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如雯弒夫案轟動社會 人倫悲劇催生家暴法【台灣啟示錄精華】復刻版 第31集|洪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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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話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過去許多傳統的女性,一旦走入了婚姻,就等於失去了自我。對她們來說丈夫就是她們的天,是好是壞都不可違抗,這是過去傳統女性的悲哀和宿命,然而忍耐是有限度的。今天我們要看的是發生在民國82年的,鄧如雯殺夫案。她的影響是催生了亞洲國家第一部的家暴法。故事要從民國75年開始說起,當年鄧如雯十六歲,亭亭玉立的少女,幫忙母親在葬儀社外頭賣檳榔,有一名剛出獄不久的男子,叫做林阿棋,她看上了鄧如雯的姿色,心中有了非分之想。有一次竟然藉機把鄧如雯載到自己的住所強暴,事後林阿棋還威脅鄧如雯不得張揚,鄧如雯因為害怕,始終不敢告訴家人她被林阿棋欺負了,卻沒有想到自己已經懷了林阿棋的孩子。懷孕五個多月整件事情才曝光。離譜的是林阿棋威脅鄧如雯一家的性命,在經過家人的討論,不得已的情況之下,鄧如雯竟然下嫁給一個強暴自己的男人。鄧如雯天真的這樣以為惡夢就會停止,因為林阿棋答應在結婚之後會好好的疼愛她。但是鄧如雯錯了,結了婚林阿棋打得更兇,甚至還強暴了鄧如雯的母親還有兩個妹妹。不堪受長期虐待了鄧如雯,終於忍無可忍,有一天她利用丈夫睡覺的時候,拿了水果刀砍了他十多刀,林阿棋血流如注當場斃命。當下,鄧如雯有一種解脫的快感。當年一個22歲的女孩,殺了一個男人,她找回自己的自由。這是整個社會的悲劇,我們首先來看這一起殺夫案,當時的背景還有經過。
老鄰居們都還記得這一起當年轟動社會的殺夫案。它在台灣社會已經有了指標性的意義,鄧如雯在這裡殺害自己的丈夫,找回了自己的青春還有自由,也喚醒了台灣對於家庭暴力的重視和覺醒。然而這一路走來備極艱辛,以當年的時空背景來說,要扭轉男尊女卑以及清官難斷家務事,這些傳統的觀念,談何容易。殺夫案在進入司法程序之後,展開激烈的辯論。當時鄧如雯在法庭上向法官泣訴,她真的不是故意要殺害林阿棋,只是想給對方一個教訓,沒想到一時之間情緒失控才會鑄下大錯。而在法庭的外頭,也有大批的婦女團體聲援鄧如雯,她們希望法官能夠看見這些長期受虐婦女背後的悲哀。最後歷經高院二審判決,法官終於接受了鄧如雯當時精神耗弱的這個論點,判處三年的有期徒刑定讞。鄧如雯在入獄服刑一年半之後,因為表現非常良好,獲得假釋出獄。據說她現在改了一個中性的名字,帶著兩個小孩,希望能夠有個平靜的生活。殺夫案不僅僅只是改變了鄧如雯的一生,同時也是台灣扭轉家暴觀念一個非常重要的轉捩點,婦女團體四處的奔走起草家暴法,終於打破了法不入家門。在民國87年6月24號這天,家庭暴力防治法公布實施,台灣成為亞洲地區第一個擁有保護令制度的國家。
在一般人的印象當中,談到家庭暴力,想到的受害者應該都是女人,不過事實上男人也會遇到同樣的問題,之所以沒有反應在官方求助的數據上,可能是礙於男人的面子。不過一旦情緒爆發,家庭悲劇就這樣子發生。接下來我們要看到的這個案例和鄧如雯殺夫案,幾乎是如出一轍,不過只是殺夫案變成了殺妻案。在多年前一個鄰居眼中的好好先生、女兒口中的好父親,竟然將妻子殺害分屍,震驚了社會。他是一名電腦工程師,叫做王熙宏,他和妻子結婚十六年,但婚後才發現對方患有憂鬱症,兩個人經常因為細故發生了爭吵,有一天老婆一氣之下,打了他一巴掌,跑到廚房拿刀子要殺他,當下王熙宏隱忍的情緒瞬間潰堤,他搶下了刀子,直接往老婆的身上砍了13刀,之後又把她拖到浴室,用美工刀和鋸子肢解屍體,分屍之後裝成了四大袋,然後沿著新竹到苗栗一路丟棄屍塊。在法庭上,兩個還在國中就讀的女兒,主動的出庭作證,她們告訴法官父親平常對她們很好,很照顧家庭,母親則是脾氣暴躁,經常主動的挑釁動手打人,但父親都忍住,頂多回罵從不還手。兩個小女孩希望法官能夠輕判。苗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十二年的有期徒刑,但是檢方認為這個刑責太輕將提上訴。王熙宏和鄧如雯,同樣都是受不了家暴的壓力失控殺人,為什麼鄧如雯當年判三年,王熙宏卻重判十二年?這個社會對於家庭暴力依舊存在著男女有別的傳統觀念嗎?
#台灣啟示錄 #洪培翔 #東森新聞 #鄧如雯 #憂鬱症 #王熙宏 #家庭暴力 #婚姻 #強暴 #家暴法 #婦女團體 #懷孕 #結婚 #水果刀 #法官
Пікірлер: 291
我覺得這女人是英雄 不是殺人犯 佩服他的勇氣
@wandajang7197
2 жыл бұрын
連岳母都強暴的垃圾沒有活著的必要
@yolandalin626
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很勇敢
@Missjocelyn7533967
2 жыл бұрын
很勇敢。不過不殺夫 沒有解決方法誒...
@tat3061
Жыл бұрын
她母親兩個妹妹也被強暴這個也太誇張
這才是真正有教化的可能,希望能用對的人身上
@hui727
2 жыл бұрын
說的好。
@user-do3ww3rw8t
2 жыл бұрын
我認同你說的
@yiathena1055
2 жыл бұрын
可教化+1
@Johny68999
2 жыл бұрын
这个女人根本就不需要教化,她根本就是被迫、被逼拿起武器!大陆至少还有一个“妇联”组织,如果报警不管用,至少可以区妇联申诉,妇联会直接联系法律部门介入。
@UltraHydrophobiccoat
Жыл бұрын
这还用教化吗?不应该判任何罪名。你教化她永远不要反抗吗?!
鄧小姐做得太棒了👏👍👍👍👍👍😊不要指望台灣的警察👮♀️和法律保護你😡上帝祝福你💕💕💕為你禱告現在和孩子日日過得平安喜樂❤️❤️❤️
@user-MigatteNoGokui
2 жыл бұрын
有事別找警察嘿
@amaama1521
2 жыл бұрын
Loh
@chunjiemotor4474
2 жыл бұрын
💕💕💕💞👍👍👍👌
@home038414
5 ай бұрын
如果您那天被打了,被搶劫了,不要去報警
好可憐 ,女生真的好勇敢 保護家人們的安全殺了壞人!
很不忍看下去,因為我也是在家暴中長大的孩子。 從小我就看著爸爸打媽媽 那種麻木的程度就是每當我爸喝酒我就知道 完了等等他就要跟媽媽吵架了 後來打我媽不夠連我跟我哥也一起打。 為的只是想透過打我跟我哥 來逼我媽妥協跟他道歉 因為他知道我媽很疼孩子~ 我從小記事開始我印象最深刻的是 某天他們又吵架 我跟我哥在睡覺 突然間我爸跳到床上死死掐我的脖子 我馬上驚醒 然後我媽一直道歉要他放手。 但是我真正失望的是社會 因為我媽在當時不止一次報過警 可是警察根本不願意管「別人的家事」每次都只是不痛不癢的唸我爸不要在吵架了 然後回家後我們被打的更慘 別懷疑真的就只有這樣。 我現在想來 阿不就還好他們在我外公強勢的把我媽帶回娘家逼我爸簽字離婚 不然我、我哥、我媽真的很可能是類似這種社會案件的主角了。 也呼籲所有夫妻 別再相信什麼「都有孩子了忍一下吧」「孩子需要完整的家庭」這種鬼話了。 父母親不合 其實孩子是看在眼裡怕在心裡的。 不合就分開!讓孩子在快樂的環境下成長這才是真的。
@user-yw7kk9fd6z
2 жыл бұрын
辛苦妳了 真是心疼的遭遇 我是被奶奶家暴
@user-wc9cv8ob3i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yw7kk9fd6z 我不需要心疼比起很多很多有這種經歷的孩子我幸運的很多。更願你將這份善意❤️留給差不多有如此經歷的孩子 倘若社會無法改變,依然漠視著家庭暴力。那願所有的台灣人無論各行各業我們都有著監督社會的勇氣。 因為也許社會上如果能夠多一點的善良 多一點的雞婆 多一點的關心 至少多少還是能挽回更大的悲劇
@user-fw7qr7zw6s
2 жыл бұрын
男人沒出息才會對身邊的女人施暴,可以嫁給醜男人但是不要勉強跟沒出息的男人共同生活
@annalina55
Жыл бұрын
好可憐孩子沒他人幫助嗎?
@LISA6076
Жыл бұрын
不要再,二次再。
雖然犯了法,但解決了一個人渣,按個讚!
非常同情鄧如雯,也感激她因為她的犧牲催生了家暴法。 好好平靜的生活,重生自由的感覺得來如此不易。
佩服這位女生太勇敢了,加油
丈夫惡性暴力不知悔改。罪有應得
這個男人真的是個魔鬼!人神共憤的惡魔!
好可憐的一家人,真是時代和制度下的悲哀,但直到現在仍然有許多女性身處家暴之中,甚至被丈夫殺害,希望女性的權益能得到更多保障
@user-fw7qr7zw6s
2 жыл бұрын
女人在婚前是否是處女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沒有慎選交往對象
@yuzhenzhan8916
2 жыл бұрын
現在一堆台男還覺得女生女權高漲的太過,甚至因為自己自卑,四處發一些仇女的言論
@williamlee0225
2 жыл бұрын
@@user-fw7qr7zw6s 這是有數據統計的 過去的時代, 很多女性都只能嫁給強姦自己的男人。 有位作家也曾出書描述。 像鄧如雯這種的案例,到處都是
@birdblue517
2 жыл бұрын
現在女權主義高漲,只要被害人自己敢鼓起勇氣,很難再發生這種長期家暴了,像最近女立委被爆打,他自己有出來尋求幫助,自然有人願意幫助她
@williamlee0225
2 жыл бұрын
@@birdblue517 那是很久的事了。 嫁給強姦自己的人很正常。
希望他們一家以後生活平安 , 和樂 , 幸福 , 健康
好難過的一起案件😢如果沒有發生這些事,那麼亭亭玉立的一個女孩子一定會很有美好的未來🥲
報警無用,逃走又被抓回來虐打,她唯一的辦法就只剩下殺死這個惡人,判三年我都覺得太多了!假釋一年也是多了!本來就應該無罪。
@mark50413
2 жыл бұрын
當初就不要嫁給惡魔就好了,只能說以前的人想法太迂腐!
支持鄧如雯~! 妳要好好的過日子
鄧如雯遭遇很可憐🥺
希望往後女生的日子能過得快樂幸福,不要再受到傷害了
弒母斷頭的無罪!鄧是為民除害就有罪!沒有鄧殺夫案不知道還會有多少女人受害!死者真是「死好」!鄧加油!雖然法律判妳有罪!但我們大家判妳無罪!
@fubarchao
2 жыл бұрын
陪審團制度該實施了!!!
@saharliou548
2 жыл бұрын
真的,就無語,現在好多壞人都沒事。 結果這種這麼冤枉的……唉……
@maxchang1824
Жыл бұрын
看來打老婆的也有吸毒,而鄧並無吸毒卻殺了老公,所以鄧才被判刑⋯
我的天呀,這個洪培翔好年輕歐😂😂😂
這鄧如雯才是真正受害者 也是女性的英雄
多謝分享 👍👍👍💕💕
期待完整版
鄧如雯弒夫案件 才是台灣近代殺人案件中 最值得同情的人 林阿棋 死有餘辜
@tat3061
Жыл бұрын
聽案情百分百死有餘辜
為什麼還判三年……理應當無罪
@Waytogo200winsWaino
2 жыл бұрын
正確來說鄧是被關了一年。算是馬英九推行假是刑期三分之一的受益。 因為台灣沒有防衛殺人的刑期,況且鄧是在對方熟睡時動手,在其他有防衛殺人的國家中也不允許這類預期型殺人,在各國一樣都會有一定刑責(注意,美國也認定要是事後對於一個先前犯下兇案的人進行攻擊殺害,是大機率判定為蓄意報復非防衛殺人)。當時法律加上精神鑑定為耗弱情況,已經算努力判好了。不然多數女性遇到都是十幾年徒刑。
保護令根本沒用
好險只判三年 殺的好! 對付這種人渣果然私刑正義還是來的比社會法律有用
相信任何人在其中, 一定都生不如死, 連警察都幫不了, 那種黑暗是常人無法想像的...
打女人 有此下場 活該 這女人不應該被關 她是台灣女性的英雄 台灣政府 台灣法律根本保護不了台灣人民
唉
也真謝謝她,我也家暴法救我,真的在那種環境沒人救,父母兄弟不敢救,以前警察更無能,現在有家暴法,但也是要看運氣,我是前夫有怕上法院,我裝弱拜託他我淨身出戶,因為前夫不會打小孩會給學費,我忍23年,五個都讀完大學,終於可快逃,離完他就後悔,他就是不離,把我當奴隸,沙包,真可惡,這樣長期會憂鬱症會精神散亂,真的被打的很驚恐,唉,朋友介紹看一次電影,就被恐嚇他要自殺,如果我不跟他交往,剛支身澎湖來台灣考大學,傻傻沒拿聘金,還被當奴隸打的半死,幸好他有認小孩是他的,不會打小孩,我忍到孩子獨立,才放的下,我憂鬱症很嚴重時也想殺他,但有想那是最不好的方法,至少他還是不錯的爸爸
@user-fw7qr7zw6s
2 жыл бұрын
你不開心,小孩怎麼會幸福?你很傻
@user-st1eg4yt3p
10 ай бұрын
絕對不要相信他說他會改,騙人的,我被騙過ㄧ次,還好這次我終於離開他,😊
社會亂象人人有責,無形危害更甚有形,心靈的病毒,肉身的罪孽才是危害人間禍根
边看边哭🥲
以前受暴婦女被打,還要公立醫院驗傷證明,而且還要被歐打三次才能提告,報警還吃案,說他毆打你,法官會說家務事,叫你私了,而且上法院還會遇到他,難道你不會怕,一直勸說你別告!有次被爆打到鼻骨斷粉粹,打電話報案警察說,請妳自己來警局備案,我若能去警局備案,就不會打電話求救了,後來只要遇到事情,也放棄找警察報案了,真的對警察非常失望,真佩服鄧如雯殺人的勇氣,我也曾被家暴到想殺人,但想到孩子,怕被判死刑,孩子無人照顧,現在真後悔沒有殺了他
@user-bc9se1rz6u
Жыл бұрын
林于如棟深水多,讚
前者沒分屍加上自首,後者分屍又沒自首,所以判這樣我覺得合理。
@Sophie-k7c
2 жыл бұрын
一般家庭暴力,男人受傷害的程度也比女人少些。
時代的眼淚
就算精神正常,長期受虐憤而殺人至少也符合情堪憫恕吧...
@Waytogo200winsWaino
2 жыл бұрын
在判定耗弱以前曾降到五年多
一個有自首 一個沒有 刑度當然有差
死者死好,不值得同情,被害者好可憐
當人受到傷害,上帝也會受苦,當我傷害人就是傷害上帝
我看過
怎麼常常影片不能播出? 這樣子對粉絲、網友要怎麼 交待清楚?
親上加親
真可憐,古早社會價值觀真的害死人,嫁給性侵者是什麼鬼真令人生氣!
不管是男是女自己想想被家暴是甚麼感覺吧,口口聲聲讓 鄰居 表達他們的意見他們是無法理會別人的痛苦 他們只在乎自己和自己居住的環境而已,不是人家對你好好就代表人家沒有其他壓力,你們懂當事人的甚麼了嗎,了解過甚麼了嗎,伸出援手了嗎
好可憐😭😭😭
都說不要讓罪犯食髓知味,胃口大了什麼都會吃下,到時就只會是養虎為患
打老婆的男人真的很爛、很不可取! 每每看到這種新聞,我也會想起我媽媽在我小時候時,被爸爸毆打的畫面,這種記憶別說當事人,連我這個小孩,當年目睹,都是難以忘懷。 話說這集的節目內容,真的作的很棒
生活品質提升,祥和社會減少人間遺憾悲劇就是祥和,不知感恩才是真正可惡之人,傷身害命一切成空,傷天害理天災地滅,該死罪孽污染源禍根消除,才有出頭天
沒有開悟智慧正確判斷善惡是非愚癡庸人,社會混亂脫序都是貪婪自私執著,人心不改變社會不改革,光改憲法實在昏昧
這樣才是最好的方法..因為她的勇敢面對才能有家暴法
連看這影片都看不下去.太可憐了
現在吸毒殺母案都無罪,以前怎麼判這麼重???
破壞傷害虧損污染罪奴造孽糟蹋製造人間遺憾悲劇惡性循環,人民根本沒有覺悟
革命戰士
好險!兩大名人幫助,判三年,王如玄十尤美女:女士謝謝!立家庭暴力防治法
由此可見男性遇上家暴也應該尋求協助,不要讓事情走向不可收拾的地步。
鄧如雯沒有罪,判鄧如雯有罪是刑法死板沒有人性,司法應該嘉獎鄧如雯為人類除害,拜託司法刑法多用人性思考人性,非傷害或殺人就一定有罪,有些還須要嘉獎發獎金,莫讓法律只會保護惡人,成為習慣性,人要有人的智慧,莫讓同樣的刑案不同的情節,都判同樣的罪,必須認清(人與豬不同),智商有差別,
@Waytogo200winsWaino
2 жыл бұрын
當時經過現今多數人嘲諷的精神鑑定,才讓鄧如雯經過假釋只服刑一年出獄。如今又多少人對於完全的精神鑑定相信的?甚至完全認為就無罪? 鄧的案例確實是法律當時不夠顧慮這類問題,但相對判決已經算當時比較好的了。甚至由於是在對方熟睡的情況動手,很難給予說是防衛殺人的認定。 。你要說的應該是幫助逮捕通緝重犯,這個就有相對的獎賞了。至於非警方一開始就得知的實施此制度個人認為不妥,比較倒行逆施,這變相成為找到理由隨意處決,要是事後發現只是對方找藉口栽贓被殺害的人而刻意捏造罪刑不就站不住腳。
@williamlee0225
2 жыл бұрын
字障。
法律本來就是在保護惡棍的。今天一個弱女子被迫殺死這種人,還要受法律制裁。
保護令?笑掉大牙😤
推薦延伸聆聽譚維維的「阿娟(化名)」
洪帥哥的聲音非常的好聽
順便科普一下 1.鄧如雯案催生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是全亞州第一部針對家庭暴力防治立的法律 2.鄧如雯案也是第一個依刑法第19條減刑的案例(沒錯,就是那些智障法盲最討厭的精神耗弱減刑) 3.此案也開啟了針對正當防衛啟動時點的討論,實務上有沒有放鬆還有待觀察
@Waytogo200winsWaino
2 жыл бұрын
而鄧如雯因此原先可能被判十幾年,後減為幾年後又加上判定耗弱所以判成三年。而剛好當時法務部長馬英九推動假釋刑期,當時三分之一表現良好就能出獄,因此鄧如雯在一年多後就出獄了。 這算是假釋出獄的正面案例,難免會有負面,但畢竟都會有正反兩面。
@user-eq1uo2kp4u
Жыл бұрын
@@Waytogo200winsWaino
和我爸好像,生氣就開快車全家人一起死的概念。無用無能的男人只會出氣在弱勢,真正男人使用手打天下。這位殺人婦引起社會關注,造就的影響力,才會被司法重視。也算做了件好事!
無知的父母,可憐的女孩👧
前世來世,冤冤相報,這是人類難解釋的
女的判得輕,男的判得重,為何?好明顯的理由,一個是分屍後棄屍,一個是有自首。
👍👍👍
火上加油以惡為能
我覺得她是一個在不幸中站起來的英雄,她為自己的自由做出選擇
王熙宏殺妻沒自首還分屍,判12年差不多啊!怎麼能跟鄧如雯案相提並論??
我在想不一樣的刑責,可能是那個男生王熙宏他將他老婆分屍而且沒有自首,而鄭翠雯她沒有將她老公分屍而且它有自首,所以兩個刑責一定有差。 所以可以不要一直這邊有點倒風向誘導社會觀眾的想法,這樣子挑撥煽動刑責不一樣,不公平,好嗎?!
@wilmacarlsson7557
2 жыл бұрын
還有,預謀跟義憤是不一樣的, 事先去買旅行袋屬於預謀犯案,罪責本來就比較重。
@user-no6du7fh7i
2 жыл бұрын
ㄟ....男生是事後買旅行袋(這篇報導沒有太多細節著墨所以你誤會犯案順序)...男生的確也可憐... 但沒自首 有分屍這兩點13年差不多 從女兒願意等父親(甚至在法庭判決下來要求法官讓她們抱抱父親)可以知道這父親平常多不容易 到是當時檢察官一直對法官主張應該判無期 說男生罪大惡極 也蠻雖小的 現在一堆惡意亂殺人的都沒求處死刑或無期了
是非對錯並非都由法律決定!
所以某些老人在那邊捍衛一些糟糕傳統價值,還自鳴得意的時候,拿出這個影片給他看,這種傳統害慘多少人?
如果沒有出此下策不知還要被他欺侮到何時
悲劇不斷上演,人心麻木,惡性循環,兇殺罪犯盜賊在世上都不會比起忘恩負義恩將仇報,過河拆橋愚癡昏昧世俗庸人危害污染傷害破壞更大
沒病為什麼要鑑定?這個法官也是一絕阿!
@user-cg6zi4ci2b
2 жыл бұрын
法官要找理由不要判她死刑啊 🤣🤣 不然會被上級考核啊~ 可憐了台灣法律、台灣受害人……
@Ritatata
2 жыл бұрын
沒鑑定怎麼知道有沒有病,你這個邏輯要順一下吧
@k36522000
2 жыл бұрын
@@Ritatata 這句話是法官講的,去跟他說吧。
為民除害,非常的好。 如果不是忍不住,不想再忍耐了,會犯下殺人罪嗎? 阿棋本身是有問題的人,社會的害蟲。
如果男的今天沒有分屍棄屍肯定差很多⋯⋯
一般人會燒了男方全家吧!女方已經很佛心了;至於後者,那時已經有家暴法可以對外求援了、受虐和犯案情節情形也不相同,請問這樣判有什麼問題?
@beebeeyee7674
2 жыл бұрын
一般人可屁,只有你这种思想才回,你讲的是古代了
現代雖然有家暴法了,但旁人的嘴巴言語爆力後勁也很強,我家人姊妹、同學同事也有幾個婚後一段日子後並不快樂,尤其生了孩子後,先生不體貼、婆家有了媳婦好像全家都成了植物人、要上班又要照顧孩子又要操勞家務事......旁人還說她們比起以前的女性好命太多了! 不時的還要被公婆、先生講難聽話,比請一個傭人還慘,至少傭人還有薪水周周休.......... 提到離婚,旁人:再怎樣不好都是一家人、中華傳統女人就是凡事都要忍、離婚了就是妳的本分沒做好、妳自己選的啊怪誰?、妳當初怎會嫁給這種人....等等~瘋狂的勸合不勸離,以為是功德一件 如果很多事情早知道,就沒有家庭悲劇了! 很多都是婚後的生活摩擦,誰會希望家庭有家暴現象? 加上一方拒絕溝通只會用暴力解決,妳已婚了! 身分不一樣了! 不是交往時候的客人了! (我們不會對妳客氣了) 很多人也說,一定就是交往不夠久、學歷不夠高啊! 家庭才會有悲劇..........,跟這些一點關聯都沒有啦! 我認識婚姻不幸福的女性~學歷不差,工作能力也算好,交往15年的照樣離婚收場! 不論是女性或男性一方被家暴,不要在意旁人說幹話,勇敢站出來替自己爭取人生權益,要是遭受對方生命威脅而離不掉,更應該積極的尋求相關單位幫助。
判的還行啦!所幸此案法官明事理
法官冷血啊!💀☠️💀☠️💀☠️
花系列七夕花就是這個原型
3:12沒遮到碼...這是嚴重疏失
後面那個男生的案子和鄧如雯的不能比吧!不是性別問題...他還有別的方式解決呀!而且他還分屍...
音樂好吵
王男分屍又棄屍,鄧女傷人後自首不能相提並論
這種人活該,法官應該從輕量刑
社會亂象非個人
這男人活該啦
哇!主持人年輕時期 聲音也完全沒變
結婚第一年就該送他下地獄了~為啥要忍7年??
@mark50413
2 жыл бұрын
連結婚都不該結,嫁給強暴犯=引狼入室!
鄧小姐也是很可憐也很無辜……會殺夫也是不得已!
好心疼,但是如撒旦的女人並非沒有……
就是因為台灣的社會對男女觀念上的不公平, 才會造就這麼多的不幸. 台灣今日仍有男尊女卑的情結.
@kadnow8811
2 жыл бұрын
有吗?那蔡英文坐在高高在上的呢……呀,她可能不是一个女或男!是一條…..
人類唯一出路,和平與善良,改正自己錯誤真誠認罪才是祥和社會根本,法律只保護懂法律,製造僥倖投機不像樣自作聰明,以惡為能殘忍才是社會毒瘤
為什麼王要道歉?不能夠因為自己憂鬱症就胡作非為,尤其作為伴侶,互相尊重、體諒是基本的,看到王的妻子真的感到這位女人很過分,下輩子好好做人。
臺灣司法界真是亂! 像這個案件應該輕判,結果卻重判。 法官超沒"人性"的, 連做人的基本人性常理都失去判斷。 在臺灣, 那些手段殘忍, 可惡的殺人犯, 臨時自己 隨便編個"精神有問題"的理由, 就可以忽悠法官,減刑 或 無罪釋放。 那些 左鄰右舍 和 家人 做出證明的 "好人", (這是長期互動與觀察的 結果)。 法官和檢官卻不予以參考。 真是奇怪?! 孩子的媽媽沒有了,她們需要爸爸的照顧。把本性純良的好人關久久, 對這個家庭, 對這個社會 和 國家 有什麼助益?? 這些 法官 檢官 到底讀的什麼書? 到底有沒有專業? 社會良知 去了哪兒 ? 如果不懂事, 就去外國學走一走,看一看,學一學,才回來台灣。 瞧, 這些法官 和 檢官 現在已經把臺灣 整得 有夠亂的! 真是一群 國家的 敗類!
@mark50413
2 жыл бұрын
去國外學也沒用,歐美帝國的興起都是靠黑道暴力興起的
但是男生殺妻之後,有做分屍的動作,女生砍了暴力丈夫就打電話自首、兩者就不該相提並論
這就是為什麼有部分人支持廢死,並不是殺人=死刑,很多事情不如我們表面想像的及看到的那麼簡單 (我並沒有要引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