很神奇。另一方面也覺得在同婚合法前(當時臺灣還沒合法)算是一個不錯的替代方案,而且適用的也不只有同性戀。 記得當時法文老師好像說她身邊有人就是這樣,提交了一些兩人關係的證明之後(好像曾經有共同出書還什麼的),法律就認定他們的家人關係。

  • @zenobial0523
    @zenobial05237 ай бұрын

    澳門也有「特留分」規定,葡萄牙法律到現在沒改過

  • @user-ry1in9hl5r
    @user-ry1in9hl5r7 ай бұрын

    超酷啊 好前衛

  • @Usagi-2004
    @Usagi-20047 ай бұрын

    日劇「王牌大律師」(Legal high)的第二季第6話就是藉由「收養」變相構成「一妻三夫」光明正大婚姻生活。 我當時看到劇情整個刷新三觀!用合法掩飾非法!

  • @OlfT3031

    @OlfT3031

    7 ай бұрын

    何來非法?

  • @Usagi-2004

    @Usagi-2004

    7 ай бұрын

    @@OlfT3031 自己想啊!

  • @samewish

    @samewish

    7 ай бұрын

    這根本不公平。凡事伴侶不管怎樣都要一對一!不然那些臭渣男合理化奴隸多女性噁心到極點!我們是人,不是男人的東西!

  • @Dreamersnow0531

    @Dreamersnow0531

    7 ай бұрын

    ​@@Usagi-2004只是把本來沒有法律保障的關係變成有法律保障和責任的關係,就算沒有這層法律責任,他們照樣一妻三夫的同居着是沒有犯法的,所以也不是「非法」。

  • @ButterToast259

    @ButterToast259

    7 ай бұрын

    既然合法 那就不是非法啊 是樓主道德觀過不去的問題吧😂

  • @starsummer7474
    @starsummer74747 ай бұрын

    我和妻子恋爱前就认定保持单身关系不生孩子在一起就好,后来因为家庭缘故结婚后,也没有负起婚姻的责任,遂又离婚,继续保持同居伴侣关系,这让我们不必对对方家庭负责,让我们彼此心理更加轻松,想说的话也会更加直接。

  • @user-ty2vf8pl1j
    @user-ty2vf8pl1j7 ай бұрын

    手術的問題,預先用「授權書」授權同居人可以簽署相關文件,這個辦法行得通嗎?

  • @yummy7200
    @yummy72007 ай бұрын

    真覺得,養兒防老這些觀念要拋棄掉了,在現代社會發展和地球環境變化之下,人多就不是好選項,連日本都懂得好好規劃青中年老人共存的職場環境,真希望台灣和更多地方也能跟進,醫療發達的現代讓更多人壽命延長、讓更多地方出現人口老化現象是一定的,既然這是現代的發展趨勢,那真的沒必要堅持甚麼一定要生小孩組家庭等等的,反而應該是針對這個社會趨勢來調整制度,讓更多人未來可以好好在這社會一起共存,就算是單身一輩子只要依舊能進職場、享受社會福利措施等等的,那也不算完全孤獨,只要這社會還有可以包容這些人的地方就足夠了。

  • @mouseii88
    @mouseii887 ай бұрын

    結婚在撇除情感,個人角度考量,實際做的也就是兩個沒血緣(或有)關系的人簽份合約取得法律相關權利和負起相關責任,只差在法律上家族上其他人繼承權也會有影響才會有爭議吧。

  • @winston6753
    @winston67537 ай бұрын

    公證要找公證人或法院才有效力,代書很早就正名為地政士,且無此權限

  • @annabelle5859
    @annabelle58597 ай бұрын

    有一處可能是口誤:遺囑公證要找法院或民間公證人,不是找代書喔!

  • @oh1cabard96
    @oh1cabard967 ай бұрын

    8:26 亞洲傳統的家庭關係真的不是好的傳統 但支持法律"暫時"維持部分必要的傳統 因為...太多亞洲家庭受到傳統限制與傷害 如果法律跟文化沒有同步改進 只讓法律突然變化 這就造成被傳統觀念傷害的家庭更失去法律的保護 不良傳統是需要改進的 但最重要的是改進必須按部就班!!

  • @takakazuabe9130
    @takakazuabe91307 ай бұрын

    聽開頭還以為是新的play 嗎

  • @white9alice
    @white9alice7 ай бұрын

    臺灣特留份是為了避免重男輕女的問題吧?照顧責任都女兒擔,遺產卻都給兒子之類的

  • @fiee123
    @fiee1237 ай бұрын

    我朋友也是這樣 說老了無後無依就互相照顧對方

  • @inyoursin
    @inyoursin7 ай бұрын

    特留分是絕對有必要,首先是老婆先分走一半財產,過去傳統家庭觀念很重,女性地位低下,丈夫年輕暴斃,老一輩的父母,理所當然的認為兒子的遺產就是我的,媳婦憑什麼分錢,要分遺產也是長輩先分. 雖然法律保障和現實情況很可能不一樣,至少在保障妻兒方面是好的.

  • @daviddavid-wf1qr
    @daviddavid-wf1qr7 ай бұрын

    是收養,不叫領養

  • @james_tu

    @james_tu

    7 ай бұрын

    對的,只有收養和認領 領養是用在寵物上面

  • @850850520

    @850850520

    7 ай бұрын

    范姐是法律系畢業的,呵

  • @Nidonezzzz
    @Nidonezzzz7 ай бұрын

    宗教人士真的拜託在立法議題上閉嘴,現在又不是中世紀神權時代,出來丟臉

  • @siegfriednibelung
    @siegfriednibelung7 ай бұрын

    政策把人逼成如此,哎。 我的想法可能比较极端。在我看来,我在哪哪里就是家,谁陪着我谁就是我的家人。

  • @user-SHERLOCK168
    @user-SHERLOCK1687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同居只是一個面向而已,沒同居就不算家人這個邏輯也說不通,所以應該說要雙方都認可對方是家人,並且有公證,那就應該讓他們成為家人受法律保障權利,畢竟現在各種因素影響,單身的人是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後續單身相關的社會議題應該持續完善才是,不然社會問題就會加速擴大🎉🎉🎉

  • @Fran-dj1yk
    @Fran-dj1yk7 ай бұрын

    因為很喜歡看x調查這類犯罪節目,不少犯罪者覬覦對方的錢去接近他們,如果有非血緣非婚姻關係外的繼承關係,對心懷不軌的人來說更容易了... 還有多年好友也可能會基於各種原因陷害自己的 這多元成家要立法真的要很小心

  • @katiefish310

    @katiefish310

    7 ай бұрын

    但是有親屬有血緣關係,甚至是父母親也有可能會有這種動機而謀害的。。。。。泰國某個明星不是也是跌海裡,母親很有嫌疑嗎

  • @yyrukia

    @yyrukia

    7 ай бұрын

    所以才更需要盡早建立這樣的制度,讓那些可能孤獨死的老傢伙、在年輕的時候就盡早建立可靠的非血緣非婚姻關係外的繼承關係,以防範這些宵小入侵的機會 如果社會在制度上都這樣盡力支持了還是孤獨到老,最後因為相信陌生人的假意而把財產給人家、又如何說不是他們的選擇?

  • @shoes8568

    @shoes8568

    7 ай бұрын

    原本的婚姻制度也是有人被騙婚啊,如果說多年好友陷害,不也一樣有多年情人陷害嗎。

  • @minanahw6462
    @minanahw64625 ай бұрын

    我覺得人這一生當中要找一個可以互相幫助 又價值觀雷同 可以互相理解聊天聊得來的 , 根本就是微乎其微 。不管是父母兄弟姐妹夫妻子女 就算是至親 ,要可以共融和諧相處的也是微乎其微 。所以人最終還是會孤獨, 學會獨處把自己照顧好 不麻煩別人也不要去承擔別人 讓自己自在舒服平靜 就是快樂了。生老病死是常態 , 要維持健康就是良好生活習慣還有一定要每天運動 , 這樣可以避免重大疾病 , 自己都可以照顧好處理好的。若是有重大疾病 那麼就接受它 早一點回去也沒有不好啊 ,現在的醫療就是太發達了 才能延長壽命 其實這也算違法自然法則吧, 在古代 可能一個感冒就可以大量帶走人了 , 所以以前的平均壽命並不長, 這反而也是一件好事啊 , 人活太長是很辛苦的 , 又何必呢? 年紀越大 生病越痛選擇慢慢的斷食 不用去醫院被折磨 也不用浪費社會資源也是可以慢慢的走到生命的終點 。所以孤獨死 沒有不好, 最害怕的是自己變成別人的負擔,或者別人變成自己長期的負擔麻煩自己 那才叫生不如死

  • @shark.3926
    @shark.39267 ай бұрын

    牽涉到法律權利,那就創造一個類似結婚登記的手續啊,簽結之後發放一張同居證明文件,作為往後代行權利的法律基準,不過在此之前要先立法規範就是了

  • @0418roxanne
    @0418roxanne7 ай бұрын

    這種情誼才是真正的多元成家好嗎= =

  • @hkman18
    @hkman187 ай бұрын

    其實很多事情都是基於生存和迫不得已的需要而做選擇。

  • @changenya9855
    @changenya98557 ай бұрын

    我曾在家庭中心服務過,家庭的樣貌狀態其實很多樣。現在的世界社會變異太快,疫情、經濟的因素時常湧至,法律和社會上的配套措施也要與時俱進,才能給人民應有生活保障及穩定社會的基礎。

  • @b116310
    @b1163107 ай бұрын

    法律上的陌生人是所有同居朋友的痛

  • @1986john
    @1986john7 ай бұрын

    突然想到以前打工時,那店長說,大家有緣一起工作就像是一家人,那時我無鹽薯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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