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Ғылым және технология

台灣最大工傷案RCA於2018年8月16日三審定讞,抗爭20年換來近半數勝訴。
早在1994年,位於桃園的RCA廠區即遭人檢舉,排放有機化合物汙染附近土壤、地下水;在當時就應該同時進行對員工和居民的流行病學調查,在後來的訴訟期間,因為失去時效,要確定員工罹患癌症是否與地下水有關已相當困難,只能利用勞保資料建立員工世代名單,並蒐集人事資料確認作為流行病學調查的母體樣本,再以內部的行政人員、外部沒有類似暴露環境的勞保族群為對照組,以「暴露」與否作為病因相關性的研究變項方式進行採證。
然而,RCA案一審判決出爐,判賠突破關鍵之一就在於「蓋然性舉證」、「增加罹病危險」。
在法官無法以常識或自身經驗認定時,台灣的法官經常過度仰賴直接科學證據,而低估其他證據。在職災、汙染、與產品安全爭議中屢見不鮮的情節,被指控的企業,只要拒絕提供證明因果關係所需的種種作業資訊,就可以安然脫身。
幸而,日本學說與實務為因應公害事件之舉證困難,乃發展出優勢證據說、事實推定說等蓋然性因果關係理論:在公害事件上,因果關係存在與否之舉證,無須嚴密的科學檢證,只要達到蓋然性舉證便足夠,即只要有「如無該行為,即不致發生此結果」之某程度蓋然性即可………。
#科技部 補助
#國立政治大學 監製
#台灣STS學會 共同監製
#東臺傳播 製作

Пікірлер: 1

  • @ropz-zq5kf
    @ropz-zq5kf2 жыл бұрын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前代血汗工作的成果!两岸一样:普通人,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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