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員警「反蒐證」沒問題! 但得小心「踩紅線」恐吃官司...|十點不一樣20221013
現在手機很方便,一鍵就可以錄影,不過當遇到警察臨檢或是攔查狀況的時候,在警方執行勤務時,對警方的動作錄影 進行反蒐證,會不會有違法疑慮呢,其實想要自保,只要掌握住幾個大原則,就沒有問題,一起來看我們的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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Пікірлер: 349
我也遇過警方搜查 說他們有在錄影 我不用錄 後面跟他們要拿影片證明自己的時候 說影片調不出來 嗯嗯嗯 4個警察的影片都拿不出來 太棒了
@user-zq5pc4sn6m
Ай бұрын
真的,我也遇過,警察說沒開密錄器。害我要告對方告不成~真倒楣
@user-jl1jo1ig7p
20 күн бұрын
警察的密錄器是保護警察自己的,不會拿來幫你做證的。
偉大的長官刁難 提告民眾的時候秘錄器都會完好無損,遇上長官自己理虧錯誤缺失的時候9成密錄器就會突然故障或是毀損
@user-du2yr3pg1m
Жыл бұрын
9成9
@ian4681
Жыл бұрын
9成99 完好的那0.01大概是被同事報復
@Jack-Lin99
Жыл бұрын
國防布
@applemia7592
Жыл бұрын
所以民眾要自保,我遇到警方來找都會開蒐證,我家隔壁的惡鄰居也是退休惡警,跟他交手後的經驗
@luyce312
9 ай бұрын
所長會幫忙格式化 不用怕
公務人員在公開場所執行公務,並無隱私權或肖像權可言 這時執法人員若強制限制行動、搶奪拍照設備,可以告他刑法第134條"公務人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強制罪" 好的警察仍然佔大多數,但運氣不好遇到爛的也要會自保
@jerryliu1446
Жыл бұрын
水喔,用行政法剝奪憲法賦予的權利嗎,不愧是台灣人,法治觀念爛到極點
偵查不公開是用來約束 " 司法警察" 跟"檢調人員" ,是屬於司法自我拘束性的規約,不是用來約束人民的!!
@cationli6851
Жыл бұрын
街頭攔查根本就不是在"偵查"階段, 更無所謂偵查不公開這種事~
@frank6318
5 ай бұрын
檢察官才有啟動偵查的權利,警察或警官都是沒有這個權力的,什麼偵查不公開就是唬人的話,如果警察說偵查不公開,你可以反問,請問你依據哪位檢察官的命令在偵查?偵查的刑事案件案號是多少?保證一定答不出來,還有,法務部老早已經發過新聞稿了,警察人員在公開場所執行勤務時,不得主張其肖像權,所以其實也沒有侵害肖像權的問題。
@kuromi1226
5 ай бұрын
沒錯 可憐的是這些機關人員都搞不清楚了
@jgf2670
4 ай бұрын
@@kuromi1226 那是話術,騙人騙己用的,他們自己清楚得很 如果你跟他講警察人員在公開場所執行勤務時,不得主張其肖像權 他立馬脫下警衣然後跟你講,我現在不是警察你不能攝影,不然侵害肖像權
@user-gw3gt9zs8f
Ай бұрын
@@jgf2670 脫下警衣說不是警察誇張一點了!警察局有當天上班記錄跟出勤記錄!我讚成錄!因為照你這樣說那錄便衣警察你就侵犯肖像權了!
很簡單啊,跟歐美一樣強制規定執勤時必須開執法紀錄,民眾能用案件編號申請調閱,警方不得刪減片段
偵查不公開原則適用的對象 1.檢察官 2.檢查事務官 3.司法警察官 4.司法警察 5.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 6.告訴代理人 7.依偵查程序執行職務人員 偵查不公開原則更是為了保護犯罪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和相關人士的名譽、隱私等人格權及人身安全,以及確保被告能夠公平受審,不受大眾輿論未審先判、有罪推定等影響。 懂不?
@user-bv8uq7bh4r
Жыл бұрын
對啊 連我一看都知道警察說錯 他們要回去看一下法條
警察釣魚手法:用言語或態度差來挑釁你激怒你,引你罵他,再用妨害公務逮捕你,警察常用陷害人民的釣魚手法。
@user-on5sx9ys1o
Жыл бұрын
沒錯!很會弄。還有專抓工地酒駕,如果沒喝還會見笑轉生氣,說你騎那麽快有的沒的,都不敢爆所長內慕,為了還是糊口飯
@user-on5sx9ys1o
Жыл бұрын
尤其刑事的,更屌,我還看過在地下室叫傳播喝酒的,不信蘇貞昌來看,我帶你看有沒有,抓到我有獎金嗎?
@user-ou9od6hr2r
Жыл бұрын
網路流傳 酒駕稽查 不配合 爛警察丟小包毒品惡意陷害 不知真假
@chachan9529
Жыл бұрын
你是在說三重的那個事件嗎?其實那位也很聰明最後是告個人不是告單位,因為告個人就單純傷害問題,就算他是在執勤,只要沒有拘捕令跟搜查令,就不屬於刑法那塊,也就是警察違法拘捕,這是警察就不屬於公務執勤,在法律上也符合一般刑法告訴及民法告訴,所以只要能掌握這點只要你不是現行犯跟通緝犯,當警察使用職權拘捕或者私人空間盤查,警察都違法,就像一般人侵入私人住宅及限制自由等罪,但是一旦你動手或者出言侮辱就不一樣各位要注意,你可以搜證,但是只要掌握一點“保持沉默,一切的言語都會成為證據”對你對警察都一樣,他只是在當下有制服保護,但是到法院一樣是要被判決,要是違法也可以用他的制服讓他判的更重,所以不管是盤查或者被盤查的人只要保持沉默搜證,其實在法律上都可以躲過罪行
@w0911400395
Жыл бұрын
這時候民眾EQ要夠高..不要隨便跟警察嘴砲嗆聲! 把持微笑跟帶點酸話即可..記得把政客的酸話學以致用..!
大法官已釋憲……員警在執勤當中沒有所謂的肖像權……
認真回覆,警察執勤時是可以拿手機錄影蒐證的,就算警察嗆你妨害公務還是侵害肖像權什麼的也不用理他,只要你沒口出惡言或肢體拉扯衝突他們也不敢對你怎樣。
@user-kk4cr6cc9c
Жыл бұрын
是的,警察執行攔檢公務不能主張肖像權,也沒什麼偵查不公開的問題,瑩真律師之前的影片有說明過了。
@bb764
Жыл бұрын
有些人會對著警察的臉近拍,這樣就不行❌
@applemia7592
Жыл бұрын
@@bb764 正確,近拍不行,這可能會違法,遠遠拍能夠拍到人事物就好
@nelson12362
Жыл бұрын
警察無法享有肖像權 隱私權
@lanlan7795
Жыл бұрын
@@a27218 這新聞真的母湯 還是看律師的 KZread 比較正確 現在新聞都沒有客觀中立,還幫警察洗腦民眾什麼肖像權
可是重點是、警察你們的密錄器動不動就會壞掉欸...
惡劣警察非常多,有時候要懂得保護自己
@nettern1315
9 ай бұрын
奇怪的是要是今天發生警察打死人的 十之八九警察都會先被認定為是對的 完全沒人管警察是要依據法律執法的 而不是依據他或民粹的感覺在執勤的 . 然後若法官判警察的執勤違法有問題 民眾還會反過來幫警察嗆法官欠教育 真的笑死
@birdblue517
8 ай бұрын
現在很少了好嗎,你說的是以前壞習慣用多的老警察吧,下面那留言更好笑,警察打死人你要看被打死的人是什麼身份、做了什麼阿,常常都是毒犯或酒駕逃竄的被打死,你覺得民眾會支持誰,腦袋沒破都支持人渣被打死吧。 人民會幫警察嗆法官更是好笑,近10年來民粹崛起,一堆愛違規的刁民、仇警仔,警察現在只要違法攔查根本沒人會幫警察講話好不好,每個都只會希望警察不要攔查不要開單、求你開小一點,不然就亂投訴,民粹治國才是真的。 現在民眾人權意識高漲沒關係啊,反正滿大街毒品槍砲,警察權利又被限縮到極小,民眾就不要整天在那哭只有我沒槍,自食惡果啦。
其實警察有秘錄器,但是當事人也有錄影存証的權利,原因無他,而是有的員警或當事人會有違心之論,所以為了保護自身權益,雙方都會進行錄影以求自保!
沒有反蒐證,誰會知道警察的惡劣行為
@user-xo9qp3jg5l
Жыл бұрын
反蒐證沒問題啊,但有些人真的很刻意的近到想連警察毛細孔一起拍下,這種屬於雞掰刁民
@user-on5sx9ys1o
Жыл бұрын
我知道,被關的才能進到最裡面,看的一清二楚
@user-on5sx9ys1o
Жыл бұрын
在公家上班的小職員,都知道自己上司購案圖利廠商跟自己,不敢爆,會被炒,退休了也不會爆,爽領退休俸
@user-on5sx9ys1o
Жыл бұрын
百性要進軍公叫察詢,保全就不給進了,哪抓的到軍公叫摸魚貪污
@user-mq7zy7xr1v
Жыл бұрын
@中肯發言 被法辦仔賣腎還賭債嚥不下去喔!
警察都有密錄器錄影 說要自保 ,民眾就不能錄影自保嗎? 一堆員警都會叫民眾不要拍,是有多怕自己 執行勤務 的正當性 ,有多見不得人? 一堆半路攔查 突然把人攔下來, 問東問西 問生辰人字 姓名住哪的 , 還不能反問 對方姓名 編號喔? 簡單來說 員警有密錄器錄影 說是自保 ,確不敢讓民眾 拿手機錄影自保 , 是不是心虛?
@goinguip3347
Жыл бұрын
我遇過啊!造實報告上去三分鐘走人,很困難嗎?你有禮貌人家才不會刁難你正常人是這樣,但是要是有案底或是違規屬實我認為警察強硬是應該的啊!總而言之很困難嗎?
@a27218
Жыл бұрын
記得有一個叫八炯的 就是沒有錄影 而那次警察不對 你看警察放出來的影片 還是剪輯過的 再配上警察的強詞奪理 如果警察是對的狀況 警察就會給完整影片
@kiritoininder
Жыл бұрын
@@goinguip3347 你是經歷過警總時代的奴化教育吧 本來就該拒絕違法盤查
@user-zu3fe5wq2f
11 ай бұрын
@@goinguip3347你大概沒遇過一上來就很不客氣的警察吧...即使你多有禮貌...對方還是一副官當很大的樣子
@user-si4fq3fz3q
10 ай бұрын
@@user-zu3fe5wq2f一開始就用氣勢壓你,不用理會,他用什麼態度,就用什麼態度反應回去。
2:53這女所長說錯了 在警察局"大廳" 屬於公開場合 也是可以反蒐證的 唯一禁止的是 辦公室 拘留室 總而言之 大廳以外都禁止 印象中 大法官釋憲 與 警政署解釋 其中一個 有提到這點
反蒐證吃官司就讓法官處理啊!你警察就當場就替法官判決了是不是
@hank1935
Жыл бұрын
警察有說判決?
@user-ml6ti2vs4g
Жыл бұрын
@@hank1935 警察會用這招來嚇你 讓你不再繼續拍攝
警察執勤的時候 沒有肖像權吧
@opp4242
3 ай бұрын
沒有,此時此刻代表國家公務員
@Mark691231
3 ай бұрын
國家公務員在執行公務的時候,是可以也必須接受全民檢視的,沒有存在個人肖像權的。
要民眾不能蒐證 你警方就做好出警全面蒐證,然後影片都要定時上網公布受監督 依法執行公務本來就可受監督,更何況你都不合法時為何不能監督?雙方都蒐證反而是好事,以免有一方剪輯影片或合成
妨害公務+肖像權這兩個是最常被混淆的,但如果你不是罪犯身分,而是一般民眾在路邊被警察盤查想要自保時,錄音錄影肯定沒問題,只要不口出惡言與動手動腳的對人民保母,至於警察執勤時,我們民眾也能拍警察臂章,開單上面也會有分局與開單者姓名,所以主張肖像權完全是不合理的,只要是在公眾場合的人民公僕,值勤時就是有需要被檢視的可能,行的直做的正都不用怕。遇到臨檢有問題也可以要求員警開"民眾異議紀錄表"也就是俗稱的臨檢異議單去做後續的申訴.
一直激你 一直激你 一直激你 , 然後 你生氣 , Oh!!!! 你妨礙公務
@applemia7592
Жыл бұрын
釣魚挑釁你,挖洞給你跳,警察常用手法
@stevendopen1175
Жыл бұрын
@@applemia7592 超多的,我有遇過把人家爛下來說別人蛇形,結果攔查放行後自己違規在斑馬線上.......臺灣的鴿子真的讓人看不起
會把偵查不公開掛嘴邊的員警素質令人堪憂wwwwwwwwwwwwwwwww
不給錄影不就各說各話,警察也真的很懂欸,
有牌流氓要是故意栽贓你時你就完蛋了,勸各位如有必要時,還是開啟錄影自保會比較有保障
請問有人知道為什麼封鎖線內不能拍照嗎,還是重點在不能“進入”,感覺說法怪怪的
公共場合都可以拍攝, 沒有什麼違不違法的, 有很多警察都會誘導民眾 激怒 這位說你妨礙公務 現行犯逮捕 真是可憐了 大部分都馬是你們警察講話的那麼機車好不好
@stevendopen1175
Жыл бұрын
下個班沒有違規,聽紅燈手靠在手把上也要刁,這是什麼樣的素質
嗯...
網路上很多美國民眾對警察錄影都沒事,台灣民眾對警察錄影就被說違反個資,不然就是偵查不公開,不然就是侵犯肖像權,台灣的民主跟美國的民主差很多ㄟ
@user-qu1in8ln3j
10 ай бұрын
美國公民是可以對執行公務警察辱罵三經這屬於言論自由合法範疇美國法院有此判例
@user-pn6vw6jy4q
21 күн бұрын
民主國家不能比😂
還好現在是人手一機 可以反蒐 以前沒有手機 時代 ,警察常常帶著滿生酒味 在值勤的。 像三重的事件 , 警察跟流氓沒什麼兩樣 都沒查清楚身份就亂打人,很多很離譜的事情都是剛好有被錄到,要不然怎麼會知道,警察也很多很蝦的
@smalldingdong
Жыл бұрын
這讓我想到有一次,我奶奶在家摔得頭破血流,我爸打電話叫救護車,結果救護班的一進我家門,我就聞到濃濃酒味
2:01 所以警察的秘錄器隨時可以關閉?
互相保護
敏看到警察都會直接敬禮
民眾每次拿手機拍的時候,警察總會說..這樣是妨礙公務+影片如果外流,就要怎樣怎樣對你...唉!所以將來台灣人出門身上也帶秘錄器吧。
不能光聽警察說詞,在保全自身權益,而不是疑似犯罪,警察就權利無限上崗。 那還有民主嗎?還有法治嗎? 重點是警察學校必須教育嚴謹,要求公務員確保執法正確。這樣就能少了紛爭,當然警察執法全程錄影,這是肯定要的。
@user-pn6vw6jy4q
21 күн бұрын
看警察有沒有認真在上課啊?
我一向支持警察依法值勤,也請警察先生不要動氣,按對程序值勤維護治安,法律與百姓都是你們的後盾!
那種把手機放在人家臉上說要反蒐證的真的是無理取鬧
為什麼是員警接受採訪??
警察可以錄民眾自保,民眾不能錄警察 不給錄才不會像三重那個警察痛毆一般無辜民眾被抓到,然後賠十萬要你閉嘴
很棒 讓人民知道保護自己
為啥反蒐證,因為警察態度也有機巴的另一面
@user-zq5oq6xw9z
Жыл бұрын
通常是 他口氣不好 你才肚爛 拿起來反搜 怕被弄
@user-jw1nr2di9s
Жыл бұрын
而且警察很愛利用話術來挑釁!並且讓民眾惱羞因此動手甚至做出違法事情,這時警察就有合理原因逮捕= =!真的很可惡把善良的百姓逼成壞的!!!
@user-qy6dv3ve8u
Жыл бұрын
@@user-jw1nr2di9s 遇真的往死裡打的8+9🤔
等等 可以在公眾場合拍 但不能在警察機關的駐地拍 所以警察局不是公眾場合 警察局是要預約才能進入嗎 還是警察局其實是警察局長的私人財產嗎? 還是警察機關是說這句話的員警的私人財產?
2:41 警察機關不准錄音錄影都是警察自己便宜行事,拿著法律當自身的遮羞布,其法源是從偵查不公開衍生而來:百年來警察治國的傳統,除了偵查隊外,一般派出所沒有設置分割獨立的筆錄空間,所以會讓洽公的民眾與進行偵查中的民眾混處,但是又沒有獨立且受保障的錄音錄影設備,所以警察局裡發生了什麼事,都是警察說了算!就像松山分局被黑衣人砸場,第一時間出來說“監視器故障、畫面遺失”,要不是有基層員警自己偷偷備份,這件事情就要變成羅生門,先進國家把警察機關視作對公眾開放的政府建築,禁止私自錄音錄影的是偵查空間,而且強制規定警方自己一定要錄音錄影才可進行偵查,且存檔供司法調閱、公開(審理)
:我把我貴姓給他🤔
台灣警察執法卻不懂法,老是濫用偵查不公開、肖像權並語帶威脅去阻饒人民的權益。 況且警察駐地誰想拍? GOOGLE一下就一清二楚了,那麼怕人拍喔!
@jjooee3310
Жыл бұрын
不是他不懂法,是他在賭你不懂法。看你會不會被騙。
其實只要臉打碼就好,因為只有肖像權比較有爭議,而臂章屬於公開資料,不屬於私人個資警察沒理由告你,但是要是警察在執勤有說到或者未合規定的行為被拍攝,甚至有照成傷害,其實是可以提告,但是提告時要告他警察個人不是告警政單位
公務人員在公開場所執行公務,並無隱私權或肖像權可言。要有隱私權肖像權就別當警察。
@hank1935
Жыл бұрын
警察也是人
@jianwenchen8047
Жыл бұрын
@@hank1935 所以呢
@hank1935
Жыл бұрын
@@jianwenchen8047 所以不要太過頭~
@user-mq7zy7xr1v
Жыл бұрын
@@jianwenchen8047 所以去柬埔寨賣腎還賭債。
@stevendopen1175
Жыл бұрын
@@hank1935 鴿子平常也愛刁人不是?下個班手跨自己手把上也不行?重要的不辦專找小事找碴,不要跟我說沒有
這警察好帥。哈哈。
違法盤查,違法攔檢,違法搜索的新聞那麼多,正常的對警察蒐證還是必要的
警察也有錄啊
偵查不公開不能無限上綱!!
公務人員人員 本受人民監督
執行公權力時不具有肖像權 嘖嘖
警察在執勤的時候沒有肖像權!!!不要再誤導民眾了 現在黑警那麼多,遇到不合理的盤查第一件事情就是拿出錄音錄影出來自保
警察有秘錄器全程錄影, 人民當然也可以錄啊…
我都遇到好警察,我騎上人行道,警察看我載著生氣女友,他也讓我走了XD
正當執法 怕被錄影??怪了!
大家先把刑事訴訟法學好好不好
說真的警察執法最喜歡戳你兩下,酸你幾句這樣,事後又會補一句說是自言自語不要在意,如果這時你上鉤了罵他一句,不給解釋直接壓制送辦,厲害吧
執行公務,哪來個資。
來喔!身為中華民國律法.當您穿上這身制服就非個人.在憲法中也沒任何一條所謂(偵查不公開)在這世界有好人.但也有壞人.任何人都一樣.好生好氣回復就好!!! 偵查不公開原則適用的對象 1.檢察官 2.檢查事務官 3.司法警察官 4.司法警察 5.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 6.告訴代理人 7.依偵查程序執行職務人員 偵查不公開原則更是為了保護犯罪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和相關人士的名譽、隱私等人格權及人身安全,以及確保被告能夠公平受審,不受大眾輿論未審先判、有罪推定等影響。 懂不?
為何犯罪嫌疑人不能錄影自保?法律採無罪推論原則的情況下,法官沒宣判就是無罪!
公務人員行使職權,代表國家,自己不能行使有肖像權伸張。
執行公務本來就是可收公評😊
為何犯罪嫌疑人不能反蒐證? 請問只是嫌疑人而已,又還沒落實他的犯罪事實,請問為何不能反蒐證自保呢? 難道警察認為他是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動用武力嗎? 像是之前便衣警察抓錯黃姓男子,還特地用官威壓制老百姓發聲,是不是就沒辦法申冤了?
@kifpchome
Жыл бұрын
明顯是法條用錯!未經法院審判,人人平等。 這應該都知道吧!(我懷疑這警察長官是演員)
而錄影是保護自己。怕被警察處理。影片警察就說流出就要處理,著種警察都該免職。
結論 這新聞是警察請記者拍的~ 我遇到不服 照樣拍回去 大不了法院見
我把我的"貴"姓也跟他講??????你的姓氏很貴嗎??
沒做錯事 沒態度機掰 就不用怕被拍~
警察如果 偷偷在你車上 放東西 你沒拍到 就被咬死了 沒有一點關係 是出不來的 這是真的 桃園! 某退休的長輩說的~
不能拍被警坑要怎辦 蛤???🤔🤔
你尊重我'我尊重你,結案~
反正先拍再說,吃官司也是後面的事
通常權力會要互相制衡 你拍我做紀錄 我拍你也沒問題 但國會議員現在有多權力 卻沒制衡的力量 這就做錯了
妨礙公務範圍非常大⋯⋯
鬼扯,哪來的偵察不公開問題,龜大法系的果然與眾不同,還有記者的素質…
這跟把車用牽的過斑馬線有什麼不一樣,還不是照樣開單 ...
真不知道 台灣到底有多少警察 真的會依法行政的 錄影保全證據 保護自己 很重要 台灣到處都有監視器 很明顯治安差到 人人自危
沒怎麼樣警察是怕什麼
為什麼不能錄? 為什麼在公眾場合,警察可以錄,民眾不能錄
不得不推超 級瑪莉
可是警察密錄器會不見阿XD
所長是對的
公眾場所錄影並無肖像權
太扯啦!
出事情密錄器就消失 呵呵
民眾也有權力用手機吧
别跟有牌流氓硬拗要找立委有機會千萬别心軟
警察執法時 是無法主張肖像權的 律師 有拍片聲明的
@sdadsada3325
Жыл бұрын
感覺不是消像權問題,錄影行為人不能有故意散播影片的行為。
@user-lo2wd4hy5w
2 күн бұрын
@@sdadsada3325直接送去督察室就好。
涉恐嚇了吧?合理保全證據是合法權益保障
公開場所錄影,留做未來當做證據,沒毛病,故意散播影片,這個才會踩紅線。
@orinfaflik3482
Жыл бұрын
什麼紅線?你跟月老求的紅線嘛😂
@sdadsada3325
Жыл бұрын
@@orinfaflik3482 己所不欲無施於人,哈哈,台灣好一點強調消像權公布密錄器影像還會碼一下,美國在公眾場所錄影不違法,直接對著警察錄影好像也可以,他們警察局在公布密錄器影像沒再碼的,直接把影像全網公布😂
警察很多法盲 該做什麼事 不該做什麼事 警察自己也不清楚 民眾真的要學會保護自己
[民主民你民我主][警察大人權威至高無上庶民不得議論]
1:10 說實在的~~我覺得這個感覺警方比較常用
用針孔來反蒐證不就好了好棒棒的台灣法律真議多上有法律下有方法
可以跟軍方合作,下個月叫召就可以直接過去。大家以後看到警察跑的跟飛一樣。
嚴待人也嚴待自己最怕沒有因為沒聖人
之前看到警察在逮捕8+9,我在旁邊錄影,結果8+9往我這邊逃跑,一堆警察也一起衝過來。其中一個警察跑過來叫我不要錄影,不然是妨害公務,要連我一起逮捕。 可是是你們自己跑到我旁邊讓我錄的誒...??
警察慣用激將法
台灣法規很奇怪 都要用人命換修法
誰叫警察的密錄器常常壞掉
但互相錄啊 民眾本來就能拍了 不要說民眾有壞的警察也有壞的 所以互錄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